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中苏条约谈判的利益冲突:艰难的“蜜月”

1950年中苏条约谈判的利益冲突:艰难的“蜜月”

本文拟依据俄国最新解密档案及中国发表的有关文献和回忆录,回答下述因缺乏史料以往研究较少的问题:1950年中苏双方对于签订新的同盟条约所持的原则和立场有何背景?在他们的协商和谈判中到底存在哪些分歧和争论?签约双方是谁做出了让步才形成了最后的一致意见?化解利益冲突的结果对苏联的远东政策发生了怎样的影响?

中苏关于同盟条约的不同设想

中国革命的胜利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远东的格局,也迫使苏联重新调整对华政策,为了在冷战的国际环境中加强与美国对抗的实力,斯大林无疑需要新中国加盟苏联的东方集团。即将取得全国政权的中国共产党,从意识形态、安全利益,以及未来国家的经济建设等各方面考虑,显然也要求与苏联保持密切的联盟关系。在这一点上,斯大林与毛泽东有着一致的目标和共同愿望。然而,如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双方的利益冲突——实现这一目标和愿望,中苏之间却有不同的设想。斯大林希望与新中国结盟的方式和表现形式不致破坏雅尔塔体系及损害苏联在中国东北的既得利益,而毛泽东考虑的则是如何树立新中国独立自主的外交形象,如何在中苏条约中保证中国的经济利益,如何让民主党派和国民接收中共的亲苏立场。这一分歧集中反映在是否以及如何签订一个新同盟条约的问题上。

中苏双方最早接触到这个问题是在1949年初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委员米高扬秘密访问西柏坡期间。尽管这次会谈没有直接提出是否废除1945年中苏同盟条约的问题,而是从新疆、蒙古和东北一些具体问题谈起的,但恰恰是这些问题涉及到中苏之间的主权和利益分歧。

据俄国的档案文献,在西柏坡会谈中,苏联采取了当年与国民党政府谈判时同样的策略,即以在新疆问题上的让步来换取中国在蒙古和东北问题上保证苏联的利益。当毛泽东暗示苏联曾插手新疆问题时,米高扬立即表明苏联在新疆问题上没有任何要求和企图。而在毛泽东试探性地提出蒙古的统一时,米高扬则明确表示苏联不支持内外蒙古统一的强硬立场。关于旅顺港的租借问题,双方经过试探,一致同意苏军暂时保留这个海军基地,待对日和约签订及美国从日本撤军后归还中国。不过,米高扬当时的感觉是:毛泽东“有自己的策略考虑,但他没有明说”。东北问题的核心是中国长春铁路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这也是斯大林最为关心的问题——如果说确立通向太平洋的出海口和不冻港是苏联远东战略的核心,那么中长路则是这一战略的生命线。斯大林十分担心毛泽东会否认1945年中长路协定的有效性,他在会谈期间“不止一次地以无线电报”询问联共(布)驻中共中央代表柯瓦廖夫:“中国同志对中长路协定的真正态度如何,他们是否认为中长路协定是真正平等的条约”。米高扬在会谈时则坦率地告诉中共领导人,苏联不认为有关中长路的协定是不平等的。毛泽东含糊地回答米高扬说,在中长路产权归属问题上存在的一些磨擦,是可以就地解决的,并同意让高岗和柯瓦廖夫共同研究这个问题。然而,斯大林已经从柯瓦廖夫那里了解到:高岗和陈云表面上都承认中长路协定是平等的和令人满意的,但“实际上中国人暗中想要全面控制铁路,他们正在尽力从苏联人手中夺取对这条铁路的管理权”。所以,在莫斯科看来,最好的办法还是先把问题搁置起来。

几个月后刘少奇秘密访问莫斯科,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如何处理中苏条约的问题。在给斯大林的书面报告中,刘少奇表示新中国政府愿意继承现有的中苏条约,但同时又提出了对这个条约加以处理的三种方式:(1)由中国新政府宣布全部承认这个条约继续有效,不加任何修改。(2)根据原来条约的精神,由两国政府代表重新签订一个新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3)由两国政府代表换文,暂时维持这个条约的原状,但准备在适当时机重新签订。此时,斯大林仍然没有急于回答中方提出的问题,他在刘少奇的报告上批道:“等毛泽东到莫斯科后再决定这个问题。”显然,中苏双方领导人都想摸到对方在即将开始的外交谈判中的底线。

