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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外趣:关于胡发云“纪念李虹和那一个日子”的读后感
亚特兰大笔会是由一群居住在亚特兰大的中文写作爱好者组成。笔会提倡中英文写作,互相交流提高。欢迎有兴趣的人士加入。
我看过很多关于六四的文章,本来就是过来人,看过便是看过了,心未被怎么触动过。但读胡发云的这一篇,我的眼眶湿了。心里揪着有些想哭。自己都觉得奇怪,怎么啦?再看一遍,还是同感。于是摘录让我揪心的那几段与大家分享:
“父亲知道她原定六月4日上午赴京,一清早就对她说:“听了广播没有?”李虹说:“听了。”我父亲说:“开枪了……”李虹说:“是。”我父亲问:“还去吗?”李虹说:“去。”
“那几天,李虹是在滚滚血泪中渡过的。她见了很多熟人,其中很多是阅世无数的大男人,其中也有像她一样有过军旅生涯的人,大家见面后已经说不出任何话来,唯有抱头痛哭。“
“李虹完成了她生命中的一次涅槃。如果说,在此之前,她与这个集团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血缘般的关联,那么在那之后,这一切都结束了。“
“经历了这样一次煮骨焚心的变故,李虹彻底告别了自己的过去,踏上一条不归路。那时她三十六岁,正是事业兴旺时节。但是她从此将这一切看淡。“
浏览完了胡的大部分博文,终于知道李虹是他的妻子。同时也知道李虹已离世(见“55年前的今天——农历8月14的一个故事”)。但怎么走的,没有线索,希望知道此事的笔友援助一下。
胡发云在所有关于李虹的文章里,那种欲哭无泪的刻骨铭心的深爱,那种在经历了巨大变故之后出奇的平静和娓娓道来的背后,所包藏的更深层含义却触动了大部分读者内心深处的痛点。
李虹正是那批在广场上抗争的民众中的一员,也是胡文中那些草民们的“影子”。去年6月16日,六四忌日12天后, 胡发云在他的新浪博客里发表了“纪念李虹和那一个日子”的杂谈。于纪念李虹的同时来纪念那一个日子和那一群人(在广场内外与当局抗争的人们)。
为什么在海外发表的那些义愤填膺,慷慨激昂的战斗檄文未让我们如此感动过。而这篇仅仅一千六七百字的杂文却引起了包括我在内的众多网友的发自内心的强烈共鸣。胡文的言简意赅所带来的心理冲击力,是痛彻心肺、令人难忘的。在中国这个经济飞速发展而言论自由被限制的国家里,对六四这个永远无法愈合的创口,官版的封杀和民版的诉求始终相持不下。在国内有一批以胡发云为代表的有良知的仁人智士,在二十年的打压下,采用一种与刘晓波等不同的斗争方式,即在意识形态的夹缝中求生存的方式,用自己的勇气,悲悯,承担的精神抨击时弊和为人民呼喊。
从纸面上读,他的文字的平和与深邃让人感动,但更让人感动的是他文章纸面下暗火的燃烧。有人认为他的作品大批判精神不强,偏向于肯定和承认现实。胡发云认为,真正的批判是公正的,温情的,晓之以理的和坚守最后的价值底线的。这种带有自我审视、自我批判的文化传统带有一种深厚的悲悯色彩,即便是对那些作恶者,也将他们视为不幸者。
这就是他们在与我们不同的写作环境,条件,和言论自由的限制度下,表达自己感受和思想的方式。多了一份含蓄与平和,深沉和悲凔。在那政治环境的严冬,他们用文章纸面下的暗火的燃烧,发热,和温暖那些被久冻的心灵,并待机点燃腐朽的现存政治架构,让它在被人民包围的烈焰中,燃烧,崩塌。一个崭新的政治架构和民主大厦终将在人民的手中建起,矗立,于世永存。
令人感动的是,胡发云在“纪念李虹和那一个日子”的杂谈的最后,自我承担地、极负责任地写了如下的话:
最后,希望读过这篇博文的朋友不要留言或评论。
谢谢大家在这一段日子里关注我和我的博客。
祝福大家。
即便如此,有良知并勇敢着的网友纷纷留言和评论,博主(胡发云)更勇敢地回复评论,请见如下:
旅途:2009-06-27 09:40:45
看完泪流不止
博主回复: 2009-06-28 11:21:59
那是一个让整个民族流泪的日子。
纯如0926:2009-06-21 18:09:54
在歌舞升平中,在觥筹交错间,总是会有一些良心未泯的人们,在思索,在探寻.......
