明天准备回国,因为今年初签过H4签证回美国,所以这次准备请中信代签H4。刚发现一
个问题:我们去年(07年)File了140申请,08年初回国的时候,我老公和我的156表的
第36项都填的是No(Has anyone ever filed an immigrant visa petition on your
behalf?).请问我们填的对吗?是否没有递交485都可以填No?今年我们的140刚刚批了
,485还在等排期,这次我回去156表的这一项还是填No吗?140批准的变动会影响我让
中信代签吗?
如果我们以前填No是错的,是否大使馆会认为我们签证作弊不再发给我们签证了?
明天的飞机,请大家帮忙确认一下。律师找不到!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