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知在这种情况下,该采取什么态度,反正给德国社会救济的工作人员一点事情做做,是长期居留,不是德国国籍,与德国人有孩子,没离婚,也不想离婚,考虑以后还可以等男人S 了以后拿 60% 的退休金,德国人早已退休了在带小孩,反正德国男人也不肯给外出的女人钞票,女人却得到德国政府的救济,她可以这样一直长期拿下去,一直到德国男人 S 了,拿配偶的退休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