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罗的膏立
撒母耳记上十章一至十六节
1撒母耳拿瓶膏油倒在扫罗的头上,与他亲嘴说:“这不是耶和华膏你作他产业的君么?2你今日与我离别之后,在便雅悯境内的泄撒,靠近拉结的坟墓,要遇见两个人,他们必对你说,你去找的那几头驴已经找着了;现在你父亲不为驴挂心,反为你担忧说:我为儿子怎么才好呢?3你从那里往前行,到了他泊的橡树那里,必遇见三个往伯特利去拜上帝的人,一个带着三只羊羔,一个带着三个饼,一个带着一皮袋酒。4他们必问你安,给你两个饼,你就从他们手中接过来。5此后你到上帝的山,在那里有非利士人的防兵;你到了城的时候,必遇见一班先知从邱坛下来,前面有鼓瑟的、击鼓的、吹笛的、弹琴的,他们都受感说话。6耶和华的灵必大大感动你,你就与他们一同受感说话。你要变为新人7这兆头临到你,你就可以趁时而作,因为上帝与你同在。8你当在我以先下到吉甲,我也必下到那里献燔祭和平安祭;你要等候七天,等我到了那里,指示你当行的事。”
9扫罗转身离别撒母耳,上帝就赐他一个新心;当日这一切兆头都应验了。10扫罗到了那山,有一班先知遇见他,上帝的灵大大感动他,他就在先知中受感说话。11素来认识扫罗的,看见他和先知一同受感说话,就彼此说:“基士的儿子遇见什么了,扫罗也列在先知中么?”12那地方有一个人说:“这些人的父亲是谁呢?”此后有句俗语说:“扫罗也列在先知中么?”13扫罗受感说话已毕,就上邱坛去了。
14扫罗的叔叔问扫罗和他仆人说:“你们往那里去了?”回答说:“找驴去了;我们见没有驴,就到了撒母耳那里。”15扫罗的叔叔说:“请将撒母耳向你们所说的话告诉我。”16扫罗对他叔叔说:“他明明的告诉我们驴已经找着了。”至于撒母耳所说的国事,扫罗却没有告诉叔叔。
经过第九章的缓慢发展,叙述者突然带我们进到整个事件的高潮:撒母耳膏立扫罗为王。在目前阶段事实上只是个人及秘密的行动;撒母耳谨慎地不让其他人知道(九27),而且扫罗连他最亲密的亲戚也没有告诉所发生的事(16节)。换言之,这是象征的行动,叫他在上帝面前,但尚未到国家面前作工(1节的王子,可以译“候任的君”king-designate或“未来的王”king-to-be)。
膏立为王的仪式,以后在以色列人的思想意识上非常重要。正如第一节指出,君王是上帝自己所膏立的;透过这个可以看见和不能废除的记号,上帝使他就任圣职,叫他接受一项特别的职事。同样祭司也在膏油仪式中就任圣职,因此可以清楚看见王权不单是世俗和政治的职事,它也是神圣的和圣洁的。值得留意在埃及的文化,有膏立诸侯(vassal kings)的习惯,即较小的王向埃及伟大的王效忠;在这亮光中,我们可以看见以色列的王不单是自己作王,而是作耶和华的奴仆(vassal),他才是以色列真正的王。然而,为应付他的子民,以色列的王站在上帝位置——被上帝拣选及分别出来,执行上帝在他们中间的统治。
对扫罗而言,从未想到在以色列中扮演这样的角色:首先,君主政权本身是新的制度;第二方面,他从没有期望要成为士师或者支派的长老,更遑论会作王。这是为什么撒母耳要给他几个支持他作王之证据的原因。最重要的记号是内在的,一次个人的经验,使他改变成为新人。
这个经验象征作先知多过象征作王;扫罗发现他自己在受感说话,因为在上帝的灵催逼下,这段经文表示他受感动说预言和跳舞;无论如何,他的行动使每个看见他的人都吃惊,旁观者的评论(11节)看来不单怀疑,也有些嘲讽。这经验乃是给扫罗的一个记号,但对其他人却没有什么启发作用。
第八节的介绍颇令人意外;它成为第十三章所描述事件的基础,但在这里可作备忘录,扫罗虽已准备担任这个崇高的职事,但他仍然要顺服上帝透过撒母耳而来的教训,撒母耳祭司的功用没有转移到扫罗身上。