新中国成立刚刚一个月,1949年11月8日,毛泽东便致电莫斯科表达了出访苏联的愿望,还特别说明访问期间要提出中苏条约问题。电报又补充说,如果要签订条约,周恩来将前往莫斯科签字。第二天,中共中央给驻苏大使王稼祥的电报也说明了同样的目的。在此期间,柯瓦廖夫也向斯大林报告说:毛泽东曾经告诉他,打算出访三个月,第一个月在苏联,与斯大林会谈,要签署新的中苏条约,第二个月访问东欧,第三个月在苏联南方养病。因此,中国人希望斯大林将中苏条约的事情放在日程安排的前面。看来,毛泽东去莫斯科一是要与苏联结成同盟,二是要以一个新条约的形式表现这种同盟关系。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


毛泽东坚持签订新的中苏条约

1949年12月16日毛泽东到达莫斯科后,立即与斯大林举行了正式会谈。然而,这两位领导人的第一次对话便在如何处理1945年中苏条约的问题上陷入了僵局。当毛泽东谈到刘少奇访苏后中共中央研究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问题时,斯大林立即打断他的话说:“苏中之间是根据雅尔塔协定缔结这个条约的”,所以苏联“决定暂时不改动这个条约的任何条款,因为哪怕改动一条,都可能给美国和英国提出修改条约中涉及千岛群岛、南库页岛等等条款的问题提供法律上的借口”,但可以“寻求一种可行的办法,在形式上保留,而在实际上修改现行条约”。这样,斯大林抢先表明了苏联不准备签订一个新条约的立场,而毛泽东却未能明确表达中方的意见。在12月18日给刘少奇的电报中,毛泽东讲述了他对这次会谈结果的理解,即苏联认为“不宜改变原有中苏条约的合法性”,苏联租用旅顺口30年“在形式上不能改变”,但可以发表一个声明表示苏联同意从那里撤军。电报中还讲到一段俄国档案没有记录的内容:尽管毛泽东提出中国的社会舆论认为原条约已经失去了意义,斯大林仍然强调,对原条约的修改,大约要到两年以后,并坚持不要周恩来去莫斯科。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请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这一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刘少奇、周恩来、朱德12月21日联名回电,表明了政治局会议研究后的意见,即按苏联的立场,周恩来“似无必要”再去莫斯科了。然而,毛泽东却没有放弃努力。为了表明中方的态度,他于12月22日邀请柯瓦廖夫去谈话,要求再次与斯大林会见,并明确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两种方案。一是解决中苏条约等一系列问题,并要周恩来前来莫斯科履行签字手续,一是对各种问题从多方面进行磋商,但暂不履行相应的签字手续。尽管毛泽东对这次会谈抱有极大希望,但在12月24日举行的第二次会谈中,斯大林根本没提中苏条约的问题,毛泽东对此大失所望。这一次毛泽东真的动了气,他拒绝了柯瓦廖夫和费德林关于去苏联全国游览的建议,而宁可“在别墅里睡大觉”。此时莫斯科的空气显得凝重而紧张,斯大林在等待毛泽东转变立场,而毛泽东则在设法迫使斯大林做出让步。

8天以后有了结果。1950年1月2日晚8时,莫洛托夫和米高扬来到毛泽东下榻的别墅,特地来表明了苏联的新立场:同意签订新的中苏条约根据汪东兴的日记,1月3日这一天,毛泽东“精神特别好”,“有说有笑”。至于斯大林做出让步的原因,恐怕主要还是考虑到在冷战已经形成的状态下,中国是否加入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对于苏联在远东地区的安全和亚洲的战略利益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素。而毛泽东采取的态度和作法,无疑加重了斯大林的忧虑。

在1月1日苏联驻华大使罗申奉命拜访毛泽东时,一方面,毛泽东声明,因身体不适,“准备完全静养一周”,取消在苏联各地旅行的计划,“不想参观工厂,不想作报告,也不想发表公开演讲”,并且将提前一个月回国。另一方面,毛泽东又有意透露:中国政府准备与缅甸和印度谈判建交问题,而且“不久英国和其他英联邦国家也将在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问题上采取明显步骤。”显然,毛泽东是在以一种东方式的外交语言向斯大林表示不满,是在西方传闻毛泽东被“软禁”、中苏关系陷入紧张状态的背景下向莫斯科施加压力。无论如何,当中苏谈判陷入僵局时,中国与其他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的关系出现转机,对斯大林无疑是一个震动,他感到这是中美关系缓和的先兆。考虑到国际关系可能发生的变动以及中国与西方势力接近对苏联在亚洲利益形成的威胁,斯大林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毛泽东空手而回。

