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帝国灭亡与秦始皇的暴政究竟有没有关系 zt


来源:新浪网 时间:2010-03-29 08:08:00



秦始皇


  贾谊的一篇《过秦论》,给秦帝国贴上了暴政的道德标签两千余年。难道事情真如传闻中的那样,秦帝国是亡于暴政?似乎事情又不那么简单。

  ● 暴政是个很有妖魔化色彩的说法

  公元前210年的那个冬天,秦始皇——也就是当年的秦王政,在第四次东巡的路上,告别了他殚精竭虑,耗尽毕生心血所创建的帝国,带着些许遗憾与世长辞。令他至死都耿耿于怀的是东郡(今河南省濮阳西南)那石头上的几个字:始皇帝死而地分。的确,一语成谶,在秦始皇逝世的三年后,雄霸四海的秦帝国轰然坍塌。

  本书在撰写序的时候就提到,要摈除以贴道德标签为主视角的读史方法,而“暴政”论就属于典型的贴道德标签行为。

  首先,暴政这个说法就很有妖魔化的嫌疑,缺乏公正的色彩;其次,暴政并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只是种很模糊的形容,由于时代、立场以及个体的理解差异,对这个问题的衡量尺度莫衷一是,不便于对历史的规律进行精确的提炼。因此本文在关于秦帝国的终结是由于暴政这一主流常见说法,是不予承认的。

  退一步讲,我们姑且假定有暴政存在,至多也就是把当时秦帝国政府秉承的基本治国方针——严刑峻法拿来当作标准。而按照这个标准,试问,两千年来中国历史上,还有不是暴政的朝代吗?就史料而言,率先诬秦“暴政”的汉朝,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们司法当局手中的法律武器不如秦时的那样全面,或者明显地没有那样严酷。

  况且,所谓的“暴政”真的就是维系政权与统治的天然大敌吗?这似乎又未必。

● 受害者替施害者表白是一种病

  我们来看两段真实而有趣的故事:

  1973年8月23日,两名有前科的罪犯,詹·埃里克·奥洛森与克拉克·奥佛森,意图抢劫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内最大的一家银行。在他们发觉抢劫行动失败后,采取了挟持人质作为自保手段。被挟持的人质均为银行职员,共有四人。此后,为保证人质安全,警方与歹徒保持僵持状态长达130个小时。最终,事件因歹徒放弃抵抗并释放人质而结束。

  然而这起事件发生后的几个月时间里,这四名遭受到挟持的银行职员,仍然对绑架他们的人显露出怜悯的情感,他们不但拒绝在法院指控这些绑匪,甚至还为绑匪们筹措法律辩护的资金,他们都表明自己并不痛恨歹徒,相反却表达出感激之情。他们的理由是,绑匪们非但没有伤害他们,反而对他们照顾有加。而对警察及司法机关,他们却采取了敌对态度。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人质中一名女职员克里丝婷竟然爱上了劫匪奥洛森,并与他在服刑期间订婚。这件事情的发生,一时间令全世界舆论瞠目结舌。

  无独有偶。

  1974年2月4日,美国加州地区激进武装组织“共生军”(Symbionese Liberation Army)[注26] 绑架了报业大王威廉·伦道夫·赫斯特19岁的孙女——帕特丽夏·赫斯特(后简称帕蒂)。是时,帕蒂被软禁在旧金山大学附近的金门大街1827—6号公寓里,只能不时通过电话向父母报平安。

  “共生军”通过控制帕蒂人身自由的方式,对其父母进行了怪异的勒索:要求赫斯特家族捐出六百万美元的食品分给加利福尼亚当地的穷人,救女心切的赫斯特夫妇不得不满足了他们的要求。在分发食品的现场,大批的穷人因免费得到食品而过度兴奋,以至于出现了哄抢的场面,导致了大规模骚乱的发生,之后警方的介入使这项活动终止。

  由于帕蒂出身名门,她的被绑架惊动了整个美国新闻界,大批媒体对此围追堵截,纷纷安营扎寨在帕蒂父母家门口,以期获得最新消息。帕蒂的父母与共生军反复交涉,要求释放帕蒂,结果被拒绝,此后双方的谈判戛然而止,赫斯特夫妇再没收到任何有关帕蒂的消息。

  在帕蒂的家人均以为她遭到不测的两个星期后,却意外地收到了几盒录有帕蒂声音的录音带。出人意料的是,在录音带中,帕蒂开始赞美起“共生军”来。对此,赫斯特夫妇坚持认为,自己的女儿是受了胁迫才这样说的。

 然而戏剧性的一幕发生在两个月之后,这几乎让所有关注这件事的人啼笑皆非:1974年4月15日的上午9时40分,美国旧金山日落大道的爱尔兰银行遭遇了抢劫,劫匪中竟然出现了失踪两个月的帕蒂。令人更不可思议的是,帕蒂在抢劫中手持卡宾枪,神情激动,表现得异常投入。

  尔后,帕蒂的家人再次收到了她寄来的录音带和“共生军”的宣传单。宣传单上,是帕蒂头戴贝雷帽,手执卡宾枪的英姿。她身后,是共生军的标志画面——盘踞的七头响尾蛇。帕蒂在这次录音中宣称自己已加入“共生军”,并表示要与自己出身的资产阶级家庭决裂。此时的她,已改名为“Tania”(塔妮娅,切·格瓦拉女友的名字),并同一名“共生军”组织成员坠入爱河。

