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明白战争的根本原因在于利益的争取,是人心贪、嗔、痴的社会表现;
第二,尽量避免战争,尽自己的能力化解矛盾,调和争端,比如在自己的部族即将被侵犯的时候,佛祖曾为了解救,多次以各种行为和语言劝解对方;
第三,如争端无法避免,则应以各种力量争取缩小伤害普通人民,比如佛经中就有释迦部族的王为了人民少受伤害而与敌人谈条件的记载。
第四,万事有因,有缘,没有无缘无故的争端,在自己的国家政府一定要审情度势,如法行为,不逾规矩,上下一心,社会安定,勿造自孽;有种种方便智慧折服对手,种种强大力量使对手不得轻视。
这样的国家才是强盛而不可侵犯,人民才能安居乐业,这样的政府才可称为古代的圣王。而传布正信,人人都行善业,建立人间净土,才能最终消除人的动乱。
第五,当自己的国家建设、人民生活是正常的、稳定的,面对侵略时才有必胜的把握。这个时候,为了保护人民生活的平安,社会的稳定,如法行事的管理者才可以进行战斗。此时的杀生罪业是轻微的。
“大王当知。行法行王。设是方便入阵斗战。尔时虽复杀害众生。而彼王得轻微少罪。非决定受忏悔能灭。何以故。彼法行王。为欲入战。先生三种慈悲心故。虽作此恶得罪轻微。非决定受。大王当知。彼法行王。为令众生。为护沙门护沙门法。为护妻子族姓知识。能舍自身及资生物。作如是业。因此事故。彼法行王得无量福。大王当知。若为护国养活人民。兴兵斗战。彼时国王。应当先发如上三心。敕令主将一依王教。如是斗者有福无罪。”
有关说法见《大萨遮尼干子所说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