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喝粥 (图)




【随笔】

 

            喝 粥

 

 

早已经不记得最后一次喝粥,是在什么时候了。到了美国后,差不多没有清晨起来喝粥的习惯了。记得以前在家里时,奶奶老是劝导喜欢睡懒觉的我说:孩子,早上起来喝碗热粥,胃口舒服,一天都有精神的。我对她的话置若罔闻。现在回想起来,心头又是热乎,又是辛酸。

 

福州人似乎对喝粥情有独钟,可能跟以前粮食紧张有些关系。福州是大米产区,按理说是不应该缺米的。但是在80年以前,福建的物产,都被输送到了外地,支援国家建设,本地人反而要饿肚子了。大家面黄肌瘦的,怎么办呢?喝粥。

 

粥在闽东一带,称为“糜,(音梅)”,它的成品的水量,比广东的粥少,就像日本粥一样浓,甚至都可以用筷子食用的。不过在福州,粥的发音还是粥(发音如“局”)。福建白粥的原材料,其实只有白米和清水,它著重于原始的米香和外观的色泽。这和五花八门的广东粥不一样。它不能把米给煮烂了,而且还不能过分地拿勺子搅拌,以免破坏米粒的形状,——出锅时的粥,每粒米都必须是颗粒饱满的。在福州眼里,粥不是稀饭,这一点至关紧要。由于水量放的少,因此熬粥者必须久久地盯着火势,一边不住地吞咽口水。这挺耗神的。

 

我第一次熬粥,是在八岁的时候。那时我的父母不知上哪儿去了,我喜出望外,就邀请了七、八个小朋友到我家里来玩,一边倒了半锅的水,放了两斤米,准备Party。结果呢,正当我们玩得很开心的时候,忽然闻到了一股焦味。我揭开锅一看:卖嘎的,饭全烧焦了,锅也裂了。

 

刚到美国时,在一家福州人的餐馆里打工,大家早餐(其实是午餐)也是喝粥:几根咸菜,或者一颗咸橄榄,就能对付下一碗稠粥,其实,那已经不是粥,而是烂饭了。但是,眼下不论是国内国外,已经没几个人正儿八经地去喝粥了。大家早餐都改吃油条豆浆面包牛奶等快餐了。粥也就成了让人怀念的古董食物。

 

以往中国人见面时,第一句话就是:你吃过了吗?表达了大家对肚子的关怀。如果你说我刚吃过一大碗干饭,两块大肉,人家就会对你肃然起敬。而倘若你告诉人家,你刚喝过一碗稀粥,那么闻讯者鄙夷的神色,就会浮动于眉目之间。

 

但是,从美食的角度来看,古人是将粥置于干饭之上的。吃干饭只不过是为了填肚子,而喝粥则大有讲究。李商隐的诗就说了:“粥香饧白杏花天,省对流莺坐绮筵”。你看,多么清雅,他喝了一碗粥,一边摸着肚皮子,一边看着杏花天,洋洋得意。当然,老李这是在故弄玄虚,其实他骨子里还是喜欢喝花酒的,不然也不会那么多的《无题》了。而陆游在《食粥诗》说:“世上个个学长年,不悟长年在目前。我学宛丘平易法,只将食粥致神仙”他这说的是心里话。放翁一生清淡,大好男儿。他在跟表妹唐婉的爱情上,也像是喝了一碗辣粥,只是那神仙没有做成。

 

粥还能养人。《红楼梦》第四十五回中写道(估计老曹本人也是经常喝粥的),林黛玉因为肺部不太健康,因此每年一到春分,秋风季节转变之际,就要犯上咳嗽症。美人带病七分娇啊。宝钗去探望她,说起她的病症,就劝她“食谷者生”,要她添养精神气血:“昨儿我看你那药方上人参、肉桂觉得太多了。虽说益气补神,也不宜太热,依我说:先以平肝养胃为要。肝火一平,不能克土,胃气无病,饮食就可以养人了。每日早起,拿上等燕窝一两,冰糖五钱,用银吊子熬出粥来,要吃惯了,比药还强,最是滋阴补气的。”

 

实际上,《红楼梦》是最不能玩味的,如今一些老作家颠三倒四地对它进行考究,恶补,实在是糊涂了。你将《红楼梦》读过三遍之后,就会觉得没什么意思了。——你甚至不知道作者想要编一个什么故事。以往我们老是先入为主地将钗、黛弄成对立面,其实不知道,她们还是蕾丝呢。当然了,像宝钗提供的这种名贵的粥的做法,一般人是喝不起的。就这“银吊子”,一般人家哪里得来?它是一种银制的器皿,古人专门用来熬粥,煲汤和煎药时用的。用银器煲粥,香不香不说,但是却让粥上了一个让人垂涎欲滴的档次了。

