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独资料汇编

省独资料汇编

目录
01、倪匡 省独始作俑者毛泽东要将中国分裂成 27国P1
02、倡导湖南自治《毛泽东传》(第三章 京沪天地)P2
03、联省自治运动——中国联邦主义的实践P6
04、刘军宁∶联省自治∶二十世纪的联邦主义尝试P15
05、傅国涌∶“联省自治”曾是知识份子共识P17
06、梁文道 力推「联省自治」理念的陈28913;明P18
07、北洋军阀史话一七四、联省自治运动P20
08、20世纪20年代“联省自治”的理论与实践P26
09、孙卓 联省自治与湖南省宪法P64
10、张三一言 省独思潮与联邦制P68





01、倪匡 省独始作俑者毛泽东要将中国分裂成 27国


鼓吹藏独、疆独、台独,全是杀头的大罪,在有了那个什麽反分裂法之後,更加不得了,别说有实际行动,连说也不能说。就算有人想说,也绝对不会有发表的机会。不信,写一篇鼓吹疆独的文章试试,看是不是能在中华大地上公开发表,谁要是有这个能耐,一定向他叩头。

学古德明先生的春秋笔法∶这是新中国的现象,在旧中国,不是这样的。
一九二零年九月三日,《大公报》上,有人公开发表他的主张∶「我是反对大中华民国的,我是主张湖南共和国的。」

不止如此,这位仁兄还提出了具体的方案∶「二十二个行省三特区两蕃地,合共二十七个地方,最好分为二十七国。」

通篇文章引经据典,广论世界局势,雄辩滔滔,证明人类发展趋势,就是「分裂」,所以,结论是最好将中国分裂成二十七个国家。其中「两蕃地」不知是不是指西藏和新疆?就算不是,二十七个从中国分裂而成的国家之中,也必然包括西藏、新疆和台湾在内。这篇文章,可算是主张鼓吹藏独、疆独、台独的先知先觉。那时候,鼓吹藏独、疆独、台独,不知是否有罪,但至少有《大公报》敢发表这样的文章。

这文章的作者是谁?坐不改名行不改姓,姓毛名泽东。

对了,就是那位伟大的毛泽东(其他衔头数十个从略)。

这位伟人的头像,还挂在天安门,还印在钞票上,然而,他分裂中国为二十七国的主张,好像不能提了吧,若有哪一个人大代表什麽的,受了伟人的感召,在人大会议上提出来讨论一下,那恐怕会比奥运更热闹!

毛伟人倡导分裂中国、解散中国的伟论很多,恕不一一引用了。

(倪匡)





02、倡导湖南自治《毛泽东传》(第三章 京沪天地)

(http://cpc.people.com.cn/BIG5/69112/70190/70192/70273/4775540.html)



??1920年至1921年是毛泽东的思想和行动趋於一致的时期,这给他的政治生活带来新的目标,也给他的亲属多少带来一些痛苦。

??毛泽东把五四精神推向前进。他创办了青年图书馆,又(与其他人一起)重建湖南学生联合会。〔26〕在回韶山的几周内,他给家乡传送了新文化的火炬,成立了一个教育促进会。他在湖南《通俗报》上撰文并担任编辑。这是一份半官方的教育报纸,毛泽东的朋友何叔衡任主编後,该报便转向左派。

??在一位与他关系颇好的女同学———她也是杨教授最好的学生之一———的帮助下,毛泽东创办了文化书社〔27〕,在湖南传播左翼文化的种子。“湖南人现在脑子饥荒,实在过於肚子饥荒。”他在《文化书社缘起》中写道。

??毛泽东在湘雅医学专科学校以低租金租了三间房作文化书社社址,并从杨开慧的母亲那里得到经济上的资助。他甚至请擅长书法的军阀谭延?为书社写招牌,出席开业仪式。在那个下午的开业典礼上,这两个冤家对头握手言欢。〔28〕

??书社营业很好,不久就在其他城镇成立了七个分社。初期最畅销的书籍有(都是中文书刊)《社会主义史》、《马克思〈资本论〉入门》、《新俄国之研究》等,杂志有《新青年》、《新生活》、《新教育》和《劳动界》。

??毛泽东在五四运动的主旨中增进了亲苏俄的内容。他和《通俗报》主编何叔衡一道成立了“俄罗斯研究会”,并发起了赴俄勤工俭学运动。在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影响下,毛泽东试图组织劳工联合会。在共产国际的建议下———这些建议从北京和上海通过信件传给他———他开始组织共产主义小组。同时他还组织了社会主义青年团这一共产党外围组织。*

????* 刘少奇当时是社会主义青年团的早期成员,後来去苏联的莫斯科远东劳动大学勤工俭学。这位勤奋的少年来自宁乡县的一个地主家庭,他比毛泽东晚五年毕业於第一师范。毛泽东第一次去北京时他们曾见过面,并谈论过勤工俭学问题。

??1921年5月,何叔衡被省教育厅辞退,《通俗报》的激进分子也一齐被解雇。毛泽东聘用他们当中的许多人为修业小学的教师。在反抗斗争中,如果说学生是中坚力量,那麽小学教师则像一根红线把他们与那影响不断扩大的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行营连在一起。

??第一师范本身在传播马克思主义方面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毛泽东在校内学生中招募新的追随者;靠学校的薪水维持少数学生领导人的生计;利用校友会宽敞的活动场所召集会议,并以文化书社的名义向每个与会者赠送10元钱作为礼物,还让年轻人方便地出入图书馆,犹如出入公共汽车站一样。第一师范对於毛泽东这个崭露头角的共产主义者来说像一个大家庭。

??毛泽东的家人也被吸收进来。毛泽东的父亲於1920年死於伤寒,终年52岁———此事毛泽东很少提起,除了说几乎没有人参加父亲的葬礼外〔29〕———毛泽东悄无声息地接过了父亲手中的一切。他安排二弟毛泽民进入第一师范,让三弟泽覃在一个很好的中学读书,还把他继妹泽建送到附近衡阳市一所师范学校。

??这三人不久便参加了共产党组织,在毛泽东的直接领导下;毛泽东像父亲一样时时把他们打发得团团转。

??毛泽东已不再是孤身奋斗了。他和上海、北京和法国的同志保持通信联系。他在长沙这个不大不小的池塘中成了一条大鱼,在湖南各地他都有可靠的联系。他有自己的小家庭,妻子不久有了身孕。毛泽东在1920年写的一系列文章主要都是赞成湖南自治问题的。〔30〕这是毛泽东最终要支持地方主义吗?是的。从其生气勃勃的文章中,可以照见毛泽东是怎样一个人。

??1920年,毛泽东在报纸上发表的对於“湖南改造”的主张。

??还在上海洗衣店干活的时候,他就与一位主办《天问》周刊的湖南活动分子和湖南改造促进会取得了联系。现在,谭延?成了省长,毛泽东和其他一些人希望他能保证湖南的自治,“不引狼(北京政府)入室”。

??毛泽东论述这个问题的文章是他以前的自由思想的延伸,还谈不上是马克思主义的(这些文章《毛泽东选集》没有收入)。他也没有为将来独立的湖南确立社会目标,仅仅是让湖南脱离压在背上的重负。

??毛泽东对湖南自治问题的议论是对自己的反对帝国主义的思想的运用。他把“湖南以外的”地方都称为“外国”。他呼吁成立“二十七个小中国”,因为“大中国思想”是一种罪恶,阻碍了平民生活的“自然发展”。

??诚然,毛泽东之所以赞成27个省都关起门来自治,是因为他认为苹有各省的小建设成功,一个更为强大和繁荣的中国才会存在,“这正像美、德两国由分而合的道路”。

??然而,对於一个已经是激进的信奉国家民族至上的人来说,转而支持分省自治无疑是令人震惊的———他的一些左翼朋友也认为这是他的一个错误。

??他沉痛地写道∶“四千年历史中,湖南人未尝伸过腰,吐过气。湖南的历史,苹是黑暗的历史,湖南的文明,苹是灰色的文明!这是四千年来湖南受中国之累,不能遂其自然发展的结果。”

??北京,同其软弱无能的“国民”政府(以及它严寒的冬天和对南方方言的歧视)一并受到毛泽东的抨击。

??到1921年春,毛泽东已失去对湖南独立自治的热情。军阀的更迭也动摇了这种激进的理想。谭延?在1920年9月被取代,新统治者赞成自治,但反对通过自治解放民众的任何意向。

??数周後,毛泽东带头冲击省议会,把挂在考究的墙壁上的条幅、旗子扯了下来。他认识到了改良政治的局限,并要在现存政治结构之外组织活动。

??1920年7月,赴法勤工俭学的新民学会会员在法国蒙达尔尼召开会议。这是与会会员的合影,其中有∶向警予、萧三、蔡畅、蔡和森、萧瑜、罗学瓒、陈绍林、张昆第、葛健豪、欧阳泽、颜昌颐、李维汉。

??萧瑜在法国勤工俭学回国後见到了毛泽东。他们彻夜长谈,泪眼相对,并发现彼此间存在鸿沟。毛泽东是亲苏俄派,萧瑜则不是。毛泽东赞成强权,萧瑜则担心这会危及个人自由。

??毛泽东决心组织民众来夺取政权,萧瑜则仍是一个书生气十足的学究。他对毛说∶“像刘邦和项羽(汉朝的两位政敌)那样争夺天下的争斗,在耶稣基督和释迦牟尼看来,就像街头顽童为争一个苹果打架斗殴一般。”

??毛泽东简单地反驳道∶“你不同意卡尔8226;马克思的理论,多遗憾。”〔31〕新民学会兄弟般的团结自此成为过去。

??1921年初的一个大雪天,新民学会在文化书社开了三天大会。毛泽东在会上强调“变革”的目标,反对“改良”。他赞成采用俄式的革命方法,反对“通过几十年的教育”的改良方法。

??从法国归来的大部分人反对他的观点,一些继续留法的人也写信反对这一观点。他似乎遭受了挫折,所以他在会上宣布新民学会“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但是,在某种意义上他赢得了自己斗争的胜利。他转移了自己的基地,他把和自己观点类似的会员拉进了社会主义青年团,视新民学会如敝屣。

??五四运动的参加者已经分裂成两派,这一结果使毛泽东与萧瑜分手。1919年在《新青年》上的论战已经为他们作了总结∶“谈论主义”还是“研究问题”?知识分子是用理智分析研究具体问题,还是在一种思想意识的指导下付诸一定的行动?〔32〕

??胡适教授为首的五四自由派坚持研究具体问题而远离政治生活,李大钊教授为首的马克思主义派则信守“主义”。毛泽东无疑站在“主义”一边*,他希望发生分化。如果把五四传统与某一具体思想形态联系在一起就意味著会产生分裂的话,这种分裂是件大好事。

????* 胡适避谈思想意识问题,要求成立“好人政府”。这与毛泽东曾想要孙中山任总统、康有为任总理、梁启超任外交部长组成政府时所持的理想的折中主义何等相似。———译注

??另一种分化已迫在眉睫。在1920年,无政府主义乘时而“入”。一些敏感、笃信绝对自由的年轻人组成了自己的组织∶湖南诗雨社、健学会、青年会和(最有影响的)劳工会。毛泽东对无政府主义的信条非常了解,1918年至1919年在北京时他曾为之倾倒,可现在他心中的马克思已经驱逐了克鲁泡特金,他狠命地与劳工会展开斗争。

??毛泽东以恩格斯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这类马列主义的书籍为武器,抨击无政府主义的代表人物。他迷惑对方,嘲笑无政府主义者要“在24小时之内废除国家”的蠢举妄动。每当从无政府主义的阵营中争取过来一人,毛泽东就把他引荐到组织严密的社会主义青年团中来。

??在北京时的孤独和被人疏远,使毛泽东倾向於接受无政府主义。现在,他正作为长沙左派力量的主要带头人大踏步地朝前迈进,并把无政府主义视为令人难容的东西。4





03、联省自治运动——中国联邦主义的实践

王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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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1925年的联省自治运动常被误为军阀割据的藉口。实际上,正如刘军甯先生所讲中国在20世纪丧失的最大机遇之一,就是与联邦主义失之交臂;而中国在20世纪的诸多不幸则与该运动的失败密不可分。对联省自治运动的回顾,或许对中国把握未来联邦主义的机会有所助益。

一、联邦制的特点

长期以来,地广民众的大国如何实现民主问题折磨著许多智慧的头脑,似乎民主只配小国享有,较大的国家则只能由君主专制。如何使大国成为稳固而持久的民主国家呢?18世纪中期,现代共和主义的奠基人之一孟德斯鸠回答了这个问题。他指出∶“一个共和国,如果小的话,则亡於外力;如果大的话,则亡於内部的邪恶┅┅这种弊害出自事物的本性,不是任何法制的形式能够医治的。要是人类没有创造出一种政制,既具有共和政体的内在优点,又具有君主政体的外在力量的话,则很可能,人类早已被迫永远生活在单人统治的政体之下了。我说的这种政制,就是联邦共和国。”

从第一个现代联邦制国家美国诞生至今,200多年来联邦主义在世界五大洲都已开花结果。在世界169个独立国家(截止2002年)中联邦制国家有20多个,虽然数目不算多,但面积在200万平方公里以上的国家中绝大多数是联邦国家(王天成∶四论共和国∶关於联邦制的思考(一)),它们占了世界约1/2的土地面积。在各洲面积较大的国家中,除了中国以外,俄罗斯、加拿大、美国、印度、巴西、澳大利亚、苏丹无不实行联邦制。这样多的大国选择了联邦制,其奥秘何在?

联邦制是若干单位组成的多中心、非集权的统一国家。联邦制国家的主要特点是∶

1、联邦是全国公民永久性的共同体,各构成单位(州、省、邦)是国家主权的组成部分。联邦与各构成单位不是核心与边缘、上级与下级的关系,而是具有不同权力、职能范围的政府之间的关系。

2、联邦设有统一的宪法以及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行政机关,行使国家主权;各构成单位在国家中具有很大的独立性,设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其议会议员、政府首长,均由当地人选举产生。

3、联邦和各构成单位的许可权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两者在不同范围内各自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分别行使统治权。联邦主要负责国防、外交和维护本国公民的基本权力;各构成单位则管理所辖范围的一般性事项,如治安、财政、税收、文化、教育、工业发展、商业活动等。当联邦与各构成单位发生权力冲突时,以联邦宪法为准,由联邦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裁决。

联邦制最重要的价值有2点∶

1、联邦制度是自由的有效保障。联邦主义的根本价值是为了保护个人的自由,其核心问题是如何构建保障个人自由的政治秩序,保证社会大众不被国家或政府专横地统治。联邦主义的宗旨是通过分权制衡约束和限制政府的权力,进而为自由提供保障。联邦制把权力合理分布於中央和地方政府,使社会形成多个政治中心,从而消除了绝对的权力并降低了权力滥用的可能性。

2、联邦制是一种有巨大包容性的政治体制。联邦制分权、自治、多中心的制度安排,为不同民族、宗教、文化、社会利益群体,提供了表达政治愿望的充分管道。它不仅可将分散的政治中心结合成统一的国家,还可以在统一国家中实现不同民族、语言、宗教、文化、习俗的民众和平共处。

法国19世纪政治家和思想家托克维尔,对美国联邦制所产生的政治效果称赞不已。他说联邦“既像一个小国那样自由和幸福,又像一个大国那样光荣和强大”。他认为美国人自立自强、进取创新、关心公益的精神得益于其自治和分权制度。美国当代著名政治学家爱拉扎尔这样评价联邦制∶“人类,因而也是理论家对於政治的关注,聚焦在3个普遍性问题上∶追求政治正义以获得政治秩序;探明政治权力及其运用的真实经验;利用能够将这两个问题统一起来而造就良好政治生活的文明社会与文明社群,来创造一种适宜的公民环境┅┅而说明和包纳了上述三个问题、反复表现出生命力的重要政治原则之一,就是联邦主义。”

二、联省自治运动概况

“联省自治”,是西方“联邦自治”的中国化。

中国联省自治运动源於清末“预备立宪”。清廷的宪政编查馆曾呈奏摺,强调中国地大民众,宜分省而治,且各省自治与国家统一并行不悖∶“立宪政体之要义,在予人民以与闻政事之权,而使为行政官吏之监察┅┅中国地大民众,分省而治┅┅谘议局为地方自治与中央集权之枢纽,必使下足裒集一省之舆论,上仍无妨国家统一之大权。”(《清史稿8226;志888226;选举8》)

有人统计,清朝末年,民间地方自治会遍布全国,达5000馀之数。

清王朝被推翻,中华民国新建,作为民主重要内容的各省自治活动生机勃发,终於在1920~1925年间形成“联省自治”运动。

“联省自治”运动是在政府推动下开展起来的。

1920年11月17日北京政府宣布筹备地方自治。1921年4月15日,下令施行《地方行政会议组织规则》。5月4日,正式召开地方行政会议,经月馀商讨,议决县自治施行细则、县议会议员选举规则、省参事会条例、市自治制、乡自治制5案。6月18日北京政府颁布《县自治施行细则》、《县议会议员选举规则》等。以後又规定了一系列地方自治的条文如《省参事会条例》、《市自治实施细则》等。

在政府推动下,1920年冬起有10多个省酝酿自治,全国性的自治组织也相继建立,如北京的“各省区自治联合会”;“自治运动同志会”。天津的“自治运动联合办事处”等。

1921和1922年,是联省自治运动的全盛时代,不但全国舆论一致,而且许多省自定宪法并依省宪组织省政府,在行动上切实开展起自治运动。

湖南制宪运动是联省自治运动的起点。1920年7月谭延 以湘军总司令名义通电宣布湖南自治。赵恒惕接任湘军总司令後,11月正式宣告湖南自治。12月25日他发表通电称;“苟省悉自治,则地方有各自发展之能,苟省相联结,则举国有提挈并进之道。为今之计,欲顺世界之新潮,解积年之纠纷,舍此几无他途可由。”(长沙《大公报》1920年12月25日)

1921年4月湖南省自治宪法草案完稿, 9月获审查完毕,共13章141条。主要内容∶

湖南为中华民国之自治省,省自治权属於省民全体;全省30岁以上公民,皆得被选为省议员,省议员任期3年,设议长1人,副议长2人;省长由省议会选出4人交全省公民总投票决选,以得票最多数者当选;凡35以上并在湖南居住5年以上公民得被选为省长,现职军人被选为省长时须解除本职方得就任,省长任期4年,期满改选,可连选连任一次;省长之职权包括∶公布法律及发布执行法律之命令,统率全省军队管理全省军政,任免全省文武官吏;省长有重大犯罪行为,议员可提出弹劾。

12月全省公民对省宪投票表决,赞成票1800万张,反对票57万张。1922年元旦湖南公布实施省宪法。这是全国第一部也是惟一一部付诸实行的省宪法。

其他各省如浙江、广东、四川、云南、湖北、广西、贵州,山西,陕西,江苏,江西,福建等省,在1921与1922年间,或由当局宣布制宪自治,或筹备起草省宪。

各省宪的共同特徵,是在强调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尤其尊重国家统一与领土完整,没有一个省要求脱离民国而独立。这说明各省制宪自治,并不是要把中华民国分裂为若干独立国家,制定省宪的省仍是中华民国的组成部分,与其他各省组成为中华民国联邦国家。

要实现联省自治,须在各省自治的基础上,召开联省会议, 制定联省宪法,组织联省政府,选举联省总统, 使全中国成为统一的联邦制国家。

1921年8月,赵恒惕通电各省,建议在汉口召开国民大会,讨论“联省自治”,组织全国统一的“联省自治”政府。不久因吴佩孚大军压境,赵恒惕军事失利,“联省自治”政府之议一度落空。

一些社会团体也纷纷草拟联省宪法。1922年上半年,上海商会等八团体在沪会议。他们以“中华民国八个团体国是会议国宪草拟委员会”的名义,草拟了两个宪法草案,即“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甲种”与“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乙种”(两宪法草案全文,参见《浙江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季刊》,1923年),这两种草案都体现了联邦制的精神,两者的第1条均规定∶“中华民国为联省共和国”,第2章均为“联省及各省许可权之划分”,列举了由联省机关立法或执行的事项包括外交、度量衡等共27项,由各省、地方机关立法或执行的事项包括省之官制官规等15项。虽然宪法草案并没有为旧国会所接受,但其中的甲种草案成了起草“曹锟宪法”的蓝本。

1922年第一次直奉战争後,黎元洪复任大总统。他支持地方自治,指出∶“地方自治,原为立宪国家根本要图┅┅将来制定宪法,所有中央与各省许可权,必定审中外之情形,救偏畸之弊害。一俟宪典告成,政府定能遵守,切实施行,俾得至中至当之归,允符相维相系之义,国家统一前途,实嘉赖之。”(李剑农:《最近三十年中国政治史》,上海太平洋书店,1930年版,第498)

黎元洪复职和旧国会恢复制宪,使联省自治的呼声再度高涨,联省自治运动再掀高潮。

1922年6月唐继尧在云南发表对时局的通电,指出:“此时仍惟有实行联省自治为救国不二法门。果能由自治而联合各省,即由联省而组织政府,使地方政治有自由发展之机。再统一国家,亦得免分崩之患。”(李剑农:《最近三十年中国政治史》,上海太平洋书店,1930年版,第495—496页。)

赵恒惕也重申其联省自治的决心。7月1日,他致电曹锟称:“观察现时之潮流,与人心之趋向,非实行联省自治主义不足以解纠纷而维国是。并宜本此主义以制国宪。至於湘省,无论环境如何变化,誓必抱此宗旨,积极厉行,决不为外界人所摇动。”(《顺天时报》1921年7月3日。) 1922年9月湖南进行了省长选举,省议会提出7名候选人,由全省2700余县议员决选(未直选)。赵恒惕以1581票当选为中国第一个“民选省长”。

陈炯明1922年在致曹、吴的电报中说:“此後国家之安宁,中国领土广大,民俗各异,仍应仿照美国,建立联省制度。”
??
张作霖在第一次直奉战争失败後退回关外,他联合东北将领也宣布东三省自治。

1922年7月,年青的中国共产党在“二大”决议案中明确宣布,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之一是“联合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一些外国学者对中国联省自治运动给予充分注意。罗素认为:“我想中国政治的改革如其要变成可能,那非采用联邦制不可,非让每省都有大部分的自治权不可。把这块大地方分成各省的事情,由来已久,所以省区的感情是非常强盛的。”“像我所晓得的大部分的进步的中国人,除了军备、外交及关税委托中央政府之外,现在都赞成联邦制的宪法。”(罗素:《中国之国际的地位》,《东方杂?》第19卷6号。)

“联省自治”的目的在於建立联邦制共和国。有学者指出,如果从体制上把各省建成自治共和体,把属於地方的治权交还地方,同时把党与国、党与军分家,然後逐步举办选举,培养“人民”对民主和自由的信念,彻底保障新闻自由、基本人权,那麽在此基础之上完全可以组成由自治省构成的永久性联邦制国家。

三、联省自治的败因

1923年6月直系迫黎元洪退位,10月5日曹锟当上贿选总统,10月10日颁布《中华民国宪法》。该宪法实质是联邦性质宪法。但因曹锟贿选,这一宪法遭到反对。

1924年1月国民党“一大”,选择了苏俄一党专制模式。在大会宣言中明确指出联省自治“不过分裂中国,使小军阀各占一省,自谋利益,以与挟持中央政府之大军阀相安无事而已,何自治之足云!”