苏联对同盟条约的精心设计

然而,苏联此时的让步只是表面的,斯大林的根本目标是既要与中国结成同盟,又要维持苏联在1945年条约中的既得利益。苏方对条约及有关协定草案的准备工作正是在这样的方针指导下紧锣密鼓地开始的。

从1月5日到9日,苏联外交部最初起草的两次条约草案都明确指出:“1945年8月14日签订的中长铁路、大连和旅顺口协定继续有效。”因斯大林曾答应在对日和约签订后苏军撤出旅顺海军基地,外交部又煞费苦心,四易其稿,最后确定:“目前在旅顺口和大连港的苏联军队自本条约生效之日起2-3年内全部撤回苏联境内,撤军将于1950年开始”,并在对日和约签订后修订旅顺口和大连港协定。这里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变化,即最后文本将条约的名称由《友好合作互助条约》改为《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此后新的中苏条约便沿用了这个名称。由于毛泽东在12月16日和1月6日的会谈中都曾使用了“友好同盟条约”,所以,外交部长维辛斯基在最后确定条约名称时可能是考虑到了中方的这一说法。



为了在新条约中保留旧条约的部分内容——主要是针对中长铁路和大连问题,苏联外交部条约法专家杜尔金涅夫斯基特意研究了国际惯例和有关国际条约,并从中寻找法律根据。他在1月13日致维辛斯基的备忘录中建议,“对保留与新条约不矛盾的一部分旧条约作补充说明是适宜的,这样的补充说明可以写在新条约的文本中或签署议定书及专门的照会。”鉴于在当时的国际环境下中国已经表示不会在近期收回旅顺港,因而苏联在远东的战略利益就主要体现在对中长铁路及其终点大连港的控制权上,所以,莫斯科极为重视有关中长铁路及大连港的协定,其做法就是将这一问题与条约本身(含旅顺问题)区别开而单独提出。维辛斯基在1月16日向莫洛托夫提交了《确认中国长春铁路协定有效的议定书》和相同内容的《声明》草案,其中专门提出“完全根据1945年8月14日在莫斯科签订的中国长春铁路协定中指明的期限确定该议定书的有效期”。同时建议,在中苏条约签字时以《补充条款》的方式声明:“本条约的缔结不承担苏中双方在以前条约中各自的债务。”

1月19日,苏联交通部提出了关于中长铁路及大连港协定的草案文本,其中提出:重新规定中长路的资产组成,即把以前不属于中长路的南线(哈尔滨-大连)上的由日本人建造和改建的企业列入铁路的资产组成;对中长路及其所属企业和机关所需的进口货物免征海关税、各种特别税及其他货运税;未被列入中长路组成部分的大连港港口主任由苏方人员担任;组建一个受苏联海军部领导的中苏合营远东海运公司。交通部长贝舍夫在报告结尾特别说明,要把以前属南满铁路管辖的地段列为中长路资产是出于经济利益上的考虑——这段铁路每年都能产生大约1.6亿卢布的利润。1月21日呈交的苏联部长会议关于中长路的决议及中长路两个议定书草案确认:以上述文件为基础与中方进行谈判。

1月22日,联共(布)中央批准了各专门委员会起草的12个文件草案。应当特别注意的是:这里包括了中苏谈判可能涉及的所有问题,却惟独没有旅顺口、大连港协定和中长路协定本身。原因就在于苏方认为根本没有必要重新起草这两个协定——原中长路协定继续有效,原旅顺口协定和大连港协定要等到与日本签订和平条约后再重新审议,而苏联提出的有关修改部分已经体现在两个相应的议定书中了。这就是中苏条约正式谈判开始之前苏联方面的全部设想和期望,他们在等待刚刚到达莫斯科的周恩来对此做出反应。

斯大林被迫做出的重大让步

周恩来率领庞大的中国政府代表团于1月20日抵达莫斯科,并参加了22日斯大林与毛泽东的第三次正式会谈。在这次会谈中,毛泽东与斯大林就几个原则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重新签订中苏条约;在签订对日和约以前旅顺口协定依然有效,此后苏军撤出旅顺;在法律上保留原中长路协定的有效性,而实际上进行适当的修改;苏联放弃在大连港的权利;中长路领导职务由中苏双方轮换担任;委托米高扬、维辛斯基、周恩来、李富春进行具体谈判。