  1975年,也就是在帕蒂加入“共生军”一年半后,她和另外两名“共生军”成员在旧金山被FBI[注27] 逮捕,直至被法院起诉前,她还歇斯底里地大骂自己的父母是猪。

  这两个真实而滑稽的故事,让人看了说什么也笑不起来。作为受害者,竟然对施害者产生认同感,甚至加入到施害者的立场中去。这种呈病态的情感及行为令人非常费解,于是引起了社会学家的关注。人们在对此做出深入的研究后却发现,这不仅仅是个案,而是在特定条件下一种普遍的心理反应,而围绕着这种心理反应所衍生出的一切行为,则被认定是一种心理疾病的具体表现。由于这种病症的首次发现是在斯德哥尔摩银行抢劫案之后,故将其命名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造成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条件有四:

  1.受害者受到重大的威胁,包括并不仅限于生命;2.受害者会得到施害者给予的小恩小惠;3.受害者处于封闭的环境下,只能得到施害者单向给予的信息;4.受害者感觉无路可逃,或对脱离施害者的控制不抱任何希望。

 ● 接受不能改变的现实

  实践证明,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获得者,既可以是一两个人,也可能是一群人、一个族群、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只要有施暴者与造就病征的四个条件共存,就会产生这种病,而且这种疾病的普遍性,高得令人吃惊。

  如,清朝雍正年间,儒生曾静因阴谋煽动造反而被捕入狱,经历了囚禁、审判后,低头伏法认罪。谋逆本是大罪,理应处死。然而可以杀掉他的雍正帝,不但没杀他,反而给了他一个小官做,这使得曾静的态度大为转变,对朝廷对皇上感激涕零,臣服得五体投地。而后跟随朝廷大员辗转于江宁、杭州、苏州等地,对官办图书《大义觉迷录》[注28] 进行反复宣讲,其言辞中谄媚之色令闻者不忍卒听。

  显然,曾静是感染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历史上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最常见的就是所谓的“(罪臣)谢(皇上)不杀之恩”。

  从某种意义上讲,商鞅的变法也是在制造这种疾病,而且异乎寻常的成功。《史记》中对此有很含蓄的记载[注29] ,说商鞅变法初年,上访声称新法不便的老百姓数以千计,在强制执行新法后,按部就班过了十年,秦国百姓开始对这法产生了好感,当年诋毁这部法的,在十年后纷纷到首都去夸赞这部法的优秀。

  人所共知,商鞅的新法非常苛刻,动辄便大刑伺候;同时又引导性地给以恩惠,如拜爵获赏等;用户籍管理,禁止旅店营业的办法将人口锁定在固有的生活区域,既不能逃逸,又无法拒绝官府单向给出的信息。这些条件恰恰够得上制造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而从秦国百姓的行为上判断,正是感染了这种疾病且症状表现得很典型。

  弗洛伊德曾说,人若落入一种无法摆脱的痛苦之中,到了难以承受的地步,就会把这种痛苦看作是幸福,用这种方式来寻求解脱。

  种种迹象表明,虽然医学、社会学并没有对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做出概念性的描述,但是古中国的政论家、社会学家对于这一病征的制造却不是一无所知。法家理论中的“重刑薄赏”,一些权术论述中所谈及的“恩威并施”,都是对人这种心理疾病进行的有效运用。

  从经济角度看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会发现这是个比较成本的问题,即对抗施害者的生存成本无限高,而顺从施害者的生存成本偏低,甚至能得到些额外的收获。作为生物体本能的求生意识就会做出最经济的选择:顺从施害者并选择站到施害者的立场中去。在受害者脱离施害者后,一定时间内,心理行为的惯性仍然延续着曾经的经济意识,于是就产生了种种令人难以理解的现象。这种扭曲的经济意识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逐渐淡化。当然,因个体差异,也有极个别的特例,在脱离了受害环境后表现了剧烈的不适感使其走上极端,如王国维[注30] 的自杀。

 ● 与暴政无关

  抛除人道因素考虑,利用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对于维护政权统治是非常有效的,而造就这种病症必然要施加暴力。法律与刑罚,是这暴力的具体表现形式。从这个角度上可以说,暴政并不是维护统治的天敌,反而是有效的工具。联系到秦帝国以法家思想为内核的立国之本,若仅从暴政不暴政的角度讨论政权稳固与否的问题,合理的解释应该是相反的:因暴力施加不足而导致社会对威胁感体会得不够强烈,于是才有了颠覆政权的愿望。

  换句话说,秦帝国的衰亡与暴政无关。因为“暴政亡秦”这种说法的逻辑基石根本就不存在,那么构筑在其之上的一切说法,必然都是虚幻的空中楼阁,站不住脚。换言之,只要立足于科学视角,以暴政作为切入点来探寻秦帝国的衰亡原因,就是一条走不通的死路。

  因此,若要探寻秦的衰亡真相,只能另辟蹊径,重新从故纸堆里寻找历史的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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