1926年国共联手北伐,席卷中南部各省,各省宪法和省议会随之扫荡殆尽。

抗日战争胜利後,国共两党领袖进行和平谈判。政治学者周鲸文在香港倡议建立联邦制作为国共谈判的基本原则。他说“大国如美国,小国如瑞士,均用联邦制而有优良的成绩┅┅小国虽不必采用联邦制亦能有良好政绩,但大国则非采用联邦制不能收长治久安之功┅┅”

中国共产党曾在“二大”提出“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也坚持联邦制。1945年毛泽东在七大《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仍然说∶“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问题与政权问题上,包含著联邦的问题。中国境内各民族,应根据自愿与民主的原则,组织中华民主共和国联邦,并在这个联邦基础上组织联邦的中央政府。”七大通过的党章当然也是提的联邦。甚至1947年10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也是提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平等自治及自由加入中华联邦”。我们现在读到的《论联合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的通行版本里,这些提法没有了,是後来才删去的(龚育之谈新中国不实行联邦制决策内幕)。1949年政协在制定《共同纲领》时,做出不实行联邦制而实行统一国家中的民族区域自治的决策。1949年後,国家权力的集中达到了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高峰。

总结联省自治运动可以看出,自治运动是被大一统的专制主义打败的。

“大一统”观念是中国传统的政治理想与治世标准,中国的政治传统中基本没有自治、分治与共治的概念,所信奉的是中央政权的一元化领导,领袖人物的乾纲独断。在大一统的中国,要求分治被视为分裂,要求自治被视为谋反。“联省自治”常被指斥为军阀割据,拥兵自保,破坏国家统一。联邦主义运动以“联省自治”的名称出现,就反映了被指控为“分裂”的恐惧心理,因为在中国传统政治术语中“邦”与国同义,联邦主义者不得不避讳“联邦”一词。

事实上,在建国方式上联省自治与中央集权大一统是针锋相对的∶

大一统派认为,要实现中国的统一离不开武力。他们认为,各省名为自治,实为割据;“自治”即是分裂,要结束分裂只能使用武力。

联省自治派认为,中国的统一只能以和平方式实现,即联合自治各省共同组成联邦共和国;他们认为,“自治”并不是分裂,统一并不是集权,地方自治只会巩固而不会破坏国家统一。如果诉诸武统,以中央集权大一统来代替联省自治,结果还是二千年来的秦政依然不变。

联省自治运动最有力的反对者是那些在未取得政权之前支持或同情联省自治的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孙文、陈独秀、毛泽东等。

孙文本来也是主张中国实行联邦制,赞成联省自治的。辛亥革命爆发後不久,他在巴黎发表谈话∶“中国於地理上分为22行省,加以3大属地即蒙古、西藏、新疆是也,其面积实较全欧为大。各省气候不同,故人民之习惯性质亦各随气候而为差异。似此情势,於政治上万不宜於中央集权,倘用北美联邦制度,最为相宜。每省对於内政各有其完全自由,各负其统御整理之责;但于各省上建设一中央政府,专管军事、外交、财政,则气息自联贯矣。”[陈定炎∶《陈炯明研究.研究资料》]但後来认为联省自治妨碍了他领导的武力统一计画。到晚年,孙中山对联省自治乃至联邦主义更是敌视,在其《三民主义》中痛批联省自治。

陈独秀本人曾参与过陈炯明的广东省自治政府,主管过教育,但後来主张组织一个强大的政党,以武力来统一中国,成为联省自治的反对者。

毛泽东当年积极主张联省自治,他说∶“我主张中国原有22行省3特区两蕃地合共27个地方,由人民建立27个国。” 他认为实现联省自治尚无条件,最好的办法是“索性分裂去谋各省的分建设”,他甚至设计了“湖南共和国”的方案。

上述联省自治的反对者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徵,即越接近权力、手中的权力越多时,他们就变得对地方自治、联省自治与联邦主义越反感。这从反面证明,联省自治与中央集权相悖。

陈炯明一针见血地指出,“武力统一派”背後是权力动机∶“盲论之士,往往以主张‘分治’,即为破坏‘统一’,曾不知‘分治’与‘集权’,本为对称之名词,於‘统一’何与?北美合众国成例俱在,岂容指鹿为马!民国以来,正坐盲论者误解‘集权’为‘统一’,於是野心者遂假‘统一’以夺权。”[参见∶袁伟时,“政治策略与民初宪政的历史经验”,“孙文在辛亥革命後第一个十年的迷误”]

总之,联邦主义最终没有战胜专制主义。有学者认为,中国的悲剧不仅在於联省自治的失败,更在於选择了大一统,重建了披著“现代化”外衣的“秦制”,此言不虚。

四、联省自治的意义

联省自治虽然失败了,但其价值不可估量。笔者赞同刘军甯先生的观点,概括他在《联省自治∶20世纪的联邦主义尝试》一文中对联省自治的评价,联省自治的主要意义有3点∶

1、联省自治运动,是中国在20世纪最有价值的政治尝试。它揭示了中国社会举步维坚的总根源∶大一统的中央集权专制主义;也提供了医治这一顽疾的良药∶即联邦共和制,只有以此才能中断千年不变“秦制”。

2、古今中外,几乎所有主政者均设法扩大自己的权力。联省自治的实践者,在没有外部压力与内部竞争的情形下,自觉通过制宪来约束限制自己的权力,这是难能可贵的。联邦主义和宪政民主在中国未来的实现,很大程度取决於制宪者和主政者是否愿意让渡和限制自己的权力。在这方面,联省自治的实践者堪称楷模。

3、联省自治运动虽然未能把中国带进联邦主义社会,但为中国开启了联邦主义曙光之窗,并把继续探求联邦主义路径的艰巨任务留给了後人。

2003年11月,温家宝在访问美国前接受《华盛顿邮报》专访。在回答提问时他两次引用林肯总统的话,这两句话中都有“联邦”这个词。一句是“林肯说,记忆的神秘琴弦,从每一个战场到每一个爱国者的坟墓,延伸到这些广阔国土上的每一颗跳动著的心和每一个家庭,它一定会被触动,它一旦被我们天性中善良的性灵所触动,必将奏出联邦的大合唱。”另一句是∶林肯总统“在演讲中曾经说过,一个‘自相分裂的家庭是站立不住的’。他还说过,美国由各州组成的‘联邦乃是永久性的’。” 在短短的谈话中两次提到“联邦”,这给人一种印象∶我们有可能仿照美国的“联邦制度”解决台湾问题,联邦制很可能是解决台湾问题的最终出路。

当然,选择联邦制会否导致国家分裂?中国推行联邦制需要什麽条件?应如何对待事实上存在的尖锐的民族矛盾、一些边疆地区人士的分离主义要求?有人漠视国家统一的重要性,甚至扬言“独立一块活一块”,我们对此应持什麽态度?“喜欢自主与自由的人喜欢联邦主义;要夺权的、要独裁的人不喜欢联邦主义。对大一统的选择是领导人对其个人私利的选择;对联邦主义的选择则是出自对国家命运和人民幸福的关注。”这些话有否道理?

思考这些问题,不仅是我们的自由,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04、刘军宁∶联省自治∶二十世纪的联邦主义尝试

● 刘军宁 (专栏http://www.tecn.cn/thinktank/author.php?id=52)

二十世纪对中国来说是充满机遇,而又极其不幸的世纪。二十世纪丧失的最大机遇之一,恐怕是与联邦主义失之交臂。中国在二十世纪遭遇的种种不幸与对中央集权大一统的不懈追求与忘情拥抱是分不开的。对二十世纪中国联邦主义运动的回顾也许能为中国在未来把握住联邦主义的机会有所助益。因此,本文所关注的与其说是其历史细节,不如说是其意义的蕴涵。 ?? ( http://www.tecn.cn )

自十九世纪中期,中华文明经历了严重的生存危机,其中以制度和统治权正当性的危机最为严重,建立在暴力与世袭基础上的统治权面临了空前的挑战。自那时起,中国的知识份子们也开始探讨、尝试种种可能的制度转型方案。戊戌维新运动提出的制度解决方案是“君主立宪”,希望以日本和英国为模型的“君主立宪”政体来实现中国的制度转型;辛亥革命提出的制度解决方案是“废君共和”。辛亥革命的焦点是千年不变的、高高在上的世袭皇权,对地方与基层的制度转型则用心不多。但是皇权被推翻後所造成的权力真空则为各地探索自身的制度变革打开了方便之门,国家政体由君主制走向共和制的变革也需要有地方政制的相应变革作为补充。於是,联省自治运动的出现便在情理之中。在戊戌维新与辛亥革命相继提出宪政与共和的制度解决方案之後,联省自治运动把目标设定为建立以美国和瑞士等国为模型的联邦主义的共和政制。表面上看,作为政治变革,戊戌变法、辛亥革命与联省自治相互之间在历史上充满矛盾与纠葛,尤其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在实际行动中对戊戌维新派与联省自治派都予以彻夜否定。但是,在这三场政治运动的背後却是同一个政治逻辑的依次展开∶宪政、共和、联邦主义与地方自治。它们都是现代政制、尤其是大国政制的基本要件。只有三者之间的相互独立与补充,才能有机地构成以复合共和与宪政民主为特徵的联邦主义政治秩序。例如,联省自治运动最积极的宣导者之一陈炯明本人便是中国近代史上极少数集宪政主义者、共和主义者、联邦主义者三位於一体的典范。在当时,能认同共和与宪政已不属不易,但是要认同联邦主义则更需要非凡的远见。 ?? ( http://www.tecn.cn )

联省自治在中国的出现与兴起,不是对宪政与共和的抛弃,而是结合中国国情对宪政与共和的深化。正是基於宪政、共和、联邦主义之间的内在联系,联邦主义对中国政治转型的相关意义在晚清时期就已受到立宪派的关注。清廷的宪政编查馆产呈奏摺,力主设立作为各省自治之制度要件的省谘议会∶“立宪政体之要义,在予人民以与闻政事之权,而使为行政官 吏之监察。东、西立宪各国,虽国体不同,法制各异,无不设立议院,使人民选举议员,代表舆论。是以上下之情通,睽隔之弊少。中国向无议院这说,今议倡设,人多视为创举。┅┅中国地大民众,分省而治。┅┅谘议局为地方自治与中央集权之枢纽,必使下足集一省之舆论,上仍无妨国家统一之大权。”这里,上奏者已经认识到,中国地大民众,须分省而治,而且,各省的自治与国家的统一并行不悖。 ?? ( http://www.tecn.cn )
辛亥革命前後,联邦主义的思想开始引得思想敏锐者的注意。章士钊指出∶“故窥现今之大势,莫如各省先行自图自立┅┅然後公议建立中国全部政府於各省政府之上,如日尔曼联邦、合众国联邦之例,即谓全中国自立可也。”到了辛亥革命时,这种联邦主义的思想更蔚然成风。联邦主义的动力在清朝末年已经开始积蓄。有人统计,辛亥武昌起义时,民间地方自治会遍布全国,达五千馀之数。在辛亥革命中,山东在宣布独立之前,各界联合会曾向巡抚孙宝琦提出八条要求,请孙氏代奏清廷,其中一条便是要求“宪法须注明中国为联邦国体”。孙文本来也是主张中国实行联邦制,赞成联省自治的。辛亥革命爆发後不久,孙文便在巴黎发表谈话∶“中国於地理上分为二十二行省,加以三大属地即蒙古、西藏、新疆是也,其面积实较全欧为大。各省气候不同,故人民之习惯性质亦各随气候而为差异。似此情势,於政治上万不宜於中央集权,倘用北美联邦制度,最为相宜。每省於内政各有其完全自由,各负其统御整理之责;但于各省 之上建设一中央政府,专管军事、外交、财政,则气息自联贯矣。”辛亥革命成功後,南京国民政府起草的政府组织大纲便以美国的联邦宪法为蓝本。中国无论在经济还是在社会文化上都具有显著的多元特徵,中国本应是一个天然的联邦主义国家。 ?? ( http://www.tecn.cn )

然而,上述三场政治运动之间的冲突,尤其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对宪政的轻视和後来对联省自治的彻底否定导致中华文明政制转型因制度目标残缺不全最终半途而废。其结果是中央集权大一统有机可乘,在改头换面之後,以最新潮政体的面貌粉墨登场,并至今挥之不去。 ?? ( http://www.tecn.cn )

如果我们把联省自治与中央集权大一统这两个制度解决方案进行对照,我们会发现这两种思路完全是针锋相对,不能并立。 ( http://www.tecn.cn )







05、傅国涌∶“联省自治”曾是知识份子共识

(http://www.chinesepen.org/Article/hyxz/200808/Article_20080810020402.shtml)


作者∶傅国涌 文章来源∶傅国涌博客 点击数∶224 更新时间∶2008-8-10 2:04:02

在反对袁世凯称帝的浪潮中,许多不同派别的杂?,包括《民国》、《甲寅》、《中华》等不约而同地宣导起联邦思想来,戴季陶、章士钊、张东荪、丁佛言等纷纷发表文章,表达类似的观点。这些声音随著袁在1916年6月的猝死而暂时停息,这一波对联邦制的呼唤还只是小范围的。

到了1920年後,“联省自治”论突然高涨,《时事新报》、《改造杂?》、《太平洋杂?》、《东方杂?》等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从各个角度探讨了“联省自治”的紧迫性和可行性,许多名流包括蔡元培、章太炎、胡适等都站到了这一行列中。李剑农等人办的《太平洋杂?》尤其是排头兵,李本人一连写了三篇《论民国统一问题》的文章,宣导“联省自治”。北大教授丁燮林、王世杰、李四光等人还联名发表《分治与统一商榷书》,提出一整套有关“联省自治”的具体方案。当时新崛起的军阀吴佩孚是武力统一的信徒,胡适在《努力周报》发表反驳吴氏的文章∶“吴氏的军事天才,是很可佩服的;但他的政治主张,我们可不能不认为幼稚。‘联省自治’这个名词虽然不免有语病,但他的内容实在不过是一种联邦或联省的国家;无论联邦与联省,并不妨碍国家的统一。”

在晚清督抚时代,地方主义已是既成事实,辛亥革命,各省独立,强化了这一趋势。民国初年,中央集权还是地方分权一直存有争议,在这一背景下产生“联省自治”论不是偶然的。“湘人治湘”、“甘人治甘”、“浙人治浙”等口号接踵喊出。各省社会团体争自治的通电、各省代表请愿要求实施自治的新闻,充斥著当时的报纸版面。代表江苏、安徽、江西、山东、山西、河南、甘肃、广东、四川、福建、湖北、广西和北京十三个省市区的各省区自治联合会,也在北京出现了。另一个包括直隶、山东、河南、山西、四川、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安徽、浙江、福建、两广等14省代表组成的自治运动同志会也诞生了。上海还有旅沪各省区自治联合会,天津也有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热河5省一区自治运动联合办事处。鼓吹地方自治的刊物《新湖北》、《新安徽》、《新浙江》、《新四川》、《新江西》、《新山东》等雨後春笋般冒出来。湖南从1920年起,报界、商会、工会、农会、教育会、湖南改造促进会、律师公会、青年会、女青年会、湘社、旭旦学会、教职员联合会、自治期成会、俄罗斯研究会、基督教联合会、学生联合会等,至少有30多个团体积极参与,推动自制省宪,青年毛泽东当年也曾喊出“湖南共和国”的口号。杭州在1921年召开浙江宪法期成会,回应湖南。在省教育会、省农会、省工会、杭州总商会、宁波总商会、各律师公会、报界公会,以及各县教育会、农会、商会、工会、县议会的支持下,有声望的律师阮性存发起成立了民间的浙江省宪期成会、省宪促进会及浙江省宪协进会等团体。

这些可以看作是“联省自治”运动的社会基础,各地军阀只是利用了“联省自治”这面旗帜,旗帜本身并不是军阀率先打出来的。对此,记者出身的史家陶菊隐说,“各省自治运动具有两种不同的动力和性质∶一种是以割据一方为目的的地方军阀的‘自治’运动,一种是以反对军阀和标榜民主为目的的地方团体的‘自治’运动。”

“联省自治”的口号之所以得到民间相当程度的支援,有许多原因,一是人心思安,多年战乱之後,人们普遍渴望和平的心理;二是“五四”运动以後国民的自信心增强,许多人主张通过各省自治进而联省自治,来消除内战;三是国人对南北统一不再抱有希望,不相信北方有力量以武力统一南方,也不相信南方有力量以武力统一北方。对“联省自治”热情最高的是知识份子,以及地方上有声望的士绅,军阀最初处於被动。





06、梁文道 力推「联省自治」理念的陈28913;明


广东实在是块特别的地方。在上海要不要说上海话是个可争议的话题,但在广东,讲「白话」简直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举目全国,只有广东才有全粤语广播的电台和电视(更不要说香港和澳门了)。去年大家在谈改革开放三十年,总是不能不从广东谈起,然後举出任仲夷这批老人,再然後就要想起政坛上的广东帮了。说30528;说30528;一兴奋,连赵紫阳也一声唔该都 就列进了广东帮的阵容,似乎整个中国的现代化全是我们广东人的功劳。
每次听到湖南人自夸自己出过曾国藩、左宗棠(以及毛泽东),在近代史上功不可没;广东人多半就要掩30528;嘴笑他们不知现代化的真义,从容闳、康梁一直到孙中山,哪一波新潮少得了岭南人?广东才是整个中国启蒙的真正震央呀!最近十来年,这一长串的广东豪杰榜又加进了一个新名字,令人意外,他居然是陈炯明。
从小我就听说「军阀」陈炯明阴谋造反,曾经炮打中山舰,意图加害孙中山,绝对是个大坏蛋。而且这是国共两党的难得共识,两边的教科书都把他涂抹得灰头土脸。於是我心里的陈炯明模模糊糊地长了一张「大帅」脸,他应该很粗暴,动不动就要把人「拖出去毙了」;要不就是半躺在沙发上,老让美女喂他吃葡萄,顺便还毛手毛脚一番。可是细看他的生平介绍,却又觉得电视剧里那副标准军阀相跟他很难配得上。好歹他是前清秀才,还上过新式的广东法政学堂,再不斯文也有个谱吧。至於生活作风,即便死对头孙中山都对他不好女色、至为俭朴的性格自叹弗如。後来我去广州游玩,更发现很多老人对他赞誉有加,说他治下的广州是羊城史上的黄金岁月。这到底是怎麽回事呢?
不消说,这自然是官修史书有问题。身为中国人,无论你在哪一边,都应该学懂任何历史教科书上的东西都只能信一半。这十几年为陈炯明翻案的研究就充份证明了这一点。
最新的说法来自广东作家叶曙明的《重返五四现场》。今天的史学界早已认识到所谓的「陈炯明叛变」其实是两种政治主张的冲突,而非一般所说的「犯上谋反」。孙中山主张即时北伐,以武力统一中国;陈炯明则不愿轻动干戈,以美国的联邦政体为模型,力推「联省自治」的理念。许多学者都为陈氏慨叹,觉得他的理念超前,惋惜他的实践失败,中国错过了走另一条路的机会。而叶曙明就更加大胆,乾脆把陈炯明说成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最後一人,「他的失败,也是新文化运动的失败」。


我们知道孙中山把革命分成军政、训政和宪政三个阶段。 1920年在他眼中仍是训政初阶,不宜宪政。因为「四万万皇帝(人民),一来幼稚,二来不能亲政」,所以革命党要暂为摄政,对那四万万小皇帝「保 34910;而训育之」。可是参加过黄花岗起义的老革命陈炯明绝难赞同此说,他认为「民主政治,以人民自治为极则,人民不能自治,或不予以自治机会,专靠官僚为之代治,并且为之教训,此种官僚政治,文告政治,中国行之数千年,而未有长足之进步。┅┅徒使人民不得自治机会,而大小官僚,反得藉训政之谬说,阻碍民治之进行」。陈炯明不是一般的「军阀」,虽然手握重兵,但他反对枪杆子出政权,也反对国共两党都很喜欢的那种党治,於是30528;手村庄自治的计划,在广东九十二个县开始推行,打算日後依次发展到全中国。
除了政治理念先进,陈炯明还试图把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精神落实为可见的政绩。他不以武力镇压罢工,反而提倡工会,为工人设立补习学校。他颁布严格的 34910;生政策,改造排水系统,请专人监督药品和食物的标准。他还筹办公共图书馆,体育场、公园和美术展览。他又答应陈独秀,把全省收入的十分之一拿去做教育经费,并且保证教育系统的独立,行政不得干预。
一时间,广州成了全国最开明的城市。光是日报就有三十三家,其中有的甚至倾向北洋政府,常常抨击广东当局。而记者们也发现采访容易了,各政府部门随人出入;就算访问陈炯明本人,也可直接入其公署,毫无官僚习气。叶曙明说∶「如果没有这块实验田,人们也许永远以为,新文化运动,不过是一班书生的空谈。┅┅它让後人可以看到,原来历史也有另一种可能性。」
不过,叶曙明这始於广东人梁启超的新文化故事,到底还是要终结在广东人陈炯明身上,不以政治干预教育的他在後来的教育里竟成了脸谱化的军阀。和很多广东好汉一样,他也被迫退到「最後的广东」──香港,卒於 1933年。


(梁文道(牛棚书院院长))