1月23日,中苏双方代表进行会谈,并首先讨论了苏方提出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草案。1月24日23时,经中方修改后的草案递交苏方。把双方的草案进行仔细对比可以发现,中方的修订草案除调整了一下段落安排和增加了个别修饰词以外,从名称到内容,与苏方的草案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区别。后来双方又有两次对条约文本的修改,但都是个别文字的改动或调整。对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因为条约所述的防止日本及其盟国的侵略、加强双边的协商与合作等内容,都是中苏双方的共同愿望和要求。真正涉及双方利害冲突的是在具体的实际的问题上。

经过两天的研究和讨论,1月26日中方提出了由周恩来主持起草的《关于旅顺口、大连和中国长春铁路的协定》的草案。该草案首先在形式上与苏方草案不同,即将几个利益攸关的重大问题放在一个统一的协定中解决。这实际上等于否定了苏方关于在签署对日和约后再重新审议有关协定的意见,而是要求立即一揽子解决所有协定的重新审议问题。在内容上,双方设想的差距就更大了。针对苏军在对日和约签订后撤出旅顺口的条款,中方草案增加了补充条件:如果“由于某些原因阻碍了对日和约的签订,而本协定生效已超过三年期限且未再缔结相应的条约,则苏军将立即撤出旅顺口地区。”最要害的问题是中方提出了苏方草案完全未曾想到的问题,这主要是:第一,苏联放弃租用旅顺口作为海军基地的权利,放弃在大连和中长路的一切权利和利益,同时声明将上述所有权利和义务归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目前由苏联临时代管或租用的在大连和旅顺口地区的一切财产,均由中国政府接收。第三,对日和约签订或本协定生效三年后,苏联政府立即将中长铁路及其所属全部财产无偿地移交中国所有。



除旅顺撤军问题外,中方的草案几乎完全推翻了苏方的原有设想。这是苏联方面感到非常意外的,以至收到周恩来的草案后,苏方进行了紧张研究和反复修改。笔者在俄国档案文献中发现了对中方这一草案的四份不同的修改稿,尽管字迹潦草,不易辨认,但可以看出是不同人分别修改的,而且删改之处非常多,特别是斯大林本人批阅的一份文本,几乎把中方草案的内容全部勾划掉了,其字里行间透露着斯大林的恼怒和愤慨。然而,在经过冷静商讨和慎重考虑之后,斯大林还是决定做出让步。苏方于1月28日交给师哲的

协定修改稿已经很接近中方的草案文本了。在苏方的这个协定草案中,没有提苏联放弃在旅顺、大连和中长铁路的一切权利和利益的问题,并增加了由中国“偿还苏联自1945年以来用于旅顺口修复和建设工程的费用”的条款。除此以外,苏方接受了关于旅顺口的条款(不包括移交财产),也接受了大连的行政完全隶属中国管辖、立即由中国政府接收大连(不包括旅顺口)的一切财产的条款。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苏方还接受了在对日和约签订后或不迟于1952年末无偿地向中国移交中长铁路的权利及全部财产的条款。不过,苏方在同时提交的该协定的议定书中又增加了三条:对于苏联运入、调出旅顺口的物资和原料免征一切税收;上述物资和原料免受中国海关检查;苏联军队和军用物资可以沿中长铁路自由调运,其运费按中国军队调运的现行价格计算。

1月31日,中方又针对苏方草案提出:中国的军队和军用物资也可以自由地沿苏联的西伯利亚铁路调运。对此,苏方不能再容忍了。于是,中苏双方在1月31日至2月2日的谈判中发生了激烈争论。米高扬认为中国军队从满洲沿苏联铁路向新疆调动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和合理性,中方的建议实质上是对苏联建议的“反提案”,是“隐讳地反对苏联这一建议的一种特殊方式”,因此“没有任何必要,也绝对不会被接受”。如果中方坚持,那么将重新考虑中长路协定的有效期。周恩来与毛泽东商议后放弃了这一要求。2月11-13日中苏代表进入了新一轮谈判。显然是为了防止因苏联势力退出东北地区而造成美国在东北亚扩张的结果,苏联又提交了一个新协定草案,其中规定在苏联远东地区和各中亚共和国的领土上以及在中国的满洲和新疆境内不得向外国人提供租让,并不允许有第三国的资本或公民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经营活动。这就是所谓的《补充协定》。对此中方表示接受,会谈中周恩来说,毛泽东同志同意这个协定草案,只是在文字方面有几处不大的意见。周恩来还提出,中国准备采取经济措施,逐步减少外国公司和组织在东北和新疆境内从事的经济活动。

至此,中苏结盟谈判中经济利益的冲突总算化解了,做出让步的实际上是苏联方面。那么,斯大林为什么会在涉及苏联远东战略利益的问题上做出如此重大的让步?

