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白说婆媳关系(7)

高山流水遇知音,从此为你乱弹琴.痴人说梦逢知傻,有空为你胡乱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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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丈夫” A 对我们的“离婚”很伤心,她伤心的不是我将离开“婆家”,而是我离开的原因是因为她。她知道我在“娘家”日子也会过得很好,她也仍然可以在我“娘家”见到我,但如果她是压垮我这匹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那她就责任重大了。

于是我安慰她:你不是最后一根稻草,你家的“ xiao 姑子”才是最后一根稻草。

这位“ xiao 姑子”也是文学城艾园的常客,经常热心帮忙转我“娘家”的帖子到我“婆家”去,跟我的“丈夫” A 和瞎猫妹妹一样,是大好人。但这个大好人也有辨不清是非的时候,她向我家长黄颜告状,请求他收回我们给“艾米朋友”在我“婆家”管理“艾米专栏”的权利,还要求我们管理一下“山楂迷”们,叫他们不要发那么多帖子。

在我和“艾米朋友”跟几个渔婆的论战中,我的这位“ xiao 姑子”一直没露面,根据我对她的基本了解,我可以预料她的屁股是坐在我“婆婆”们那边的,但我没想到她屁股会歪到这种程度,居然直接要求我们管理“山楂迷”,难道她看不出自己的要求没有道理吗?

“湾区华人”是个公开的网站,而不是谁的私人博克,“山楂迷”虽然比几个婆婆姑子们后到湾区,但大家都是平等的,因为网站当时并没规定新来者只能发多少个贴,而且那些“山楂迷”的平均发帖数并不多,只是因为人数比较多,一人发一贴也显得多了,但他们只不过在享受网站赋予每个成员的平等权利,没做错什么,几个婆婆姑子的要求纯粹是维护私利,完全是把“湾区华人”当她们自己的私人空间在对待。

黄颜当然不会答应“xiao 姑子”的要求,只告诉她:艾米已经决定撤出“湾区华人”。

我从“湾区华人”撤出来之前,就要求“公公”(admin)把我和黄颜的所有帖子都删掉。在离婚问题上,我主张一刀两断,不拖泥带水。离婚之前一定做全面考虑,只有到了不得不离时才离,而不逞一时之快,离了又后悔。但一旦决定离,那就无可挽回。离就离个痛痛快快,离完大家一拍屁股走人,从此两不相干。

但“公公”没有删掉我和黄颜的帖子,只撤销了“艾米专栏”,他把从前“艾米专栏”的所有帖子,都转到了“网络小说”这个栏目下,等于是把从前媳妇的住房拆了,把媳妇的财产全都转移到他家别人名下去了。这大概还合几个婆婆的心意,她们把眼中钉拔掉了,但眼中钉的财产仍留在她们家,继续为她们家吸引人气,要多美有多美。

我当时没跟他们多计较,我只要可以不受几个恶婆婆的闲气就行了,你要用我的文字为你家招徕人气,我也不损失一根毫毛。

但后来我的另外六本书都签了出版合同,并即将在国内出版,如果出版后又招来一些“忽悠迷”在那里发帖,岂不又要触怒我的前婆婆们?如果她们又大打出手,岂不是该我的读者受气?况且我已经不是那里的版主,没有删帖权,眼见有人发些白痴贴评价我的小说,我也只能干望,还不如全盘删掉简单。所以我给“公公”发信,请他一定删除我和黄颜的所有帖子,以免引起麻烦。

“公公”一向深合吾意,我把他引为知己。有段时间文学城改版,把发帖跟贴的事搞得乱七八糟,我准备把大本营转移到“湾区华人”去,我跟“公公”说了这个想法,他非常支持,当即就按我说的把每页的跟帖由原来的 10 个(?)左右改成了 50 个(?)左右,减少读者翻页次数,他还测试了 server 的能力,说可以对付我的帖子可能带来的几百个人同时上线阅读的情况。

但文学城的改版很快就完成了,发帖跟帖恢复正常,所以我又没把大本营搬到“湾区华人”去。我自己很内疚,但我“公公”没一句怨言,所以我觉得他很对我的胃口,是个不干涉他人活法的人。你有需要,他尽力帮助,但他不问你要任何回报,也不抱怨。