07、北洋军阀史话一七四、联省自治运动


??“自治”运动是南北战争和直皖战争後的一个新兴主张,首倡自治的是湖南省,湖南是南北战争中兵家必争之地,身受战火洗劫最为浩大,因此逐渐地产生一种“保境息民”的愿望,希望不介入国内政争。
??“自治”的性质和“独立”或“自主”完全不同。湖南首倡自治,提倡制定省宪法,不受外力干涉,反对中央集权,反对客军侵入湖南。
??这个运动以後支配了北洋时代若干年,以後的若干年中,中央集权和联省自治一直是两个不同的观念在互争长短。
??联省自治运动的创始人之一,赵恒惕氏曾回忆当时倡议的经过如下∶
??“湖南主张联省自治,谭公组庵实首倡斯议,日後馀等之积极推行,实以完成谭公未竟之意旨而已。缘护法战争,湘省首当其冲,受祸最烈。张敬尧之荼毒三湘,尤令省民身受其痛。故九年夏湘省光复,谭公即於七月十七日以湘军总司令名义发布筱电,宣告湖南省自治宗旨,冀超出南北政争之外,予省民休养生息之机会。当时上海北京各界名流多表同情。至於省治之初步展开,则在是年冬季翦除反侧,安定全省之後。首先成立省宪筹备会,分湘中、湘西、湘南三路,挽省议会议长彭兆璜、国会议员吴景鸿、钟才宏分任三路筹备委员。复敦聘名流专家王正廷,蒋方震、彭允彝、李剑农、汤漪等十一人为省宪起草委员。假岳麓书院开会草拟宪法,自民国十年三月中旬,迄四月中旬,前後凡一月,谢绝访客,悉心起草。以後复召集审查委员会,详细审订修正。审查会由大县推举代表二人,小县推举一人组成。惜因种种关系,宪草之审查迟迟不能完成,而援鄂战事又告发生。省宪之正式订定与联治运动之具体进展,乃在援鄂失败之後。然而联治之说已风行全国。国民苦於南北兵事有年,联治运动有时雨之望。名贤纷纷撰论阐扬,川、滇、浙诸省相继仿效,而鄂人且乞湘援手,助成其省治之实现也。
??直系王占元主鄂政有年,日事聚敛,所部军队复兵变迭起。当联省自治运动盛行之际,鄂人乃图驱逐占元自治,而苦无兵力,於是推李书成、蒋作宾、何成浚、孔庚等乞援於湘、川两省,以达成其目的。
??湖南既倡导省治於先,与湖北又有唇齿之谊,故慨允出兵相助。李、蒋等人并公布湖北省自治临时约法一件,举蒋作宾为总监,孔庚领自治军,而以留湘数年之夏斗寅部鄂军为先锋,湘省则遣宋鹤庚为第一师援军主力。余曾躬赴前线视师。”
??9年冬天起,各省都进行争取自治,各省的团体争取自治的通电和各省代表到北京请愿实施自治的新闻,占满了报纸的篇幅,自治运动成为五四运动後规模最大的一项运动。
??在北京,自治运动有两个联合组织,一个是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甘肃、广东、四川、福建、湖北、广西、山西12省和北京市代表组成的各省区自治联合会。一个是直隶、山东、河南、山西、四川、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安徽、浙江、福建、广东、广西14省代表组成的自治运动同志会。在北京以外,天津成立了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热河五省一区自治运动的联合办事处。上海成立了旅沪各省区自治联合会。
??“自治”这时成为时髦的名称,军阀们为了割据一方,要自治,反对军阀希望保境安民的人们也以自治为号召。
??自治运动发源于湖南,蓬勃於南方各省,但很快地就蔓延到北京政府的管辖区。长江流域掀起了废除督军和主张民选省长运动∶江苏省议会在李纯自杀後,决议废除督军,江西省议会弹劾省长戚扬并通过民选省长案,安徽和湖北两省也有同样的呼声。在北方,直隶省议会建议各省省议会派代表到上海于10年1月17日举行联省会议,讨论制定省自治法的问题;甘肃各团体和旅京同乡,在北京政府任命蔡成勋为甘肃督军後,於9年12月31日发起拒蔡、废督、和“甘人治甘”运动,吓得蔡成勋不敢到任。
??北京政府面对这个“离心”运动,也手足无措,例如∶已经决定派王克敏为江苏省长,由於江苏团体的反对,又改派了江苏籍的王瑚,已经任命孙振家为湖北省长,由於湖北团体的反对,又派了湖北籍的夏寿康。北京政府的困难是既不敢得罪握有兵权的各省督军,不能随便调动他们,所以只敢做到任命本省人为本省省长,以缓和各省自治浪潮。有军权的督军们当然反对北京政府这种做法,因为有的督军想自兼省长,有的想用自己人为省长,所以常发生北京政府任命的省长,因事先未徵求各该省督军的同意而被挡驾。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湖北省长夏寿康因为受到督军王占元的反对,只得在汉口设立省长行署,不久就被驱逐下台。
??其实,自治运动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要废除督军,如果督军制不能废除,即使本省人做了省长,这个省长也只是一个傀儡,不可能发生什麽作用。即使督军是本省人,也不过是自治其名,军人专政是实。
??自治运动是民国初年一项政治愿望,可是这个愿望是和军人野心家的行动背道而驰的。
??与“自治”相反的,是北京政府强调“统一”,由於桂系退出广东时,宣布撤销军政府和取消两广自主,因此北京政府即据以宣告“全国统一”。
??北京政府於9年12月29日任命陆荣廷督办粤边防务,任命谭浩明为广西督军,李静诚为广西省长。30日任命刘存厚为四川督军,熊克武为四川省长,刘湘为重庆护军使,31日颁布对广西及四川的军要授勋令。10年1月31日改派陆荣廷督办广西边防军务。同时对于湖南、云南和贵州三省则派员前往“接洽统一事宜”。可是北京政府的命令,只有广西一省奉行,四川军人除了刘存厚外,一致拒绝接受北京任命。湖南方面赵恒惕一再通电否认依附北方,云南的唐继尧和贵州的卢焘也对北京命令置之不理。
??北京方面为了要在国际间造成已经统一的印象,因此自说自话的大作“统一”文章,在国务院下面成立“统一善後委员会”,并定每个星期四接待外国记者,宣布和解答关於“统一善後”的各项问题。
??为了促成表面的统一,北京政府於9年11月17日宣布筹办地方自治,这与满清在宣统年间允许筹办立宪一样,只是想拖时间。当然不能满足各方面的要求。由於以前国会被非法解散,因此制宪工作未能完成,各省自治运动的代表以及西南方面都主张,由下而上,由各省制定省宪法“省自治法”,规定一省的职权,实现省长民选,俾将来制定国宪时承认既成事实,将省宪纳入国宪之中。
??废督是一个关键,北京各省区自治联合会因为湖北在几个月内发生兵变20馀次,人民生命财产都受到极大的损害,所以推举代表请愿罢免湖北督军王占元,废督即从湖北开始。总统徐世昌和国务总理靳云鹏都不肯接见他们,派总统府秘书长吴笈孙、国务院秘书许钟潞代为接见。吴、许两人都很坦白地告诉请愿代表说∶“中央政府没有力量裁兵,也没有力度废督。”代表们气忿地说∶“那麽我们要一个中央政府做什麽?我们还不如脱离中央政府”。许钟潞冷笑说∶“那也很好,反正中央是个空架子,你们脱不脱离都没有关系。”
??江苏旅京同乡在李纯自杀後,推举张一麟为代表,请求徐世昌不要派新督军,乘此机会从江苏开始度督。但是结果如何呢?北京政府不止发表一个新督军,还发表了一个包括江苏地区的新巡阅使。
??孙中山领导的广州军政府也反对自治,因为西南各省的自治破坏了军政府,孙在广州恢复军政府的目的,在於出兵北伐,打倒北洋军阀,西南各省的自治正是北伐的阻碍力量。
??湖南是首先倡出自治的一省,也是第一个制定湖南省宪法的一省。湖南省宪法内容节录如下∶
??序言∶湖南全省人民为增进幸福,巩固国基,制定宪法如左。
??第一章∶总纲∶湖南为中华民国之自治省,以现有土地为区域,省自治权属於省民全体。
??第二章∶人民之权利义务,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无男女种族宗教阶级之区别。人民有保护其身体生命权,有保护其私有财产之权,有保护其居宅之权,有营业自由之权,有受教育之义务┅┅等。
??第三章∶省之事权,包括地方制度及地方自治之监督,制定户籍法及登记法,矿业农林之保护及发电,省内之军政军令事项,省员警行政事项┅┅等。
??第四章∶省议会以全省公民直接选出之议员组织之,公民年满卅岁以上,皆得被选为省议员,省议员任期三年,设议长一人,副议长二人,闭会时设常驻委员会。省长有重大犯罪行为,议员可提出弹劾。
??第五章∶省长及省务院
??一、省长∶省行政权由省长及省务员行使之。省长由省议会选出四人交由全省公民总投票决选,以得票最多数者为当选。当选後得爱国政府之任命。凡湖南公民年满卅五以上在湖南居住五年以上者得被选为省长,现职军人被选为省长时,须解除本职方得就任,省长任期四年,期满改选,可连选连任一次,省长之职权包括∶公布法律及发布执行法律之命令,统率全省军队管理全省军政,任免全省文武官吏。
??二、省务院下设内务司、财政司、教育司、实业司、司法司。省务院设於省长署内,省长为省务院长,各司长为省务员。各司司长任期三年。省务院设政务会议,省长依政务会议决定之施政方针对於省议会负其责任。
??第六章∶立法
??第七章∶行政包括财政、教育、实业、军事
??第八章∶司法
??第九章∶审计处
??第十章∶县制大纲
??第十一章∶市乡自治制大纲
??第十二章∶本法之修正及解释
??第十三章∶附则∶省法律未公布以前,中华民国现行法律及基於法律之命令与本法不相抵触者,仍得适用於本省。国宪未实施以前,应归於国之事权,得由省议会议决执行之。
??湖南省议会以全省公民间接选出之议员组织之,凡有左列资格者皆得被选∶一、曾在国内外专门学校毕业者;二、曾任荐任职一年以上,或委任职三年以上无过失者;三、曾任省县议员三年以上者;四、曾任中等学校以上校长、教员二年以上者;五、曾任省县公团法团职务五年以上者。省议员之名额暂定一百○八名,全省分三大区,一区卅七名,二区卅六名,三区卅五名。
??湖南宪法会议第一次名单如下∶
??主席∶荆嗣佑,副主席∶江隽
??议员∶唐国珍,黄英灏,陈小元,汤日新,晏孝泽,严国桢,左全志,唐陶,雷飞鹏,王克家,陈振东,黄钺,彭定均,周天爵,鲁兆庆,胡毓桢,黄纯垓,黄衍,杨华,陈坚,熊焱华,方荣渲,杨云鹤,唐德度,李宗嵘,黄藻奇,何炳麟,宾步程,朱继承,马续常,曹典球,唐 ,杨树谷,符定一,程子枢,李希贤,陈强,张声树。
??主任秘书李鸿辉。
??湖南省宪的制定,曾延聘王正廷、蒋方震、彭允彝、李剑农等十一人为省宪起草委员,审查委员则由各县派选,县选一人,大县加选一人为审查委员,对省宪有修正之权,但决定权则属于全省公民总投票。筹备工作由国会议员吴景鸿、钟才宏及省议会议长彭兆璜主持。筹备了一年多,直到民国十一年元旦才公布省宪法。
??四川的各派各系军人联合驱逐滇黔军时,曾在重庆成立联合办事处,推第二军军长刘湘为处长,第一军军长但懋辛,第三军军长刘成勋为副处长。这个联合办事处长等於就是督军或者总司令。
??早在9年12月10日,四川军人在重庆开了一个军事会议,在会议中已经作了四川自治的决定,这个决定由全体川军将领署名公布。四川是继湖南之後第二个宣布自治的省份。
??北京政府认为四川已倾向北方,於是发表了刘存厚为四川督军,熊克武为四川省长,熊於10年1月12日通电拒绝接受省长,21日全体川军将领联名通电否认北京政府对四川的人事命令,在这种气氛下,倾向北方的刘存厚也不敢接受督军任命,同时也只能赞成自治,在成都挂起了筹备自治的招牌。不过刘存厚内心仍愿靠拢北京,所以他打了一个密电到北京,表示自己始终拥护“中央”,由於目前四川环境特殊,所以不能公开表示态度,请“中央”予以谅解。这时北京政府正因为在四川问题上丢了面子,碰了钉子,所以就把刘存厚的密电公布出来,藉以遮羞。这一来刘存厚变成川人之敌,大家骂刘口是心非,甘心降北。刘存厚丢了人,於是打电报到北京,埋怨北京政府不该把他的密电公开,使他无地自容。使刘存厚更尴尬的,还不只此,他曾收买刘湘的部下,以军长职务为饵,引诱刘湘的部下第二师师长陈能芳倒戈,结果被刘湘发现,即将陈能芳撤职。同时在唐继尧还未下台时,刘存厚派周扬前往昆明,劝唐反攻四川,自己愿为内应,周扬经过嘉定时,被第八师师长张体乾捕获,搜出刘存厚的亲笔信和秘电本,於是把周扬移送在重庆的“联合办事处”处理。
??由於这一连串的事件,使川军一二两军将领大为愤激,他们联名斥责刘存厚“阻挠自治,倾心北廷,包办选举,自居督军,扩充军队”,并决定第一军担任北路,第二军担任东路,两路会攻成都。
??“联合军”要取成都,刘存厚所属的边防军司令赖心辉首先倒戈,由保宁开往潼川,绵阳来会合北路军,刘存厚所属的陈国栋、唐廷牧两师长也派人与刘湘勾结,邓锡侯、田颂尧两师长则采取了观望的态度。
??在众叛亲离,土崩瓦解的形势下,3月12日刘存厚在成都被迫通电下野,退往灌县,在离开成都前,所部交成都卫戍总司令、第三军军长刘成勋接收。
??联合军开进了简阳、新都,对於退往新繁、彭县的邓、田两师采取了和平办法,予以吸收改编。
??川军将领公推刘湘继任川军总司令。
??刘存厚集合了他的部下万余人退往陕南宁羌一带,准备重整旗鼓。
??贵州是仅次於湖南和四川之後,第三个宣布自治的省份,它是於10年1月28日宣布的。
??贵州军人有两个系统,一个是旧军,以刘显世为首;一个是新军,以王文华为首。民国初年,黔军经常侵占湘西晃县、洪江一带,这些地区是出口鸦片和交换军火物资的交通孔道,黔军和湘西地方军人朋比分肥,所以大家水乳交融,相安无事。湖南当局对於这块地方,有“虽鞭之长不及马腹”之感。睁一苹眼闭一苹眼,不予理会。
??护国讨袁时期,黔军团长王文华调往四川作战,刘显世改派旧军统领王华裔进驻湘西。後来王文华升任师长,授川黔军总司令等职,因此贵州的新军便逐渐抬头,力量也一天比一天超过了旧军。
??9年10月王文华的黔军退出重庆,有意回师贵阳夺取督军宝座,但王文华是刘显世的外甥,因此不大好意思,乃派卢焘代理黔军总司令,命他率军回黔,夺取贵阳,王文华自己却悄悄地跑到上海,隔岸观火,坐观其成。
??卢焘率军回黔,刘显世无力抗拒,乃放弃贵阳,循滇黔公路到了昆明,拟求助於唐继尧。同时派其心腹将领袁祖铭到湖北求助於王占元。
??刘显世也知道王文华是卢焘的幕後指使人,所以恨王入骨,袁祖铭经由汉口到上海,收买上海的流氓,打算把王文华刺死。10年3月16日,王文华在上海一品香饭店被流氓刺杀,当场毙命。
??王文华遇刺後,无形中替卢焘造成了机会,他在获知王文华的正式死讯後,就由代理总司令自动调整为贵州总司令了。
??刘显世到了昆明不久,他所托庇的唐继尧也被部下赶走,仓皇离开昆明,其命运一如刘显世之离黔,後来湖北的王占元也垮了台,因此,刘显世想借助外力复辟再起的计划便落了空。
??袁祖铭因为和王占元有香火缘,因此搭上了直系新兴领袖吴佩孚,所以取得了军费和军火的接济,偷偷地折返,在湘鄂边境组织了一支武力,号为“定黔军”。由於这支“定黔军”是北方军人所支持,因此卢焘便和北方为敌。
??10年4月2日卢焘通电响应联省自治,并且组织了省宪会议。
??早在3月间,他已正式接受广州方面的任命,为贵州总司令了。
??赵恒惕(炎午)先生曾就当时湖南倡言自治,及应付当时湖南内外情势种种阐叙綦详,特录如下∶
??中江仁世先生文席∶读五十五年十一月六日北洋军伐九七二段大著,谓鄙人以自治号召,保境息民。一方面以川、滇、黔、粤四省,成立联省自治阵线;一方面又与鄂、赣两省成联防条约云云,事实殊未能如此。敞省倡言自治,并未注重联省。意在各制省宪,合制国宪。如省宪与国宪条文有冲突时,即须改省宪。故湖南省宪,绝无联省字句。当时西南情形,卢焘主黔政,而非黔籍。故对自治极冷淡。四川省军各据防地,不能统一,仅与杨子惠(森)、熊锦帆(克武)、刘甫澄(湘)有往来,其他首领,绝无交往。云南唐、顾之争正剧,相距稍远,通讯亦难。广东客车各有防地,既不统一,难言自治,仅与许汝为(崇智)因同学关系,又有许崇清之联系,故有往来。陈竞存(炯明)及其他军要,殊少交涉。西南各省情形复杂,故不能积极以自治相劝请。仅于李宗仁、白崇禧主持桂政时,见其朝气勃勃,努力图治,全省统一,曾力劝其制订省宪,亦因湘桂交通较便,故亟思结合,成一坚固之自治阵线,庶几於省防省治,皆有大益。此为当时西南之实际情形也。至於鄂、赣两省之主政,皆为北洋军伐,绝无成立联防条约之事,不独自毁护法立场,亦且堵塞自治路线。倘有联防条约,则援鄂之役,彼岂不严词诘责耶?自问当时对时事极隔膜,政略更幼稚(当时倘能了知如大著所述各方情形,则应付必较灵活,贡献国家必有可观)。亦因连年战事,民力凋敝,财政枯竭,即派遣代表旅费,往往筹措维艰,迟延甚久,或竟终止。如此岂能於竞争角逐之场,有以自立耶?┅┅当时孙中山在桂休,急欲北伐,我以北洋势力尚盛,须整训两年,政军并修,则胜算可期。未得孙中山许可,乃与胡毅生商定湘粤米盐互换以裕饷源。军事则有两种计划∶一、湘粤军分路作战,即粤军利用铁路由岳州羊褛司进攻蒲圻。湘军则由平江长寿街抄袭蒲圻,以收夹击之效。亦因湘军路线较熟,步行较便也。二、湘粤军混合作战,岳州与平江由湘粤军联合担任。请由孙中山裁定。并派参议员李汉丞至桂林欢迎,惜因陈炯明叛变,此计落空。┅┅此颂。撰
??祺
??弟赵恒惕启十一月九日






08、20世纪20年代“联省自治”的理论与实践


作者∶马勇 (http://star.news.sohu.com/20061215/n247061758.shtml)

??辛亥革命以後,旧的权威已被打破,新的权威尚未建立,中国政治实际上陷入一种极其混乱的无序状态。革命无法完成秩序的重建,人们便自然试图回复到旧有的轨辙,政治强人袁世凯以为凭藉国内外的支持,企图通过重建“汉人的帝国”恢复秩序,不料共和的理想久已深入人心,人们宁愿做徒有虚名且混乱不堪的共和国的公民,而不愿再做宁静有序的专制帝国的臣民,於是袁世凯的帝制自为只能以失败而告终。

??袁氏之後,中国的政权完全落入北洋系的军阀手中,但此时北洋系的军阀已无人具有袁氏的力量和手腕,因此他们只能像走马灯一样的轮流登场,既无力弥合派系之间的利益冲突,更无力统一全国。在南方,虽有非北洋系的军阀和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力量继续活动,但孙中山的力量和策略不能统一中国至为明显,而南方军阀则与北洋军阀如一丘之貉。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恢复和重建中国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推进中国现代化的进程,无疑成为国人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尤其是统一帝国的旧秩序既然已根本不可能恢复,那麽中国的智者阶层必然要在传统的解决方案之外寻求突破口,於是乎,联省自治、邦联政治一时间成为知识界、思想界议论的热门话题,并很快由理论上的探讨转化为实际上的政治运作,似乎中国问题的真解决只在於此。

??联省自治在理论上说似乎并无大错。如果是基於正常情况下的理智选择,这种方案未尝不可以作为中国现代化的一种选择方案。然而由於背景的复杂和各方面利益的冲突,作为实际运动的联省政治、邦联政治则导致与人们的政治期望几乎完全相反的结果。故而系统研究这一运动的发生、发展与消失的全过程,对於理解以及协调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权力冲突,可能依然具有相当的重要意义。

??中央集权模式的危机

??联省自治的政治理念与政治实践在20世纪20年代的早期到达高峰,但其思想背景和局部的实践都可追溯很远。一方面,它是辛亥革命之後中国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另一方面,这一趋势又和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中央集权模式的危机密切相关,是中国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期间的一种政治选择和政治尝试。

??在一定意义上说,地方主义的形成与发展,以及对中央集权统治构成威胁,只能是近代社会的产物。因为在中国传统社会条件下,中央集权的统治模式虽然受到过不同程度的多次威胁,但由於中国社会经济条件始终不曾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故而这些威胁每每化险为夷,中央集权的统治模式从而得以持续下去。

??在长达两千馀年的中国传统社会里,君主个人独裁的政治模式虽然并没有真正得到贯彻和执行,但以君主为权力的象徵和“主权的体现者”这种中央集权的政治模式则至迟从西汉中叶之後一直得以实行。这种模式将地方上的各种权力尽可能地收归中央,由中央统一决策和推行,各级地方政权实际上沦为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它和中央政府的关系只能是垂直的隶属关系。现在看来,这种模式具有许多弊病,既扼杀了地方的积极性,也造成了中央政权极其沉重而又不易消解的财政乃至政治负担。但是历史主义的来观察,这种权力模式在中国历史上是正面作用大於负面影响,它一方面维护了中国多民族的统一,另一方面则比较容易地造成一种稳定的宁静的社会政治环境。

??不过,到了明清之际,由於中国社会内部新的生产力因素的萌生和发展,中国传统社会模式无可回避地产生许多裂痕。中国的权力模式如果依然固守旧有的高度中央集权的体制,则势必阻碍中国社会的发展。於是一些敏锐的思想家如顾炎武、黄宗羲等人便很自然地考虑到如何重建中国的权力模式问题。黄宗羲说∶“後世骄君自恣,不以天下万民为事。其所求乎草野者,不过欲得奔走服役之人。乃使草野之应於上者,亦不出乎奔走服役,一时免於寒饿,遂感在上之知遇,不复计其礼之备与不备,跻之仆妾之间而以为当然。”[9312;]很显然,黄宗羲不仅反对权力集中在君主个人之手,主张实行分权,而且意味著反对中央的权力过分膨胀,主张建立一种新型的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权模式。只是这种模式究竟应该是一种什麽样子,黄宗羲似乎尚没有更为清晰的方案。