历史终究会还事物以公正,只是什么时候到来呢。
呵呵,社会有终极意义吗?
博主回复: 2009-06-28 11:32:55
当我们不断地去追寻自己的终极意义的时候,社会也就有它的终极意义了。
无根草:2009-06-24 14:53:15
我的留言被删除了?何必?何必!
博主回复: 2009-06-28 11:27:02
心里的,也能删掉吗?
青山迎风:2009-06-25 15:02:15
前几天刚听说了一句话:“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
博主回复: 2009-06-28 11:24:53
有些人希望熬到自己看不见审判的时候。
在评论和复评的中间,胡发云用真名出现企图用总结的方式阻止大家继续评论,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他是这样写的:
“极其困难地用极其困难的语言,讲述了一点往事和一点亲见亲历。担心网友受累,在博文后面破天荒地说了一句不要评论,数日下来,依然有二十多条……(还有网友很听话,但有话要说,就将留言和评论发到我的手机上了。)我比平日更加感谢大家了。”
但是在此之后,仍然有人不断地加入继续评论的行列,支持胡发云。他们全然不顾中国被管制的网络系统和由此而来的个人的安危,为真理呐喊。
遗憾的是不久以前,由于时间限制,我没来得及系统地阅读胡发云的作品。最多也是走马观花。直到最近我读完了他的博客的大部分文章和小说“死于合唱”。那些优美的文字和深厚的底蕴让我真正地感动着,并有感而发地写了这篇读后感。只是想借这里,向胡发云送去我的敬意!为他骄傲!同时也为他人身安全担心,希望他在写作和政治的夹缝中,一路走好。
因为我和大家一样,喜欢和期待着他的作品......
土豆沙拉 发表评论于
非常感人的文章,愿真爱永存。也祝物君顺遂。
物外趣 发表评论于
回复专业读者的评论:
你的评论让我感动。两位张姓女作家和她们的作品都是我尊重和欣赏的。也为她们的作品感动过。
你的评论让我感动的另一个原因是,你提到的两条类似文眼的要点, 正是我在共鸣和感叹后最着“墨”的部分,说明你看得认真。在此,我深深地,谢谢专业读者的理解和鼓励。欢迎常来。
鲍鸣 发表评论于
回复岑岚的评论:
如果我的调侃话语令任何人感到受伤害,我愿意向这位林间朋友道歉,其实他的言论也没有攻击谁,不过这个笔名起的确实让人有点不舒服。
不过,窃以为,网上聊天也好,讨论也好,也不必太刻意去做个正人君子,太多的禁忌也就失去这网络的魅力了,大家其实不就是冲着可以百无禁忌而来的吗?
林间飞尿 发表评论于
各位理解能力太强了,我是支持言论自由,才在这里一顶的。我好像也没说谁是民运分子啊?只是说不好的言论,自由也没用,还不如在那哭没有自由来乞求同情的好。算了,不跟你们解释了。
岑岚 发表评论于
希望大家不要再对网友发表过分评论。也不要再拿网友的网名取笑。此事到此为止吧。我们欢迎认真的讨论问题和评论文章,但不要吵架。即使该网友有言语过激的地方,我们也不必比他还激烈,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不一定是好办法。
鲍鸣 发表评论于
这林间飞尿想必是蹲在树上往下撒的,受害者通常就是喜欢林中漫步的路人了,不留神给洒上几滴这种腥臭液体,浪漫兴致全没,真够背运的!如何应对?要么别去树林,要么带把伞,狠一点的,拿把鸟枪,对准那只尿尿的鸟来一枪,一了百鸟。
专业读者 发表评论于
谢谢物君分享! 物君深刻! 物君感叹, "为什么在海外发表的那些义愤填膺,慷慨激昂的战斗檄文未让我们如此感动过。而这篇仅仅一千六七百字的杂文却引起了包括我在内的众多网友的发自内心的强烈共鸣。胡文的言简意赅所带来的心理冲击力,是痛彻心肺、令人难忘的"。
一个人在牺牲了小我, 为大我贡献自己的才华, 直至生命,才叫人感动.海外华人华裔最让我感动的一位是写钱学森和南京大屠杀的张纯如."在海外发表的那些义愤填膺,慷慨激昂的战斗檄文", 不叫人感动,因为其中有很多是手指别人, 声色俱厉, 而心中却打着自己小算盘的垃圾文字!老百姓说不过,但感觉得到.