斯大林对中苏关系的深层考虑

中苏同盟关系的建立,在政治和军事上对于中苏双方无疑是互利的,但是从经济和外交的角度观察,中苏两国各自的理解就有所不同了。应该说,2月14日正式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及相关文件,在总体上讲还是符合中国的愿望的,其结果保护了中国的主权和经济利益,也为新中国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开启了大门。而对于斯大林来说,这意味着苏联在战后通过雅尔塔协定和中苏条约实现的远东战略目标——太平洋出海口和不冻港,至迟到1952年底将不复存在。难道斯大林真的愿意牺牲苏联多年来梦寐以求且来之不易的战略利益吗?斯大林能够在中长路和大连港问题上做出如此重大的让步,有什么迫不得已的原因或深层的考虑?

第一,作为构成苏联在远东战略目标的两大要素之一,蒙古问题在中苏谈判中得到顺利解决,这使斯大林去掉了一块心病,但同时斯大林也明白,中方是以在蒙古问题上的让步作为解决中长路等问题的交换条件的。

尽管毛泽东在西柏坡已许诺不再提出蒙古统一的问题,但是在正式谈判中将如何处理这一问题,中国是否还要旧话重提,斯大林实无把握。因此苏联在这方面也是做好了充分准备的。根据外交部的要求,1月16日杜尔金涅夫斯基向维辛斯基报告说,已经为他准备好了1945年11月关于蒙古独立的全民投票议定书的文本、批准承认独立和准备互换外交代表的公报和1946年2月14日中蒙互换的照会书。但苏方准备的这些材料都没有用上,因为中方一直没提蒙古问题。然而,就在1月26日中方递交了关于中长路、旅顺和大连的议定书而使苏方大伤脑筋的时候,周恩来突然提出了蒙古问题。令斯大林感到意外的是,中方竟主动提出承认外蒙古独立的既成事实,并建议以互换照会的方式解决这一使苏联感到棘手的问题。不过,当斯大林看到中方起草的照会文本后,才明白了周恩来此举的意图。照会的核心内容是:中国宣布外蒙古独立的声明必须与中苏双方宣布废除1945年条约同时作为《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组成部分。即顺利地解决蒙古问题是以废除1945年中苏条约及协定和所有附件为前提的,否则中苏同盟条约将无法成型。这就迫使斯大林不得不必须在蒙古和东北两者之间做出选择。



第二,在苏美之间已经形成冷战状态的国际政治格局中,将中国纳入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是斯大林控制和影响亚洲局势以对抗美国的战略安排,也是苏联与中国结成同盟关系的基本出发点。如果与政治和外交方面的战略目标比较起来,苏联在东北的经济利益就要排在第二位了,而作为苏联远东地区的安全屏障,东北自然也无法与整个中国相比。

斯大林对毛泽东是不信任的,他一直担心中共会走铁托式的道路,特别是对新中国与美国关系的发展耿耿于怀。而苏联掌握的情报充分表明,美国在千方百计离间中苏关系,并策动新中国摆脱苏联的控制和影响。中共情报部门负责人李克农于1949年11月17日在苏联大使馆的一次谈话中指出,美国曾经有一个“把中共变成第二个铁托集团”的计划,而美国间谍机构在华活动的首要任务就是“破坏中苏之间的友谊”,其宣传重点是“挑衅性地把中苏贸易说成是掠夺中国的粮食和自然资源”,攻击1945年的中苏条约是“不平等的和帝国主义性质的条约,其结果导致中国丧失了东北及在满洲的所有工业设备”。1950年1月17日苏联驻华使馆再次报告了美国挑拨中苏关系的计划:根据可靠情报,“现在美帝国主义在对华政策中非常重视中苏关系问题。美国把希望寄托在当它承认人民政府之后,就可以借助贸易使中国在经济上依附于它,然后再对中国施加政治影响。美国害怕中国参加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体系。”现在美国将通过英国承认中国的机会,试探与中国发展贸易关系的前景,并通过英国人获得所需情报,“作为将来同人民政府建立关系的桥梁”。这些消息对斯大林无疑是一种极大的刺激。特别是当艾奇逊1月12日的公开讲演传到莫斯科后,斯大林更加焦急,他立即派莫洛托夫和维辛斯基去见毛泽东,希望中苏共同对此做出反应,并要求中国政府首先发表声明。至于毛泽东后来为什么坚持以新闻总署署长的名义发表声明尚不得而知,但斯大林对此大为不满并指责毛泽东打乱了原定步骤,却充分说明他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如果因为中苏之间经济利益的分歧而破坏了双方的政治关系,对于苏联的全球战略来说当然是得不偿失的。无论如何,斯大林都不会让美国人破坏苏联与中国建立同盟关系的计划。