??和黄宗羲不清晰的感觉明显不同,顾炎武不仅清楚地看到旧有中央集权模式之间的弊端,而且明白地提出中央与地方分权的新的权力模式类型。他指出,“《周礼8226;地官》自州长以下,有党正、族正、族师、闾胥、比长,自县正以下,有鄙师、37186;长、里宰、邻长,则三代明王之制,亦不越乎此也。夫惟於一乡之中,官之备而法之详,然後天下之治,若网之在纲,有条而不紊。至於今日,一切荡然,无有存者。且守令之不足任也,而多设之监司;监司之又不足任也,而重立之牧伯。积尊累重,以居乎其上,而下无与分其职者。虽得公廉勤干之吏,犹不能以为治,而况托之非人者乎,┅┅唐柳宗元之言曰∶有里胥而後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後有诸侯,有诸侯而後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後有天子。由此论之,则天下之治,始於里胥,终於天子,其灼然矣。故自古及今,小官多者其世盛,大官多者其世衰。兴亡之涂,罔不由此!”[9313;]因此他明确提出“寓封建之意於郡县之中”,“罢监司之任,设世官之奖,省辟属之法”。要求任职县令“必用千里以内习其风土之人”,经过若干年试用後,称职者“任之终身”,并且要求“使县令得私其百里之地”,使其个人利益与当地百姓的利益密切相关,从而加强地方的权力,完全由中央的派出机构而变为相对独立的政权实体,以防“不虞之变”,[9314;]以各地的共同发展来维系全国的统一和稳定。

??显而易见,顾炎武的权力模式类型的设计具有浓厚的复古色彩,是企图以古代理想的政治理念去纠正现实生活中的问题。这一点既有其消极的影响,也有其积极的意义,它实际上和欧洲近代观念的萌生走著同样的道路,都是“以复古求革新”。如果中国的政治不再发生剧烈性的变动,伴随著中国新的生产力因素的不断壮大与成长,顾炎武的权力模式类型迟早将变为现实,中央与地方的分权体制必将从旧有的中央集权模式中分解出来。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伴随著明清易代的政权交替,中国的政治变革虽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生机勃勃的满洲贵族在清朝的早中期实际上却以自身的力量阻止了明中叶之後开始的政治体制变革的进程,而完成了更姓易代、重建权力系统的工作。中国的政治体制不仅在旧有模式中又继续运转了二百馀年,而且在清朝的早中期似乎还有所加强。只是到了晚清,一方面因为晚清政府实际上又陷入更姓易代的前夜,另一方面中国社会内部新的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等都因中国社会的逐步“殖民地化”而变得更加强大,故而中央与地方的分权问题再一次地被提上中国的政治日程,顾炎武的政治理念终於在近代中国寻觅到了知音。

??顾炎武政治理年的最早知音是近代中国资产阶级维新派。他们有感於中国危在旦夕的残酷现实,最早敏锐地感觉到中国有进行权力模式改革的必要性。早在戊戌维新变法的前一年,他们中的精英分子差不多都集中在湖南,试图在开明官僚陈宝箴的庇护下,以局部的改革为试点,完成中国政治体制模型的重新建构。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所谓“湖南新政”。

??湖南新政的中坚人物为黄遵宪。黄遵宪在这次新政中所提出的“地方自治”的理论明显地受到顾炎武的影响,[9315;]只是黄氏毕竟生长在近代中国,毕竟有周游列国的亲身经历和更为丰富的世界观念,故而黄氏的地方自治论思想渊源虽然可以追溯到顾炎武,但顾氏的政治理念并不是黄氏政治主张的唯一智慧资源。据黄遵宪自述∶“吾自随使东西,略窥各国政学之要,以为国之文野,必以民之智愚为程度。苟欲张国力,伸民权,非民族之强,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国何以自立?苟欲保民生,厚民气,非地方自治,则秦人视越人之肥瘠,沫不相关,民何由而强?早夜以思府县会议,其先务之亟矣。既而又思今之地方官受之於大吏,大吏又受之於政府,其心思耳目,惟高爵权要者之言是听。即开府县会,即会员皆贤,昌言正论,至於舌敌唇焦,而彼辈冲耳如不闻又如何?则又爽然自失,以为府县会亦空言无益。既而念员警一局,为万政万事根本。诚使官民合力,听民之筹费,许民之襄办,则地方自治之规模,隐寓於其中,而民智从此而开,民权亦从此而伸。”[9316;]

??由此可见,黄氏地方自治的思想资源则更多地来源於西方近代观念,其根本目的也与顾炎武明显不同,而是以地方自治为基础,将中国改造成真正近代意义上国家。他的具体方案是∶“政体当法英美,而其著手次第,则又取租税讼狱员警之权,分之于四方百姓;取学校武备交通(自注∶谓电信铁道邮递之类)之权,归之中央政府,尽废今之督抚藩臬等官,以分巡道为地方大吏。其职在行政而不许议政。上自朝廷,下至府县,咸议民选议院为出治之所(自注∶初仿日本,後仿英国),而将21行省分划五大部,各设总督,其体制如澳洲、加拿大总督,中央政府权如英主。共统辖本国五大部,如德意志之统率日尔曼全部,如合众国统领之统辖美利坚联邦,如此则内安民生,外联与国,或亦足以自立乎?”[9317;]显然,这已远不是顾炎武地方分权方案的简单摹本,而是一套全新的近代意识。

??然而,随著湖南新政,尤其是全国范围内的维新运动的失败,黄遵宪的理想并没有变成现实,而仅仅具有思想史的意义。不过由此却开启了近代中国思想界地方自治信念之先河。1899年,章太炎提出加强地方权力的藩镇论和分镇论,期望以地方自治为手段完成中国政治体制的变革。他写道∶“板荡之世,非得藩镇以尊攘,则宪政不立。且今之斥拟藩镇以为跋扈者,其志果在宪政乎?抑他有所为乎?夫削藩镇以立宪政者,天下之至公也;削藩镇以遂一二肺腑贵人之专欲者,天下之至私也。私之至者,不行媚白人,使脍碟中国以至於尽不已。今藩镇虽离于至公,而犹未合於至私。”[9318;]故而在目前的条件下,“与不得已,官制不及改,则莫若封建方镇为一,置燕、齐、晋、汴及东三省为王畿,注错无所变,其馀置五道∶┅┅。道各以督抚才者制之,冠各以地,无以虚辞美称,行政置吏,惟其所令;岁入贡於泉府者数十万,毋有缺乏;扶寸地失,惟斯人是问。一受其爵,非丧土缺贡,终其身无所易,死则代以其属吏,荐于故帅而锡令於朝。其布於邻国,则曰∶斯吾封建之国也。交会约言在是,天室弗与知。若是,则外人不得挟政府以制九域,冀少假岁月以修内政,人人亲其大吏,争为效命,而天下少安矣。”[9319;]在章太炎看来,这虽然是等而下之的对策,但在当时中国的政治环境下未尝不可作为一种解决问题的变通方案。

??地方自治的理想或许不是解决中国问题的最佳方案,但在中国被迫踏入现代化的门槛时却又不得不成为一种趋势和一种选择。诚如欧27032;甲在1902年所写的《新广东》中所说的那样∶“且夫自立者,天地之大义,生人之本分,不可不担当不力行者也。我人之呻吟於专制政体之下,不得平等自由,登进文明之路,宜早树独立旗,击自由钟,以奋我国民之精神,以复我天赋之权力,虽满清政府未到如斯之地位,尚需早图自立,以除阻我文明之进步矣,何况其衰颓至於今日者乎?”[9320;]因此,如果说晚清出现的“东南互保”还带有以地方实力解决暂时性危机的话,那麽,宋教仁等人在辛亥革命之後关於中国权力模型尤其是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则是近代中国地方自治思潮的逻辑发展和理性审视。宋教仁说∶“吾人谓今日之中国,中央集权制固不宜,偏重地方官制之地方分制亦不宜,谓宜折衷,以对外的消极的各政务归之中央,以对内的积极的各政务归之地方。其地方政治中,则尤注重于地方自治一途,使人民直接参与施政,以重民权,如是庶合轻重适当之道也。”[9321;]这实际上是对近代以来的地方自治思想作了理性的概括和总结,中国如果照此发展,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克服旧有的中央集权体制的弊病,另一方面也决不会出现地方势力的坐大和分裂的局面。

??分权模式的初步实践

??当过分的中央集权体制的弊病日益明显的时候,人们的关注点当然是如何克服这一政治体制的弊病,重建新的权力模式。这一点在清末民初表现得尤为明显。宋教仁所提出的分权模式既是对前此思想探讨的理性总结和折衷,也是对以後中国政治发展的科学预测和规划。很显然,宋氏折衷的理想一方面是想克服旧有的中央集权体制的弊病,调动和利用地方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他实际上是依然期望在“统一中国”的框架内解决问题,期望建立一个强有力而又富有理性的中央政府,以此作为社会整合和推动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主导力量。据此我们不难看到,宋教仁分权模式的核心,不是要导致中国的分裂和地方主义的坐大,而是重建中央与地方的新关系。这种新关系不同於旧的中央与地方的垂直式行政统制模式,也不同于欧美盛行的地方自治权甚大的联邦制,而是中央与地方的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相互协作的新模式。在这种新模式中,中央行政宜为统括的,“大抵对外的行政,多归之中央;对内的行政,多归之地方;消极的维持安宁之行政,多归之中央;积极的增进幸福之行政,多归之地方。至其职责分配,则尤当视其国内之情状而定之也。”[11]应该说,这种设想大抵符合中国国情,是一种未尝不可一试的选择。

??然而,由於当时中国政治发展的特殊情况,宋教仁在提出这些设想之後仅仅一个星期就惨遭杀害,宋的理想便被束之高阁,中央与地方分权的新模式只能另辟他途。不过,由於这一问题委实重要和迫切,即使不照宋教仁的方案加以解决,也必须采用其他的方案加以回应。事实上,在宋教仁提出这些方案的当时或前後,国内思想界并未放弃对这些问题的探索和研究,提出一系列的方案和设想,其中影响最巨的当数“联邦制”。

??从现有资料看,联邦制在近代中国的最早明确提出,要推近代著名的政论家、思想家梁启超。梁氏在1901年所著的《卢梭学案》中写道∶“卢氏以为瑞士联邦诚太弱小,或不免为邻邦所侵轹。虽然,使有一大邦效瑞士之例,自分为数小邦,据联邦之制以实行民主之政,则其国势之强盛,人民之自由,必有可以震古轹今而永为後世万国法者。卢氏之旨其在斯乎,其在斯乎?”而“我中国┅┅民间自治之风最盛焉,诚能博采文明各国地方之制,省省府府,州州县县,┅┅各为团体,因其地宜以立法律,从其民欲以施政令,则成就一卢梭心目中所想望之国家,其路为最近而其事为最易焉,果尔则吾中国之政体行将为万国师矣。”[12]显而易见,梁氏的意思不仅中国应该走上联邦制的道路以解决中央集权的危机,而且中国的实际情况也最适宜联邦制,最具有实行联邦制的内在要求和外部条件。

??传统的研究以为梁启超的这些意见代表了立宪党人的普遍看法,[13]其实这种似是而非的判断相当值得怀疑。据梁启超1902年4月写给康有为的一封信中解释他之所以提出联邦制设想的思想背景时说∶“今日民族主义最发达之时代,非有此精神,决不能立国。弟子誓焦舌秃笔以偿之,决不能弃去者也。而所以唤起民族精神者,势不得不攻满洲。日本以讨幕为最适宜之主义,中国以讨满为最适宜之主义。弟子所见,谓无以易此矣。满廷之无望久矣,今日日望归政,望复辟,夫何可得?即得矣,满朝皆仇敌,百事腐败已久,虽召吾党归用之,而亦决不能行其志也。先生惧破坏,弟子亦未始不惧,然以为破坏终不可得免,愈迟则愈惨,毋宁早耳。且我不言,他人亦言之,岂能禁乎?不惟他人而已,同门中人倡狂言此,有过弟子十倍者,先生殆未见《文兴报》耳。徐(勤)、欧(渠甲)在《文兴》所发之议论,所记之事,虽弟子视之犹为 栗,其《论广东宜速筹自立之法》(即後来署名为“太平洋客”之《新广东》)一篇稿凡二十七续,‘满贼’、‘清贼’之言,盈篇溢纸。檀香山《新中国报》亦然。《新民报》之含蓄亦甚矣。树园吾党中最长者,然其恶满洲之心更热,《新民报》中《扪虱谈虎》一门及《人肉楼》等篇,树园笔也,同门之人皆趋此。夫树园、君勉,岂肯背师之人哉,然皆若此,实则受先生救国救民之教,浸之已久,而迫於今日时势,实不得不然也。”[14]也就是说,联邦政治理论之提出,在梁启超一方面是基於戊戌政变之後对清廷的失望,另一方面也已表明以康有为为领袖的立宪党人在政治理念上已严重分化,激进如徐、欧者,虽不愿背弃师说,但迫於形势,不得不提出新的救国方略。由此看来,立宪党人之间并不存在著全体一致同意的联邦制的设想。

??更有甚者,对於梁启超、徐勤、欧渠甲等弟子联邦政治、革命自立的理想,康有为自始至终予以反对。他指出∶“夫考之欧洲之事,则各国皆行立宪而国势安固,民权自由之乐如彼;法国独为革命,印度分省自立,而国势陵夷丧乱灭裂之害如此。”[15]

??“且夫欧洲十余国,皆立国千年,日相竞争,少不自振,立即败亡,故国土虽小,皆尚武事,其精神意气,日提振不敢懈,武备既已竟修,彼此互知而不敢妄发,乃于其文学工艺,日竟美而不敢劣,既各皆小国,难於吞并,故能自立。甚至小者,又有诸大之相牵相忌,立均势之法以维持之,故能久而不灭,积此千年,国界久定,国势久立,人心久坚,故能历久相持。近乃有商战学战而无兵战,凡此皆惟欧洲千年之老国能之。若中国各省真能自立,则基址浅薄,国界不定,国势未立,人心未坚,争乱而已,尚未能比印度各省藩臣之自立,而乃妄比欧洲千年之老国,岂不谬哉?况其必不能成而徒取乱乎?且人民才智未开,北地西边,闭塞尤甚,无其人才而妄立国,而欲以欧洲诸国自比,何其骂也。且荷、比、瑞、琏诸小之於欧洲,惟白种均势能之,若在亚洲黄种未定之国,而欲妄为引例,则为吕宋、波国而已,为印度、安南、缅甸而已,无论如何妄例,无论如何结援,终亦必亡而已。┅┅而不知者,妄言广东自立,与欧洲日本相类,犹以团沙而比之坚金,以新生之婴而比之壮佼之夫也,夫谬或甚矣!”[16]一句话,中国不能采取欧洲式的革命,不能建立欧洲式的联邦国家,依然是由於中国的特殊国情所决定的。

??国情是一个最不易捉摸的字眼,它的内涵可以说从来都是由谈论者的个人立场所决定的。我们看到,提倡中国应当采纳联邦制的是基於中国国情的特殊考虑,而反对者的根本理由也莫不由此而立论。基於如此对立的分析、论证,中国的政治发展当然无法遵循任何一方,而其必然结果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是折衷调和,或走上另外一条道路上去了。

??就中国政治的实际发展来说,中央集权的严重危机在晚清最高统治者那里也早有预感,尤其是在戊戌政变之後不太长的时间里因义和团运动而引发的“东南互保”,对清王朝的统治者实在是沉重的一击。因此如何建立集权、分权的新模式,晚清当局实际也在思考和探索。1906年由清政府主动策划的筹备立宪运动,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如何重建、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许可权问题。出使各国考察政治的诸大臣在参观考察了英国的情形之後曾向清朝最高统治者报告说∶“至其一国精神所在,虽在海军之强盛,商业之经营,而其特色实在地方自治之完密,全国之制,府分为乡,乡分为区,区有长,乡有正,府有官司,率有各地方自行举充,於风土民情,靡不周知熟记。凡地方民居,沟渠道路,劝工兴学,救灾恤贫诸事,责其兴办,委曲详尽,纤细靡遗。以地方之人,行地方之事,故条规严密,而民不嫌苛;以地方之财,供地方之用,故征敛繁多,而民不生怨。而又层累曲折以隶於政府,得稽其贤否而奖督之,计其费用而补助之,厚民生而培民俗,深合《周礼》之遗制,实为内政之本源。惟其设官分职,颇有复杂拘执之处,自非中国政体所宜,弃短用长,尚需抉择。”[17]如果循此思路而发展,中央与地方分权的新模式一定能够重新确立,中央集权的严重危机也势必能得到有效的控制与克服。

??不论後来的中国政治发展的实际效果如何,载泽等人提出的改革思路应该说是基本可行的,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中国政治发展的大趋势和总方向,是当时中国可以一试的政治性选择。因此,清廷在1906年9月1日宣布“预备立宪”的上谕中基本上认可了载泽等人的改革思路,中国政治的发展极有可能以此为契机而转到一条新的轨道上去。上谕说∶“现载泽等回国陈奏,深以为国势不振,实由於上下相睽,内外隔阂。官不知所以保民,民不知所以卫国。而各国之所以富强者,实由於实行宪法,取决公论,军民一体,呼吸相通,博采众长,明定政体,以及筹备财政,经划政务,无不公之于黎庶;又在各国相师,变通尽利,政通民和,由来久矣。时处今日,惟有详细甄核,仿行宪政,大权统於朝廷,庶众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但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且从事,徒饰空文,何以对国民而昭大信?故郭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亟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18]期望以官制改革为突破口,解决晚清政府所面临的内外困境。

??应该承认,仿行立宪运动突破口的选择大体上并不错,如果照此发展,真的将官制的改革进行下去,将中央与地方的许可权重加规范,虽然尚不能说完全解决中央集权的严重危机,但这势必有助於此一问题的进一步的解决。然而,由於清廷毕竟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政府,它出於“家天下”的利益考量,势必在根本性的问题上不愿主动作出实质性的让步。按照预定的仿行立宪原则,清政府中央集权的体制并无需作太大的更动,“大权统一於朝廷,庶众公诸舆论”,中央政府依然掌握著实质性的权力,只是要适度增加地方的许可权,并厘定中央与地方各自的势力范围。但是这一本来正确的思路却从一开始就扭曲了,在西太后主持的御前会议上所确定的具体方针中,不是适当增加地方的许可权,而是“废现行之督抚,各省新设之督抚其许可权仅与日本府县知事相当,财政、军事权悉收回於中央政府。”[19]

??清政府的决定当然引起了地方势力的严重不满,首先遭到与会者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袁世凯的公开反对,并以“筹议至不易”加以抵制,各省督抚也相继表示不满情绪,此案暂时被搁置起来。至此,清政府完全有可能重新考虑中央与地方的分权问题,建立一个合乎情理而又令各方都能满意的新模式。然而由於私利使然,清政府不愿进一步放权,於是在1907年6月公布的地方官制改革的方案中,不是加强地方的自治能力,建立中央与地方相互协调的稳定机制,而是进一步收权,一方面分散各省督抚的实权,将各省督抚的军权、财权分别收归中央政府的陆军部和度支部;另一方面则采取明升暗降的办法,将地方督抚中最有权势的袁世凯和张之洞调到中央担任军机大臣。故而晚清政府仿行立宪运动中本欲解决的中央与地方的许可权问题,虽然思路正确,但解决的方案和最终结果却和最初的出发点南辕北辙,中央集权的危机在表面上得到了克服,而其实质不仅没有解决,反而越积越深。

??仿行立宪本是当时中国比较合乎理性的选择,改革官制、确定中央与地方的分权也是比较正确的突破口。就此而言,如果不是清政府怀有“家天下”的私心,那麽,中国极有可能就此完成政治体制的变革,比较便当地解决现代化过程中的权力冲突问题。遗憾的是,历史从来不依人们的主观善良愿望而变化,清政府根本不可能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自上而下的改良,於是等待它的只能是革命。

??就人类历史发展的全部进程看,革命从来都不是一个毫无弊病的最佳选择。人类历史的正常发展本应是一个不断改良的进程,然而当改良遇到根本性的困难而无法进行时,人们不得已只能拿起革命的武器,彻底砸碎一个旧世界,重建一个全新的格局。就此而言,1911年爆发的辛亥革命并无可指责之处,它确实在某种程度上代表著中国的必然。

??辛亥革命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但中央与地方的分权依然是这些问题中的主要问题之一。对此,革命党人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他们也曾试图以革命为契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孙中山在1906年前後设计中国革命的次序时曾指出,中国革命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军法之治,“既破敌者及未破敌者,地方行政,军政府总摄之,以次扫除敌弊”;第二阶段为约法之治,“每一县既解军法之後,军政府以地方自治权归之其地之人民,地方议会及地方行政官皆由人民选举。凡军政府对於人民之权力义务,及人民对於军政府之权力义务,悉规定於约法,军政府与地方议会及人民各循守之,有违法者,负其责任。以天下平定後六年为限,始解约法,布宪法”,进入第三阶段,即宪法之治。“此期为军政府解除权柄,宪法上国家机关分掌国事之时代。”[20]由此可见,革命後的权力模式,是中央与地方的分权协作的关系,地方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中央有中央需要办的事。

??如果孙中山的设计在辛亥革命获得军事和政治上的成功之後得以实现,中国的面貌或许将是另外一个样子。然而当孙中山进行这种设计的同时,革命党人实际上也对革命成功之後的地方自治怀有深深的怀疑。冯自由在1906年说∶“共和政治也,联邦政体也,非吾党日以为建设新中国无上之宗旨乎?然使吾党之目的而达,则中国之政体将变为法国之共和、美国之联邦,而於最大多数幸福之真理,果有悖否耶?是则吾不能无疑矣。夫拿破仑之用兵欧洲大陆,强迫列国政府与民以权,彼国不知百年後富豪之跋扈较君主为烈也;而吾党则知之矣。华盛顿抗英而创立共和政治,彼国不知无形的托拉斯将毒害的大多数人民也;而吾党亦知矣。审夫欧美最近社会之大弊,而吾党犹蹈其复辙不思设法预防,则匪徒蔑视最大多数幸福之真理,抑亦奚忍吾民更受资本家之惨害,而预隐第二社会革命之伏线耶!”[21]既知联邦政治是中国革命的必然选择,又深惧这种政治将可能带来新的灾难。20世纪的中国人差不多总是这样自以为聪明地提前预想著、规划著。基於此种考虑,本可借革命的机会彻底解决中央与地方的分权问题,结果却并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而且遗留下一大批棘手问题。

