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占他人风水宝地的国防部长白崇禧

有所思,有所感,从历史的时空中来,再回到历史的时空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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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占他人风水宝地的国防部长白崇禧


        在新桂系的三巨头中,白崇禧总是给人一种清廉公正的形象。但近期翻阅一些当时的文件及报道,可能会颠覆以前的这种印象。  

        抗战胜利后,中华民国国民大会受全体国民之付托,依据孙中山之遗教,为巩固国权、保障民权、奠定社会安宁、增进人民福利,制定了《中华民国宪法》,于中华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二月二十五日国民大会通过,决议中华民国三十六年元旦由国民政府公布,并于中华民国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于是,就在该宪法颁布后不久,当时的国防部长白崇禧就成为了民众为援引宪法以保障自己权益而起诉的对象。

        1947112日,当时的西康省政府顾问胡中柱,在四川首府成都胜利大厦举行名流和记者招待会,一时冠盖如云,场面盛大,其目的是借此控告国防部长白崇禧强占他家之风水宝地。

        据胡中柱向记者介绍,1940年他就相中了四川铜梁西温泉黄家坡的一块三亩多的风水宝地,经多方交涉,始于1942年最终将该地收购在其名下,准备建造家祠之用。但不久,因白崇禧之母逝世,他也看上了这块风水宝地,在未经过胡中柱同意的情况下,就将白母下葬于此。这样事情就来了。

        想想人家胡中柱好歹也是个官场中人物,大小也做到了省政府的顾问,是不差钱了,但风水宝地可是不能轻易给人的。如果事先商量商量,作为孝敬之礼,他胡中柱将此送给白上将也未尝不可。但问题是,这白上将不仅事先不打个招呼,事后当胡中柱交涉时,他也不予正面答复,只是请四川和西康二省的主席及重庆市长等,出面为其说项。可能胡中柱开始时还碍于那些老长官的面子,加上战时国民政府又都在重庆,就只好哼哼哈哈,不置可否,极力周旋;可是事情一拖就是二年,没有结果,那还不气结?而此时,国民政府因为还都,早回了南京,加上又在此时刚刚颁布了《中华民国宪法》,说要保障人民之财产权利。于是,胡中柱就在这年的111日,向西康省主席刘文辉辞去本兼各职,并且退出国民党,要以平民的身份,诉之法律,以期将失地要回。这也就是胡中柱为何要在当时成都豪华饭店大张旗鼓渲染此事的背景。无论如何,这阵仗也算得上大了。凡事“攻心为上”,这边陲省份的官僚,也跟“小诸葛”玩起谋略来了。这板一叫起来,当有好戏看。

        此事的结果如何,因未能有机会去查阅四川当年的报纸记载,不得而知。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许多新桂系的对头和与白崇禧有隙的军政人物,一点会以幸灾乐祸的心情看到此事。因为此事被收进由万仁元、方庆秋主编的《中华民国史史料长编》中,当是那时间里的一件大事。不然,这类事情如何入得编史者的法眼?

        如哪位朋友有兴趣,不妨去翻翻当年的报刊杂志,或许会有所收获。

        下面是收进由万仁元、方庆秋主编的《中华民国史史料长编》中,记录该事件之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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