第三,斯大林很可能还有一个更为精密和深远的考虑,使得他可以放弃苏联在东北的利益,而继续保持其在远东的战略目标。这一考虑的核心就是改变对朝鲜半岛的政策,即从以三八线为界的防守战略转变为一种在不损害美国利益的前提下的进攻性战略。

如果斯大林必须接受毛泽东的缔约条件而又不想失去其在太平洋的出海口和不冻港,如果斯大林必须寻求一种补救措施来保证或维持苏联在远东这一传统战略的实现,那么在莫斯科的地图上,只有控制朝鲜半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满足斯大林的愿望。事实是,就在周恩来提出一揽子解决东北问题的中国方案迫使莫斯科做出抉择时,美国国务卿的演讲和苏联驻平壤大使馆的一封电报引起了斯大林的关注,并为其提供了化解这一矛盾的机会和途径。1月12日艾奇逊宣布美国在远东的军事防御范围不包括南朝鲜在内;1月19日苏联驻朝大使什特科夫报告,金日成一再强烈要求面见斯大林商谈朝鲜的统一问题。此前,苏联不愿看到在远东出现一场可能引发与美国直接冲突的战争,1949年9月联共(布)中央政治局还专门做出决议,禁止北朝鲜在三八线附近采取军事行动。然而,就在1月30日,即收到中方草案两天以后,斯大林改变了主意。他亲自复电平壤,明确表示愿意同金日成直接进行商谈。斯大林完全可以预见到,在朝鲜半岛出现的武装冲突,无论其结局如何,都将保证苏联在远东设定的战略目标——获得太平洋的出海口和不冻港。因为在战争胜利的情况下,苏联就会控制整个朝鲜半岛,仁川、釜山及其他南朝鲜的港口将替代旅顺口和大连港的作用。而艾奇逊的声明则使斯大林意识到苏联的举动并未危及美国的利益。即使战争失利,苏联仍然能够如愿以偿,因为东北亚的紧张局势会迫使中国要求苏联军队留驻旅顺、大连。同时,由于中苏双方商定,一旦出现战争局面,苏联军队有权使用中长铁路,这样,通向太平洋的铁路线自然也就继续在苏联的掌握之中了。

尽管目前尚无直接证据证明斯大林的上述设想和动机,但此说也不是没有历史根据的。早在1945年6月29日,苏联外交部第二远东司的报告就指出了朝鲜半岛的战略地位对于保障苏联远东地区安全的重要性。是年9月外交部提出了具体建议:一旦对朝鲜实行托管,“其三个战略地区釜山、济洲和仁川必须控制在苏联军事指挥官手里”;如果这一要求遭到反对,则“提议苏联和中国共同控制这些战略地区”。外交部的另一份报告提出,在缔结托管协定时,“釜山、清津、济洲岛和仁川必须规定为进行分配的战略地区。这些地区对于确保苏联与中华民国共同使用的旅顺海军基地的可靠海上交通和通道是非常重要的”,“它们必须处于由苏联政府实施的特殊的军事控制之下”。只是由于刚刚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已经基本实现了苏联在远东的战略目标,而苏联当时也不愿意在亚洲与美国发生冲突,所以,斯大林放弃了对朝鲜南部战略目标的要求。直到毛泽东访苏之前,斯大林的本意还是维持原有的中苏条约。这样自然可以保证苏联在东北亚的既得利益,而没有必要在朝鲜再引发一场可能导致与美国发生冲突的危机。但是当斯大林感到苏联在远东的战略利益即将失去时,对朝鲜半岛战略目标的控制当然就提上了议事日程。

总之,斯大林在解决与毛泽东结盟中的经济利益冲突时,对苏联在远东的战略方针是有缜密的通盘考虑的。而如此设想和计划的结果是,苏联既可以通过军事和政治同盟使中国加入莫斯科的东方集团,又能够保证其在远东的战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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