??武昌起义之後的一个多月里,全国大部分省份宣布独立,脱离中央政府,并纷纷建立了相对独立而又自成体系的军政府或都督府。11月30日,由独立的11省派出的23名代表齐集武汉,召开“各省都督代表联合会”,共商建立统一的中央政府问题。当此时,如果按照革命党人的最初设计,适宜宣布成立以联邦制为基本特徵的共和政府,那麽,不仅後来中央权力的争夺战可能要淡得多,而且问题也不至於那样复杂。然而一方面,因为清朝政府未尚未彻底垮台,革命的方面尚需联合起来一致努力;另一方面,革命党人实在也已忘记先前的诺言,而欲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对内对外。故而不仅在此後不久通过并加以修正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没有规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分际,建立新的分权模式,而且甚至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之後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也没有就中央与地方的分权问题作出相应的规定。虽然这已不是一般性的疏忽,而是另有原因在。

??联省自治思潮的萌生

??辛亥革命没有真正解决中国中央集权的危机,相反,由於当时的国内外形势使然,其时需要建立的是一个相对强大而统一的中央政府,地方自治的权力不得不再度削弱,联邦政治的理想与议论也不得不暂时消沉。孙中山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强调∶“国家之本,在於人民。合汉、满、蒙、回、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武汉首义,十数行省先後独立。所谓独立,对於清廷为脱离,对於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竟亦同此。行动既一,决无岐趋,枢机成於中央,斯经维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血钟一鸣,义旗四起,拥甲带戈之士遍于十馀行省。虽编制或不一,号令或不齐,而目的所在则无不同。由共同之目的,以为共同之行动,整齐划一,夫岂其难?——是曰军政之统一”;“国家幅员辽阔,各省自有其风气所宜。前此清廷强以中央集权之法行之,遂其伪立宪之术;今者各省联合,互谋自治,此後行政,期於中央政府与各省之关系调剂得宜。大纲既挈,条目自举。——是曰内政之统一”;“满清时代,借立宪之名,行敛财之实,杂捐苛细,民不聊生。此後国家经费,取给於民,必期合于理财学理,而尤在改良社会经济组织,使人民知有生之乐。——是曰财政之统一”;“以上数者,为政务之方针,持此进行,庶无大过。”[22]这里虽然强调了各省联合,互谋自治,中央政府与各省关系调剂得宜,但其民族统一、军政统一、内政统一、财政统一的基本思路则势必在事实上否定各省自治的可能性,而使中国重新回复到旧有的中央集权的模式上。

??在清末民初短暂的时间里,不仅各省自治的呼声很高,而且在清王朝解体、民国初建之际,各省自治的事实也不同程度的存在,山东省在宣布独立时曾明确提出∶“宪法须注明中国为联邦政体”;“外官制、地方税,皆有本省自定,政府不得干涉”;“谘议局章程,即为本省宪法,得自由改定之”;“本省有练兵保卫地方兵队之自由”等等,[23]另一方面,在新的中央政府成立之初,《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由各省区的代表制定通过,临时总统的选举投票,也以每省一票为限。凡此种种,都可说明联邦政治在当时加以实行和推广,已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如何实行、如何运作的实践问题。“但自临时政府成立後,为求统一巩固的缘故,中央集权的思想渐渐把联邦思想压倒了。直到袁世凯大权独揽,各省大概皆为北洋系的将军、巡按所宰制,国民党被摧毁,进步党也失去了活动的机会。从前反对联邦制主张中央集权的进步党人,忽然又主张扩大各省的自治权。”[24]实际政治斗争的需要又促使分权思潮的再度萌生,20世纪中国学术思潮的功利主义於此表现的相当突出,即学理的研究从来不是独立的进行,而必然具有实际需要的背景,必然为著尽快地将学理转化为实际政治运作。

??辛亥革命之後最先重提分权政治问题的是李其荃。他在1914年7月的一篇文章中写道∶“夫当国基漂摇,政象杌陧之秋,欲谋统一而摄内乱,非有强有力之政府,必不可能固也。故谋统一可,因统一而谋集权则不可。盖以事理言之,吾国定制之宜偏分权,良为不易之理也。”[25]但对怎样才能建立一个集权与分权的统一体,李氏并没有从理论上加以详尽的论证、说明和展开,而只是重提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问题。

??从理论上对这一问题详加论证和展开的是张东荪和丁佛言。张氏鉴於民国以来的政治乱象,主张“以英美之自治精神提倡於我,而不可以大陆派之帝制精神移植於中国也。何也?英美之自治出於人民之自觉。易言之,即出於道德上、政治上之义务。此政治义务为先天所赋,履行此义务即为自我实现也。大陆之自治,实不得谓之自治,盖全基於中央政府之委任,其权非固有的,而为让与的,以与英美相较,则如南北两极,绝不相侔矣。”因此他以为“中国欲图存且强,则非采用英美派之自治不为功”,“以自治精神为今日解决地方制之终极问题之匙”,强调联邦制之精神在自治,但目前的中国只宜采用联邦制的精神,“吾人但求自治,不必有联邦之名”;“吾以为联邦之害不在联邦之实而在联邦之名。”[26]

??丁氏认为,中国国情的特别色彩和国基在於地方各省,犹如美国的特色和国基在各洲。因此,如能“合各地方为国家之意思以成国家,则建设巩固;集地方势力以监督政府,则政治改良”,故而健全的中国政治体制要必在制定宪法时充分“注重中央与地方之许可权,其大要中央取列举主义,地方取概括主义。”[27]

??就其思想内容而言,张、丁的言论并未超出辛亥革命以前各家各派关於联邦制的设想,只是这一问题的重新提出具有直接的政治背景,故而迅速引起国内思想界的高度重视。章士钊认为,张东荪的文章“甚有价值”,“实是一篇联邦论也”;而丁佛言的文章“其言多可称”,亦为“一绝明无翳之联邦论也。”[28]但他明确宣布不同意所谓凡联邦者必先邦而後国的“通例论”,以为组织联邦,邦不必先存于国,“单一国之转为联邦,绝无不合法之处。”对於目前中国究竟应该采取什麽样的政治制度,章士钊也和张、丁一样,并不愿意明言,仅称“至於此制是否宜於吾国,宜矣,利害如何,皆非本篇之所问。”[29]

??尽管如此,章士钊的文章一发表,立即引起思想界的反响。潘力山曾著文专门反驳章的观点,进而在学术界还引起一部分知识份子的热烈讨论,从而使联邦制问题再度成为舆论界的热点,颇有“甚嚣尘上”之势。[30]

??联邦制之所以再次成为舆论的热点,有著复杂的背景和原因。就其直接的政治原因来说,革命党人在民国成立之初,因为要巩固统一,建立中央政府,有意或无意地忽视地方自治问题,而将精力主要用於中央政府的建设上。但到了袁世凯当选为临时大总统,继而正式大总统之後,国民党人心理上难免不平衡,故而一度在国会中鼓吹省长民选,希望通过民选获得各省的实际权力,以与袁世凯的中央政府相抗衡;但在袁世凯方面,不但坚决反对省长民选,而且为了维护统一起见,反对将任何形式的省制列入宪法,造成类似於联邦制的事实。故而在袁世凯统治的最初时期,一度出现存省废督之议论。1915年5月23日,袁世凯以大总统令的形式公布省官制,至此,不仅存省废督的议论消声匿迹,而且“两年有半,扰攘不定,散乱无序之民国”终於完成了组织系统、权力系统的重新建构与重新配置。

??省官制的颁布,对於中华民国来说,具有重要的象徵意义。不论袁世凯通过怎样的制度形式来加强中央集权,重建政府权威,但它毕竟使中国的权力模式有法可循,有法可依。如果照此发展,中国即使不建立成联邦制的国家,也势必能造就成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式的国家。从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看,可能後者更是中国所需要的,因为不如此,便无法保障中央政府在现代化的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和整合作用。

??袁世凯及其政府当然不是中国理想的领袖人物和理想政府,但从法理学的角度看,袁世凯在筹画洪宪帝制之前似乎并无太多可议之处。如果当时举国一致,共同努力,致力於实业的发展和制度建设,中国的问题或许要好些。然而,先是有二次革命,继则有护法战争,中国在短短的几年中,又数度发生局部战争。这样,不仅统一的中央集权体制建立不起来,即使是中国的统一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不面临著来自各方面的威胁,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当护法战争处於纷乱之中,向来主张中央集权的熊希龄忽然通电主张采用联邦制,称“双方既以武力争法律,苟有一方可以战胜攻取,屈服群雄,统一全国,未始不可以慰人民云霓之望;无如彼此均衡,各无把握,一波未平,一波又起。”[31]这一方面或许因为武力中心主义失去信仰的缘故,另一方面恐怕也反映出相当一部分中国人厌弃战争、渴望和平的迫切心情。

??熊希龄的通电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或赞成,或反对,报章杂?时常可见各派要人商榷的文电发表。但基於当时中国特殊的政治形势,熊的主张尚不可能很快地转化为政治实践。因为在袁世凯之後,中国已实际上由各派军阀所把持,他们为了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则要求割据式的自治,而那些把持著中央政权的军阀,则不停地声称要“武力统一”。故而熊希龄的主张不可能很快地获得实践的机会。而真正将这种主张转化为政治实践的,还是熊氏的家乡湖南,当然这也与熊希龄有相当密切的关系。

??湖南是近代中国提倡联邦政治、联省自治等口号的策源地,前述陈宝箴、梁启超、黄遵宪、宋教仁等,或为湖南人,或与湖南有极深的关系。因此联省自治运动在此发生也就不是偶然的了。

??湖南自治运动及其影响

??1917-1918年间,直皖联军与湘桂联军混战,南败北胜。皖系军阀张敬尧於1918年3月入湘任都督。张氏入湘後,贪婪无比,作恶多端,“湘人痛苦,火热水深”。[32]於是在五四运动的推动下,湖南人发动了声势浩大的“驱张运动”,张敬尧终於於1920年6月灰溜溜地滚出了湖南。

??张敬尧离开了湖南之後,以“开明将军”自居的吴佩孚,也不得不答应湖南人的要求,将军队北撤。这样,在张、吴相继离开的湖南,实际上变成了政治、军事真空,湘人由此而走上自治之路,也确为条件使然了。

??在张敬尧离开长沙一个星期的时候,毛泽东就发表了《湖南人民的自决》一文,由此可见湖南人的自治精神已经相当的成熟。毛泽东说∶“於今张敬尧走了,我觉得这种‘非张敬尧而有妨於湖南人民的自决的’,往後正复不少。这些非张敬尧而有妨湖南人民的自决的,我们便可以依从吗?不论是湖南人,或非湖南人,凡是立意妨碍湖南全体人民自决的,自然都是湖南的仇敌。┅┅时到今日,吾等乃翻然觉悟,知道‘湖南者,现在及将来住在湖南,营正当职业之人之湖南也’。湖南的事,应有全体湖南人民自决之。赞助此自决者,湖南人之友。障碍此自决者,湖南人之仇。吾湖南人唯一无二之希望与责任,即在恢复自由。”[33]这大体反映了湖南人民的真实想法。

??不过,从毛泽东的论述中我们也不难看到,湖南人此时所需所想的,还只是湖南人的自决自治,既没有提出联省的问题,更没有涉及到统一的中央政府与自治省的关系及各自的许可权问题,而是要建立一个“桃花源”中的乌托邦社会。毛泽东在1920年6月23日的一封信中写道∶“往事我们不说,今後要义,消极方面,莫如废督裁兵;积极方面,莫如建设民治。以现状观察,中国二十年内无望民治之总建设。在此时期,湖南最好保境自治,划湖南为桃源,不知以外尚有他省,亦不知尚有中央政府,自处如一百年前北美诸洲中之一洲,自办教育,自兴产业,自筑铁路、汽车路,充分发挥湖南人之精神,造一种湖南文明於湖南领域以内。┅┅湖人自决主义者,门罗主义也。湖南者,湖南人之湖南。湖南人不干涉外省事,外省人亦且不可干涉湖南事,有干涉者仍抵抗之。”[34]这就不仅具有明显的乌托邦倾向,而且带有相当的分裂主义的思想意识,故而湖南自治自决的最终命运也就由此而注定了。

??毛泽东的主张带有明显的空想色彩,但它又确实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当时湖南人的共同理想。因此,毛泽东的主张提出之後,在湖南境内引起各界人士的广泛反响。不仅长沙各报纷纷发表湖南自治的文章,而且当时在湖南主政的谭延 也不得不“顺应潮流”,於1920年7月22日发表“还政於民”、“湘人自治”的通电。他说∶“民国之实际,纯在民治之实行;民治之实际,尤在各省人民组织地方政府,施行地方自治,而後分权事举,和平进步,治安乃有可期”,就湖南的情况而言,“非以湘政分之湘全体人民,不足迅起苍痍,速复元气。”[35]显而易见,谭延 的通电和以毛泽东的主张为代表的湖南舆论存在著些微差异,即毛泽东等人主张湖南无条件的自治自决,而谭延 则不能不考虑湖南自治将在全国的影响以及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毕竟是因为当时所处的地位不同,毛的理想在此後的一段时间里虽然仍有很大的影响力,但明显地已降为湖南自治运动的潜流,而谭延 的主张则成为此运动的主导性意见。在谭的通电发表之後,湖南省内外的名流、学者、政客纷纷发表意见表示赞成,尤其是在护法战争中一度提出联邦制设想的熊希龄更是以为湖南自治不仅具有解决湖南问题的功用,而且有可能对中国问题的根本解决提供建设性的参考方案。於是由他敦请梁启超代为拟具《湖南省自治法大纲及自治法大纲说明书》,[36]并转谭延 “以备采择”。他还郑重其事地告诫谭∶“此举宜於南北未统一之前办成,并需经过全省人们总投票,基础方能巩固,各省自可回应,然後各省立国,可以刷新,不致为中央权奸所把持,湘亦可以免为南北之战场。成败利钝,在此一举,望即联合同志,鼎力促成。”[37]以此为契机,湖南的自治运动就不仅仅是一个地方性的问题,而是转化为一个全国性的问题,并由此使湖南自治运动发生了方向性的大变化。

??正如我们早已指出的那样,梁启超是近代中国为数不多的主张地方自治的思想家之一。他几乎自始至终一方面渴望中国的统一和富强,另一方面从一开始就认为统一的中国必须建立在中央与地方的分权模式的基础上,既反对中央的权力过大,更反对地方上的分裂主义。他在1919年所写的《解放与改造发刊词》中,第一次提出了“联省自治”的政治主张,他写道∶“一、同人确信旧式的代议政治,不宜於中国,故主张国民总须在法律上取得最後之自决权。二、同人确信国家之组织,全以地方为基础,故主张中央许可权,当减到对外维持统一之必要点为止。三、同人确信地方自治,当由自动,故主张各省乃至各县各市,皆宜自动地制定根本法而自守之,国家须加以承认,┅┅。”[38]基於这种认识,由於梁启超的参与,湖南的自治运动便不得不转变方向,由一省的自治乃至独立而变为联省的自治。

??梁启超、熊希龄的主张或许更合乎中国的国情,因而不仅很快获得谭延 的赞同,而且很快赢得了部分舆论的支援。不过,由於梁、熊主张的联省自治,事实上与湖南人主张的完全自治相违背,故而它又很容易地遭到来自湖南方面的攻击和抵制。毛泽东在1920年10月3日发表的一篇文章中说∶“我们主张‘湖南国’的人,并不一定要从字面上将湖南省的‘省’字改成一个‘国’字,只是得到一种‘全自治’。而不以仅仅得到‘半自治’为满足。国的要素是土地、人民、主权,主权尤为要素中的主要素。湖南人没有自己处理自己的事的完全主权,而长被侵夺於益我则少损我则多的中央或邻省。湖南人不是麻木,总该有点感觉,奋起独立,正此其时。刘君春仁主张联邦,我说中国现在并没有邦,从何云联?暂时只是努力造邦,不要说联。德、意都是先有邦,後才互相联合。邦造成了,联只是自然的结果。我对於20年内办中国的总组织,总是怀疑,所以我不特反对吴子玉(佩孚)的国民大会,并且反对梁启超的国民制宪,同时更大大反对南北议和。我以为起码的要求是南北分立。更进则各省自治。”[39]他们的真正理想是建立独立的“湖南共和国”,“我们又觉得湖南这一回主张自治,应该要主张全自治,而不要主张半自治。绝不要顾及什麽中央,和什麽各省。湖南人只知道地球之上有湖南,湖南之内要自治,绝不要瞻前顾後,自馁其气,弃全自治而主张那不痛不痒的半自治。”[40]基於此种纷争,湖南人的自治以及梁启超等人所渴望的联省自治能有什麽样的直接结果,也就不难预料了。

??谭延 在得到梁启超、熊希龄、范源濂各界社会名流的全力支援之後,便决计将湖南的自治运动引向深入,全面推开。1920年9月13日,谭延 召集官绅开会,讨论湖南自治问题,决定由省政府、省议会选定11人起草湖南自治法。9月下旬,谭又决定由省议会首先制定一个“宪法会议组织法”,然後再根据这个组织法召集制宪会议。由此却又引发出由谁来负责制宪的争论,各种意见互不相让。10月10日,长沙各界万馀人冒雨举行市民自治运动游行大会,要求省政府立即召集人民宪法会议实现真正的自治。至此,谭延 总算找到了切实的藉口,於是在“以应急需”的口实下,“急图制宪”。

??然而,正当谭延 “急图制宪”的时候,湖南军阀发生了内讧。11月23日,赵恒惕取代了谭延 出任湘军总司令,两日後,又经省议会选举林支宇为省长。赵、林正式宣告自治。由此,湖南的自治运动又转向一条新的轨道上。

??12月12日,赵授意林支宇由省政府成立“制宪筹备处”,并由省府拟定制宪简捷办法交省议会议决,取消谭延 所定的关於宪法会议组织法须征得全省公民团意见的既定办法,而决定聘请省内外知名学者起草宪法草案,由各县县议会推举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然後由公民直接表决公布,从而达到“速成制宪”的目的。

??制宪筹备章程公布後,依照章程所规定的程式,由李剑农、王正廷、蒋方震等13名各方“权威人士”组成的宪法起草委员会於1921年3月20日开始在岳麓山工专校教学斋工作,“既无调查研究,又无权徵求也不愿徵求各公团和群众的意见,全凭个人主观愿望和空洞理想”,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湖南省宪法》、《湖南省议会组织法》等六部草案。表面上看,这些草案相当完整,“其实是抄袭外国的政治制度,把它生搬硬套地移植过来,不过是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宪法的翻版而已。”[41]

??4月22日,审查委员会召开谈话会,确定审查规则。但“因为审查委员中有一大部分政客,专为将来自己的活动打算,提出许多不合理的修正案来,把原草案零刀细割,弄得意见分歧,莫衷一是。”[42]结果一直托到8月下旬才将草案草草修正,并草草通过审查委员会。11月,经过公民总投票的程式,於1922年1月1日正式公布施行。其後,依据省宪选举省长,赵恒惕击败谭延 、熊希龄等人,“合法地”以湘军总司令的身份当选为省长,湖南的省宪运动至此告一段落。这种虚应故事的制宪与选举,“不过是中国的政治现状混乱的一种复式的表现”而已。[43]

??不过,湖南省宪法毕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省宪,尤其是当统一的中国的国宪尚未完全成立时,这部宪法的内容特别是其关於中央与省之间的权力设想,也委实值得我们注意。湖南省宪法规定,“湖南为中华民国之自治省”,省之自治权“属於省民全体”,“省内治安,省民共保之;省外军队,非决省议会议决,及省政府允许,永远不得驻扎或通过本省境内”;但若遇到“中华民国对外宣战时,本省军队之一部,得受国政府之指挥。”[44]凡此种种,显然不能说湖南的自治运动是一种完全脱离中央的独立运动,更不是要建立毛泽东等人所设想的“湖南共和国”,而是鉴於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而设计的新的权力模式,是地域辽阔、风俗各异的统一中国进行现代化建设时的一种政治选择。

??当然,如同所有的新生事物一样,作为统一中国各省自治的第一次尝试,湖南的省宪以及全部自治运动都不可避免地存在著不容低估的问题和负面影响。其最根本的问题正如一些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是由於当时的中国国情。20年代,中国的社会经济条件以及政治文化都远没有发展到足以实行这种‘民主政治’的阶段和程度。在一个既没有民族独立又缺乏民主机制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度里,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联邦制、议会制等生搬硬套或改头换面地移植过来,根本不会有太大的生命力,因此,也不可能在中国的土壤上生根发芽。┅┅即使当时地方自治运动中不乏民主政治甚至大众民主的真诚鼓吹者,但他们善良的主观愿望无法改变这基本的社会环境,因此,其悲剧的结局无可避免。”[45]其弊病与存在的问题也就不足奇怪了。

??但是,作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场政治运动,湖南的自治实践又具有不容低估的积极意义。一方面,它是中国人民在当时的背景下为了反军阀、争民主,推动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社会运动。正因为如此,它不仅赢得了湖南省内各界群众的热情支持与参与,而且在省外赢得了相当广泛的同情和道义上的支持。另一方面,尽管这一次运动是在谭延 、赵恒惕等军阀强人的操纵下而进行的,其最终的结果当然也是这些强人得利。但由於这次运动的基本价值取向是民主政治和中国的现代化,故而人民不仅在法律上赢得了参加政治活动的民主权力,“选举权普及於男女两性,省长的产生,须经全省公民决选的程式。公民或法团并享有创制权、复决权和直接罢免权。”[46]而且更重要的是,湖南人民在经历了这场运动之後,思想觉悟和民主政治的水准都有很好的锻炼和很大的提高。据说在省宪颁布之後,代表们开会不再唯唯诺诺,而是对问题的讨论相当热烈,对不合理的事物也敢於进行抵制,对官府的某些不合理的决定也敢於进行反驳。这种民主政治的实践,无疑将对人民的民主素质的提高产生深远而持久的影响。此後的中国政治生活,每每以湖南为中心,或有湖南人的积极参与,决不是偶然的,它或多或少应与湖南人的这次政治实践有著某些内在的关联。尤其是中国共产党的领袖人物毛泽东,他的第一次政治实践,应该说是从这次政治运动开始的。

