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我不知道:我是什么?
我做什么?
——《费加罗的婚礼》
到了异国他乡的人,面临第一个问题不是张口吃饭而是开口说话。
有个托福考六百分的留学生,一到美国去麦当劳买吃的,他对自己的英语会话能力以及听力相当自信,排队站到了柜台前,准确无误地报上一个套餐编号。里面的美国小伙随口问了句:“That’s it?(就这些吗?)”这位老兄愣住了,不明白要他“再吃”什么?语言不是照本宣科的东西,它是特定环境里的空气,流动变化,无所不在。
像我这样到了美国,别说“托福”这词拼不出来,连数数都不过十,等于一个聋哑人。别无选择,到安娜堡第二天,我被妹妹送进了语言学校。
这是一所属于安娜堡小城的成人教育学校,主要教授语言课程。安娜堡可算纯粹的大学城,所有设施与周边地区全都围绕密西根州立大学而建立。
到这来上课的学生应该都是安娜堡的居民,定居的定期的短期的,多多少少和密西根大学有些关系。因此,入学手续并不复杂。
我在办公室拿到一份考卷,需要通过笔试和听力测试。负责登记注册的小姐非常亲切,虽然胖得离谱还有满脸雀斑,说起话来却细声细气婉转动人。妹妹翻译说她叫我别紧张,考试只为了解学生现有的英语程度,安排适当的班级。
我没有很紧张,就怕丢人现眼。试卷里全是选择题,我一闭眼开始瞎蒙,从头蒙到尾,比规定时间早二十分钟完成了所有选择。结果出来了,没有分数,没有一年级二年级,我被编在某个班,英文的我看不懂。问妹妹,她鄙夷地说是最最初级的班。
我说那又怎么样?所以要学习嘛,美国人也不是生下来就会说英语。妹妹学美国人样翻了翻白眼,让我放学自己坐巴士回家。她开着一辆喘气咳嗽的小破车,自己走了。
嘴上说能怎么样,跟在胖妞大屁股后面往初级班走的时候,我还是难受了一会儿,想着妹妹刚才的神态,真让人无地自容。我不由得缩起脖子觉得抬不起头来。
初级班教室在走廊尽头靠东边操场,途经其它一个个教室,传出阵阵嘈杂,混合着世界各地的语言。我只用眼角余光扫了扫,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生怕被人记住了面孔耻笑——是初级班的。当时,怎么会想到:走进那个教室还有一段奇缘等着我。
拐进一道门,迎上来一条花裙子,胖胖的办公室小姐让开一些我才看到这位老师的脸,皮肤很白的白人,栗色的眼睛和金黄的睫毛,金黄的头发梳成马尾辫。她笑容可掬地过来搭我肩膀,薄薄的嘴唇里亮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可以做牙糕广告的那种。接过了我的登记表格,算收下我这个学生了。
放眼再看班上其它同学,大约有十几二十个,分散在摆成方框型的长条课桌边,中间一块空地连着讲桌,乍一看不象上课象开会。各色人种,男女老少,表情严肃,正襟危坐,出席什么国际代表大会呢,实在可笑。我也成了他们中间的一员,自己找位置坐好,摆出为国争光,顽强拼搏的尊容。
没有上课铃声,老师看看墙上的钟,送走了办公室小姐关上门走到讲桌旁。
她说了一串话,大概是说开始上课什么的,下面学生没啥反应,估计和我程度相当,都听不明白,都直愣愣望着她。只见她自顾自开怀大笑,继续自说自话,想必是当久了初级班老师,练就了如此超然的对牛弹琴而自得其乐。
然后,她的目光转向我,让我脸上的温度失去了平衡。她的眼睛很温和,看出了我的惶恐,一转身她到黑板上写了几个巨大的字母:“Sarry”,目不识丁的我以为是“Sorry”,不明白她有什么对不起我们。后来闹明白那是她的名字,叫沙瑞。
沙瑞老师递给我一张对折的硬纸片和一支大水笔。四下里一望,每个同学的桌前都立着同样的硬纸片,写着每个人自己的名字。我按标准写好了放在面前。刚想喘口气,沙瑞示意叫我站起来,念自己牌子上的名字,并且作简单的自我介绍,用英语。我傻在那里,手和脚都没地方放,觉得全班人正虎视眈眈看着我出洋相。
旁边再旁边一个女同学说话了,“每个人刚来都这样,说你从哪儿来叫什么就行了。”
沙瑞用食指挡住嘴巴,示意那个女同学别说话。后来才知道,沙瑞规定在这里杜绝同学间说母语,杜绝使用中英文字典。
其实我能说两句简单的英语,虽然在国内的中学英语考试从来没及格过。含含糊糊蒙混过了关。接下来,每个同学挨个向我介绍他们自己。
我能听出来的国家有几个,比如中国、墨西哥、俄国、韩国、伊朗、小日本……
沙瑞在黑板上写下几条用于自我介绍的句式,大家又跟着读了几遍。真叫依呀学语,都是老大不小的人了,看上去一个比一个低能,我也觉得自己像弱智。
教室里的墙上贴满花花绿绿的纸片,写着斗大的英文字母,常用人称,常用动词变化形式等等,还有看图说话,像幼稚园。沙瑞上课的语气因此而颇有幼教老师的风范,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她逼着每个学生开口说话,不管如何生硬或者词不达意话不成句,她都饶有兴趣凭空想象猜测着种种异国风情。
教室中间宽敞的空地是让她连比划带动作的活动场地,让我们观摩她的哑剧小品。
第一天上课,我不得不感慨沙瑞是个非常好的启蒙老师。
她鼓励我们要敢于开口,勇于表达,然后要求不管句子多么简短,不管词汇量多么贫乏,必须字正腔圆,发音标准。每提一个问题,她会绕场一周挨个跟每个人对话,纠正发音,根据她推测的意思补充句子。她说的第一遍我们听不懂,她马上换一种方式说,还不懂,再解释,如此反复又配以形象化的动作表情,直到每个学生都点头表示明白。所以一堂课围绕一个话题都讨论不完,比如她叫我们说出自己名字的来历,就要听每个人讲一段故事。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听懂了很多英文描述,还有一些表达中常犯的语法错误。没有死板的灌输,只有轻松的交谈和愉快的交流,从中却能学到更多有用的语言技能。我喜欢这个老师,庆幸被分到这个班上。
后来,有几天沙瑞生病,一个中年女老师来代课,发下一堆学习资料,全被我们当草稿纸乱写乱画。等沙瑞回来,全班同学更爱她了,没人怕她的感冒会传染。沙瑞很感动,说也很想念我们,一把眼泪一把鼻涕,不知是伤风还是伤心。
走出校门好些年,我不是个孜孜以求的好学生,可在这里如沐春风细雨,格外滋润。
我恍然大悟,从前不好好读书都是被老师害的。得出这个结论,我更加勤奋,上课积极主动,踊跃发言,主要表现在跟沙瑞老师胡搅蛮缠,专拿刚学到的语言逗乐,属于班上头号捣蛋专家。不过,沙瑞很喜欢我制造的气氛,配合她的灵活教学。
她介绍美国的国旗国歌,我会问她:美国国旗为什么只有星星没有月亮?
