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国家有这么损的规定吗?

打印 被阅读次数

去土耳其休假前偶犯小病,医生给开了两天假。因头天手头还有些没干完的活,正好修脚的诊所就在办公室附近,所以决定休完脚去办公室一趟,把剩下的活干完。

老板不知道我开了病假,因此接二连三地给我新活。本来打算半小时到一小时结束工作,打道回府,结果还是在办公室干了四个小时。这还是在我告诉他自己病了,请把活给别人后才得以脱身的。

休假刚回来就被管考勤的人找去问话。“听说你有一天病假,却还是来办公室了?”“是的。”“你几点钟来的,几点钟走的?”“大约下午 2 点到 6 点。”“很遗憾,这几个小时我得从你的工时户头上扣除,因为一个人不能在某一天既没有工作能力,又有工作能力。”听了这话我这个窝心。心想,我得的也不是随时会晕倒的病,为什么我这几个钟头得白干呢?这太不公平了!

送文件给老板签字时我问他:“您能告诉我,为什么在德国勤劳的人总是受到惩罚吗?”“出了什么事?”“您一定还记得我在休假前带病给您干活的事,现在我得为此受惩罚,这几个小时算白干!”“我们可以变通一下,下个月在考勤校正表上把这几个小时再找补回来!”“谢谢!”

我们平常计算工时用插卡形式,因总有人不是忘了插,就是忘了拔,所以我们还有一张考勤表,如果我忘了插卡,就把相关数字写在表中,请老板签字。这样在最后统计考勤时就会把相应数字考虑进去,聪明的老板想用这招帮我把这几个小时补回来,同时又不用跟负责考勤的人费口舌。幸亏老板在德国人中是个不钻牛角尖的,这样的人在德国可真是凤毛麟角!真希望德国能多有一些我老板这样的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