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自传连载 3)

一个随缘漂泊的女子,一片不断行走的风景……
打印 被阅读次数

短暂的幸福

 

逃出魔窟的母亲后来经人介绍嫁给了我的父亲。那年母亲30岁,父亲32岁。据母亲回忆,父亲是这个世界上对她好得不能再好的男人。尽管父亲时任公社会计,但依旧很穷,常年只能以玉米糊果腹,偶尔在粥锅里放一小把米就是大餐了。而盛粥时,父亲必定会把沸上锅沿的米粒捞给母亲;偶尔打牙祭吃一碗鸡蛋面,那一个炒鸡蛋必定都在母亲的碗里。父亲和母亲说话向来都是用征询的口气——你看这样行不行?我这样做好不好?……

父亲从不让母亲在冬天下河洗衣服,他宁愿自己去洗。北风呼啸的日子,他舍不得给自己买一双手套,却给母亲买来二两毛线,让母亲织一顶帽子戴,因为母亲一直有头痛的毛病。夜里,母亲的双脚冰冷似铁,他就抱在怀里暖着……父亲说,他要把母亲第一次婚姻所受的苦,用自己的爱弥补起来。

父亲最大的愿望,是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婚后三年,母亲怀了两次,但两次都不幸流产,一次还是一个已经成型的儿子。爷爷奶奶因此一度对母亲十分不满。母亲亦十分内疚和自责,父亲常常安慰母亲:“我们的孩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我相信要么不来,一来就是一个宝贝。”其实,母亲是明白的:这都是第一次婚姻给她的身体留下的“后遗症”,在杨东启的摧残下,她的身体早已一片贫瘠,没有一丝养分,所以留不住一颗生命的种子。

为了调养母亲的身体,父亲使出浑身解数。夏天去河里摸蚬子、摸蚌、摸螃蟹、捉鱼,回来亲手熬汤给母亲喝。冬天就用几斤面粉换来脆饼,用红糖泡着吃,那是当时只有孕妇或产妇才能享受到的“高级营养品”。

另外,农村人还有一套迷信的“求子宝典”,除了求观音拜佛祖,其中之一就是领养一个孩子,这样或许会给家里招来一个弟弟或妹妹。于是父母领养了邻村一户人家14岁的女儿,父亲给她起名叫美英。美英家里姐妹众多,她的父母十分乐意送掉一个“赔钱货”。父母却如获至宝,把无处宣泄的爱一股脑地给了美英。从此锅里的米粒盛到了美英碗里,计划中的布票给美英做了花衣裳和鞋子,父亲偶尔去镇上开会,也绝对不会空手而回,口袋里总是装回几颗水果糖。只是14岁的美英已经很懂事很顾家了,母亲常常发现给美英新置的鞋袜不翼而飞。之后才知道,是她偷偷带回家送给她的姐妹们了。母亲于是感叹:不是自己奶大的孩子,终归养不家的。

母亲一心要给父亲生一个孩子,于是四处寻求偏方秘方,大碗大碗喝下苦涩的汤药。看着母亲受罪的样子,父亲十分不忍,想办法买来一些那个年代十分珍贵的冰糖,当母亲喝下一碗药,眉头皱成一团时,他就赶紧塞一颗冰糖到母亲嘴里,母亲的眉头就慢慢舒展开来。有了这一丝甜,所有的苦对她来说都是值得的。

终于,不知道是美英给他们带来了好运气,还是那些苦药的作用,抑或是他们的爱感动了上苍,终于有一枚生命的种子在母亲的腹中生根、发芽。从母亲怀孕那天起,她就成了父亲的重点保护对象。所有家务活一概不许沾,母亲每天除了吃,就是吃。吃完了睡觉,或者坐着晒太阳。冬天的上午,太阳在前门,父亲就将小椅子端到前门口,让母亲像菩萨一样坐着嗑瓜子、吃花生。下午,太阳转到了后门,父亲又将小椅子端到后门口,还是让母亲坐着嗑瓜子、吃花生。只是,爱妻心切的父亲不知道,他这样疼母亲的后果是——我出生的时候,直接导致了母亲的难产,好在我和母亲命大,最终有惊无险地共度了难关。