谈到土拨鼠报春,美国有个土拨鼠日,我问有没有苍蝇日,报告夏天的到来。
通常我能让沙瑞笑得前仰后合,用高八度的声调拐着弯叫我大名,然后乐呵呵地解说半天。有时她也会拒绝回答我的忽发奇想,笑完了鼓励全班同学向我学习。
我的英文表达能力在班上进步最快!
那是一段很枯燥的日子。
人生地不熟,没有工作没有钱没有朋友,更没有娱乐,只能在学校找到一些乐趣。
每天我搭上门口大巴士,坐到总站,换另一班才可以到达学校。路上半个多小时,我通常戴着随身听耳机,来来回回放REM的专辑,是从大堆完全听不懂的英文盒带里挑出来的,喜欢他们既沧桑又充满幻想的音乐。独特流畅的吉他伴奏在那段时期充斥耳膜,陪伴着我一天又一天的路程,以至于后来只要听到REM的音乐,就会重现大巴士上一路看到的风景,重新咀嚼那时的寂寥心情。
上课时,我总是百无聊赖地观赏同学身上的异国风情。
来自阿拉伯的大婶,每天换一块花头巾,搭配不同颜色的长袍,仪态端庄的样子。
墨西哥女孩只能用琳琅满目形容她,耳环估计在三对以上,稍微一动脑袋就叮当作响,手上戒子最起码有八个,她的十指从来并不拢。
欧洲人通常穿着正统,但有个从北欧独联体来的女同学时常坦胸露背,性感得呼之欲出,把班上默默无闻的男同学引得直咽口水。
两个韩国同学喜欢穿点小名牌,POLO什么的,正襟危坐很拘谨。
印度女人大概不习惯冬天,因为没法在户外展示她们身上的轻纱薄缎,一进教室脱了外套才露出花枝招展的长裙,扭摆着快冻僵的脖子。
中国同学,不约而同爱穿国产羊毛衫,五颜六色带花的,单纯的鲜艳。 我比较例外,首先痛恨羊毛衫,箍在身上冷不保暖一热就捂汗。然后我很快发现在这里室内暖气足,里面最好少穿点,外套要厚要挡得住风寒。我爱穿衬衫,白衬衫牛仔裤。班上同学中我是最朴素的。偶尔翻点花样,会套上一件手工织的鸡心领毛背心。
我和每个女朋友分手,都要求她们给我织一件毛背心,所以我有七件不同颜色的。
记得从穿衣服可以自己作主开始,我就专挑比较中性的。
社会发展的历史中,体现男女平等的一大进步是女人穿裤子,以及后来的裤子统一用前门襟。
小时候,我第一次穿上美国带来的牛仔裤,大街上学校里绝无仅有,美得我好些天撅着屁股走路,惟恐别人看不见两个大贴袋。
这里的冬天很漫长,积雪覆盖着积雪,没有棱角没有色彩的世界。
人也变得麻木而纯洁,没有方向没有欲望。
土拨鼠在睡觉,某个温暖的地方,他们一定是两只或很多只依偎着取暖。
我一个人走向公车站,积雪没过脚背。我有一双高筒大头皮靴,名牌的,标记是一棵树,最适合雪地里穿。这是来美国以后妈妈送我的最好礼物。她还送我一个电子英汉词典,沙瑞规定上课不能拿出来,平时却很管用。妈妈在更北边的东岸,靠近纽约。
我并不想她,这么多年习惯了没有妈妈。我想爸爸,他还在中国。
妹妹,几年不见成人了,半个美国人,说话夹着英文,我听不懂常被奚落。她大学快毕业了,成绩优异,拿着全额奖学金,准备继续读硕士博士,可书读得越多越不近人情。回到家我们形同陌路。
孤独的感觉不是因为没有家人,来这以前我可是呼风唤雨朋友遍天下的。
我叼着烟等公车,几个陌生面孔的同学走过来。我的同班同学基本上有车或有人接,和他们也只是认识,还不能算朋友。
上公车的时候和一个戴眼镜大男孩走到一起,堵在门口他让我我让他。上了车坐在同一排椅子上隔着过道。我猜他是中国人,一问居然也是从上海来的。大老远的老乡见老乡,我们在车上聊了起来。他也挂着一付耳机。
我问他听什么?他说张学友,最新专辑,女朋友刚从上海给他寄来的。
他问我听什么?我说带来的旧歌听腻了,随便翻了一盒英文歌,还不错。
我们交换耳机,听到了终点站。要换不同巴士,下车道别,我们交换音乐盒带,各自带回家复录。约好了明天在学校见面,他在中级班,叫“STEVEN”,他就是吴思迁,我到美国的第一个朋友。
第二天,下了课我站在走廊外抽烟,吴思迁过来讨了一根,点燃猛吸几口,说是憋了很久了。我们在雪地里跺着脚,看一股股清烟飘升起来,消失在白茫茫的视野里。
他说住在阿姨家,必须行为检点,哪敢揣包烟在身上?
