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秘密地被膏立
撒母耳记上十六章一至十三节
1耶和华对撒母耳说:“我既厌弃扫罗作以色列的王,你为他悲伤要到几时呢?你 将膏油盛满了角,我差遣你往伯利恒人耶西那里去,因为我在他众子之内,预定一个作王的。”2撒母耳说:“我怎能去呢?扫罗若听见,必要杀我。”耶和华说:“你可以带一只牛犊去,就说,我来是向耶和华献祭。3你要请耶西来吃祭肉,我就指示你所当行的事,我所指给你的人你要膏他。“4撒母耳就照耶和华的话去行;到了伯利恒,那城里的长老都战战兢兢的出来迎接他,问他说:“你是为平安来的么?”5他说:“为平安来的;我是给耶和华献祭。你们当自洁,来与我同吃祭肉。”撒母耳就使耶西和他众子自洁,请他们来吃祭肉。
6他们来的时候,撒母耳看见以利押,就心里说,耶和华的受膏者必定在他面前。 7耶和华却对撒母耳说:“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拣选他,因为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8耶西叫亚比拿达从撒母耳面前经过,撒母耳说:“耶和华也不拣选他。”9耶西又叫沙玛从撒母耳面前经过,撒母耳说:“耶和华也不楝选他。”10耶西叫他七个儿子都从撒母耳面前经过,撒母耳说:“这都不是耶和华所拣选的。11撒母耳对耶西说:“你的儿子都在这里么?”他回答说:“还有个小的,现在放羊。”撒母耳对耶西说:“你打发人去叫他来,他若不来,我们必不坐席。”12耶西就打发人去叫了他来;他面色光红、双目清秀、容貌俊美。耶和华说:“这就是他,你起来膏他。”13撒母耳就用角里的膏油,在他诸兄中膏了他。从这日起,耶和华的灵就大大感动大卫;撒母耳起身回拉玛去了。
扫罗被弃绝是不能改变的决定,但不是用武力。对撒母耳而言,去膏立他人,是先知自己迫不得已的行动,如果这个消息传给扫罗知道,对他是叛逆的行动,因此要秘密地行事。值得记得的一件有趣的事,扫罗也曾接受过一次秘密的膏油仪式(参九27—十1),虽然有不同的原因,两次同样都象征性地选定该人作王;但都不是立即作王。
这里强调那位在以后代替扫罗的,由始至终是上帝所拣选。(一)这一次的起因,没有以色列长老的背叛性要求;上帝立意决定在以色列结束这个王朝,正如开始时那样突然,但却是上帝自由的决定,立他人作王。(二)他也拣选支派,扫罗属于便雅悯支派,但现在真正的王权转到犹大这个南部重要的支派。对以色列读者而言,这里提及伯利恒,使这一点更加清楚。(三)他拣选的家庭,是耶西的家。(四)最后,上帝拣选个人。
这里描述一个个到撒母耳面前的人都遭放弃,这种叙述技巧精湛;并且大卫好像在十章廿一节的扫罗一样,不容易被发觉。然而,说故事的技巧,并不想向我们掩盖剧情的重点,指出人所轻视的,却是上帝所拣选。“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可十31)。不过,大卫像以前的扫罗一样,是很英俊的。迷人的品格是一项资产,虽然不是一个伟大的领袖所必须的。大卫的兄长也有很吸引人的外表,但第七节指出要点,内在的质素比外表更加重要。
我们可以从第七节推测,大卫具有外在表现和内在质素,使他成为一个伟大的王。他可能是以色列最伟大的王。他最主要作王的品格,在最后才陈明: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大卫(13节)。扫罗也因作王而被这样装备过(十9及十一6)。在旧约圣经中,圣灵的主要功用,是装备人使有最高可能性的才干,以便从事战争,作君王,或先知的职事。在这种交替中,这种思物怎样赐给大卫是不大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大卫接受了这种恩赐后,怎样保存和准备为将来所用。