物君又叹, "从纸面上读,他的文字的平和与深邃让人感动,但更让人感动的是他文章纸面下暗火的燃烧。有人认为他的作品大批判精神不强,偏向于肯定和承认现实。胡发云认为,真正的批判是公正的,温情的,晓之以理的和坚守最后的价值底线的。这种带有自我审视、自我批判的文化传统带有一种深厚的悲悯色彩,即便是对那些作恶者,也将他们视为不幸者"。
物君好评论! 记得作家张翎说过, 好作家的要素之一是"有悲天悯人的情怀”. 对胡发云悲天悯人的情怀的景仰想凑成另一篇文字. 在这儿, 还回到写钱学森和南京大屠杀的张纯如, 一个花龄女子, 写这么天一样大的题目, 她如果没有 “悲天悯人的情怀”, 怎么能成文?
再谢物君, 祝你文思泉涌, 多多分享!
物外趣 发表评论于
我刚去GYM回来。看到杂翁和继杰对林间飞尿的回复。写得好。强烈支持。特别赞赏这两句:
“我们笔会博客这没有什么民运分子,也不欢迎这样蒙面的批评的言论. ”
“我们作为一个个人,不必崇高,但如果我们都能够做到不卑鄙,这个社会就好多了。”
最后,再加一句通俗的。飞尿先生,到笔会来访,要注意公共卫生,不要随地......。这省略号的意思,你应该明白!
杂翁 发表评论于
回复林间飞尿的评论:不知您是来自何方的客人,穿着这样一件独特的马甲. 也不知您那"楼上"指的是那位. 老刘的评论里并没有提"民运分子的言论..胡说",不知您是如何引导出来的. 我们笔会博客这没有什么民运分子,也不欢迎这样蒙面的批评的言论. 希望您下次再来时尊重我们的规矩和权利. 谢谢.
刘继杰 发表评论于
我不认为胡发云是民运分子,虽然他写作的内容提到了六和四。但那只是在对忘妻的追思时提到的对一个历史事实的感受。我也不认为物外趣是民运分子,虽然他的文章也提到了六和四。但那只是他对胡发云所写的文字的感受。我也不认为杂翁是民运分子,他只是对造成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社会和制度表示感慨,并对作家的勇气和良知表示感谢。我也不认为玉舟,婉妮,花亭,金歌儿,还有若敏思文是民运分子。他们只是被胡发云和物外趣的文章感动而已。我也不认为我是民运分子,因为我不愿为了民族与社会的进步献出我不太年轻的后半生, 我说我我不会去为那个制度涂脂抹粉,也不会去为那个制度辩护,那是所有有良知的人都会做到的最起码的事。我们作为一个个人,不必崇高,但如果我们都能够做到不卑鄙,这个社会就好多了。你们大家说呢?
若敏思文 发表评论于
谢谢物君好文。胡发云老师的《想爱你到老》是写李虹的最后日子,非常感人。
林间飞尿 发表评论于
回复刘继杰的评论:
同意楼上的说法!开放也好,让这帮、民运分子的言论去胡说,大伙第一次听新鲜,再听就烦了。这可比封锁言论管用!
刘继杰 发表评论于
我觉得,最可悲的不是制度不许人说话,而是有些人竟然在为不许说话的制度找理由,认为十三亿人走向小康才是更重要的。我不明白,让人说话会影响十三亿人走向小康么?
我从来不去想什么正义迟早会到来之类的事,我也不愿为了民族与社会的进步献出我不太年轻的后半生。但我不会去为那个制度涂脂抹粉,也不会去为那个制度辩护。请大家原谅,我只能做这么多。
物兄,杂兄,如果你们那个战壕里能容得下的话,我也愿意和你们在一起。
金歌儿 发表评论于
胡云发的文章让人感动,你的文章也让人感动,谢谢你的好文!
