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自由与尊严
--选自王志勇《基督教圣约世界观经学原理传习录》
上帝按照他自己的形象造人,并把治理全地的权柄赐给人。上帝又向人说话,与人立约,把他的诫命赐给人。上帝本来可以不必向人说话,也不必向人立约赐律,他可以直接使人像空中的飞鸟、地上的走兽和海里的游鱼一样直接按照上帝的法则去生活。但是,上帝基于他自己的美意和慈爱,却向人启示他自己的旨意,并向人立约赐律,使人甘心乐意地爱他,顺服他的圣约和诫命。这就凸现了上帝造人本有的自由和尊严。敬重这种自由和尊严,乃是一切人类社会建立文明的根基。那些肆意地用暴力践踏他人的自由和尊严的人,是在藐视和挑战上帝的主权和威严。那些在暴力的压榨下呻吟的人,或者是发奋图强,用更大的狡诈和暴力来推翻压迫自己的暴力;或者是自暴自弃,对世界和人生悲观绝望,丧失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前者所导致的就是在政治上以暴易暴的极权社会,后者所带来的则是经济上的赤贫、文化上的愚昧和宗教上的逃避与自欺。我们在此深刻地认识到为什么耶稣基督在初次传道的时候就宣告:“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他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失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报告上帝悦纳人的禧年”(赛61:1;路4:18-19)。因此,雅和博经学鉴于上帝不变的旨意,鉴于耶稣基督的强调,鉴于中国几千年来的暴政,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反对教会内外各种形式的暴政,主张个人的自由和尊严必须受到充分的尊重,一切践踏个人自由和尊严的暴君都必受到上帝的审判和鄙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