我们很快有了共同语言,一起怀念上海的风光岁月。
上海的早点,生煎包,大饼油条,葱油拌面……上海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市井风情,晾晒出来的衣服迎风飘扬色彩斑斓,到处飘散的诱人气息……上海的娱乐场所,带弹性地板的迪斯科舞厅,KTV包房,桌球俱乐部,通宵电影……上海的生活,谈恋爱,睡懒觉,打麻将,吃宵夜……最主要是朋友圈子,一呼百应。哪有寂寞、空闲、感叹的时候?
接下来又开始抱怨美国这破地方,到这简直是被流放,服苦役。
你一言我一语,时而愤怒时而激动时而叹息,恨不能说上三天三夜。
从下课聊到放学,一起坐公车一起逛小城,我和吴思迁两个无所事事的上海小混混,他乡逢知己,一见如故。
几天下来更加无所不谈,我们可算是找到搭档了,放学以后逛到校园的商业街,坐进一家暖融融的冷饮店,看着外面的冰天雪地吃冰激凌。
听他讲完了上海的女朋友,问起我有没有男朋友?
很自然的问题到我这就不自然了,不过凭我的判断,吴思迁应该能够接受我的现实。和他交往中不知不觉早有了称兄道弟的感觉,只是他有点木纳没直接反应过来。
我把冰激凌送进口里,含含糊糊地说:“你觉得我会去找男朋友吗?”
“你说什么?”其实他一定没听错。
“你觉得我会去找男朋友吗!?”
吴思迁一对小眼窘迫地在镜片里看着我,尴尬地笑了笑,说不出话来。
我坦然地往后靠了靠,说“有过男朋友找我,不过,我只找女朋友。信不信我在上海的女朋友比你还多!”
吴思迁差点让一口冰激凌噎住,眼看着他硬把那块奶油冰霜咽下去,瞪起小眼珠。
我继续关注他的反映。
“我以为大冬天吃冷饮够意思了,原来你还有更刺激的。”
吴思迁夸张地双手抱拳,连连作揖,“我想都不敢往那想,你居然自己坦白了,佩服佩服,……希奇真希奇,”
“大惊小怪!还来美国混,有什么希奇的?不就‘五肢不全’,有点残疾吗?”
“五肢不全?”他翻了翻小眼珠才恍然大悟:“哦……哦!有道理有道理,亏你想得出来!佩服佩服,没想到来美国才三个月就让我碰上了,还是同乡人。”
“又来了,什么叫碰上了?我是头上长角的怪物啊?”
“没……没这个意思,我以前听说过,可没想到认识了都不知道。”
“现在知道啦?和普通人一样吧?”
他憨笑着,看看我,有点刮目相看的意思,“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要那样?”
我开始不耐烦,“你这人真没劲!什么‘你们’‘我们’‘这样’‘那样’?直说嘛,同性恋,对不对?”
“对啊,为什么呢?很好玩吗?”
“去你的!能好玩吗?天生地养我也没办法!苦恼着呢。”
“那就试着改过来,何苦自找烦恼,被别人当作‘异类’。”
我简直火冒三丈,听到的话都那么刺耳。
“什么叫‘异类’?人和人没有完全相同的,连双胞胎都各有所爱,谁和谁不是异类?凭什么非要同化成一类,排斥异己,分什么正常不正常。习以为常!少见多怪!做人要真实,敢于面对自己,无损他人,关别人什么事?”一口气慷慨激昂发了通牢骚。
他干咳了几声,茫然地看着我,见冰激凌吃完了,又去叫了两杯可乐,小心谨慎递到我面前,“你接着说,我洗耳恭听。”
有个听众也不错,很多想法积压久了,需要释放。我晃动杯子,浮在上里的冰块哗哗作响。喝了一口,满嘴冰得发麻。
“其实,我不认为自己是同性恋。我喜欢女孩的心态和你是一样的。反而跟男孩在一起让我起鸡皮疙瘩,觉得像同性恋。我必须接受老天给我的男儿心,就像必须接受老天给我的女儿身一样。”
吴思迁听得一愣一愣,大概从来没想过这些问题。
“现在所谓的同性恋,那是简单从生理上划分的性取向,因此一般人很难理解。其实生理与心理完全是两回事,科学上也是两个领域。大部分被称为同性恋的和我一样,在心理上的性取向根本就是异性!就像生理上的残疾,难道残疾人没有权利用健全心态正常生活吗?欧洲发达国家,文明程度高的社会早就接受同性恋是正常现象了。只有愚昧无知,顽固不化的人才会歧视所谓的异类。”
“哎哟,你在作学术报告啊,听得我云山雾罩,搞不懂,搞不懂。反正我们是朋友,我保证不歧视你,行了吧?按你说的,应该把你当兄弟。”
“我有个学科学的妹妹,只会给我灌输理论,可她还是反感同性恋。”
吴思迁揉揉鼻子,推心置腹地表示:“我说不上反感,以前不知道,听你这么一说,多少明白了:你认为自己是男孩,对吧?”
