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遇警记
美国是“轮子上的国家”。在美国生活不能没有汽车。没有汽车你就好比瘸了一条腿,不能说你哪儿也去不了,你是想去哪儿也费劲。这么说吧,你要是单靠11号呢,你的活动范围和视野也就限于步行所能及的地方;要是有辆自行车,你的自由度可以扩大几英里;有了汽车呢,你就再不受什么限制了,“倚西风长啸,任我疏狂”,那感觉,爽!
慢,有了汽车真就能那么野马无缰,随心所欲了?未必。开车的人都知道,你开车上了路,只见那乾坤空阔,长路向远,心情一舒畅,拉开嗓门来段样板戏。你这儿正“浑身是胆雄赳赳”呢,不经意望了一眼后视镜,不得了,红灯乱闪,警笛尖啸,就在你车后头,追的不是你是谁?该你倒楣,你被警车盯上了!开车遇警,这就是开车的人最怕也最无可奈何的事了。
碰到这情况,只要不是职业犯罪分子,任谁也没那胆子跟警察顶牛。美国的警察可不是吃素的。他腰里别的那是真枪,枪里装的那是真子弹。他即使腰粗臀肥跑不快,枪子儿可不长眼睛。要碰上那不听吆喝的,他还真能拔枪就搂火。不过,这样的事儿并不常见。一般路上被警车追的都是那超速行车的或是走了不该走的道。你被追上了,只要认栽认罚,乖乖交上你的驾照和保险留记录,接过警察给你的罚单说声谢谢,就破财免灾,走人吧您!
我第一次开车遇警是九二年。那时我来美国“洋插队”有两年了,坐骑还是那辆教会朋友送的老坦克自行车,心里寻思着这鸟枪也该换炮了。机会说来就来,我同系的大师兄攻下了博士,要回国当海龟,慷慨地把他那辆老“胖蹄雅客”给了我。走的那天就把车停在了我住的房子街边。这一来,学开车的事儿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古道热肠的麦瑞安作了我的第一个学车老师。她是一位五十多岁的好心太太。因为离了婚,孩子们又都长大各奔东西了,为了充实自己,更为了消磨时光,她重返大学,进了艺术系攻读艺术史研究生。她和我租住同一栋房子,是我的室友。对于我的学车,她是十分热心,有求必应,有时简直是上赶着要给我当教练,我要是练车不叫上她都有点对不起她似的。可她一坐上车我就有压力,车一开上路她就不断地对我发号施令,又是讲解开车要领,又是告诫道路规则。这对英语听力不过关又要全神贯注开车的我来说实在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她陪我开车比我还紧张,一见红灯、拐弯或路上有点儿什么情况,就一叠连声地叫:“停!” “停!” “停!”惊出我一身冷汗。我决定,既然我已能开车上路,何不单练,混个手熟再说。
这以后,每天吃完晚饭,天一擦黑,我就溜出家门,打着老“胖蹄”驶向学校图书馆。左不过十几个街区的距离,又是一路到底,谅不会出什么问题。晚上十一点图书馆闭馆后再原路开回家。果然,如此单练了半个多月,没出一点纰漏。我的胆儿见肥,自信渐长,又琢磨开了,老走这么一条道不行,熟门熟路地练不出随机应变的能力,得试试别的路线。
这天晚上我离开图书馆后,没按老路开车回家,而是调头往相反的方向开去。几个弯拐过,我迷路了。象是到了城里,地形地物都眼生。雨津是个大学城,城里街道不宽,多是单向街。我一向很少去城里,对街道的方向不甚了了。到了一个路口,我觉得该向右拐,跟着感觉走,方向盘一打,就拐了过去。可是刚拐过去我就意识到犯了大错,前边不远处,交通灯一转绿,好几辆车亮着明晃晃的前灯冲我开来。夜幕下,活象一群狼,闪着贼亮的双眼扑将过来。妈呀,吓得我不管三七二十一,赶紧把车倒回来路。惊魂未定中回头一瞅,哎呀糟了,一辆警车闪着红蓝警灯靠了上来,这下可好,被警察堵了个正着。
从警车里钻出一个身材魁梧的年轻警官,面相不恶,甚至显得和蔼可亲。俄勒冈人嘛,少有凶神恶煞的,警察也不例外。他走到我的车窗前,举手在帽沿边碰了一下,彬彬有礼地说:“晚上好!请出示你的驾驶执照。”驾驶执照?我哪有。那时我尚未考过路试,只有通过笔试的证明。我就把这张证明卡递了过去。他接过来,瞄了一眼,复转向我说:“请出示你的驾照。”我只好老实承认,我还在练车准备路试阶段,没有正式驾照。他的脸变得严肃,问我:“你知不知道你今天犯了什么错误?”我当然知道,按规定,学车的新手在练车时,旁边得坐一位有驾照的人保驾护航。他听了我的回答,点点头,又问:“你既然知道为什么还明知故犯?”我理屈词穷,无话可说。忽然福至心灵,想到在有朋友陪我练车时,我总是在练完车后先把陪练人送回家,再自己开车回家的情景,就面不改色心不跳地申辩道:“本来是有陪练的,可是我刚把人家送回家了。现在我开车回自己家,总不能把陪我练车的人也带到我家去吧?”嗬嗬,这灵机一动想出的借口还挺合情合理的,不是吗?
这位和善的警察还真给问住了,他沉吟了片刻,似乎找不出反驳我的理由,便放下这个茬,转问我另一个问题:“你知道你今天犯的这个错误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吗?”我摇头答曰不知。他于是向我宣讲:“我可以把你的车扣下,让你走回家去;还可以给你开张罚款单;或者推迟你拿到正式驾照的时间。”
我既然犯在人家手里了,还有什么活说,只有一个劲地点头称是。待他宣讲完毕,我诚惶诚恐地说,“谢谢你今天给我上了一课,现在我明白了,都怪我没经验,犯了规,以后一定不再犯。那你今天要给我什么样的处罚呢?”
见我认错态度良好,警察的脸上现出笑容,说,“重要的是你了解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并且保证以后不再犯。处罚嘛,念你这次是初犯,今天就不给你处罚了,现在你可以开车回家了。”
“可是……可是,……”已调头欲走的警察见我欲言又止,又转过身来询问,“你还有什么问题吗?”我嚅嗫道:“我迷路了,不知道这是哪条街,也不知道从这儿怎么回家,万一我再违规又被别的警察逮住,那就不是初犯了。”警察抬腕看了一下表,我知道,这时候差不多该是午夜时分了。警察问我:“你住在哪里?”我把住址报上后,他说,“这样吧,我在前边引路。你跟着我的车开,小心点开。”警察上路前,还用心周到地关掉了车顶的警灯,使他的车看起来和一般车一样。我把车发动起来,随在他的车后,过大街,穿小巷,警察一路带我回家。
这就是我第一次开车遇警的经历,有惊而无险,免灾未破财。然而开车遇警,毕竟不常是如歌的行板,更多的时候会让你又沮丧,又恼怨,又费银子又麻烦。所以啊,您再开车上路时,就别“浑身是胆雄赳赳”了,还是“要大胆要谨慎切记心上”吧。遵纪守法心不惊,循规蹈矩免祸生,您说,是不是这么个理儿?
2005年5月22日 于枕浪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