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颁布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总结整理了以往的五禁十禁、八荣八耻,结合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详细规定了八大“禁止”,胪列了52个“不准”。这个准则可以称之为中共《道德法典》最新修订版,它再次宣告了中共中央“以德治国”的决心。
“以德治国”,这个我们熟悉。不论怎么说,中国是举世公认的文明古国。现在虽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来号称“文化大国”,但“道德大国”的荣誉我们还是要当仁不让的。在初级阶段,草民们活的也许还缺一点尊严,但道德和道德家我们是不缺的,这是我们的资源优势。“以德治国”正是扬长避短的英明之举。
孔子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就是说,领导干部们的道德好比风,草民的道德好比是草,风吹在草上,草一定会随着风的意思而动。孔子的学说是这部《道德法典》的理论基础,领导干部们是老百姓的标杆,前者高风亮节了,后者的精神文明水平就会迈上新台阶。“以德治国”的理论基础来自于我们的传统文化,这一点让我们特别有自豪感。这表明“中国站起来”了,不从自己民族文化传统中去寻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食粮,在和平崛起波澜壮阔的进程中不摆脱殖民地人民的被奴役心态,往轻了说,是可悲的,往重了说,是汉奸言行。
更何况,“以德治国”可以证明我们是有自己的特色的。照抄、照搬是不合我们特殊国情的,我们反对别人把自己的认为好的东西强加于我。生物是多样的,世界是多元的,应该允许各种制度政体并存,美英法那一套固然可以存在,朝鲜、伊拉克、埃塞俄比亚那一套也有存在的理由。这样,我们的这个星球才丰富多彩。而在这丰富多彩的世界上,我们“以德治国”无疑抢占了道德制高点,将来保不准有一天,会对人类文明作出意想不到的贡献。
尽管宪法中载入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但老实说,第一,“依法治国”是新东西,我们还不是很熟悉。虽然英美把那一套玩得很风生水起,但其价值甚为可疑。第二,“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并不矛盾,它们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辩证关系。人民道德水平提高了,守法的人就会多起来;守法的人多起来了,就更加有利于“以德治国”。因此,强调“德治”并不否认“法治”,提倡“法治”,也不应该抹杀“德治”的极端重要性。那种把“德治”等同于“人治”,把“法治”等同于普世价值,把“德治”和“法治”对立起来的看法,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
尽管多年来要求领导干部们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还是出现了贪污数额越来越离谱,情妇需要数字化管理的地步,但这正是需要更加强调而不是反对“以德治国”的理由。
令人欣慰的是,这一准则刚一发布,就有许多专家学者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他们正确地指出,准则的“关键”在于“落实”。这些学者专家,几十年如一日,无论何时DZY和国务院发布法律法规条例制度,他们都及时地提醒:“关键”在于“落实”。他们虽然没能贡献任何新知识,新意见,新观念,但能这样几十年如一日地提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建言献策,也是无愧于专家学者称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