“不是我认为,是人体里给荷尔蒙下达指令的脑垂体起的作用,天生的……”
“越说越复杂,你饶了我吧。”
“行啦,朋友嘛,让你多了解我。”
“呵呵呵,听说交异性朋友最好是同性恋,友谊牢靠。”
“想通啦?想通了就好,以后可以兄弟相称了。”
“是是是,小弟今天算认识你了。”
有一阵子,我和吴思迁过得很开心,很有活力。
我们放了学到处找地方喝饮料,消磨时间,或者买一张票混进电影院看好几场电影。在学校,下了课抽烟聊天,到操场上打雪仗,对所有的女同学评头论足……
过了一阵子,我们又都觉着无聊,煞有介事互相鼓励学好英文。因为口袋里的零用钱越来越少,会英语才能找份工作自食其力,不然精力过剩。
有时候,我们大眼瞪小眼,发现一些不明不白的渴望,时不时在心底烧灼一下,不疼不痒。皑皑雪地上,偶尔跑着一两只觅食的小松鼠,蓬松的大尾巴上下跳跃,像乱窜的火苗一闪而过,踪影全无,留下一串似有似无的痕迹。
我知道这是潜伏的躁动,有根源的。
雪还很厚,一层盖过一层,刚下的很松软,却把下面的压成了厚硬的冰霜。天气还很冷,没有穿透力的太阳被寒风吹来吹去,徒劳无益。孕育生命力的草草木木被封存了。
我们的心情也被封冻了,像冰面下的河流,惴惴不安。
和平时一样,我翻开沙瑞给的学习资料,想找些可以借题发挥的笑料娱乐大家。这是我每天必做的功课,没法保持沉默,沙瑞一提问,就“嗨,嗨,嗨”冲着我来。我成了班上每日一笑的栏目主持人了。如果我三天不逗乐不发言,一定被当作脑膜炎。
好在我乐此不疲。正在我酝酿的时候,教室门被无声地推开,一个巨大的身影挡着阳光堵在门口。是那个管登记的办公室胖小姐又送新同学来了。
随着她一个笨拙的转身,有道白光飘然而入,逆着上午的太阳,格外晃眼。
我凝神望去,一个美少妇垂手立在了门边,娉娉婷婷,面目清秀——那道白光是因为她穿着一件纯白的兔毛长大衣,白色的紧身长裤和白色短靴。
我不由地倒吸一口凉气。
以性感美艳著称的俄罗斯小姐朱丽叶坐我旁边,她忍不住凑过来感叹:“She is beautiful!(她真漂亮!)”让一个爱美的女人由衷说出这句话可不容易!
“Yes, I think so.(是啊,我同意)”我处于半痴呆状态,应着朱丽叶,眼睛却一直停留在新同学身上。她脱下大衣挂进门边的衣橱,随便挑了个空位子坐下,在我斜对面。
回过神来,我发现班上每个人都在注视她,并非我一个人头昏眼花。顺着大家的目光,我又定定地望过去,她穿着一件紧身细条纹淡茶色羊绒衫,曲线玲珑的腰和胸,圆润的双肩。耳垂上有一对钻石耳环熠熠闪亮,犹如她周身散发的浑然一体的神奇光泽,十分眩目——找不到言辞可以形容,非常统一的完美。
众目睽睽,她的一举一动无比从容,从身后椅背上的包里取出笔和练习本,轻轻放到桌上。然后抬了抬长长的睫毛,眼神柔顺,然后微启了一下轮廓优美的双唇,悠然舒了口气,把目光投向沙瑞。
沙瑞仿佛也为她的美怔住了,如梦初醒地补发一份学习资料,全然忘记了新同学要自我介绍的“国际惯例”。
我嚷嚷一句提醒她,大家善意地笑了。沙瑞一拍脑门,回身取了纸卡片和水彩笔递上前去。新同学迷惘地看看带头起哄的我,又看着用英语在讲解规则的沙瑞,然后明白了在卡片上写下“SUKKY”。她的脸上平添了一抹红晕,念出名字,介绍自己从南韩来。
我眨了眨发直的眼睛,从此认识了这个叫淑景的女人。
一下课我直冲到吴思迁班上,咬着耳朵告诉他:“我们班来了个美女!”
“哪里人?”
“韩国人。”
“韩国人?韩国好象不出美女啊。”
“管她哪里人,真的很美,像以前日本电影《生死恋》里的女主角栗原小什么卷的。”
“管她哪里人?不说中国话怎么沟通?不沟通只有看的份。”
放学时,吴思迁站在我们教室门口,看到了新同学雪花般飘过去。
我走出来迫不及待问:“怎么样?”
“嗯,不错,身上好香,有女人味。不过看上去架子很大,很难接近。”
“那叫清高。爱穿白色的女人比较难接近。”
吴思迁伸出两个手指头,讨了一根烟夹着,“跟你说了,那都是圣诞树上的果子,好看不能吃的。”
“咳,看着赏心悦目也好。”
“可别想入非非!你不会是想吃天鹅肉吧?看你着了迷似的,今天特别兴奋。”
“去你的,没看出来吗?她是个小少妇啦。”
“那你就安分点,美国这边开放的大姑娘多着呢,会接受你的,慢慢找。”
“偏偏我不喜欢开放的,不管东方西方,还是清高的女人可爱。”
“清高,不清高,我们学校的女同学基本上都是嫁了人的良家妇女喽,没我们什么事了,慢慢熬吧,我做好了打光棍的准备。”
“算了,望梅止渴吧。托你办的正事有消息吗?”
