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两件事令我很震动。一是奥巴马当选了美国总统,创下历史的里程碑,又一次证明了美国这个国家的伟大,当年开国元老们创下的自由民主的建国原则得以传承至今。每一个美国人,无论什么种族,什么性别,什么出身,什么身体状况,都可以自豪地说:只要我努力,什么都是有可能的!
大选前不久,我和一个上海朋友谈起奥巴马,他说,我觉得奥巴马当选的机会不大,美国人骨子里还是歧视黑人的,就像如果在上海选举,人们怎么也不会选一个江北人来做自己的头儿。我后来想想,如果这个江北人真的很有能力,富有教养,有奥巴马这样的热情,为什么不可以选他,总比选一个不称职的上海人好吧。
我其实对政治不是很感兴趣,平时很少去关心,这次例外,读了奥巴马的身世经历,以及他的演说,我非常喜欢他,所以也格外关心美国的这次大选,甚至胜过了我对加拿大大选的关心程度。
奥巴马的出身很特殊,也很低微,但他靠自己的努力上了哈佛法学院,并当选哈佛法律评论的首位非裔美国人主席。我发现当一个人受了良好的教育,身上自然有了一种气质,无论他的肤色怎样,长相如何,这在很多我身边的平常人身上都得以证实,哪怕他的英文还带着口音,那口音也变得可爱起来。
奥巴马气度不凡,但又让人觉得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政治机器。他的演讲热情洋溢,富有理想主义的色彩,有一种不同寻常的激情和正义感。他对自己家庭的态度可让人看到他作为一个平常人的活力和魅力。他的当选演说里把反对党也包容在内,有一种难得的度量,组阁时更把以前的对手希拉里任命为国务卿。
“奥巴马采用了和美国历史上著名的两位总统林肯和肯尼迪一样的方式,把对手和新人延揽进内阁。不过以上两位总统和对手的合作也是两个结果,林肯最终以强硬又宽容的方式和他的国务卿相安无事,而年轻的肯尼迪组织一批新人加入他的政府,后来的这些人则使美国在越战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此外,这两位总统还有一个共同点——都是被暗杀的。”(摘自网络)
在大选前夕,我的一个加拿大朋友和我谈起奥巴马,说她的女儿很害怕“奥巴马会被刺杀”。奥巴马有着成为一个伟大总统的可能性,因而也容易成为反对派的眼中钉,可是他自己很有勇气,已经做好一切准备。他和前总统林肯冥冥中似乎有着特别的切不断的联系,让人不禁想象他统帅下美国的前景。
奥巴马在一个及其困难的形势下当选,战争,经济危机,财政赤字,等等。他的撤军主张,中下层人民的医疗和教育改善,以及一系列的承诺,不知要怎样实现。他演说里的激情和理想主义色彩迷人,但现在人们要看他如何兑现。我曾看了一个电视节目,把实现他的承诺所需要的资金预估出来,那是一个天文数字。奥巴马肩上的担子不轻,但是所谓乱世出英雄,这也正是他显出英雄本色的时候。在布什长达八年的备受谴责的执政之后,人民对于奥巴马寄予了太高的希望,人们把权力交到他的手里,然后拭目以待。
另一件事是最近SALVATION ARMY的失窃事件。SALVATION ARMY在温哥华东部的仓库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世上的两大势力,恶的势力不择手段,而善的势力更加强大。我们都选择了做不同的人,所幸这世上还是好人多,让人生出无穷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