 

那么,怎么样才能熬出一口让人心服口服的粥呢?金圣叹说熬粥的最好境界是:当熬粥到一定的时候,你千万不能舀出一点水,也不能添加一点水,不然的话,粥就变味了。这就比较苛刻了。但是这种方法有个前提,必须是慢火焖粥,不能揭锅。倘若用我们现在广泛使用的电饭煲熬粥,老金肯定要嗤之以鼻的。金圣叹是美食界的怪才,他提供的一些饮食,妙趣横生。所以我是宁可信其是,不信其虚的。因此用砂锅煲粥,应该是最好的选项了。

 

袁枚的《随园食单.粥》中说:“见水不见米,非粥也;见米不见水,非粥也。必使水米融洽,柔腻如一,而后谓之粥。尹文端公曰:‘宁人等粥,毋粥等人。’此真名言,防停顿而味变汤干故也。近有为鸭粥者,入以荤腥;为八宝粥者,入以果品,俱失粥之正味。不得已,则夏用绿豆,冬用黍米, 以五谷入五谷,尚属不妨。余尝食于某观察家,诸菜尚可,而饭粥粗粝,勉强咽下,归而大病。尝戏语人曰:‘此是五脏神暴落难。’是故自禁受不。”

 

“宁人等粥,毋粥等人”,这真是一句至理名言。想想看,你在熬粥的时候,背着手悠然、或者躁然地在锅边走来走去,摩拳擦掌的样子,这时,粥的香味必定是扑鼻而来了。

 

不过,如今很多女人都不会熬粥。这就略微让人觉得有些美中不足了。而熬粥时兑入香菇,虾米什么的杂料,则更是透着俗气了。

 

 

秦无衣 于 Santa Monica

11/2009

秦无衣 发表评论于
回复浪迹天涯2006的评论:
奥卖嘎的!
浪迹天涯2006 发表评论于
这碗清粥很诱人呀!:)
秦无衣 发表评论于
回复潇洒走红尘的评论:
潇潇早上要多熬粥给二老喝。
秦无衣 发表评论于
回复雪映梅花的评论:
粥能疗病啊,算是药膳吧。
秦无衣 发表评论于
回复板板的评论:
革命圣地那粥杠杠地。你要来LA,俺下厨熬粥给你喝,杠杠地。
板板 发表评论于
报告大侠!我恶喜欢喝粥,啥粥都可以。
且不说小资细细熬来,把早春暮秋都熬进去的心情粥,我就回首哈年轻大学时的另一个粥。
话说,我们去参观一个革命小小圣地,钻洞爬山,好不热闹。中午,革命圣地招待了我们一顿小米梆渣渣粥。灿灿的,热热的,香香的,合着我们青春的笑容哈,是我喝过的最开心的粥乐~
问好大侠。
啥时候大家一起喝粥?
雪映梅花 发表评论于
我喝粥一定要有咸菜,最好不吃其他菜,否则觉得不过瘾,而且粥的香味吃不出来了。不过我还是泡饭吃得多,一来是懒惰,熬粥对我来说得不偿失。二来还是喜欢吃硬饭~O~不过有病的时候还是喜欢喝粥。
潇洒走红尘 发表评论于
回复悉采心的评论:

心心,俺妈买的燕麦,整粒完整的,和米一起煮,觉得特别好吃。

qianqiuxue 发表评论于
最喜欢喝粥。不好意思,无衣,我喜欢喝清粥,也喜欢广东粥。
如果是我自己,我宁可一天喝粥。不过,我也不是会品,我就是懒。什么都一锅烩。实在有损粥名。

让无衣这么一说,觉得好粥竟象婚姻一样。嘿嘿。

周末愉快!
祝心心和红M努力学习熬粥技术,将熬粥事业进行到底。
悉采心 发表评论于

红妹,当然是照片上的那碗清粥咯

清粥已过万重鲜

啥是小麦粥?燕麦还是小米?——对不起,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呢
潇洒走红尘 发表评论于
坐着板凳来喝粥!

心心,你喝的啥粥呀?呵呵,俺喜欢和小麦粥!!

心心,大侠周末愉快!
悉采心 发表评论于

占个沙发抢粥喝。

一个人细细品粥,天知道那滋味,啊哈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