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文学城新闻上看到一个标题《作家唐弢之子被关秦城监狱 动用3亿还1份人情》。本来对这题目没什么兴趣,现在这类新闻太多了,已经麻木。可不知怎么就点击了一下,大头照片下的名字“唐若昕”三个字引起了我的注意。
1971年底我们初中毕业时,北京市开始恢复高中,我们作为文革后第一批,只有百分之十一的上高中名额,其余同学都分配在北京工作了。我们那届是继70届以后的第二届不用下乡的初中毕业生。可是到1973年底我们高中即将毕业时,本来传言的直接上大学的希望因为张铁生而破灭,当初的幸运儿们没有了初中毕业时的幸运,全部要下乡插队。不过不用像69届那样连锅端去兵团,我们这届全部都是去北京郊区插队。正在这时景山学校出了一个带头要求去延安插队的,成了我们毕业生的先进典型,这个人就叫唐若昕。消息传到我们学校,我在高中最好的朋友满怀激情也想响应,就约上我到景山学校去取经。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去景山学校,到了那里没见到唐若昕,只看到墙上那要求去最艰苦的地方去的大字报。记得我那好朋友刚读完苏联小说《勇敢》,在回来的路上还在跟我大谈共青城的故事,还憧憬着我们也能建一座共青城,将来我们就是建设那座城市的元老。我后来因政策留城,我的好朋友去北京郊区插队。以后也没有听到唐若昕的消息。
07年回国时一个朋友请客,在饭桌上和这个朋友刚从新西兰回来的表妹聊天时发现我们是同一届高中毕业的,我就问她是哪个学校的,她说是景山学校的。我说你认识唐若昕吗,她说我们现在还聚呢,我们这几个属于同学里混得比较好的。她告诉我唐若昕现在是保险公司的老总,我当时并没有记住她说的那公司的名字。我们还回顾了一下当年唐若昕积极要求去延安当了典型的事。
今天看了这篇新闻才知道了他当年也没去延安,只是在北京郊区插队。也知道了他是著名作家的儿子。看了他后来这些年的官场经历,不得不感叹当年他18岁时的举动就已经决定了他日后的仕途。只是觉得他被判14年的罪名好像比起当今的很多贪官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他曾经是那样一个理想主义者,从他的家庭背景和本人的收入看,他似乎不应是一个贪图这点小钱的人。也许正像他说的他只是为了图个方便收了那些会员卡,没有意识到这是犯罪。就是拿公司钱还人情,投错地方给国家造成损失,好像这种事情现在也很多,他的程度也比很多人轻得多。除了这两件事,他也没有其他贪官的那些养情妇那些事。当然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我只是觉得他的事情没那么可恨,是不是因为我们是同届影响了我的判断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