??不特此也。在湖南自治运动影响和推动下,当时中国各省的自治运动风起云涌,四川的刘湘、贵州的卢焘、广东的陈炯明、江西的陈光远、浙江卢永祥、陕西的陈树藩以及奉系的张作霖、直系的吴佩孚等等都出於各自不同的动机和政治目的,在所辖区域开展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自治运动。一时间,全国各地的自治运动形成高潮,大有中国问题的根本解决舍此而别无他途的趋势。然而,由於各自的困难与障碍,特别是随著全国形势的变化与发展,这些自治运动大都不了了之,并没有取得多少实质性的效果。

??联省自治运动的展开

??正如有的外国学者所分析的那样∶“地方军阀势力并没有加剧中国的地区分化。事实上,地方主义在中国的传统里源远流长,即使是在中央集权非常强大时也有其表现。地理特徵、经济利益、语言差别、少数民族与文化类型这一切,都培养起对地方的重重忠诚感或归属感。曾经有过一个‘忠诚分层’的系列,包括对各省的忠诚及对跨省大区。省内地区和各地交界地区的忠诚。但这些都不是正式的政治忠诚,於是他们可以与强有力的中央集权并存。只有当中央集权崩溃了,传统的地方主义才真正获得重要的政治内涵。在统一的中国里,具有重要文化与经济地位的地方单元,变成了国家解体後的自然单元以及军阀进行地盘控制的自然基础。但是各地方在统一中国内正常存在这一事实只是说明,军阀的地方主义所具有的破坏力量,与它在其他方面所具有破坏力量相比更小。并非一定要摧毁地方主义才能恢复国家的统一,只不过是独立的军事力量需要利用地方主义罢了。”[47]基於此种考虑,我们看到一个表面上相当奇怪而实质上却极其正常的现象,那就是20年代早期的中国,各地的自治运动风起云涌,而只经过几年的折腾,到头来却是中国获得了新的统一,各省依然处於统一中国的范围之内,并没有任何一个省真正从中国分离出去。

??统一的中国对於中国人来说,具有重要的象徵意义,即使是在中央集权过於强大,地方势力受到极度摧残的情况下,对於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他们所考虑的依然只是怎样才能建立一个合理的分权模式,而很少思考怎样将中国分裂为若干个具有独立主权的国家。因此,在20年代各省自治运动开始之初,人们的关注点就不仅仅在於自治上,而是充分考虑到了国家的整体利益和中央与地方的相互关系问题。当谭延 1920年11月2日联省自治的通电发表之後,11月9日,章太炎在北京《益世报》上发表《联省自治虚置政府议》,将先前各界酝酿考虑的中央与地方许可权问题正式提出,他说∶“民国成立以来,九年三乱。近且有借名护法,阴图割据者。自湖南建义,破走北军,光复旧壤;而四川亦击走滇黔,自固疆圉;广东之于桂军, 有灭此朝食之势;下及湖北、江、浙,靡不以地方自治为声。是知敬恭桑梓,无滋他族,为人心所同然,亦事势所必至。欲济横流,在此道也。自今以後,各省人民,宜自制省宪法,文武大吏,以及地方军队,并以本省人充之;自县知事以至省长,悉由人民直选;督军则由营长以上各级军官会推。令省长处省城,而督军居要塞,分地而处,则军民两政,自不相牵。具有跨越兼圻,称巡阅使,或联军总司令者,斯皆割据之端,亟宜划去。此各省自治之大略也。”

??至於中央政府,章太炎建议不妨虚置,因为“近世所以致乱者,皆由中央政府权籍过高,致总统、总理二职为夸者所必争,而得此者,又率归於军阀。攘夺一生,内变旋作,祸始京邑,鱼烂及于四方。非不豫置国会,以相监察,以卵触石,徒自碎耳。今宜虚置中央政府,但令有颁给勋章、授予军官之权;其馀一切,毋得自擅。军政则分于各省督军,中央不得有一兵一骑。外交条约则由各该省督军省长副署,然後有效。币制银行,则由各省委托中央而监督造币、成色审核、银行发券之权,犹在各省。如是,政府虽存,等於虚牝,自无争位攘权之事。联省各派参事一人,足资监察,而国会亦可不设,则内乱庶其弭矣。”[48]

??章太炎的设计由於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因而不仅“联省自治”的旗号从此获得思想界、舆论界的共识,而且这一理论本身也很快地转化为实际政治运动。在章文发表之後一个月,赵恒惕在宣布湖南自治的同时,又於12月25日发布“联省自治”的通电,期望以湖南为中心完成联省自治的重建工作。电文说∶“苟省悉自治,则地方有各自发展之可能;苟省相联结,则举国有提挈并进之道。”[49]这就将“自治”与“联治”结合成一个统一的运动。

??赵恒惕的通电发表之後,获得了国内各界的积极反响和回应,四川、贵州、云南、广东、广西、浙江、江西、奉天等14省宣布自治,实行联省。各地出现了不少自治运动的团体,先後成立了有10馀省参加的“各省区自治联合会”、“自治运动同志会”等等。即使是一直主张无条件统一中国的孙中山在此时也不得不向外界宣布∶“统一南北,固馀日蕲之而不可得者。惟非打破军阀专制,则民治之精神,无由实见。今北方各省军阀,余感较前尤盛,纵迁就言和,不久亦兆分崩之祸,与其敷衍一时,何如坚持到底?余之所亟亟从事於联省制者,即欲以自治之基而造就巩固不拔之统一政府。”[50]由此可见联省自治运动的影响之巨大。

??翌年1月3日,章太炎又发表了《与各省区自治联合会电》,就联省自治运动如何才能健康发展提供了具体的意见。他说∶“自联省自治之声一起,虽狂狡不得不顺此潮流,广东军府尚有改称联省政府之说矣。而北来政客,亦以东南联省为言,此虽于南孙北徐外别树一帜,要其形式,亦无异也。鄙人则谓频年扰乱,皆中央政府为厉阶,有之不如其无,中国既不能绝对无政府,则当使地方权重而中央权轻,此自治之说所由起也。”具体步骤则可设想为∶“各省自治为第一步,联省自治为第二步,联省政府为第三步。”[51]这就将赵恒惕等人发动的联省自治运动不仅从理论上加以阐释,而且规范了具体步骤和终极目标。

??就各地军阀及实力派方面而言,他们大都对联省自治的呼吁表示积极的回应。先是四川军阀刘湘于1月8日发表川省自治的通电,继则於2月21日通电声明川省完全自治,并最先回应湖南联省自治的主张。接著,其他各省也差不多相继回应,一时间,联省自治的主张似乎成为国人的共识。

??为了将这种共识付诸实施,赵恒惕一方面积极进行湖南省的自治,一方面广为联络,徵询国内各界名流的意见和支持,为在更大范围内实施联省自治的方案作准备。同年3月1日,赵恒惕致书并遣人请教梁启超,书中说∶“共和十载,政局屡更,南北纠纷,愈演愈烈,长此以往,生民益困,国本益倾,来日大难,念之心悸。湘承兵燹之後,牺牲至巨,创痛至深,恒愚谬掌军钤,愧无长策,思惟以武力勘祸乱,不如以民治奠国基,是以屡集全省军民长官协议,决定以全省自治为全国率先,庶冀于联省自治得早日实现。”[52]这既反映了赵氏倡言自治和联省的真实心情,也足以表明湖南何以成为联省自治运动先锋的历史背景,自然较容易获得梁启超的同情和支持。

??梁启超本是联省自治理论的最早倡言者之一,对赵氏的虚心请教给予积极的支持和同情便也在意料之中了。然而,由於鉴於当时国中环境尤其是南北军阀之间的矛盾,梁氏又深感此一运动很难按照他的理想而进行。因此,他一方面虚与委蛇,代赵氏拟就发起联省会议宣言书,借赵氏之口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宣言书说∶“民国倜扰,於兹十年。皆由不从自治基础上求统一,是以愈求愈得其反也”;“联省自治,为今後解决时局之唯一方法,已成舆论,无俟喋陈。”具体步骤应该是∶一是各省同时制宪;二是在武汉或南京召开联省会议,拟定省宪国宪等;三是不承认此前一切法律为有效;四是宣布南北两政府都不是合法的统治者。[53]尽最大可能地协调各方军阀的利益冲突,将联省自治运动纳入自己设想的轨道。

??另一方面,梁氏又借此时机向各方军阀施加影响和压力,使他们尽可能地消除异见,坐在一起,共同探讨中国的前途问题。他“数日内曾为人捉刀作数文”,[54]借别人之口教训赵恒惕说∶“今湘军欲图自立,最要是将题目放大,表明为全国之联省自治而战。”[55]同时利用与吴佩孚的特殊关系,劝吴佩孚放弃武力统一中国的想法,以联省的国民会议解决国是,在各省自治的基础上重建中国的统一。他对吴佩孚说∶“执事不尝力倡国民大会耶?当时以形格势禁,未能实行,天下至今痛惜。今时局之发展已进於昔矣,联省自治舆论望之若饥渴,颇闻湘军亦以此相号召,与执事所素倡者,形式虽稍异,然精神则吻合无间也。执事今以节制之师,居形胜之地,一举足为天下轻重,若与久同袍泽之湘军,左提右挈,建联省的国民大会之议,以质诸国中父老昆弟,夫孰不距跃三百以从执事之者。如是则从根本上底定国体,然後蓄精锐以对外雪耻,斯真乃爱国军人所当有事,夫孰与快阋墙之忿,而自陷於荆棘以终也。”[56]如果各方军阀真能照梁启超所设想的那样从事,不仅联省自治运动必将成功,恐怕中国问题的真解决早该完成。无奈各方军阀各有各的打算,即使是倡言自治的谭延 、赵恒惕也并不是民主政治的无条件的拥护者,更何况刘湘、吴佩孚等辈从来都不甘居人後呢?就此而言,章太炎、梁启超等知识份子的设想或许没错,但他们将力量和注意力放在各路军阀身上,无疑等於与虎谋皮,其结局之悲惨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在当时中国的背景下,联省自治不可能获得真正的成功,但这一运动的启动和早期开展,无疑给处於困惑中的中国人带来了一线希望,故而很容易获得人民尤其是知识份子的同情和支持,并由此而引发知识份子重新考虑中国政治体制所应采取的模式问题。

??经过辛亥革命及其以後的十年间的变动和考验,中国政治体制模式的基本取向当然只能是民主政治,如果说袁世凯加强中央集权的努力还意味著国人对民主政治有所怀疑和有所保留的话,那麽,经过袁世凯的帝制自为、张勋复辟、军阀割据、混战等等一系列的考验之後,人们再也不会怀疑民主政治的功能,再也不会轻易相信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联省自治的理论与实践,实在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的应有之义和必然环节,更是挽救时局的唯一方案。

??最先看到这一点的当推章太炎。他在联省自治运动酝酿、发动之初,就敏锐地看到这一方案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问题,故而一改先前几乎一贯坚持的统一主张,转而支持、鼓吹分治的理论。从挽救时局的角度说,章太炎认为联省自治有助於遏制中央政府欺世盗名,滥用权力,出卖国家利益和主权。他说∶“或云外交大权,中央不能专主,则应敌为难。不知今日所公患者,不在外人之迫胁,而在中央之贩卖路权,以偷一时之利耳。中央之所贩卖者,其实还在各省,而非中央自能有之。以中央去人民远,密谋贩鬻,人民无自审之;此其觉察,则签约已成,不可追改。此正外患所由生也。”[57]

??“今所痛惜者,莫如中央集权,借款卖国,驻防贪横,浚民以生,自非各省自治,则必沦胥以尽。为此计者(指各省自治),内以自卫土著之人民,外以共保全国之领土,卫人民则无害於统一,保领土则且足以维持统一矣。野心侵略之人,必以此为分裂,是何谓也?岂其心不愿分权於国人,而愿分权於敌人耶?”[58]

??就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来说,章太炎认为,“地方自治为国家根本要图”,“自治之要,名义存乎宪法,当听各省自为。”[59]

??“联省自治之议,造端民九,鄙人实建其谋。盖以政治言,地大非一政府所能独理;以历史言,则中华民国之建立,本由各省军府集合而成;以局势言,非联治不足以戢军阀之野心也。┅┅今者,南北十省,唯当以自治名义联拒寇仇,然後兵以义举,不为苟动,远作新共和之根本,近杜旁观者间言,较之虚言革命,驰想和平统一者,其于人心违顺,必相去远矣。”[60]

??不必否认,作为中华民国的“元老”,章太炎在鼓吹联省自治时,虽然具有一定的学理色彩,但更多的则是出於现实政治斗争中的感受和目的,具有最为直接的政治功利色彩。因而其议论的学理价值便很值得怀疑。但是,另一方面,由於章太炎在思想学术界的特殊地位,不论他的这些讨论含有多少实质性的学理价值,它都势必影响此时此後思想文化界关於这一问题的进一步思考。我们看到,在20年代前期的全部讨论中,不论赞成与否,不论讨论的多麽严密,而在本质上都没有超出章太炎所提出的原则性界限。

??较早从学理的角度探讨联省自治问题的学者们差不多都认为,从挽救时局的角度说,在当时的中国,似乎没有比实行联省自治或联邦制更有效的道路了。他们指出∶“民国十年以来,各省武人,因欲巩固位置,争夺权利,多以兵力向外,发展势力,扩张地盘,彼此日寻干戈,邻省视同敌国。”[61]

??“现在的中国几乎是一种割据的形势,中央的力量,完全失坠。┅┅奉天是一国,吉、黑是它的附庸;直隶是一大国,鲁、豫是小国。这样类推下去,简直是一省一国。中华民国虽挂一块共和国单一国的招牌,实际(上是)一省一国,一国一王。”[62]结果造成“国势倜扰,越十年矣。牛鬼蛇神,瞬息万变,民亦劳止,百孔千疮。┅┅各省督军司令之暴民专利,视前清更甚也;各省各地方之无道揆无法守,视前清更甚也;中央与各政府之断断倾扎,难以终日,视前清更甚也。”[63]辛亥革命所获得的结果不是中国民主政治的开展,反而是连前清都不如的秩序混乱、民不聊生,政治腐败,日甚一日。

??针对这种状况,一种思路是加强中央的权力,重建政府权威,然而由於中国特殊的历史条件,特别是由於辛亥革命的巨大打击,皇权的威信已彻底扫地,复辟之想决不可能成为现实。同时,由於民主政治刚刚开始,不仅各个政治派别的利益冲突难以真正调和,造成群雄割据,互不服气,而且各个派别都不愿也都无法遵循民主政治斗争的游戏规则,故而越闹越乱,终致无法收拾,统一的政治权力根本不可能建立起来。“在今日之中国以言解决时局,以言统一,首须对待一个大事实,此事实不能打破,则凡百政策主义都托空言。此事实维何?即国中有部分之武人,挟其武力,割据称雄,而操持一拥空名无实权之所谓中央政府以号令国民┅┅。统一之阻力,民治之障碍,胥在於是。历年时局纠纷不能解决,即由於无术以打破此项事实。”“故今日之政象,就民国全体言,则为无政府,因为事实上国中已无一权力的中心可以支配全国或其大部分。而就局部言,则为割据的专制;每一省或一地域之军队的首领,事实上行使无限的权威,自成一个专制的君主,一个‘狄克推他’。在此种情况下,说到民国统一问题,决不是高谈主义,空言制度,可以济事;亦且不是可依一个笼统的方式简单解决的。今日先决的问题还是在如何以打破此种武人割据之事实;此事实打破而後始有统一建设之可言。方今海内谋国之士关於时局,每多隔靴搔痒之论,大都由於未看透此层。”[64]

??问题已经很清楚,既然皇权的恢复已无丝毫的可能,既然统一的中央集权模式暂时也不可能建立起来,那麽中国的权力模式只能采取分权的形式,建立真正的地方自治体制。“久安长治之方,惟有仿北美合众国,及欧洲瑞士之制”,[65]

??“来改造一下,输入联邦的与共和的宪政主义,最为便利。”[66]

??“今若采联邦制,则各省行政长官,依照省宪,有一定之选举法,中央不得位置其私人,各省省长也不致再有敢冒不韪,无故兴兵,侵及邻省之举;否则各省人民,必群起而驱逐之。此为解决各省纠纷,促进统一之根本办法。”[67]

??在联省自治运动的宣导者看来,联省自治不惟是解决时局的根本方法,而且是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应有之义和必然环节,是中国民主政治得以实现和发展的制度上的保障。他们说∶“现今纷乱之时局究当以何方法解决之?吾以为根本的解决,仍当归于省自治一途。大规模的,笼统的,从上发动的,中央本位的解决计画,已经是屡试而无结果,今後亦不见有成功之望。今日民国之问题,不是如一般人所想像,可以一举而简单解决的。与其徒慕统一之美名,采空洞的笼统的计画而不能有实行有效,何如适应既存的事势,采定比较易於实行的局部改造,以树立民治之基础。今国中权力之重心已不在中央,而在地方。从积极的方面言之,欲巩固民国国基实行民治,自非地方已树立自治之基础,各省人民能自行整理本省政事不可;以中国之大,决不是可依中央集权政策,以一中央政府支配全国政治而能善其事的。┅┅且既曰自治,当然以民治为主义。实行自治之省,当立有省宪,以为政权行使之规律。一省之中至少表面上可以维持法治之形式,而渐以发扬民治之精神。”[68]

??联省自治的设想之所以能够从根本上解决中国问题,之所以是现代化过程中的应有之义和必然环节,是和这种体制所必然带有的优点密切相关。根据支援这种制度的学者们的研究,在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各地文化传统存在重大差异的国度里实行联邦制的政治体制,既可以有效地减少民族之间、地区之间因不同的利益关系而产生的摩擦和冲突,“免除中央政府繁重之职务,并可鼓励民族与统一精神之增长”,又可以借重各个地区、各个民族的利益和力量对中央政府形成一种制衡作用,有效地“防止专制的中央集权之发生,并保存人民之政治的自由。”[69]特别是对那些疆域广大、物质文明未甚开发的国家,联邦制可以有效地防止国土的分裂,并使“分裂之国可由此制而趋於统一”,“可激发国民参政之兴趣,俾益尽力於公职”,既可为国民自由提供极其稳固的保障,更可以使地方政治有改良、进步之望。[70]

??从近代的西方先发国家已经走过的道路看,实行联邦制的国家大概有三种情况∶一是土地广袤,如美利坚合众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联盟;一是民族复杂,民族利益与要求有异,如瑞士和英国;一是国家政治上的向心力、凝聚力不足,如旧时德国等。这三种情况只要有其一,那麽其国家组织结构便很难是单一国。以此反观中国的情况,支援联邦制或联省自治的学者们认为,土地广袤,匹於俄美;民族复杂,不减英瑞;政力涣散,有愈旧德。兼此三者,加上中国经济落後,产业不发达,交通不便利,为各国所无。因此,中国如果回复到旧有的单一国体制,集权於中央,不仅无法推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而且势必陷入内部的各种纷争之中。故而对於中国来说,采取复合形式的联邦政体或一国多制,至少可以有这样三大好处∶一是各地方各民族各应所需,各适所宜;二是省各有宪,则自治范围较广,人民可以多得参政机会,于自治力之养成,极有裨益;三是中央与地方各有遵循,可以减少政治上之纠纷,军事上之冲突,利益上之争夺。[71]即使从当时中国最直接、最现实的困境说,联邦制或联省自治或一国多制的政治体制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各种政治野心家的专擅行为,迫使各省督军总司令之流接受被侵害的省份和那些中立省份的双重舆论监督,且“一旦为本省人所唾弃必至举世无容身之地”;同时从消极的意义上说,联邦制、联省自治或一国多制的复合政体也是现今实际上陷入分裂状态的中国重新走上统一之路的一种“比较的和平方法”。[72]

??联省自治的误区

??联邦制、联省自治或一国多制的复合国体形式的权力模式或许合乎中国国情,中国的实际情况也许确实如许多学者所分析的那样∶第一,“中国疆域太大,且交通阻滞,律以现代欧美各国之交通,中国边远各省与中央政府相距几同隔世。而各省之实业,则在萌芽时代,正待开始。此尤与联邦制相宜”;第二,中国人口太多,且人口素质极低,人民对国事漠不关心,这一方面与中国的教育太不发达有关,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各省人民在旧有的中央集权统治模式下,“参政之机会太少,与政府距离太远”有关,如果采用联邦制、联省自治或一国多制的复合政体,“则人民参政之机会多,与政府较为接近,由此可激励人民政治上之兴趣而启发其爱国心”;第三,从辛亥革命前中国的实际情况看,“可谓与联邦制有相类似之点”,从中华民国的创建过程看,当时各省脱离满清异族的统治而纷纷独立,也颇与美国各洲当年脱离英国的殖民统治而宣布独立相类似,至於蒙古、西藏等周边少数民族集居地区的政情民风,“更与中国本部相异,尤以联邦制相宜。”概言之,不论从中国历史上看,还是从中国现实看,中国的国情都最适宜联邦制、联省自治或一国多制的复合政体;第四,中华民国建立之後,之所以时有复辟思潮和复辟运动,其根本原因恐怕都在於权力模式的不合理,如果采用联邦制、联省自治等方式,则“复辟之梦,无论如何不能见之於事实”,既可“免除复辟党之捣乱运动,而民国之共和政体,乃有极永久稳固之保障”;第五,中国的经济发展之所以落後,产业之所以不发达,教育之所以不普及,交通之所以不便利,除却其他种种的原因外,恐怕也与中央集权的政治模式有著极其深厚的关联。如果采用联邦制,各地的积极性势必充分发挥,“各省可自行筑路,自行兴学。因有竞争比较之心,必收事半功倍之效。”[73]一言以蔽之,在联省自治或联邦制的拥护者们看来,中国的进步与发展,必有待於中国能否在权力模式上作重大变革,能否真正有能力协调中国现代化超过中的权力冲突。

??然而,勿庸讳言,联邦制、联省自治或一国多制的设想虽然美妙,但从问题的另外一个方面看,它实际上也陷入了一个不可自拔的理论误区。正如这些设想的创意者们反复强调联邦制、联省自治或一国多制最合乎中国国情一样,这一理论的反对者也几乎如出一辙地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角度加以立论。因此,如果联邦制、联省自治、一国多制的支持者不能摆脱理论上的误区,不能有效地解释反对者和怀疑者的困惑,那麽,联邦制、联省自治或一国多制从理论探求何时能够转化为政治运作,恐怕依然只能是个未知数。