吴思迁的阿姨在图书馆当馆长,有机会可以安排空缺让我们去工作。吴思迁笑眯眯说他下礼拜就开工,大概五块多钱一小时。至于我,要等他进去后再等机会。
“我巴不得你也去上班,不然图书馆那么安静,会闷死我的。”
“那就看你的了。没想到在美国也要沾亲带故走后门。”
吴思迁拍着胸脯,保证我很快能进图书馆。
过于平静的生活,任何小变化都会牵动情绪。
心情好,起得早,可换了几件衬衫照了半小时镜子,我才赶着出门,差点误了公车。坐下一班起码迟到二十分钟。我知道自己注重外表是因为班上的新同学。
上课的时候,我还是继续发挥我的喜剧天份,表情严肃地制造笑料。大家前仰后合乐不可支,我装得一脸无辜,甚至沙瑞会拿着讲义过来拍我脑袋,当然也是乐呵呵的。
比如那天,做对话练习,学比较级的运用,沙瑞发下来的资料上有统一句式,要我们往里面填词,然后用对话形式当着全班大声念出来。我和朱丽叶编在一组。
朱丽叶的句子是:“I bought a new handbag yesterday. Do you think it’s better than the old one?(昨天我买了一个新手袋,你觉得比那只旧的好吗?)”她填的是“handbag(手袋)”我在回答的句子里故意把它改成了拼写发音相似的“husband(丈夫)”。所以,等她念完了,我清晰响亮地回答:“Yes, I think your new husband is better than old one.( 是的,我认为你的新丈夫比旧的好。)”重音放在“husband(丈夫)”上。
第一个明白过来的当然是沙瑞,笑得弯下腰去。我又重复一遍,引来更多笑声,朱丽叶举起一杆笔要敲我,我再对她强调:确实听你说昨天买了个新丈夫。
刻意出风头的时候,我会不经意地看一眼淑景。通常见她启齿一笑,我才格外满足,确信在她心目中我是非同一般的。而她的美丽,令人没法熟视无睹,特别是每天一变,超凡脱俗的装扮,更害得我目不转睛,为了她上课走神是常有的事。
由此,沙瑞觉得我太安静了,冷不防提问过来,慌得我满桌子找习题。朱丽叶常在旁边提醒。有一次造句,沙瑞又点名叫了我,手忙脚乱不知道她问什么,朱丽叶耸着肩无可奉告。我傻眼了,要求沙瑞再说一遍,沙瑞摇头,同学们笑,想必是我平时装傻装惯了,真犯傻都没人信了。偷眼再看淑景,正颔首暗笑,两颊泛起唯有我能察觉的红晕,她应该明白我何以发呆。不由得我心头发热,好像有了某种默契正在建立,虽然没和她说过一句话。
沙瑞重复说要用动物造一个比较级的句子。我立即不加思索说:“乌龟跑得比兔子快。”全班人又大笑,沙瑞佯怒着笑问:“Are you OK?(你怎么回事?)”我还是强调:乌龟跑得比兔子快,因为兔子去睡觉了。大部分人同意我的说法,连淑景都跟着又笑又点头,眼波流转,让我心旷神怡。
日渐北归的太阳开始发威,冰雪在松动,变成水滴迅速逃窜,渗进广袤的土地。久违的色彩像斑剥的油画在视野中显现。有生命的枝枝叶叶趁风抖掉负荷,尽力舒展。空气中流动着荷尔蒙或是发绿的味道,令人感觉微微刺激而迷离。
吴思迁没空陪我瞎逛了,一放学就赶去图书馆上班。实在无聊,我陪着他去上班,对他的工作程序了如指掌。我喜欢那里的环境,齐扎扎的硬皮书砌成一堵堵墙,迷宫一般的小巷通道,这才感到书山有路学海无涯。
我和吴思迁在书山学海里决定放弃,做学问太不容易了,我们还是好好挣钱,自食其力,先把人做好了。
吴思迁是人可不是东西,拿着人家的工资,磨洋工起来看得我肠子都痒痒,做做停停喘口气,拿本书像掂份量,在手里倒半天放上书架位置还是错的。一车散书几个小时都归不了位。反而我在旁边模拟示范比他效率高。
老天有眼,几个星期以后,等到空缺的我也登记上班了,钱不白拿,活不白干。
每一天的生活又多了些意义,令我满面春风。
没面子的是我的英语不过幼稚园水平,在初级班混混,胡说八道没关系,到图书馆上班难免和美国人打交道,碰上经理有话吩咐,我只有翻白眼,白痴加口吃。吴思迁英文比我好,帮着翻译,编在一个组里上班,功劳苦劳都成了他的。自己兄弟没啥可计较,其实都一样,论小时记工分,多干少干,心里结算。
这份工挣钱不多,但是悠闲自在。常和吴思迁一起怀念上海,感叹社会主义好,资本主义糟,闲工资不拿白不拿。图书馆一侧的工作电梯直通下面的边门,我们每小时下去抽根烟,或者溜出去吃点东西。
一不做二不休,我和吴思迁都是爱耍小聪明的人。
我们每放好一车书应该在工作记录板上登记,因为临近考试,图书馆特别忙,工作间里堆满了收回来的一车车散书,不送出去上架就是我们失职。问题是我们拉出去放掉一车整理好的,绕回来又收满一车散的,如此反复没完没了。晕头转向一阵子,吴思迁大呼:不行了,不行了。我开动脑筋,先把工作间里晚班同事整理过的书通通打乱,看上去全是刚收回来的,然后在记录板上画了两个“正”字,完成了两个人整天的工作量。
吴思迁一拍大腿,“太绝了!真是高招。”
我伸手弹他脑门,“不是叫你偷懒!改变一下工作方式。拉出去收回来多此一举。”
一般来说,看书的人从架子上抽出要的书,都会就近找个桌子阅读,完了丢在那里要我们去收。忙的时候不如直接捡了散书就近上架,省工省时省力。
通过我们缩短程序的工作方式,一下午干完了别人一天的活,散书没有了,工作间积压的很快减少。从记录上看,我和吴思迁功不可没。
我们照样有时间抽烟闲聊,想着别人吃苦耐劳的傻干,真为我们中国人的聪明才智骄傲。
闲聊起过往一段段风流史,我和吴思迁都不逊色,恋恋红尘,何处无芳草?