如果在旧约中,上帝的灵使这个特殊的人,区别于其他同辈;那么在新约中,我们看见圣灵赐给所有的基督徒。无论是那种情况,圣灵的入住,不是一种占有,把这个人骄傲地举起,乃是使他有能力为别人的利益服务。王权不是作为一种给个人的礼物,来满足他的傲慢和虚荣,乃是一种给国家的礼物,而且君王的责任是作为一位牧人。英语中牧人这个词语通常暗喻基督徒的服事;而拉丁文牧师这个字实际上乃是“牧人”之意。另一方面,大多数的近东国家,牧人这个字时常指君王;参见以西结书卅四章圣经引伸这个字的用法。此外,甚至在以色列境外,君王是期望去带领、引导、保护和关怀他的百姓。在以色列境内,大卫特别被上帝装备,去充当这个角色,事实上他正在看守羊群(11节),不单是字面上也是象征性。同样,主耶稣呼召一些作渔夫的门徒,去作“得人的渔夫”(参可一17)。即使是一种卑贱和平凡的职业,都有充分的余地,去训练人们成就伟大的事业、作一个基督徒领袖。
大卫与扫罗相遇
撒母耳记上十六章十四至廿三节
14耶和华的灵离开扫罗,有恶魔从耶和华那里来扰乱他。15扫罗的臣仆对他说:“现在有恶魔从上帝那里来扰乱你。16我们的主可以吩咐面前的巨仆,找一个善于弹琴的来,等上帝那里来的恶魔临到你身上的时候,使他用手弹琴,你就好了。”17扫罗对臣仆说:“你们可以为我找一个善于弹琴的,带到我这里来。”18其中有一个少年人说:“我曾见伯利恒人耶西的一个儿子善于弹琴;是大有勇敢的战士,说话合宜,容貌俊美,耶和华也与他同在。”29于是扫罗差遣使者去见耶西说:“请你打发你放羊的儿子大卫到我这里来。”20耶西就把几个饼,和一皮袋酒,并一只山羊羔都驮在驴上,交给他儿子大卫送与扫罗。21大卫到了扫罗那里,就侍立在扫罗面前;扫罗甚喜爱他,他就作了扫罗拿兵器的人。22扫罗并差遣人去见耶西说:“求你容大卫侍立在找面前,因为他在我眼前蒙了恩。”23从上帝那里来的恶魔临到扫罗身上的时候,大卫就拿琴用手而弹,扫罗便舒畅爽快,恶魔离了他。
大卫接受了上帝的灵这个经验,与随即耶和华的灵离开扫罗之间,并不是偶然巧合的。扫罗被上帝弃绝,表示上帝现在收回他以前赐给他的特殊能力。更坏的是,他开始要忍受思想上的折磨,我们今天可以采用心理学名词形容他。但三千年后的今日,我们仍然不能准确地诊断他的症状,只可见到一些病征——例如可怕的疑惑,和暴力的冲动——在稍后的叙述中提到。圣经作者方面,他认识到同一位上帝,他赐给一个人有特殊的权力和才干,现在他又准许另一个人(或者这里是同一个人)遭遇困难以致衰弱。今天我们要小心,不要将各种事都归咎是上帝直接的行动(耶稣也是这样教导,参见约九1),虽然上帝是全能的,他可能善用疾病来达成他的目的。在这个情况下,乃是扫罗的不快乐情况,引致大卫首次抵达宫廷——作一个乐师。从他的这一种才干来看,并不亚于他作战士的潜质(看十八节)。
大卫的音乐才能,以后使他成为著名的诗人,是君王的很特殊才干;但他在十八节其他的品质被扫罗所注意的,却是作王的先决条件。扫罗在早期也曾显露其中的几种,但他可能永不会说话合宜。然而,大卫最重要的质素乃是内在的,是扫罗不能再分享的:耶和华与他同在。这句话包括两方面的意思。首先,这是代表内在的经验,觉察上帝的同在。如果没有这种经验,没有人可以成功地领导上帝的百姓;但有了这种觉察,这个人会充满自信和勇气。第二,作者指其他人也觉察得到上帝与大卫同在,这种内在的经验,转变成为别人可以看见的东西,这是很重要的。领袖的质素一定要被人清楚看见,否则它们便失去作用了。
我们发现甚至连扫罗也不能抗拒他这位新宫廷官员的迷人品格(21节)。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它显示,日后憎恨大卫乃是由疾病引起的。真正的领袖甚至可以化解他的对手。当然,在他们的最初关系中,扫罗不知道大卫会成为他的对手。在扫罗尚未对大卫产生偏见时,他对大卫有很高的期望,并且喜欢接受他的帮助和服事。
这有关大卫怎样初次遇见扫罗的故事,和他怎样来到王宫,表明了两点:首先,大卫没有计谋使他自己进入宫廷,大卫不是一个冷酷无情而又充满野心、决定攀上社会高阶层的人——像扫罗以前一样(参阅九章);大卫的双手是清洁的。第二点,在上帝的掌管下,将大卫带进宫廷,只是透过偶然的机会(正如所见),让扫罗的一个官员知道他的一些事,并带他到扫罗面前,引起扫罗的注意。故此是上帝,不是大卫,他负责使这位年青人,向着宝座迈上他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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