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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那一刻,我喜欢美国
亚特兰大笔会是由一群居住在亚特兰大的中文写作爱好者组成。笔会提倡中英文写作,互相交流提高。欢迎有兴趣的人士加入。
来美国很多年了,象很多人一样,从挣扎到适应,不停地向前。回想起故园,反而不是那么清晰,可是,面对渐渐熟悉的环境和人文,也觉着自己仍然游离,这或许就是边缘人的感觉吧。中国好,还是美国好?
有一天有朋友发过来一条信息,周末在一个很大的露天剧场有音乐会,而且在一定时间内的指定地点,凭居住证明可以拿到免费的音乐会票。儿子喜欢听音乐,我就请朋友帮着拿几张免费的门票。周末兴冲冲地带上儿子和他的朋友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去听音乐会。到了剧场,看到有许多的志愿者指挥停车,那么多的车井然有序,整整齐齐地排在那里。那一刻,我喜欢美国。
交付入场卷,进到会场,选择一块视线开阔的草坪,铺上隔潮的塑料布,放上厚厚的沙发垫,舒舒服服地坐在上面,看着远处巨大的舞台,感受着耳边的微风。那一刻,我喜欢美国。
音乐会开始了,宏大的乐队,精湛的指挥,悦耳的音乐,舞台前若干个小屏幕电视,舞台旁两个大屏幕电视,使坐在远处草地上的我们也可以较为清晰地看到舞台上的演奏。那一刻,我喜欢美国。
音乐会结束后,放起了礼花,那东方中国古老的发明,让漆黑的夜空绚丽夺目。我们趁着大多数人观看礼花的时候,先行去开车,边走边回头仰望天上的礼花。到达停车场,发现在停在最拐角的我的车仍然可以畅通地开到路上。那一刻,我喜欢美国。
剧场离家很远,天黑后直担心走错路,但是,在最关键的路口,看到了闪烁的蓝灯---- 警车在路口向过往的车辆指示方向。我顺利地开上了回家的高速公路。那一刻,我喜欢美国。
儿子要上大学了,开学前的一两周里,陆续接到 email ,告知开学的注意事项,尤其是为了新生入住各自不同的宿舍楼方便,明确送来了开学那天的行车路线,保证所有车辆单向行使,而不造成拥挤。而且,给每一个学生规定了到校的时间,以避免同时到达后所造成的不便。开学那天,我心绪不定地来到大学,竟然丝毫没有我所有的担心。顺利地放下行李,顺利地停好车,顺利地安排好宿舍,顺利地离开。那一刻,我喜欢美国。
二零零年五月十二日,四川发生了大地震,全球震惊,我们也走向街头为我们受难的乡亲们募捐。那是一个周末,朋友们抱着统一制做的募捐箱来到大型超市的门口,黑人,墨西哥人,白人,亚洲人,纷纷驻足向箱内投下他们的爱心。最令我感动的是一个黑人母亲,她领着她的残疾儿子从超市出来。母亲看到我们后,即让儿子给我们捐钱,儿子艰难地一步步走向我们,亲手把钱放进了捐款箱。那一刻,我喜欢美国。
捐款结束后,我到超市买东西,脸上是灿烂的笑容,对着每一个人微笑,因为我感觉到他们就是刚刚给我受难的同胞捐赠的人。那一刻,我好喜欢美国。
土豆沙拉 发表评论于
专业读者,谢谢你。
按你的戏说,我好像除了“有饭吃, 有衣穿, 有房住”, 确实还想要别的,比如亲情啊友情爱情啊,朋友间倾心的交谈啊信任啊,还有车啊,等等等等,是不是贪心呢?还真有点。
除此之外,至于“幸福还是不幸福,全靠自己的感觉”,这我完全同意。
专业读者 发表评论于
回复dailin的评论:
谢谢林黛! 你也一样.我常常戏说, 一个人有饭吃, 有衣穿, 有房住, 再多要, 就是贪心.再加一句戏言, 一个人有饭吃, 有衣穿, 有房住, 幸福还是不幸福,全靠自己的感觉.是不是?
dailin 发表评论于
谢谢专业读者的评论。祝你永远幸福。
dailin 发表评论于
真小姐,你的评论让我感到那么温暖。我们从不相识到相识到相知相伴,有你,也是我很开心的事。这一刻,我好喜欢美国。
真小姐 发表评论于
当我想到有林黛在美国与我做伴时,这一刻,我喜欢美国!
专业读者 发表评论于
爱母亲,母亲爱孩子,是无条件的爱! 一有条件, 就假了.爱丈夫,爱配偶,是同等条件的爱. 一但不同等,很可能就长不了, 和谐不成.
