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在美国的税务问题

林修荣出生在香港,七零年代初期来美留学,获加州大学贝克莱分校商科硕士学位,此后二十一年在美国与香港参予银行、金融、电讯管理工作,曾任香港讯联电信电话公司总裁,与美国联合银行总裁及董事局主席。四十五岁提早退休,此后全部时间义务辅导华人财务,每星期主持三个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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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的税务问题  
 
在美国居住的人士,即使是没有永久居民或公民的身分,只要在一年居住超过一百八十三日,都会成为美国的纳税人,亦有可能为其在全世界的收入缴纳美国税。计算这个日子是有两种方法:首先,一年裡住满了一百八十三日,当然便会成为美国的纳税人。可是,即使在一年内未住满一百八十三日,但是居住超过三十一日,再加上在过去两年,亦有在美国居住,这也有可能成为美国的纳税人。所以没有居民或公民身分的外籍人士,如果在美国逗留时间较长,就要注意美国的税务。
 
    有数类外籍人士,不论在美国居留时间长短,都可以保留外国人的身分,他们就是外国政府的人员,与及持有F、J、M或Q签证的人士。最常见的就是外国留学生,只要他们一直符合F-1签证的要求,保留合法的留学生身分,那就可以有五年豁免期。在这五年裡,是不需要计算他们在美国居留的日子,都可以维持外国人的身分。那他们的利息收入及投资股票或债券得到的资金增值,都是不需要缴税。不过,留学生每一年都应该使用一分8843的表格,报入税局,藉以保持他们的外国人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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