“好汉不提当年勇,偏偏现在是光棍两条!”我总结。
“光棍两条?你……你有吗?”吴思迁怪笑着指指我。
我脸红了,敲掉他指过来的手,“你小子揭我短!好,看看谁先泡到妞,你继续做你的光棍吧。”
“嘿嘿,想上那个韩国女人吧?泡上别人我信,追她?难!”
“没办法,除了她,还没看上眼的。”
“老大!你眼界再高也别看上外国人呀,就你那点英文怎么泡妞?上床还要带字典,一本英汉,一本英韩,累不累?”
“小老弟,你别小看我,敢想才敢做。”
“夜里瞎想,白天白想!你有什么能让人家看上你的?”
经过多年挣扎与磨练,对于自身缺陷已麻木不仁,我才不在乎吴思迁的冷嘲热讽。
“知道什么叫非份之想?就是并非过份的想法!”
一段日子仔细观察和偶尔碰上的视线,我越来越肯定淑景能感觉到我的热烈,还有她闪烁双眸中不小心流露的寂寥和渴望。
我还没想好一个接近她的举动。
有些天,到了上课时间,淑景座位还是空的,我就开始心神不定,看着墙上的大钟怀疑它是不是走得太快了。后来,我知道每星期有两三天她会迟到大约十分钟,对沙瑞说是为了送小孩上学。
摸清了规律,我故意在大门口抽烟,拖延时间,等着她急匆匆路过,微笑点头打个招呼。有时候我会拉住吴思迁作陪,他见到淑景马上满脸堆笑,神情诡异,反过身笑我是“痴汉等老婆”,不过,是别人的老婆。
如果哪一天淑景没来上课,我一定像掉了魂似的,坐立不安。
吴思迁说我完蛋了,明摆着不可能的事却已经跌进去那么深,单相思到无药可救。
单相思总比没相思好。我因此而活力倍增,快乐无比。
吴思迁受我影响,没事两人打打闹闹嘻嘻哈哈,从这个教室窜到那个教室。我们亲密无间也不会被人怀疑,因为我举手投足比他还像男孩。
我生日前一天,课间的时候,吴思迁送来一张生日卡。我属鸡,卡片上有只漂亮的大公鸡,打开里面是几幅漫画:1、大公鸡娶回小母鸡2、小母鸡生了蛋3、用自己的蛋做蛋糕4、给大公鸡过生日。我乐呵呵看完了,卡片让朱丽叶抢过去,传给大家看。
沙瑞建议给我开个生日派对,明天每个同学带一份吃的来聚餐,最好是有本国特色的。全体同学一致通过,反应热烈,商量好了,我请大家吃蛋糕,沙瑞准备饮料和餐具。
吴思迁积极要求参加,沙瑞同意,问他带什么来?他说照像机,为大家留影留念。
事情就这么定了,我到美国的第一个生日有点国际主义色彩。
吴思迁对我眨眼示意,到了门口点上烟,他眯起双眼说:“怎么样?还是兄弟我想着你吧?明天有机会拍几张美人照,留着给你解一解相思,呵呵,怎么谢我?”
“美人照!我早算计好啦!兄弟之间还用谢?你总有要我帮忙的时候!”
第二天,我穿上新买的名牌衬衫,花了我半月工资!拎着一个大蛋糕上学校。
中午的时候,大家迫不及待各自摊开了大包大盒的食物,摆满了两张大长桌。沙瑞带头往嘴里塞,挨个品尝,从中国饺子、炒饭到德国咸猪脚,从墨西哥卷饼到日本寿司,从巴基斯坦手抓饭到中东烤肉……自助餐形式,我们排上队个个饥不择食装满一大盘。估计没人还记得是给我过生日了。
淑景带来的是韩国炒粉条,里面配菜五颜六色切得很细,她用筷子精心挑起长长的透明的粉条,放进每个人的盘子。惟有她看着我说祝我长寿,提醒了大家举起饮料杯祝福声声。我心潮澎湃,面红耳赤,无言以对。可惜吴思迁错过了这感人一幕。
我极想让吴思迁看到:淑景对我有那么一点情有独钟的意思了。不然他总打击我自作多情。他来的时候,好吃的差不多挑完了。我说他活该!也太不尽职了,罚他先照相后吃饭。他急了,说拍人家的吃相啊?谁愿意?