关于我出生的细节,也是母亲后来一点点回忆出来的。我出生的那天,据说是个“娘娘命”的日子。那是1970年的正月初一晚上10点左右,我在母亲的肚子里整整折腾了两天一夜后,终于呱呱落地。接生婆倒提着我,喜颠颠地对焦急地等候在门口的父亲说:“赵夕贵啊,你好福气,生了个娘娘命的女儿,将来这丫头,非富即贵,难怪这么会折腾。”

后来我才知道,正月初一出生的女孩是“娘娘命”的说法来自《红楼梦》,代表人物便是贾元春。然而我后来的人生经历却证明这完全是一派胡言,不仅因为我生不逢时,已无娘娘可当,更因为我后来的经历,简直连娘娘身边的婢女都靠不上。

我出生时,父亲已经40岁,母亲38岁。父母被中年得女的巨大喜悦笼罩着,视我为掌上明珠。父亲给我起名美萍。也许就因了这个字,我的人生从此与漂泊有关。

就在母亲怀着我的时候,美英结婚了,嫁给了本村一个能干的小伙子。让父母稍感寒心的是,美英出嫁后,很少回娘家来,哪怕两家只相隔不足百米之遥。就在我出生的当年年末,美英也生了一个儿子,也就是我的外甥。父母原本指望嫁在本村的美英日后可以照顾家里的,殊不知美英最后却与父母反目成仇,不过这是后话。

我的记忆从3岁就开始了。尽管3岁的孩子可能对一切事物都很懵懂,但并不影响我对往事的怀念。

那时的江苏省如皋县十分贫困,而我家所在的江防乡永福村更是个贫困之乡。七十年代初,中央改革开放政策尚在酝酿之中,全国农村比比皆穷,所以贫穷的并不仅仅是我一家。在乡下每一条尘土飞扬的小路边,往往摇摇欲坠地站立着一座座三开间的茅草屋,一般都是一间卧房,一间客堂,一间厨房兼猪羊圈。那时,苏中农村的猪羊大多养在家里(还是替公家养的),所以每户人家的家里都常年迷漫着一股猪羊的臊味。那时唯一能果腹的就是黄澄澄的玉米糊,喝得每个农民的牙齿上长满黄色的牙垢。而玉米糊不饱肚,两次尿一撒,胃就空了。终于熬到冬天,待到山芋(也有地方叫红薯或红苕)成熟,早饭就变成了山芋茶——把山芋切成块,放在水里煮,山芋煮烂后,放上糖精,甜甜的山芋茶就出锅了。整个冬春季节,基本上都是靠山芋度日。除了山芋茶,人们还变着法子蒸山芋片、烤山芋。至于大米饭,那是过年时才能惊鸿一瞥的人间美味。偶尔谁家能吃一顿韭菜鸡蛋面条,那就是过节了。

不过,农村也有美丽的地方。我家屋后有一条无名小河,常年清澈,它是鸭们、鹅们甚或菱角们的天堂,夏天又成了孩子和男人们的天堂。河这边有我家的半亩自留地和十几棵白果、刺槐、泡桐等杂树。河那边有属于集体的站得威风凛凛的杉树。触目所及,天高云淡,碧水清波,绿树成荫,处处美景。

我出生三年后,妹妹美华也赶来与我作伴。美华生于美丽的五月,她的到来给了父母锦上添花般的骄傲。父母给我们两姊妹的爱非常平等。常常是妹妹在母亲怀里勾着脑袋吃奶时,我则在父亲厚实的胸膛上取暖。

父亲玉树临风,颇有文才,受人尊敬。母亲不识字,但贤淑温柔,通情达理。他们贫穷,然而恩爱。如今想来,我依然怀念那样的过去。如果能够重生,我依旧选择出生在那个贫穷然而温馨的家里。

我和美华的幼年时代充满五月栀子花的馨香,栀子花是母亲栽的,就在屋前小院里,当初夏来临,它就如期盛开。那种绵长而浓烈的馨香温馨了我们浑浑噩噩的幼年。直至如今,我也没觉得有哪一种花香比得上栀子。

拥有一双女儿的父母无疑是幸福的。母亲时常暗地里烧香拜佛,感谢上苍赐给了她来之不易的幸福。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