??反对联邦制、联省自治或一国多制的在当时并非为数极少的个别人,但由於各自的背景、目的不同而立论的根据和论证的方法也不同。比如孙中山,他一方面出於现实政治斗争的实际需要,在较为短暂的时期内对联省自治运动的开展表示有限度的同情和支持,并许诺“南北统一之後,吾人当根据于地方自治政府之基,而建一中央政府。中央政府所操之权,则以不能归属于地方政府之权为限。”[74]但是另一方面,孙中山出於自己的政治信念和未来中国权力模式类型的理想设计,相信中国问题的根本解决并不在於各省的完全自治,而在於能否建立一个强大而有效的中央政府。他说∶“中国人民对於连续不断的纷争和内战早已厌倦,并深恶痛绝。他们坚决要求停止这些纷争,使中国成为一个统一、完整的国家。因而,我们正在尽力完成赋予我们的这一艰巨的历史使命。┅┅我们近期的任务是建立一个由中国优秀知识份子组成的、首先能够把整个华南统一起来的政府。┅┅我们的任务非常明确,这就是为统一中国而斗争和同日本作战。”[75]因而他在1921年5月5日就任大总统的宣言中谈到未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许可权时说∶“窃维破坏建设,其事非有先後,政制不良,则致治无术。集权专制为自满清以来之秕政。今欲解决中央与地方永久之纠纷,惟有使各省人民完成自治,自定省宪法,自选省长。中央分权於各省,各省分权於各县,庶几既分离之民国,复以自治主义相结合,不必穷兵黩武,徒苦人民。至於重要经济事业,则由中央积极担任。发展实业,保护平民,凡我中华民国之人民,不使受生计压迫之痛苦。对於外交,由中央负责,根本民意,讲信修睦,维持国际平等地位,保障远东永久和平。”[76]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孙中山在承认省自治的时候,紧接著强调各省也应分权於各县,这实际上仍未脱离自己平素的权力系统设计。故而有学者评价说∶“观此宣言,可见孙中山对当时的联治运动,也未尝不想敷衍,表面容纳。不过中山平素对於自治的理论,是要以县为施行自治的单位,不赞成以省为军阀割据的范围,故於‘中央分权於各省’之下,又加以‘各省分权於各县’的一句,在敷衍联治运动之中,仍不肯放弃平素的理论。”[77]

??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孙中山如果仅仅是要敷衍、应付一下联省自治运动那还好办,联治运动仍可按其固有方向发展。事实上,孙中山不仅从根本上反对这一运动,而且甚至期望将这一运动加以根本改造,纳入自己的轨道。1921年8月,正当联省自治运动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的时候,孙中山却突然以南方政府大总统的身份致电各省军政长官说∶“民国成立,十载於兹,叛乱相寻,迄无宁日。┅┅材官走卒,坐拥封圻。亡清妖孽,僭立名号。欺蒙中外,淆乱视听,以聚敛为内治,以卖国为外交,贪墨盈庭,教育停课,财政破产。侈言统一,而晚唐藩镇、五代之局势以成。┅┅盖彼但知利禄之争,岂识建设之术。又或标举自治,漠视国家,势同割据。不知国积於省,省属於国,国之不存,省于何有?缓急倒置,益兆分崩。今为根本解决计,非扫除群逆,无以开刷新之机;非实行联省,不克树统一之基。文受民委托,职责所在,讵容诿卸。”[78]显而易见,孙中山一方面反对各省军阀的联省自治,另一方面却又拉过联省自治的旗帜,只是期望这一运动应该在自己的主导下进行。

??孙中山的困惑不是个别的现象。事实上,对於包括孙中山在内的所有军阀来说,他们并不过分地反对联省自治的理论,只是又都期望这一运动只能由自己来领导。这就不可避免地向联省自治运动的宣导者提出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即如何平衡、化解各个军事集团实际上存在的利益冲突?换言之,如果这一问题不能获得根本解决,那麽,联邦制、联省自治以及一国多制的复合国体论等等,尽管很美妙,很动人,但它并不能有效地转化为政治实践。诚如陈独秀所分析的那样∶“我对於联省自治即联邦这个制度的本身,本来不反对,但是我以为任何国家若采用这个制度,最圆满的理由是建设在各部分聚居的人民经济状况不同之上,其次是建设在各部分聚居的人民语言、宗教不同之上,至少也必须建设在人民之自治的要求与能力扩大之上,这种合乎民治主义的进步制度,决不是武人割据的退步制度可以冒牌的。┅┅我根据以上的理论和事实,我断然不敢承认联省自治能够解决现在的中国政治问题。”[79]

??陈独秀的预言被不幸而言中,不是说联邦制、联省自治、一国多制的复合国体不合乎中国国情,而是说联邦制、联省自治、一国多制的复合国体等在当时的中国根本不存在实现的可能和条件。只是陈独秀的分析更多地集中于现实问题上,而康有为则从中西思想背景、文化传统等深层次的原因上,断然肯定中国如果实行联邦制、联省自治、一国多制的复合政体,则势必将中国的前途彻底断送。他说∶“夫物莫患於以伪乱真,中国实非共和,而冒名共和,其祸足以害民;实非自治,而冒名自治,其祸足以丧国。若夫联省者,则如欧人战德,或为联盟国,或为协约国,但讲利害为军阀之自卫,岂有安中国为生民之利害计乎?比如唐世有河北三镇之联合,终唐之世,无能平定之,即如战国合纵联横,适足为统一之害,为生民酿乱之渊而已。盖民治与军阀,二者不相容也。美国至华盛顿至林肯,百年来全国无一兵,故人民分洲自治;无军阀之横行专制,故人民得分洲而治。中国既有军阀专制,则只有割据之军治,而民治无自而生。故军阀未除,自治二字,不必假用。”[80]显而易见,联邦制、联省自治以及一国多制的复合国体等等理论主张的支持者如果不能对这些问题提出详尽、具体而有效的方案和步骤,那麽,联治运动不但不能给中国带来和平与安宁,不但不能推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不能有效解决现代化过程中的权力冲突,反而适足以带来更大的混乱,甚者有亡国之虞。

??陈独秀、康有为等人提出的问题确实存在,联省自治的支持者不仅无法回避这些问题,而且必须积极回应这些问题,只有将这些问题从理论上加以解决,联治运动才有可能真正推动起来。

??当时的理论界对这些问题提出过不同的解决方案。一种方案是从我们已经提及的章太炎的方案演化而来,即在维持中国统一的前提下,虚置中央政府,加强地方实权,让地方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完全自治。章太炎说∶“今日之材,本无首出庶物者,而才望等夷,各存心竞,又无互让之势,则统一愈不和平,而求和平者亦不可主张统一。所以各省自治而上,尚须分为数国,或分为二,或分为三,或分为四、五,悉由形势便利、军民愿望而成,譬如兄弟分财,反少内讧,此实今日观时立制之要点也。”[81]很显然,章太炎的这种观点是面对强大的军阀势力而无能为力的消极主张,并未能真正回答陈独秀、康有为等人提出的问题。

??章太炎没有解释清楚如何解决军阀的问题,但章太炎虚置中央政府的分治统一说仍有可取之处。北京大学教授丁燮林等人建议,鉴於国中各地军阀势力强大的客观事实,不妨实行在统一的形势下的分治制,或联邦制。一是划全国为若干联治区域,联治区域以省为单位,但又不必以省为限。如北方诸省愿联合组织一个中央政府於北京,西南诸省愿联合组织一个中央政府于广州。那麽,隶属於北京政府及广州政府之区域,固不妨各认为一个联合区域。此外,不愿隶属于北京及广州之独立诸省,仍可各自成一联合区域。但各联合区域,对於“中央会议”遣派代表之权,应有差别。西藏、蒙古、青海等区域,亦当各认为联治区域之一,对於中央会议,有遣派代表之权;但其表决权,应仅以关系各联治区域之问题为限。二是各联治区域,不得缔结攻守同盟条约;不经过中央会议全体同意,不得脱离中央,宣告独立。三是组织极简单之中央机关于全国适中之地点,中央会议由各联治区域所遣派之代表组成之,凡划归中央直接处分之事件,即由该会议议决,而由该会议组成若干委员会执行之。此项中央会议,即为各联治区域之仲裁机关,各联治区域发生争议时,有服从其裁判之义务。四是中央的职权,应缩减到极小的限度;联治区域之职权,应扩充至最大的限度。很明显,丁燮林等人这一设计,其根本要点在於承认军阀割据分裂的事实,中央会议仅仅是一种统一的形式而已。对於此点,他们的解释是,在目前的中国,欲求严格意义上的统一,“自非有极大之武力派,以武力征服南北,宰制全局殆不可能。然以如斯武力造成之严格统一,姑无论代价已嫌过巨;而统一成功之後,民治又复有何保障?”[82]正是基於此种考虑,他们两害相权取其轻,退而求其次,在承认军阀割据事实的前提下,谋求全国形式上的统一和区域联治的事实。

??承认军阀割据的事实固不可取,但以中央会议来造成中国的统一和区域联治的事实无疑打开了人们的思路。比如向复庵从根本上否认丁燮林等人的主张和设计,但他自己提出的方案却又明显的受到丁燮林等人的影响和启发。他在谈到如何促进统一时建议∶第一步,由黎元洪以总统及个人的名义,公私双电各省,在上海召开联省会议,讨论统一问题,共同商定中央与各省的许可权;第二步,将制宪权交给就国会,在一定时期内,按各省代表会议公约,制成国宪草案;第三步,将国宪草案送交各省政府批准後,即由中央政府公布,定为国宪。“国宪公布之期,即全国统一之时。”[83]

??与向复庵的主张相似,李剑农、胡适等人在讨论自治与统一的问题时,或主张“急开联省代表会议,草定联省宪法大纲”,[84]进而讨论统一等具体问题;或建议由北京政府从速在北京召集一个各省会议,讨论并议决裁兵与军队的安排,以及国宪制定後的统一事宜、省自治的计画与交通事业的发展等问题。[85]在目前的中国,“武力的统一是绝对不可能的,做这种迷梦的是中国的公贼”;“宪法是将来的政治工具,此时决不能单靠宪法来统一”;“大革命——民主主义的大革命——是一时不会实现的,希望用大革命来统一,也是画饼不能充饥”;“私人的接洽,代表的往来,信使的流通,都是不负责任的,都是鬼鬼祟祟的行为”。因此,“在今日的唯一正当而且便利的方法是从速召集一个各省会议,聚合各省的全权代表于一堂,大家把袖子里的把戏都摊出来,公开的讨论究竟我们为什麽不能统一,公开的议决一个实现统一的办法。”[86]

??不难看出,所有这些讨论已经游离了我们的问题主题,即不是在讨论如何推动自治和联邦的问题,不是如何解决军阀的问题,而是怎样实现中国的重新统一。也就是说,陈独秀、康有为等人所关心的问题,他们并没有给予认真的解答。

??认真而有效的解答没有,但这当然并不意味著他们没有触及这些问题。陈独秀的老朋友胡适说∶“我们的朋友陈独秀是反对联省自治的。┅┅他自己断定中国政治纠纷的根源在於‘封建式的大小军阀各霸一方,把持兵权财权政权,法律舆论都归於无效,实业教育一概停顿。’我们要很诚恳地替他指出∶他所举的只是纠纷的现状,并不是纠纷的根源;只是乱,并不是乱源。┅┅我们不愿意用一两个简单的公式来解释那复杂的政治问题。但我们从历史的事实上看起来,不能不说∶用集权形式的政治组织,勉强实行於这最不适於集权政治的中国,是今日中国军阀割据的一个大原因。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说∶根据于省自治的联邦制,是今日打倒军阀的一个重要武器。”[87]

??问题已经很明显,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陈独秀并没有笼统的反对联邦制或联省自治,他只是强调在目前的中国,军阀割据已成事实的条件下,联邦制或联省自治只能是一个空洞的理想,并不具有解决现实问题的实在意义。而胡适的回答,则认为只有实行联邦制或联省自治,才是打倒军阀的重要武器。这无疑是在进行一种毫无意义的循环论证,并没有对陈独秀的问题给予有力的解释。

??针对陈独秀式的难题,还有两种解决问题的方案。一是加强中央的权力来压制军阀的势力,另一种是提高人民的素质,利用地方的职业团体来制约军阀的权力。关於前者,宣导者几乎一致主张“南北先开一统一会议,暂时维持政局现状,一面督促旧国会制一联省宪法与省宪法大纲,并限各省於一定期间,依照省宪大纲各制省宪”;“旧国会仅限於制宪,制宪後立即解散。”在制定联省宪法时,“对於中央之立法权,列举需从广大”。因为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关於工商业之法律,多关系全国之利害,故此“各邦不应有单行法”;中央的大理院,拥有解释联省宪法的权力。凡省与省或省与中央关於事权之争执,均归中央大理院判决之。[88]他们再三强调,所有主张联邦制或联省自治者,不应当号召如何缩小中央许可权,“仅宜兼研究如何使国家能超越各部分之利益感情,而能谋全体之幸福,为整个的活动。”换言之,要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联邦制或联省自治,就必须建设一个“真正有力之国家政府,一面各省民治自己自由发展,一面划中央政府据宪法赋予之许可权,经各省代表组织之参议院及人民代表之众议院,以有效执行国家之政令。”而且,基於中国特殊的国情,“各省之中,贫富不同,文化不同,若各个自主,不相辅助,则全国文化,不能平均发展”。因此,即使实行联邦制或联省自治,但“将来关於文化事业、交通事业以及开发大利源建设大工程,应有国家通盘筹画,实际上仍以富省助贫省。”故而他们建议,在实行联治的时候,于行政方面,各省完全自主;於军事方面,军队悉作国军,军需独立,以国税支出,各省自设保安员警,其数额自定;于外交,权力全归中央;於司法,各地同用一典,但法官任免,各省得自为之。[89]

??关於後者,宣导者强调要改变军阀割据的事实,决不是靠扩大中央的权力所能解决的,而是要从各地自治运动的实践中,培养人民的实际参政能力,“只求省民信仰坚固,奋斗不辍,(武人)特别势力终将打消。诚使今日国中民主的分子,各省有力的人士,不消磨或分丧其势力於空洞的、虚声的统一计画,无谓的内讧,对人的感情冲突,而决然一同致力於省自治之实行,吾以为自治运动收效之期益为不远。”[90]另一方面,应该充分地运用职业主义的原理,“多注射些职业的血清在里面,联省自治的精神,便会更为发皇;而联省自治的基础,也许更为巩固一点”。具体地说,应用职业主义的原理,一是可以纠正代议制度的弊病,废除选举买票的弊端;二是可以保持自卫的能力,如军人由有职业的人担任,既可明於捍卫地方之义,又可不至於存在著为非作恶,“借枪发财”的思想;三是可以促进人民政治之趣味,给各职业团体以充分地参与政务的机会,既提高了他们的参政水准,又“以为将来完全实行职业的政治组织之预备。”[91]果如此,军阀势力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过渡之後,必然退出历史舞台,消声匿迹,真正的联邦制、联省自治或一国多制的复合政体便有可能在中国实现。

??梦幻的破灭

??从我们的分析中不难看出,联邦制、联省自治或其他一国多制的复合制形式的理论的支持者,不仅没有从学理上真正回答陈独秀、康有为等人的挑战,而且其模 两可的回圈式论证实际上又为军阀割据的事实提供了最为恰当不过的口实。因此,尽管20年代早期的联治思潮遍及国中思想舆论界,但实际政治的发展并没有按照他们的愿望而进行,而恰恰走上了他们愿望的反面,联治的梦幻终於破灭。

??在实际政治发展中,湖南因其特殊的历史背景而最先实行自治,也最先宣导联省自治。但据参与其事的李剑农说∶“湖南在实行省宪的两三年内,所谓省宪,也仅仅具有一种形式,於湖南政治的实际,未曾发生若何良果。到(民国)十五年北伐军进入湖南,省宪完全消灭。”[92]至於湖南之外的其他各省,虽然有的省如浙江闹得轰轰烈烈,但结果都因重重原因而无法推行,归於失败。中国政治的发展只能继续遵循其固有的规律而变化。

??正在湖南的自治及宣导的联省自治运动紧锣密鼓的时候,与湖南关系素来紧密的湖北发生了内乱,湖北民党分子李书城等赵恒惕的部下、湘鄂军团长夏斗寅,密谋驱逐该省督军王占元,想以武力占领湖北作为联省自治的基础,并即联络湖南赵恒惕、四川刘湘组织援鄂军。於是爆发了“援鄂战争”。

??此时的赵恒惕,虽然打著自治、联治的招牌,但苦於军队过多,省库的收入不敷支出,正想向外发展。恰巧此时湖北人也要自治,求湖南帮忙,於是两湖成了自治的同志。赵也以“援助鄂省自治”为名,乘机携同四川军阀刘湘出兵湖北,终於赶走了王占元。

??不过,湖北毕竟是直系的地盘。当王占元垮台後,北方政府遂任命吴佩孚为两湖巡阅使,任命萧耀南为湖北督军,任命孙传芳为长江上游总司令。这样一来,吴、萧率军南下,不久即制服湘、川,援鄂战争至此结束,而军阀割据的格局则有所变化。

??吴佩孚在制服了湖南之後,一时间成为炙手可热的风云人物。但他南有孙中山,北有张作霖的双重压力,因此如何行动则不仅影响中国政局,而且对正在兴起的联省自治运动更起直接性的作用。正如梁启超此时所分析的那样∶“子玉之意或欲扫荡湘军後,以独立提议解决大局,此项城辛亥时得意之笔也。不知今日情势与昔异,湘一旦败归,则湘局已不在现时当局者之手,全湘必折而入於粤,而赣亦随之而去,彼时北张南孙皆吴劲敌,吴虽有所建议,必无附和者,欲求如去年国民大会之反响尚不可得,遑论解决大局。若趁今日与湘提携,则长江指挥若定,南北两政府虽极不愿而不能反对,则大势瞬息而定矣。吴若必欲迫湘军出境,是不异自剪其羽翼以资敌。天下事因有一著误而满覆者,此类是已。吴若徒为个人虚荣计,无意於天下大计,则复何言,若犹有意者,则此著万不可错。简单言之,则挟湘军以自重,立刻召集联省会议以号召天下,此唯一办法也。┅┅彼若忧现在鄂人难搀,则亦无妨倡言,现在专务维持武汉秩序,俟联省问题得有要领,鄂事即随而解决云云。”[93]

??梁启超的分析或许很有道理,但吴佩孚出於自身利益的考虑,决不会照著梁启超所说的那样去做。他过去却曾反对过“武力统一”的迷梦,但那主要是因为他在那时的力量尚不够,一旦他自以为他的力量差不多的时候,他也和其他军阀一样要建立所谓“全国统一”的“合法政府”。1921年9月10日,他与孙传芳等人联名通电,提出在庐山召开所谓“国是会议”,以发起国民大会,恢复旧法统,取消南北政府,实现全国统一。1923年3月,他又在洛阳召开军事会议,公开提出“武力统一”的主张,一面准备对张作霖作战,一面勾结陈炯明,反对孙中山。由此可见,依靠军阀支持的联省自治运动决不可能得到良好的结果。正如中国共产党人在1922年6月所预见的那样∶“我们所认为不违背民主主义的联省自治,是由民主派执政的自治省联合起来,组织联省政府,来讨平非民主的军阀政府,建设民主政治的全国统一政府,结果仍是一种民主主义对於封建制度战争的形式;决不是依照现状的各省联合——联省自治的政府和北京政府脱离就算完事,因为这乃是联督自治不是联省自治;更不是联合卢永祥、张作霖几个封建式的军阀就可以冒称联省自治的,因如这种联省自治不但不能建设民主政治的国家,并算(且)是明目张胆地提倡武人割据,替武人割据的现状加上一层宪法保障。总之,封建式的军阀不消灭,行中央集权制,便造成袁世凯式的皇帝总统;行地方分权制,便造成一班武人割据的诸侯。哪里能解决时局?”[94]喧闹一时的联省自治运动和持续很久的分权模式的探讨,不仅没有解决中国现代化启动过程中的权力冲突问题,反而使这一问题的解决陷入依靠军阀的误区。因此,如何真正解决中国现代化过程中中央政府与地方的权力冲突,恐怕至关重要的是要改变思路,另辟途径。不过,这已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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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青年学术论坛》2000年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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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2;]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8226;原臣》,《黄宗羲全集》第1册第5页,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

??[9313;] 顾炎武∶《日知录8226;乡亭之职》。

??[9314;] 顾炎武∶《郡县论》,《顾炎武诗文集》第12-15页,中华书局1983年。

??[9315;] 参见郑海麟∶《黄遵宪与近代中国》第416页,三联书店1988年;周锡瑞∶《改良与革命——辛亥革命在两湖》第9-10页,中华书局1982年。

??[9316;] 《黄遵宪致梁启超书》,《中国哲学》第8辑第384页,三联书店1982年。

??[9317;] 黄遵宪致饮冰主人书,光绪二十八年五月。见《梁启超年谱长编》第29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

??[9318;] 章太炎∶《藩镇论》,《章太炎政论选集》第102页,中华书局1977年。

??[9319;] 章太炎∶《分镇》,《章太炎政论选集》第105-106页。

??[9320;] 转引自熊月之∶《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史》第328-32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

??[9321;] 宋教仁∶《中央行政与地方行政分划之大政见》,《宋教仁集》第472页,中华书局1981年。

??[11] 宋教仁∶《中央行政与地方行政分划之大政见》,《宋教仁集》第472页。

??[12]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六第110页,中华书局1990年。

??[13] 李剑农∶《戊戌以後三十年中国政治史》第309页,中华书局1965年。

??[14] 《梁启超年谱长编》第286-287页。

??[15] 康有为∶《答南北美洲诸华商论中国之可行立宪不可行革命书》,《康有为政论集》第489页,中华书局1981年。

??[16] 康有为∶《与诸同学诸子梁启超等论印度亡国由於各省自立书》,《康有为政论集》第499-500页。

??[17] 《出使各国考察政治大臣载泽等奏在英考察大概情形暨赴法日期折》,《清末立宪档案史料》第11页,中华书局1979年。

??[18] 《光绪朝东华录》第5563-5564页,中华书局1958年。

??[19] 参见蒋碧昆∶《中国近代宪政史略》第60页,法律出版社1988年。

??[20] 孙中山∶《军政府宣言》,《孙中山选集》第78-79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

??[21] 自由(冯自由)∶《民生主义与中国政治革命之前途》。见《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二卷上册第423-424页,三联书店1963年。

??[22] 孙中山∶《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孙中山选集》第90-91页。

??[23] 郭孝成∶《山东独立状况》。见《辛亥革命》资料丛刊第7册第32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

??[24] 李剑农∶《戊戌以後三十年中国政治史》第310页。

??[25] 李其荃∶《论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治》,《中华杂?》第1卷第6号,1914年7月。