当我跟几个“婆婆”发生争执的时候,我“公公”一直没露面。这个我可以理解,而且我认为“公公”并不赞成几个“婆婆”的做法,如果赞成,早就出面批评我这个“媳妇”了。

据说网站是“公公”私人办的,不以赚钱为目的,这我相信。但我认为如果网站能赚钱,“公公”也不会把网站撤了,自己跳河自杀,因为他只是不以赚钱为目的,但能赚钱也不是坏事。即使是跟钱有仇恨的人,办起网站来,也会希望自己的网站办得人气旺盛。我的小说能给“公公”的网站带来人气,也算我对他的报答,如果不是几个“婆婆”太烦人,我不会想到撤出“公公”的家。

当“艾米朋友”请求几个“婆婆”以网站利益为重,不要打击限制“山楂迷”的热情的时候,我“麻烦婆婆”说网站能力有限,并不欢迎我给他们带来人气。她这样说,肯定没跟“公公”商量过,因为网站上明明白白摆着一些商业广告,那是干啥的?难道是用来吓唬读者、限制人气的?

这几个“婆婆”都没写出什么轰动的作品,没跟“湾区华人”带来什么人气,但因为去得早,都觅得了一个“老婆”职位,自己很把自己当那里的有功之臣,仿佛网站就是她们几个的洗脚室,是专门供她们几个泡着臭脚聊天用的。只能说我“公公”自作自受,娶了这么几个老婆,也只好忍受,“公公”跟那些人在网下都是有来往的,他总不会为了一个网上“媳妇”去得罪几个惹不起的“老婆”吧?

当我再次要求“公公”删掉艾黄所有帖子的时候,“公公”不肯删,说网站有规定,除非发帖人自己要求,网站一般不删贴。你们的小说都是别人转的,除非转的人要求,否则我不能随便删除人家的贴。

如果“公公”直接说我想让你的帖子留在这里为我的网站带来人气,我会欣然答应。但既然“公公”开始打官腔了,那“媳妇”也就不客气了。我在那里的公众论坛发了一个贴,请求转帖的人要求我“公公”删掉他们转的艾黄的贴。我也告诉“公公”,既然你把网站的条例搬出来说事,那我可以告诉你:艾黄的作品,版权归艾黄所有,既然版权所有人请求你删掉,你没道理不删。

“公公”说你当初答应了我们转贴的,那就等于把版权交给了我们。

我说,我是答应了 A 转帖的,但我答应的是转在“艾米专栏”里,而不是“网络小说”里。而且你们的转帖早在我答应之前就开始了,一个叫“鹏飞”的不仅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把《十年忽悠》全盘转了过去,而且连作者是谁都没注明,就列在“鹏飞”的名字下,是我发现后让我“前夫”A 去纠正的。即便是我“前夫”A ,也是在转了《山楂树之恋》后才跟我商量的。这些事,我不计较就一文事没有,但如果我要计较,理亏的是你们。

“公公”不吭声了,好几天没回我的信,于是我在“湾区华人”的论坛里发了一个贴,请他在一周内删除艾黄的作品,否则我会诉诸法律。

这下可炸了锅!是人是鬼的,都跳出来骂我了,仿佛“诉诸法律”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一样。

一位被“婆家”人称为“老大”的 C 某教训我说:一个人光会做文不行,要想混得好,还得学会做人。

这个发言博得一群傻亲戚的欢呼:是啊,是啊, C 老大说得对。艾米你光会做文有什么用?你不会做人。

为什么我说这群亲戚傻呢?是有道理的。你看看 C 老大这句话,摆明他是个功利主义者,学会做人是为了“混得好”,那他做的是什么人?虚伪的人!而且虚伪得没水平,让人一眼看出了他的虚伪。听说这位 C 老大还是某个知名作家曾经爱慕过的人,真叫人大跌眼镜!

更多的人是为 A “不值”,涕泪俱下地感叹: A 啊,你为你媳妇付出了这么多,辛辛苦苦转她的贴,让她出了名,结果却落得这样一个下场!

看这群人傻的! A 落得了什么下场?不就是离个婚吗?那是她自己的选择,既然她无力也无心在自己家里保护自己的媳妇,那她干嘛要娶这个媳妇呢?应该说是我这个媳妇吃了亏,如果不是 A 把我搅合进她家去,我怎么会无缘无故受恶婆婆们的气?