沙瑞一定是吃饱了,想起来放音乐给我们听,又带头跳舞帮助消化。
我拿起吴思迁的照相机赶紧抓拍,镜头扫了一圈,还偷拍了几张淑景微笑旁观的大特写。吴思迁嘴里填着两个饭团的丑态也被我照了几张,他瞪圆眼睛更像只胖青蛙了。
闹上一阵,该我切蛋糕了,沙瑞拿出一顶尖尖带穗的花帽子给我戴上,还要点蜡烛,吴思迁总算腾出手来举起了相机。
吹蜡烛许愿,我想不出具体内容,只求朦胧美好的感觉吧。
分蛋糕的时候,我一手拿刀一手拿盘子,低下头,帽子上闪亮的长穗耷下来,挡在眼前痒痒的。我突然感觉有人在旁边帮我撩开了扶上帽沿,那种轻手轻脚的细心温柔迅速通电般传遍全身。“啪”的一声,一块蛋糕翻出小盘子掉在桌面上。
果然是她。我抬起头,第一次如此近距离面对她的眼睛,几十分之一秒的时间里,一切静止。随后一切又成了慢镜头,在我周围翩翩起舞。
吹蜡烛许愿还挺灵的。
相片洗出来,我印了两套,一套自己保存,一套分给同学。送到淑景手上的信封是最厚的。她很聪明,直接收进包里,没拿出来在同学面前现眼。
朱丽叶的几张相片马上在班里传开了,她嫌我拍得太少,还抢了一张沙瑞的,合影里她站在旁边。
男人爱照相是喜欢去捕捉的感觉,女人爱照相是喜欢被关注的感觉。女人照相为了留住美丽,男人照相为了摆弄相机。吴思迁的傻瓜相机太旧了,照出来的相片,近了模糊远了模糊,正中间的会变形,只有门窗或桌椅板凳,头发耳朵或衣服扣子比较清楚。
放学以后去上班,我和吴思迁坐在工作间的小车上看留下的那套照片。
“看看你这破玩意儿,什么年代的?老花近视带散光,白费我们一番苦心。”
“不错啦,老兄,你看这张多清楚!”
我探头过去一看是他自己,青蛙造型。
“我拍的几张还凑合,你的不行,加上本来就近视。”
找到一张沙瑞跳舞的,背景里正好拍到淑景帮我扶帽子!我激动万分。
“你看你看,这张多可惜,太模糊了,她在我旁边,……”
“唉,你能不能别太认真?就算她对你有好感,不过交个朋友。”
说的也是,我必须用平常心来看待自己对淑景的爱慕吧。
下了班,我独自从巴士站往家走,繁星满天,寒意正浓,冰雪消融着让气温更低了。我裹紧羽绒外套,怀里揣着美人照,厚厚的,却没有带来一丝温暖。
我走着,想着,寒冷透心,想来想去,想着淑景,实在没什么具体奢望,朦朦胧胧的感觉,或许恋爱,或许寂寥,在异国他乡找点精神寄托罢了。我需要女人,与生俱来的需要,像任何健康正常的男人一样需要女人的爱,关爱恋爱情爱性爱。
从不懂事到懂事,我背负着生理和心理的矛盾反差,长这么大容易嘛?
从小到大,和男性肩并肩,只有交情,和女性面对面,会有感情。幼儿园开始,只跟男孩玩打仗,不跟女孩过家家;上小学时,敢跟男孩打赌爬到树顶往下跳,省着牛奶糖讨好漂亮小姑娘;进了中学,嘲笑追我的男同学,喜欢漂亮的音乐女老师。
和男朋友一起,有说不完的英勇事迹;和女朋友一起,有过热恋有过性经验。
某年某月某一天,发育良好的我总算认清自己:普普通通女儿身,简简单单男儿心。
我喜欢淑景这种类型,美而不张扬。知道她是韩国人,结婚了,有两个孩子,这些足够让我不敢有所企图了。虽然另一个声音在说:我有什么不敢的?
敢与不敢之间,我陷入迷迷糊糊的状态,在这样一个夜晚,寒冷而美好,我许下一个没有内容的心愿。我知道既使它清晰如满天星星,那也是遥不可及的美丽。
睡在温暖的被窝里,我又拿出相片看了两遍,然后压在枕头下面睡觉。
我做了一个清晰而逼真的梦,以至于醒来的几秒钟里怀疑它是真实的。
课间,我肯定那是在课间,因为其他同学还留在教室里。我走出大门外,没有抽烟,没有吴思迁,冰雪依旧,但是比任何一天都耀眼,连墙上都结着厚厚的冰,一个完美无比的冰雪世界。淑景穿着第一天出现时的那一身白色,走出来,和周围的冰雪融为一体。
我们牵着手拐过墙角,找到校园的一个角落,被积雪包围的角落。我把她拥入怀里,她抬起头,白色的背景,鲜艳的嘴唇在我的亲吻下开启,香甜的气息,温柔的回应,我们在冰天雪地里融化,融为一体。
我照常起床去上学,满脑子萦绕刚才的梦景,不知道今天见了淑景会不会脸红。
碰到吴思迁告诉他我做了一个春梦。他说我病得不轻!
做梦可能是有所预示的,信与不信,我们只能在现实中缓行。
一切听其自然,生命的轨迹总是在不知不觉中延伸。无从选择我出生到人世间,温暖的家庭,快乐的童年,然后家庭破碎,伤心中成长,确定自己的性向,在社会上瞎混,来美国,跟着妹妹到安娜堡……没有强求过什么,我走到了今天。今后也不会刻意去追求某一种生活。我和一母所生的妹妹有着截然不同的人生观。我没有目标,不思进取。但是我很快乐,我的准则与本份就是自然而然。
想着那个美梦,见到淑景的我并没有脸红。我做我的梦,纯属自然现象,又不妨碍谁。她上她的课,嫁人生子,克守妇道,没我什么事。有事也得走着瞧。
正想着梦境里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下课了,我还在座位上发呆,冷不丁有人轻拍我肩膀,又是让我触电般的温柔。淑景手里拿着一个粉色信封站在我身后。
她递上那个信封,说是生日卡,谢谢我为她拍的相片,言简意赅。不知道她是腼腆害羞还是实在英文有限,平时上课几乎听不到她说话。这一刻她脸红红心慌慌的样子可爱极了。我连忙站起身双手接过来。动静大了点,有同学往这边看,淑景低着头走开,我反而大方得意地对他们挑了挑眉毛。有什么大不了的?补送一张生日卡,昨天我收了好几张呢。又不是当众接吻。
朱丽叶走进教室,我迅速把卡收进了书包,让她见了准又抢过去全班传阅。
放学之后,我心急如焚找个角落拿出卡片来看,有点过于激动了。卡片上淡雅的图案和温馨祝福,只有一行字迹隽秀的生日快乐和淑景的签名。
吴思迁追过来拿去看了,故意夸张地说:“拿到偶像签名啦,恭喜恭喜!请客吃饭吧?”