至于对美国和中国的爱,应该怎比? 人们可能越老越爱中国, 不仅仅因为那儿是出生地, 还因为爱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精力充沛的青春年华.
土豆沙拉 发表评论于
玫瑰,感谢鼓励,一定再接再厉。我们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不亦乐乎。
白玫瑰花 发表评论于
回复土豆沙拉的评论:
说实话,你的确是块玉,而且不是璞玉,是美玉。再接再厉,写更多的好文给俺们欣赏。
土豆沙拉 发表评论于
回复白玫瑰花的评论:我一直认为自己只是一块砖,一直向着玉努力。真的。
白玫瑰花 发表评论于
回复土豆沙拉的评论:
呵呵,偶以为你在“抛玉引砖”呢!
对不起,说句笑话,请别介意。
土豆沙拉 发表评论于
谢游子评论,并发现文章之“精髓”。
祝周末愉快。
土豆沙拉 发表评论于
玫瑰和二宇,我觉得我抛砖引出玉来了,喜欢。
对美国和中国的爱“可以比喻为对先生与母亲一样,两者都爱,可在心目中的感觉是不同的。”
土豆沙拉 发表评论于
玉舟,谢谢评论。你的诗词填得那么好,我把你的,西虹的,小鹤的,等的拆头凤打印了出来,认真学习,准备也填词呢。到时候多多指教。
土豆沙拉 发表评论于
老鲍,你的评论很深刻,是的,“爱中国是不需要理由的。”
“just enjoy your life here! ”Too.
土豆沙拉 发表评论于
花亭,喜欢你的评论:当夜深人静时,当明月当空时,当身心疲惫时,当失恋痛苦时,当孤寂空虚时,我们想“家”。
还有,当妈妈告诉我家里怎样过中秋时,当爸爸过年时去放炮为让我电话上的我听到炮声时,当得高望重的恩师要过八十大寿时,当得知有朋友到中国去捐资助学时,当......时,我想中国。
土豆沙拉 发表评论于
西虹,你真是很敏锐,说句实话,我是有一个姐妹篇,题目为“那一刻,我怀念中国”,本来想完成后,一起放上来,可是,又一转年,完成一篇就发一篇吧。下一篇一旦完成就也放上来。
土豆沙拉 发表评论于
谢金歌儿一贯的支持。祝你周末愉快。
土豆沙拉 发表评论于
谢杂翁喜欢坐沙发。
这次的文章,是一种尝试,写得短一些,可以在短时间里完成,又表明自己的感受,与大家分享。快哉。
游子.. 发表评论于
铭记人之好,忽略人之过,是取人为善的美德。此乃《那》文之精髓所在。
刚刚得空填了一首《钗头凤-中秋之念》欲凑热闹,未想被大记者抢了先,只好等明日了,这里先预告一下,如还有欲发大作的在此排队吧。
二宇 发表评论于
赞同白玫瑰花的观点,对美国和中国的爱“可以比喻为对先生与母亲一样,两者都爱,可在心目中的感觉是不同的。”
先生可以选择,母亲却是我们心中永远的唯一! 正如歌里唱的那样:谁不爱自己的母亲
用那火热的赤子心灵
谁不爱自己的母亲
用那闪光的美妙青春....
谢林黛好文!
白玫瑰花 发表评论于
喜欢美国,是因为习惯。爱中国,是发自骨髓,流淌在血液里的刻骨铭心的感情。可以比喻为对先生与母亲一样,两者都爱,可在心目中的感觉是不同的。
对不起,玫瑰在此胡言乱语了,请笑纳!
玉舟 发表评论于
这里写的哪件事不是我们经历过的呢?但粹炼出这样的好文却不多。
鲍鸣 发表评论于
中国,有时候让我们爱恨交织;美国,有时候也让我们爱恨交织.然而,对于我们这些黄皮肤,黑眼睛来说,说声爱中国是不需要理由的,但是要说声爱美国,却需要理由,林黛给出了很好的理由 - just enjoy your life here!
花亭 发表评论于
选择了留下来,足以说明我们喜欢。这里越来越是“家”了。
西虹,当夜深人静时,当明月当空时,当身心疲惫时,当失恋痛苦时,当孤寂空虚时,我们想“家”。
西虹雨歇 发表评论于
哪一刻“我”想家呢?
金歌儿 发表评论于
深有同感,顶!
杂翁 发表评论于
又坐记者家的沙发了. 知道到客厅大, 沙发多, 先挑一个大的. 再来赞一声, 好文章. 常听人说美国不好的地方, 如对罪犯太宽容. 但美国也有好的地方. 写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