至于说到出名,我写的《山楂树之恋》先是在文学城出名,后是在国内出名,难道是“湾区华人”让我的《山楂树之恋》出的名?刚好相反,是我的《山楂树之恋》让“湾区华人”出了一点名。我不介意让谁沾光,但如果你沾了我的光,还要红口白牙说是我沾你的光,那就不怪我道出事实来了。

那边一大家子傻乎乎的三亲六戚都上阵了,都来围攻我一个人,但使的都是不经一击的武器和战术。我拣值得一砸的砸了几个,有砸哑了的,有砸明白了的,有越砸越疯狂越白痴的。也有几个本来不太傻的,大概不是亲戚是邻居,幸运地没得他家遗传,还能看出个道道,叫我“公公”这次就删了吧,以后记得预先声明,凡发表在我网站的帖子版权都归我网站所有,云云。

最后的结局当然是我“公公”按我的要求删掉了艾黄所有的帖子,让一群傻乎乎的三亲六戚白忙活了一通,白挨了我一通反砸。最亏的是那个 C 老大,白白暴露出自己俗气功利的本性,把“文学中年”的盖头彻底掀掉了。

媳妇我从这样一个恶婆婆聚集的封建大家庭挣脱出来,很有“脱了一层皮”的感觉,但也让我从中领略了几种恶婆婆的招数,没有经验也有教训,拿出来跟大家 share 一下:

1 、“臭婆婆”:“笑面虎”型的,特点是态度谦卑,说话阴阳怪气,但一般不亲自上阵开枪开炮,只挑唆别人当炮灰。她挑唆功夫高强,一眼就能看出别人心中有什么样的污秽,要用什么样的语言才能挑唆成功。她只说个“艾米更像一个组织”,就挑动了某些人心里暗藏已久的不满,于是有“鱼婆婆”这样的莽妇出来打头炮,替“笑面虎”婆婆当枪使。

但当“鱼婆婆”们因为她的挑唆开始责骂“媳妇”的时候,“臭婆婆”却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低声下气地对媳妇说:哎呀,对不起呀,都怪我,都怪我,我这人有口无心,说话没水平,让你误会了,我已经把我的帖子改了,说“艾米更像一个论坛”。

这下就让“鱼婆婆”做了恶人,而“臭婆婆”把身段放低到泥土里去了,如果“媳妇”还不原谅,那就是媳妇的罪过了。但如果你以为“臭婆婆”是真心认错,那你就上了“笑面虎”的当了。她低在泥土里,还可以咬你一口,咬不着,她用尾巴掀起泥土都可以撒你一脸一身。比如她刚赔过礼道过歉,马上就瞅准了空子,十分谦卑地说:我没别的意思啊,我是个老顽童,就是要你们出来跟我们一起玩。

那么在“湾区华人”,怎么样才算“在一起玩”呢?如果你去了“臭婆婆”的专栏,但你没发贴,她是没办法知道你拜访过她的,所以她说的要你跟她一起玩,实际上就是要你到她的专栏去捧场,去发贴。这也太过分了吧?你凭什么要求“山楂迷”去给你捧场?你写得好,人家自然会去捧场,你写的东西不能吸引人家,你却想凭你“婆婆”的身份和权力,要求别人去给你捧场,那不就像全老徐娘凭着手中权力强迫年轻部下跟她做爱一样吗?

但“臭婆婆”这样的笑面虎,就可以把要求提得这么谦卑友好,你做媳妇的敢拒绝?你拒绝就是你的罪过,人人都会向着“臭婆婆”,到最后,她不吐骨头地吃了你,你还落一百个不是,而她倒能得到观众的称赞和好评。

你能不能找“臭婆婆”这样的婆婆?就看你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了。如果你物质上很富裕,但精神上并不要求多少独立,而是比较传统,比较循规蹈矩,那么“臭婆婆”可能并不是个很糟糕的婆婆人选。她自己有份工资,不靠你们养活,还会兢兢业业帮你带孩子,看在她儿子的份上,她也可能不会找你太多麻烦。

但如果你跟我一样,崇尚民主平等的婆媳关系,而且有那么一点小才华,尤其是有那么一点小个性,那你最好别找“臭婆婆”这样的婆婆,不然的话,她看不惯你,在你丈夫面前阴阳怪气地挑唆挑唆,就够你喝一壶的。等到你跟她发生矛盾,她可以马上把脸一抹,变成一个惨兮兮的可怜虫,直把身段低到你脚下的泥土里去,让你丈夫越看越同情自己的老妈,一切不是都派到了你头上。

最终,你不是卷铺盖滚蛋,就是被“笑面虎”不吐骨头地吃掉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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