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的废话】胡适,被称为中国近代新文化的旗手,也是自由主义的主要领军人物。他是鼓吹“全盘西化”的主要吹鼓手。看看他在沈崇案上扮演的角色,让人感慨。
【part E:历史云深不知处】
清代阮葵生《茶余客话》:“范文正公微时尝云:读书学道,要为宰辅。得时行道,可以活天下之命。不然,时不我予,则当读黄帝书,深究医家奥旨,是亦可以治人也。俗云:‘不为良相,当为良医。’”
良相良医,这是传统士人多有推崇的情怀。兼及天下或济世活人——均可有为也。三千年之变局,面对积贫积弱的中国,很多现代知识分子,放弃“良医” 之梦,试图救助国人灵魂,亦颇得各中真意。其中之一便是鼎鼎有名的鲁迅,当然,非独他一人如此,譬如说费氏兄弟:费青与费孝通。
费青排行老三,费孝通排行老五,费青长费孝通3岁。两人都有“哮喘”,人病思医,先后考入东吴大学医科读预科,躬逢北伐、五卅,费青认定“依法治国”,改学法学;费孝通抱着“学好社会学才能救万人之病”的理想,转赴燕京大学读社会学。
提起沈崇案,我之所以拉来1945年12.1惨案并叙,实因两处:蒋政府粗糙手段、栽赃手段并无长进;两案法律参与者实高度叠合。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19654
1945年12月1日,军政当局在联大师范学院大门前开枪并投掷手榴弹,联大学生潘琰、李鲁连等4人当场死亡,重伤20多人。12月2日联大教授集会,推选钱端升、周炳琳、费青、燕树棠、赵凤喈5位教授组成了法律委员会,并起草了《呈最高法院告诉状》,准备起诉。此举得到成都、上海各界纷纷响应后,国民党特务甚至寄给钱端升一颗子弹。——就是前文认为情报网谣言下作,违反“言论自由”的钱端升教授。
费青的儿子费平成曾写了一篇不算太长的文章父亲费青与叔叔费孝通,但是此文实际上爆出了沈崇案最深不可测的猛料:
【就在这年冬天,北平发生了美国士兵强暴中国女大学生的“沈崇事件”。当时由于我父亲思想进步,又在法学界有一定声望,沈崇的父母就通过袁翰青找到他,希望他能作为此案原告的首席律师出庭辩护。】
而《北京大学四十八教授致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的抗议书》第一个签名者便是“袁翰青”。这份名录并非姓名笔画排序,亦非论资排辈或以声望排序,第一个签名的,实为召起人的可能性极大;袁翰青之女在纪念文中说其父“起草了措辞尖锐的抗暴宣言(《致司徒雷登大使抗议书》)”,可资证明。两厢对照,原来他和沈家是认识的。费青同样在这份抗议书上签了名,此亦可作费平成叙述的旁证。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19654
文中所言“思想进步,又在法学界有一定声望”,均和费青在12.1事件中的作为有关。你思想进步不进步,自说自话当不了真;12.1事件一出,全国民众自然看在眼里。可以说,五人法律组声望正隆。袁翰青是南通人,费青是吴江人,乡籍不远,也许袁和费青更为相熟,也许钱端升、周炳琳教授因学运中作为反而不好出面,袁教授——不,准确说是沈家——找上了费青教授。
沈崇案后来上升为历史事件,沈家的心曲、意志却隐于深处。也许历史向来如此,一叹。沈家起初不欲抛头露面是真,随后出离愤怒亦是真。1947年1 月6日《燕京新闻》的《沈女士访问记》提到:事发次日,美军一行人气势汹汹来到杨家,要求再度检查被污情形。杨先生出离愤怒,两次拒绝,已经做过检查,缘何还要检查?美军“声言如不愿再度检查,则美方不负责等语,状至无礼”。留美多年的杨正清据理力争。美军最后才有所收敛。
记者是1947年元旦采访的,【到目前为止,虽然美方原则上已答应该肇事凶犯由中美双方审理,但中国方面须派“懂得美国法律之法官与律师”,才答应会审。目前因此等法官与律师尚难找得,故事情一直悬而未决。美方虽声言可先给予赔款,但杨先生以赔款非大事,中国人被侮辱不是区区美金可以赔偿得了,美国臭钱赔不了这无可弥补的损失,必须先严惩凶犯,并保证不再有类似事情发生,然后始有赔偿。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19654
至于市政府则一直未有正面表示。】
我们可以看出:1)至元旦为止,律师尚没有找到。2)沈崇表姐夫杨正清(他代表了沈家)态度非常坚决,力主严惩凶犯,赔款尚在其次。沈家并不缺钱,沈崇在校从未申请公费,“家里已有办法,又何必多此一举,剥夺了穷苦同学的一部分机会呢?”
即使政府态度暧昧,甚至恶劣,沈家仍坚持为尊严而战。1月4日,沈家以沈崇的名义向北平市地方法院检察处提起诉讼。
1月5日,胡适给教育部长朱家骅、外交部长王世杰以及傅斯年写信,信中说,【沈生戚杨君已聘律师,北京大学则请赵凤喈、燕树棠诸君任法律顾问,明午会同检阅案卷。美军方面似亦明了此事严重,故卅日学生游行,美军均闭门不出,美军审判,现尚未定。”】(注:谢泳先生亦用了这段史料)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19654
你再看费平成的叙述,沈家找费青做首席律师,【父亲(注:费青)当即应允,并从法律、道德、政治等诸方面作了详尽的分析,商定了应付的对策。但由于国民党当局的一再阻饶和胡适之流在法学界所搞的阴谋诡计,致使此案未能公开审理。】
——其中显然别有内情。而且,问题太大了,费平成的叙述不啻于一颗炸弹:胡适在沈崇案中立场、作为必须重新审视。
从沈崇案发至12.30游行,媒体、学生们、高校领导们、何思源、李宗仁各路角色均各有发力,这是沈崇案的上半场;而沈崇案的下半场,胡适实为中心要角。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19654
这也难怪。沈崇案关涉部门,对内,教育部是一线阵地;对外,外交部需有所交涉。1938-1942年的驻美大使,此时的北大校长,更兼沈崇亦是北大学生——历史的闪光灯不免要聚焦在胡适身上。
另一场大幕拉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