正当扫罗开始作王的时候,他得到从上帝而来的一分礼物,和他向上帝的责任。从上帝那里,他得到内在个人的更新,否则没有人能够事奉上帝;向上帝方面,他有谨慎顺从的责任。这两种要求对任何基督徒也是同样重要,对那些有领导责任的基督徒更加重要。
百姓迎接他们的王
撒母耳记上十章十七至廿七节
17撒母耳将百姓招聚到米斯巴耶和华那里,18对他们说:“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说,我领你们以色列人出埃及,救你们脱离埃及人的手,又救你们脱离欺压你们各国之人的手。19你们今日却厌弃了救你们脱离一切灾难的上帝,说:求你立一个王治理我们,现在你们应当按着支派宗族,都站在耶和华面前。”20于是撒母耳使以色列众支派近前来掣签,就掣出便雅悯支派来。21又使便雅悯支派按着宗族近前来,就掣出玛特利族;从其中又掣出基士的儿子扫罗;众人寻找他却寻不着,22就问耶和华说:“那人到这里来了没有?”耶和华说:“他藏在器具中了。”23众人就跑去从那里领出他来。他站在百姓中间,身体比众民高过一头。24撒母耳对众民说:“你们看耶和华所拣选的人,众民中有可比他的么?”众民就大声欢呼说:“愿王万岁!”
25撒母耳将国法对百姓说明,又记在书上放在耶和华面前,然后遣散众民,各回各家去了。26扫罗往基比亚回家去,有上帝感动的一群人跟随他。27但有些匪徒说:“这人怎能救我们呢?”就藐视他,没有送他礼物;扫罗却不理会。
故事发展到现在,只有撒母耳和扫罗知道,在神性的引导下(九15—16),只决定谁可作以色列的第一位王。其他人只知道撒母耳勉强同意去安排一个王;然而普罗大众却十分关注这件事,故此,第十章的下半部其实是第八章的直接结果(在撒母耳记的作者和编老使用的文献资料中,可能是立即相连的)。撒母耳在米斯巴召集全国性集会,提醒他们要求一个王的罪过,并且指出时候现在已到,他们的请求将应允。我们可能期望他会引荐扫罗给百姓,宣布上帝已拣选他作他们的王;但事实上,扫罗却完全隐藏在幕后——其实是他将自己隐藏起来——而那位王是在掣签中找到的。
对我们来说,这似乎完全是任选法,没有使用预谋来寻找作这工作的最佳人选。然而,整体旧约圣经认为掣签是排除人意,因此上帝可以自由地实行选择和管理。根据廿四节撒母耳说的话,上帝使用这方法拣选扫罗,而且百姓除了少数例外,一般都很高兴地同意这个抉择。
在某种程度上,这肯定是一件惊奇巧合的事。这个撒母耳曾经膏立的人,却从成千上万的以色列人掣签中发现。许多学者怀疑这段经文的历史性;也有人以为可能撒母耳操纵着这次掣签。无论我们拣选的解释是什么,撒母耳记的作者,完全相信上帝拣选扫罗作王;上帝不单在以前先向撒母耳启示,现在更加在掣签中证实。这种相信是很明显的,尤其是当我们思想扫罗在一段很短的时间被上帝弃绝(十三14)。可以肯定所有被作者使用关于扫罗的传说,乃是完全一致的,上帝拣选他,使他作王。
由最初开始,正如廿五节显示,君主政体是一种制度:王将拥有权利和责任。我们在这里也看见有些给百姓权利的文件,在最安全的邱坛处保存(也即指在耶和华面前的意思)。对绝对权力的发展,这起着很重要的制衡作用。严格来说,权利和责任都是被用来译出希伯来文的一个字mishpat,这字在其他地方可能译作“习俗”或者“方法”,正如八章十一节(编者按:八章十一节英文标准修订本直译为“管辖你们的王必用这些方法……。”)。这些文献一定带有法律的约束,不单是描述君王作事的方法;故此“规则”regulations(新国际本译法),可能较接近mishpat的意思。
不论个别王的自然倾向和意愿是什么,他已经有既定的责任和权利。甚至在基督徒的领袖中,给予传道人、圣职人员或牧师清楚的权利和责任,如果有弹性的解释的话,也不算是坏事;提摩太前书第三章在这方面是值得参考的。
学习材料来自神家,感谢主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