??[26] 张东荪∶《地方自治之终极观》,《中华杂?》第1卷第7号,1914年7月。

??[27] 丁佛言∶《民国国是论》,《中华杂?》第1卷第9号,1914年8月。

??[28] 秋桐(章士钊)∶《联邦论》,《甲寅》1卷4号,1914年11月10日。

??[29] 秋桐(章士钊)∶《学理上之联邦论》,《甲寅》1卷5号,1915年5月10日。

??[30]

??李剑农∶《戊戌以後三十年中国政治史》第310页;秋桐(章士钊)∶《联邦论答潘君力山(先读论坛潘君原论)》,《甲寅》1卷7号,1915年7月10日;东荪∶《吾人理想之制度与联邦》,《甲寅》1卷10号,1915年10月10日。

??[31] 转引自李剑农∶《戊戌以後三十年中国政治史》第311页。

??[32] 《湘人控张敬尧十大罪》,《毛泽东早期文稿》第662页,湖南出版社1990年。

??[33] 毛泽东∶《湖南人民的自决》,《毛泽东早期文稿》第486-487页。

??[34] 毛泽东∶《湖南改造促成会复曾毅书》,《毛泽东早期文稿》第488-489页。

??[35] 王无为∶《湖南自治运动史》上册第20页。

??[36] 《梁启超年谱长编》第916页。

??[37] 长沙《大公报》1920年8月16日。

??[38] 梁启超∶《解放与改造发刊词》,《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十五第20页,中华书局1990年。

??[39] 毛泽东∶《全自治与半自治》,《毛泽东早期文稿》第526页。

??[40] 毛泽东∶《由湖南革命政府召集湖南人民宪法会议制定湖南宪法以建设新湖南之建议》,《毛泽东早期文稿》第695页。

??[41] 黄士衡∶《赵恒惕的省宪活动》。见《文史资料选辑》第30辑第166页,中国文史出版社1986年。

??[42] 李剑农∶《戊戌以後三十年中国政治史》第313页。

??[43] 颂皋∶《联省运动的勃兴》,《东方杂?》22卷10号,1925年5月25日。

??[44] 《湖南省宪法》,《东方杂?》19卷22号,1922年11月25日。

??[45] 王永祥∶《戊戌以来的中国政治制度》第111页,南开大学出版社1991年。

??[46] 李剑农∶《戊戌以後三十年中国政治史》第314页。

??[47] 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民国史》第33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

??[48] 章太炎∶《联省自治虚置政府议》,《章太炎政论选集》第752-753页,中华书局1977年。

??[49] 《湖南省志》第1卷第428页。

??[50] 孙中山∶《统一南北意见》,《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453页,中华书局1985年。

??[51] 《章太炎与各省区自治联合会电》,《申报》1921年1月6日。

??[52] 赵恒惕∶《致任公先生执事书》,《梁启超年谱长编》第929页。

??[53] 《代赵恒惕发起联省会议宣言》。见孟祥才∶《梁启超传》第272页,北京出版社1980年。

??[54] 梁启超∶《与季常书》。见《梁启超年谱长编》第932页。

??[55] 梁启超∶《代熊秉三、范静生致赵炎午书》,《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十六第74页。

??[56] 梁启超∶《致吴子玉书》,《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十六第71页。

??[57] 章太炎∶《联省自治虚置政府议》,《章太炎政论选集》第753页。

??[58] 章太炎∶《各省自治共保全国领土说》,《章太炎政论选集》第755页。

??[59] 《章太炎与黎黄陂论地方自治》,《申报》1922年7月6日。

??[60] 《章太炎赞助沪海军主张》,《申报》1923年4月13日。

??[61] 唐德昌∶《联省自治与现在之中国》,《太平洋》3卷7号,1922年9月5日。

??[62] 孙几伊∶《自治运动与联邦》,《改造》3卷5号,1921年1月15日。

??[63] 祉伟∶《联省自治与中国政局》,《太平洋》3卷7号,1922年9月5日。

??[64] 周鲠生∶《时局之根本的解决》,《太平洋》4卷2号。

??[65] 祉伟∶《联省自治於是中国政局》。

??[66] 孙几伊∶《自治运动与联邦》。

??[67] 唐德昌∶《联省自治与现在之中国》。

??[68] 周鲠生∶《时局之根本解决》。

??[69] 张效敏∶《联邦制之研究》,《太平洋》4卷3号,1923年10月5日。

??[70] 唐德昌∶《联省自治与现在之中国》。

??[71] 潘大道∶《论联省自治并答孤军记者》,《东方杂?》22卷12号,1925年6月25日。

??[72] 杨端六∶《中国统一之过去、现在及将来》,《太平洋》3卷7号,1922年9月5日。

??[73] 唐德昌∶《联省自治与现在之中国》。

??[74] 孙中山∶《与美国记者辛默的谈话》,《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516页。

??[75] 孙中山∶《在广州与苏俄记者的谈话》,《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527-528页。

??[76] 孙中山∶《就任大总统职宣言书》,《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531页。

??[77] 李剑农∶《戊戌以後三十年中国政治史》第329页。

??[78] 孙中山∶《致各省军政长官电》,《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587-588页。

??[79] 陈独秀∶《联省自治与中国政象》,《陈独秀文章选编》中第201页,三联书店1984年。

??[80] 康有为∶《斥赵恒惕联省自治电》,《康有为政论集》第1081-1082页。

??[81] 章太炎∶《改革意见书》,《章太炎政论选集》第798页。

??[82] 丁燮林等∶《分治与统一商榷书》,《太平洋》3卷7号,1922年9月5日。

??[83] 向复庵∶《读〈分治与统一商榷书〉》,《太平洋》3卷7号,1922年9月5日。

??[84] 李剑农∶《民国统一问题篇三》,《太平洋》3卷7号,1922年9月5日。

??[85] 胡适∶《假如我们做了今日的国务总理》,《努力周报》第20号,1922年9月17日。

??[86] 胡适∶《这一周》,《努力周报》第22号。

??[87] 胡适∶《联省自治与军阀割据》,《努力周报》第19号,1922年9月10日。

??[88] 唐德昌∶《联省自治与现在之中国》。

??[89] 张季鸾∶《关於联治问题之片段的感想》,《太平洋》33卷7号,1922年9月5日。

??[90] 周鲠生∶《时局之根本的解决》。

??[91] 武 干∶《联省自治与职业主义》,《太平洋》3卷7号,1922年9月5日。

??[92] 李剑农∶《戊戌以後三十年中国政治史》第314页。

??[93] 《梁启超年谱长编》第935页。

??[94] 《中国共产党对於时局的主张》,《中共中央档选集》第1卷第39-40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责任编辑∶张学军)






09、孙卓 联省自治与湖南省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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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先恐後的湖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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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湖南人什麽事都要争个先,这话不假。

以鼓吹洪宪帝制为後人诟病的杨度杨皙子,在清末留学日本时,原也是个激进的革命份子,曾作《湖南少年歌》抒怀咏志,其中最为人知的几句是∶“中国於今是希腊,湖南当作斯巴达,中国将为德意志,湖南当作普鲁士,诸君诸君慎于此,莫言事急空流涕,若道中华国果亡,除是湖南人尽死!”那种以天下为己任,救中国舍我其谁的气概,真个是湖南人倔骡子精神的最佳写照。而时过境迁,皙子先生挺身为袁世凯称帝鸣锣开道,却又是不遗馀力,毫不爱惜自己的羽毛,管他世人如何说三道四,我自一条道走到黑。至於他後来秘密加入***,垂暮之年再次否定自己的一生所为,则更是令人大跌眼镜。这些不用多说,因为此文不是为了评说杨度其人其事,只是以杨皙子为例,引出民国初年湖南人的一段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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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恐怕今日之湖南人知者不多,却的的确确是八十馀年前湖南领先中国其他省区的一桩大事呢。那便是上世纪二十年代闹得全国沸沸扬扬的湖南省自治宪法,就是要由湖南人自己对自己省内的事务说了算,而且还有一部省宪法作为法理依据,什麽北洋政府、广州护法军政府,都不能再随便插手进来。咦?那岂不成了“独立王国”了?不错,当年年轻气盛的毛润之毫不隐晦这一点,他甚至还给起了个“湖南共和国”的名称,他说∶“我们主张‘湖南国’的人,并不是一定要在字面上改一个名称,只是要得到一种‘全自治’,而不以仅仅得到‘半自治’为满足。”那其实还是因外省人张敬尧督湘以来,将湖南祸害得天怒人怨,他一旦被驱除,湖南人觉得再也不能让外人左右自己的命运了,这样一种强烈情绪的表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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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润之认为实行全国总建设一时还完全无望,最好的办法是“索性分裂去谋各省的分建设”,先和正处於混乱中的“大中国”脱钩,待十年二十年各省“分建设”好了,再搞“彻底的总革命”,才是“进於总解决的一个紧要手段”。毛润之这种惊世骇俗的见解,在当时正代表著一股强劲的思潮,那就是自辛亥革命建立民国以来,一直暗流涌动,时而风行各省,时而遭打压而式微的“联省自治”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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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正当民国九年(1920年),湖南乃至全中国正处於又一个十字路口,是各省由自治而联合,走自下而上和平统一之路,还是沿袭自古以来大一统的观念,由强者以武力削平群雄,重建真正集权的中央政权以号令全国,人人都在期盼,各省都在揣测,看谁敢率先打破僵局,而且是怎样来打破这僵局。果然,敢实干的又是湖南人!刚刚赶走张敬尧重掌湖南军政大权的谭延 ,7月22日向全国发出了“31043;电”,宣布湖南自治了,今後省长要湖南人自己选举了,不再由中央政府任命了,还要制订省宪法了!谭延 说,这就叫作“湘人治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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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省自治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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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清联省自治这回事,还得回头看看自1911年辛亥革命以来,中国都发生了一些什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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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起自武昌起义,新军暴动,手里握著几条枪杆,可力量既称不上强大,组织更谈不上严密,何以声势越来越大,最後逼得朝廷不得不下诏退位?都说是袁世凯乘机要胁,吓唬住了头发长见识短的隆裕太后,才得以冒了这肇建共和之名,窃取了大总统的宝座。但究其实是各省督抚见风使舵,纷纷宣布独立脱离了朝廷,才造成不可逆转的分崩离析之势,令朝廷徒叹奈何,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乖乖下台。各省督抚原都是由朝廷任命的,为什麽在危难之时不力挺主子,却要落井下石呢?除了不愿作殉葬品谋自保权位的私心之外,受制於地方势力的挟制当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其实在慈禧太后所做出的最後一次欲挽救清王朝的努力中,实已种下了各省在事急时自行其是的祸根,那就是以立宪为目的设立的各省谘议局,其中为首领的均为地方名流耆宿,而不是按清朝立国以来一直对封疆大吏实行的回避本籍原则。未发生动乱时,谘议局议长不过是个摆设,实权完全掌握在外籍的督抚之手,但一旦出现辛亥年那样的政治危机,朝廷的权威尽失,“王纲解纽”,外籍督抚驾驭地方无所凭依,不借重本地名流聚集的谘议局,又当何如?而本地人自然以置身事外各保桑梓之地为第一选择,那也就由不得督抚独断专行了。换句话说,一旦皇上的指挥不灵了,地方大员的执政合法性就不再出自皇权,而是要转而看地方势力的眼色行事了。这种时候,只要不是伯夷叔齐那样的死硬派,宣布独立就是唯一识时务的明智之举了。从这个角度看问题,我们也可以把辛亥革命看作是对中央集权的否定。那麽合乎逻辑的发展前景就应该是地方分权了?事情却远不是这麽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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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毕竟是以民族革命的名义进行的,“驱逐鞑虏”是首要目的,而中国人心目中的大一统观念根深蒂固,“建立共和”当然也还要团结在一个头头之下,形成一个整体才觉得心里有底。於是临时大总统孙文只能让位于袁氏,“临时约法”应运而生,袁大总统在北京执掌了名义上号令全国的中央政府。美好的愿望,未能产生预期的结果,袁世凯不愿受国会约制,杀宋教仁於前,谋黄袍加身於後,眼看著刚刚建立的共和制度危如累卵,孙中山和他的“中华革命党”也好,梁启超、蔡锷等进步党人也好,只能重披战袍,为“再造共和”而流血牺牲了。袁氏皇帝梦破灭,惊怖而死,却留下了南北两个政府对峙的僵局,把中国带入了军阀混战的灾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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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谋自治,并非唱独角戏,当时“联省自治”的呼声正响彻全国,俨然要把中国引上美利坚合众国式的联邦国体轨道。说起联省自治,最初被称为“联邦主义”,其实由来已久,孙中山远在光绪年间已有对未来推翻清朝後中国根本制度的设想,他说∶“┅┅惟在联邦共和之名下,夙著声望者,使为一部之长,以尽其材,然後建中央政府以驭之,而作联邦之枢纽。”辛亥年政权鼎革,民国建立,孙中山与他旗下的国民党人为了限制袁世凯日益扩张的权力,更是不断鼓吹地方自治思想。比如二次革命失败後,孙中山在日本组建中华革命党,办《民国杂?》作为喉舌,戴传贤在该刊发表《***与联邦组织》,明确说∶“中国文化之发达,由於地方分权,而文化之退步,由於中央集权。”矛头直指谋求******的袁世凯。而原来组建共和党、进步党在议会里与国民党对垒的梁启超,在看穿袁世凯称帝野心後,也逐渐有了新的想法。他在游览欧洲之後,发表《欧游心影录》抒发感想,极力推崇地方分权思想,已与当年在国会中高举中央集权旗帜与国民党议员斗争时大异其趣了。还有一帮名流学者,都在鼓吹联省自治,其中为今人所熟知的有∶蔡元培、胡适、熊希龄、蒋百里、章太炎,甚至还有北大的教授李四光等。其论调不外乎是鉴於国家宪法迟迟不能制定,就不如转而另辟蹊径走地方分权之路,由各省制自治宪法,自行施政,自管军事、经济、教育,进而联合成一国,可釜底抽薪,永远免除重蹈中央政府被***者控制而为害全国的覆辙。“联省自治”这个口号,是浙江人章太炎提出来的,为的是强调“联省”而非“联邦”,以防被“统一派”斥之为“分裂”,可见“联治派”用心之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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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民国九年时,联省自治的呼声格外强烈起来,究其原因是因为武人长期专权,各省人民都不胜其苦,却又看不到消弭战祸重享和平的前景,於是日益对南北两个所谓中央政府彻底失望,而自谋保全家园之道的结果。正是“求人不得,不如求己”。特别是在袁世凯洪宪称帝丑剧落幕,猝死之後,北洋政府府院相争,段黎交恶,继而段祺瑞为胁迫国会通过对德宣战,制造流氓围殴国会议员案,再至张勋率辫子军入京,扶废帝溥仪复辟,再到段祺瑞为扩充皖系实力,不惜以中国路矿之权为质,向日本举借“西原贷款”,终於在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後的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失败,山东不但未从战败国德国手中争回,反而落入宿敌日本之手,激起国人愤怒,爆发了爱国学生为主体的“五四运动”┅┅。种种不堪回首的痛史告诉国人,寄希望於只知***不知民主的北洋政府,只有国权的一步步沦丧,战乱丝毫未见平息之迹象。那麽南方的广州护法军政府呢?桂系军阀陆荣廷与孙中山的大元帅府从貌合神离到公开对抗,粤桂两家已经呈分道扬镳之势,而粤军内部陈炯明也传出与孙不和的消息。抛开主义不谈,孙大元帅要北伐,逐鹿中原,问鼎神州;段总理要直捣广州,饮马珠江。兵锋所向,无不以华中华南为战场。黎民何辜?又要遭兵燹之灾了!看来只有走联省自治一途,各省自选首脑,自定宪法,以民众的意志和法理的力量阻止外军的侵入,才是釜底抽薪杜绝内战之祸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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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北洋政府段祺瑞和广州的孙中山大总统都不吃“联省自治”这一套,老段迷信武力统一是一贯的,而孙大炮也早放弃了自己原来的理想,转而信奉“军政、训政、宪政”三阶段论,一心要北伐,以建立新的号令全国的中央政府。湖南因其所处的地理中心位置,不可避免地又将成为南北军队交锋的角逐场。从民元到民九(1911—1920),北洋势力三度祸湘,先是汤芗铭,次为傅良佐,再为张敬尧,湖南人深受其害,早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再承受刀兵之灾,湖南人是绝不情愿的了。为求免祸而祭起自治这个“法宝”,灵不灵先不说,总算是一套临时抱佛脚的办法。死马医不活,不过仍是死马,若医都不医,死马断无复活之理,又怎能心甘?前清翰林出身,当过湖南省谘议局议长的谭延 ,从辛亥年就任湖南都督始,之所以屡仆屡起,总是位子还没坐热,就又被敌对势力逐走有如丧家之犬。他个人痛定思痛,也觉得哪怕是出於保屁股下的位子起见,也只有宣布自治这一条道,谁会愿意老夹在狭缝之间,过著风箱里的老鼠般的日子呢?所以他一旦借助赵恒惕、程潜的军事实力,假广州“护法”军政府之威,重归故里执掌湖南督军兼省长的大权之後,马上就毫不犹豫地打出了自治的旗号,为的就是改弦更张,跳出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恶性循环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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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延 在“31043;电”中说∶“┅┅鄙见以为吾人苟有根本救国决心,当以各省人民确立地方政府,方为民治切实办法。近年海内明达之士,对於国家之组织,尤主张联邦合众制度,或主张地方分权制度┅┅湘人此次用兵,纯本湘人救湘,湘人治湘一致决心┅┅采用民选省长及参事制,分别制定暂时条例,公布实行┅┅”。谭延 真要搞“湘人治湘”了!他还要制订湖南省自治宪法呢!南北势力都在观望,湖南人却已激动起来,各种论调一齐出笼,谁都想为家乡未来的命运画出自己的蓝图,毛润之那“湖南共和国”的说法自然也在其列。





10、张三一言 省独思潮与联邦制


张三一言


网路近日盛传一篇题为《南方都市报探讨“广东独立”》的文章(其中附有《06年2月29日 (用粤语读)》)。文章并不怎麽样,但是文章表露的“省独”思想观点与情绪倒是值得关注。因此想就此谈谈我个人对省独的看法。


独立思想和行动,是个人和群体的本性表现;就是说凡人凡群体都天然地有独立自主的思想和行为。人的独立诉求,不论是专制制度或民主制度都是如此。不同的是专制制度大都以暴力形式达到独立或维持统一;所以多是你死我活的,排它的统独。民主则除了暴力外,开避了和平协商达至统独的途径。独立诉求的表现形式,在国际而言是为本国利益,在国内则是表现为争取地区(省、区、县、乡、村、)利益,在家庭也如是∶要求个人独立与争取权利。这里的权利或利益,可以是民族的、省籍的、个人的或文化的、历史的、宗教的,可以是虚的、也可以是实的。只要有一种权利或利益彰显突出就可能会以独立诉求的形式表现出来。当一个群体要求独立时,反对独立是反人性的。但要分清楚,作为一种反独立的言论,若是由统治者发出的,必须反对;若是由民间中的少数发出的,那是言论自由的一种,要维护其表达权利。


既然独立是人性所求,那麽为甚麽又会有民众要求统一呢?不论是“独立”还是“统一”,都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它是为目的服务的。上述所谓独立是人的天性,实质上是说用独立追求权利和利益是人的天性。当人们认为用独立才能维护或争取到其利益时,独立就是其天性的表现形式。当人们认定统一比独立能得到更多权利和利益时,这时统一就是人的天性。比如说,当有一天多数台湾人要求统一时,反对统一就是反人性的。同样,对民间反统一的少数派要保护其表达权利。说到这里,要附带说一下。以独立争取权利与利益是人性常态,以统一争维护权利与利益是例外;而且通常是保留独立前提下的统一。


那麽,反独立又是甚麽一回事呢?反独立的主体是掌管统一权力者(即统一既得权力集团)和统一体内的主流民族(即统一既得权力民族)──权力可令人违反人性,这也是权力使人腐败的证明之一。


统独是中国历史长青话题,也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一条粗32171;。目前中国统独问题是一个火热争论话题。


台独维独藏独是务实的独,人皆知之,不在话下。近几年来我留意到不时出现川独东北独粤独港独等等务虚之独,对这些有虚无实或虚多实少的独立议论,人们一般视之为茶馀饭後谈资。


是不是太掉於轻心了?


有一部分人出於务实谈省独,但因务实 “无力”的现状而被忽视甚至蔑视。一部分人从策略考虑会以戏言或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另一角度探讨”方式出现。也没有引起人们重视。


很多观点是不会产生力量的;但是,有一些观点则会改天换地、会改变世界、会改变人们行为模式。“省独思想”属於这一类;它有可能让中国大一统面35982;改观。所以,我认为“省独思想”是一个“严重的思想问题”。


省独思想之所以有活力,源由在於中国的大一统是武统与文统的结果。武统征不服人心,文统远没有消化掉原非主流民族基因。以广东为例,广东身份认同往往强於中国(或汉族)身份。粤独不时会以不同形式出现∶“地方主义”就是其中之一(相信其他省区或多或少有类似情况)。当原非主流民族得到主流民族尊重和得到公平待遇时,或高压下不能作为时,可以平稳共处(现时流行的说法是“河蟹”或和谐)。当非主流民族感到统一会损害其现有权利和利益时,或者遭受不公平对待时,或者是经济文化优於主流民族时,只要有可作为的条件,与主流民族分离的思潮就会泛起,思潮很容易掀起行动;地区性独立诉求就会形成一股运动力量。现今中国大陆各省大都有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感觉,港粤则还加上有优於别地的感觉。就目前现实推测,出现粤桂琼港澳联合要求独立的可能性较大。


省独思潮之所以可能会泛起,除了上述内在理由外,还有一个外在理由。可以这麽说,今天中国是极权专制思想禁锢的现实和无限开放的虚拟网路思想并存。这是人类史上前所未有的现象。虚拟网路事实上已经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思想春秋时代,而且这一趋势有增强无减弱,共产党的防堵功效有限。无限开放的虚拟网路给省独思想提共了萌芽、成长和开花结果的空间。省独有可能在网路指导现实行动的模式下展开。


应付独立的传统方法是防堵灭,共产党承袭这一传统并变本加厉。这种方法永远不能解决统独问题,最终或导致统独两败俱伤、或独死又生、或独成统伤(或亡)。民主宪政制度给统独提供一条两全其美的办法∶既可维护独立所得的利益,也可以保存统一的形式和实现统一的愿望。这就是联邦制或邦联制。对台独、维独、藏独、各式省独,除了邦联制外,我想不出甚麽其他更好的解决方法。

2009/5/13

──《观察》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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