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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跟帖:
“你要把我也拉入标题党, 那可不是我的风格。。。 玩笑。 我确实开始想着如何带领年轻的律师。 我目前的Team 里就有人更爱干活, 有人更爱表功。 那爱干活的嫌不公来找我。 她是基督徒。 我说, 你要相信没有人能够在上帝面前歪曲事实。 上帝知道每个人做的每件事。 所以不用着急,也不必太计较。 当你没法管别人的行为时, 至少你能保证自己不和这样的人攀比,学习, 这样你就不会降低你做事的原则做人的品位。这个对你才最重要。 我也注意当我们完成一件工作时, 借者给法官沟通报告工作的机会实事求是地告诉法官们每个人具体做了什么工作, 感谢她们每一个的努力。法官自然心里有数。 让年轻人有一个好的工作和合作士气, 但不和别人攀比, 是我自己给自己的目标。 那第一张照片里的小木棰和我们法官用的很像。 第二张里的女孩有些像我team 里的墨西哥律师,第三张可不像我。我计划把头发修整齐些, 却总是被一堆别的事情挤掉了时间。。。 今天我要联络所有的车辆, 明天8点集合要开到上山的营地去。不过,教会的姐妹弟兄配合同工,把90人的营会各项事情安排得很好, 我只是帮忙一小小部分。 盼望我们在山上学到新功课, 过一个美好假期。 也先祝贝卡周末愉快,平安如意。” “法是有生命的,我们老说“法意”和“法条”的关系。先有法意才有法条。孟德斯鸠的经典著作就是说的法意: "The Spirit of Laws”。 这个" 意“ 英文里就是"灵魂”,灵魂就是生命。 法的产生机制是先有思想再有法条。 思想就是原则,这些思想原则必须是对每个人都有益, 而不能是仅使某些人受益,另一些人只有损害。 这样的原则是什么呢, 就是真理。所以立法不仅仅是一个投票的过程, 本质上应该是一个人类追求真理的过程。 当然,人类社会做不到完全选择跟从真理, 但至少如果我们知道这个才是对的过程, 就知道了自己未来努力的方向。人类的群体中需要像孟德斯鸠,西塞罗这样一些追求真理的思想家, 我们才有好的法条。 你的回答也让我再思考, 这个慢慢再讨论。 谢谢贝卡。” 贝卡回答: “再谢你的阐述,祝你们周末在山上的营地学习度假快乐。 今天清晨我送我的女儿去外州Sea Camping三天,是她们学校组织的,周日回来。 我们早早就到了学校等候旅游车的到来,7:00AM,旅游车来了,司机,老师和家长就开始忙着把孩子们的行李放进车里的安置处,当一切准备就绪后,孩子们和父母拥抱告别,我拥抱着我的女儿,看着她走进车里,突然有几分不舍。 我就一直站在那里,车子启动了,我向孩子们挥手。我如今真正理解了,当年我去外地读大学时,我父亲每次送我去火车站的那份心境了。可谓是,不做父母,不知父母心。如今我做了母亲,体验着生命的传承和美好。 好,就聊到这。 周末快乐, Rebec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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