我悻悻然不搭理他,把卡片抢回来往信封里装,发现里面还有东西,是夹在透明封套里一叠崭新的纸币,韩国的,从大到小不同面值各一张。我一拍脑门想起来,某一天上课发言,我说自己很爱收集各国钱币。
“多有心的女人啊!”我痴痴呆呆发出感慨。
吴思迁小眼圆睁,嚷嚷着:“有钱进账啊!更应该请客!”
“去你的,这是送给我收藏的!”
“折合美金够我们吃一顿的啦。”
“你这么胖,还吃?”我咧开嘴笑他,心情大好。
晚上回家,我找出一对珍珠耳环,光洁白润的天然珍珠。拿到灯下仔细端详,想想配上淑景爱穿的白色系列,一定美不胜收。
这对耳环是有来历的,曾经属于我深爱过的一个女人。有一次跟我上床,一只遗落在枕边,被我收了起来,她找不着,留着另一个没用,又被我要来暗地里凑成一对,放着留作纪念。纪念曾经为她流过的眼泪,要知道男儿有泪不轻弹。
现在我决定把它们送给淑景!以示我可以对她忘怀了。她一直有着她爱的男人,也许偶尔会想起我,但用不着我对她念念不忘。
礼尚往来,我挑了一张普通的友谊卡,写上一句感谢话,然后把珍珠耳环洗得一尘不染,收在红色小锦袋里,放进信封。
放学以后,为了尽量避人耳目,我先跑出去等在过道里,淑景经过的时候,迅速把信封塞到她手上。她神色慌张,我心跳异常。
事无俱细,我的一切行为思想都成了上班时和吴思迁的话题。他总是不痛不痒不温不火不紧不慢地发表感慨。刚到这与世隔绝般的境外,有这么一个小兄弟当听众还是挺不错的。他不无叹息自己没故事拿出来讨论。
第二天,淑景把耳环戴上了,配一件乳白色高领毛衣,她总是很会装扮自己,把握分寸,不让多余的修饰遮掩了天生丽质。别人不会注意耳环之类的细微变化。
她坐定了,一如往常拿出笔记本准备上课,然后漫不经心抬起头望向我这边。四目相对,我有点发愣,她抿嘴一笑,微微侧了侧脸庞,亮出耳朵上我送的礼物。我还她一个微笑,点点头,心花怒放。这默契才叫默契!
接下来,我晕乎乎地上着课,什么都听不进了。
下课我叫上朱丽叶去学校小餐厅倒杯咖啡。那里每天供应免费饮料,我们下了第一节课常常结伴去喝点什么。不知为什么我没勇气大大方方叫淑景一起去,和朱丽叶不一样,跟我邻座,她是个大大咧咧的姑娘,很容易成为单纯的朋友。
和这俄罗斯大姑娘随便惯了,她很自然上前勾住我臂弯走出教室。我忽然感觉到淑景的目光扫了过来,令我浑身不自在。走在过道上,我停下来,叫朱丽叶等一下,因为我想到淑景平时在班上挺孤僻的,可能她看上去太高傲,几个先来的韩国同学下课了打成一片,也在孤立她。也许淑景还不知道那里有咖啡喝。
属于冲动型的我顾不上想太多,马上折回教室,走到淑景身边,不加思索的英语脱口而出:“Let’s go, get some coffee.(走吧,去喝点咖啡。)”
她看着我,含蓄一笑,合上练习本,从背包里拿出一个蓝封皮小本递给我。
“Thank you. I like it. (谢谢你,我喜欢它们。)”她摸着耳环说,然后起身跟我走。
我看了看手里接过来的小本,是一本精致的通讯录。来不及细看,我把它先揣进口袋,和淑景一前一后走出教室。
朱丽叶折回来找我,正好碰上,于是我们仨人行,说着艰难的英语聊天,一起去喝咖啡。果然,淑景完全不知道那里还有现煮咖啡。
一人端了一杯回到教室,淑景客气而温情脉脉再次谢我。
我觉得自己往前迈了一个健步。应该这样,把淑景当作朋友来交往,比偷偷摸摸暗恋她要健康多了。
上课的时候再看她,我大大方方咧开嘴笑了,心情豁然开朗。
满脑袋是淑景,在学校一天没见着吴思迁了,放学也没找到他。
赶到图书馆上班,他已经来了。
“我找到一份新的工作,打餐馆,能多挣不少钱。上午我去见工,要培训两天。”
“那你不上课了?”
“就这几天培训在白天,正式上班是晚上,等那边排上班,我准备把这儿的工辞了,或者减掉时间。”
“这样啊,你怎么去找的?”
吴思迁推推眼镜,开始讲他的故事了。
“前两天,我阿姨家有个聚会。她担保了一个老朋友的女儿到这边读书,叫丁小蒙。聚会上我们认识了,丁小蒙在那家状元楼打工,收入不错,正好他们缺人,就让我去试试。今天培训做午餐,挺好玩的,端茶送水还挣了三十多块钱小费。”
“行啊?你小子,又把兄弟我甩了去单干。”
“我问了,他们目前就缺一个人,还是临时的,先让我做做看吧。”
推了推眼镜他又说,“丁小蒙人挺好的。”
我拿眼睛瞄他,“你不是看上人家了吧?一见钟情?”
“去你的,人家比我大八岁呢,上班带我也是看我阿姨面子。”
可是,图书馆下班以后,吴思迁就带着我去状元楼探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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