物外趣 发表评论于
回复花亭的评论:
一般来说,男人会有泪但是不会轻易流出来,多半在眼眶里转一下又回到发源地去了。所以,这也是男人不如女人长寿的一个原因。
在此,我要特别谢谢你的提示,让我知道了李虹是如何走的。同时更了解了李虹在世时对胡发云思考和创作的长期影响,也就是胡发云作品中的无比深厚的李虹情节。再次谢谢花亭。
花亭 发表评论于
物外趣,男人被感动了,还流了泪,还将感动写了出来。这本身就是个动人的举动。
李虹是患胃癌去世的。刚好在他写完《如焉》之后。所以,《如焉》是她看到的他的最后一部作品。在书的扉页,作者写下了“将此书献给先我而去的李虹”类的句子。一个大男人有如此的柔情,什么样的女人能不被迷倒呢?
物外趣 发表评论于
回复玉舟、婉妮:
很不巧,当我有时间看胡发云作品并有感而发时,已是1月15日和胡发云有关文章交稿截止期前一日。我想着这篇是我对胡发云致敬之文,所以,压到今天才发,只是避免想赶截止期前发的可能性。这样,我便完成了向那些有良知和有勇气的作家精神纯粹意义上的致敬。
我个人看法,《死于合唱》上半部确实是精品,但下半部也许有可能改成精品。
谢谢婉妮和玉舟的点评。
物外趣 发表评论于
回复杂翁的评论:
杂翁,沙发坐不坐都是你的。不用客气嘛。我首先接受你这网络式的拥抱。因为这一回我们又成了一条战壕里的战友了。呵呵。
有时也很奇怪,像我们这样历经沧桑的铁汉子竟然被老胡的催泪弹击中,可见胡发云的洞察力、思考深度和文字功力的非同寻常。
特别是他的一些短篇,当他“极其困难地用极其困难的语言,讲述了一点往事和一点亲见亲历”这里面的高度提炼、浓缩,以一当十地概括。确实达到以少胜多的创作境界。同时也更加感人。但所有这一切都建立在你所说的“勇气和良知上”。谢谢首评。
婉妮 发表评论于
又一次被你的文章触动。你的文章是充满感情的。同时喜欢你的优美的文字。
玉舟 发表评论于
《死于合唱》是精品。
玉舟 发表评论于
一个有良知的作家.是精品. 物君"一路走好"是对李虹么,对胡似乎引误解.
杂翁 发表评论于
物君, 我不是来坐沙发的, 是来和你拥抱的, 来谢谢你写下的这些文字. 前几天, 在家看"如焉". 一路看来,心情一路沉重. 几番眼泪在眼眶里滚动而不下. 我是一个极不爱流泪的人, 自己也常以"男儿有泪不轻弹"而自许. 我父亲去世时,心里虽痛苦,也流不出泪来. 但那天, 当我读到下面这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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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虹宜就去开了酒瓶,给每人斟上一小盅,自己却拿了一只大杯,哗哗倒满,走到卫老师跟前,叫了一声,爸,敬您了。一路上,就想着醉这么一回……说完,咕咚咕咚就喝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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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老师不喝酒的,此刻也将那一小盅酒往喉咙里倒了进去。
大家纷纷起立,为卫老师祖孙三代的团聚庆贺祝福。
卫老师说,一场悲剧,半个世纪,祖孙三代,两次被撕扯得伤心裂肺。要不是你这次来,我可能要永生永世错怪你妈了。当初,她带了你们兄妹两个——一个三岁,一个一岁,远走他乡,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在心里真是将她痛恨到极点,觉得这是个人世间最无情义的冷血女人了。现在想来,她当时也是恐惧到了极点,感到了倾巢之难就要到来,衔了两只雏鸟匆匆逃命,逃得越远越好。宁愿背上种种骂名。她的苦楚,不比我更轻。唉,最后还是难逃一死,又死得那样惨烈。从何说起,从何说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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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忍不住了, 一时间竟也老泪纵横.... 我读不下去了. 到外面点一枝烟, 任思绪驰骋..
"50年呀,真正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一个制度, 一个社会,制造了多少这样的人间惨剧, 还不许旁人说, 再不肯反思, 令人不寒而傈啊.."
我们都要感谢作家的勇气和良知啊..
谢谢你, 物君. 这一回, 我和你100%在一条站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