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十四日,一个年仅15岁的少女霏碧·普润丝 (Phoebe Prince) 在家中上吊自杀了。此事在美国一时轰动,并引起了社会和法律有关机构的广泛重视。
普瑞斯2009年秋天才从爱尔兰随父母移居美国,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遭受同学的排斥和欺负,以致不堪忍受而选择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普润丝的案件还在调查过程中,已经有多名参与欺负她的青少年按成年人的名义被起诉。
普瑞斯是“霸凌”的牺牲品。霸凌(音译加意译词,英文叫bully),是指在美国的中小学中一部分人恃强欺弱,尤其对性格或举止不同的少数弱者采取排斥取笑,严重的甚至进行情感,语言甚至肉体伤害的风气。霸凌作名词用时,就是指这些称霸作恶的人。霸凌的发生,一般是先由一两个非常受“欢迎的”学生“头目”出来逞头,瞄准少数“异己分子”,然后煽动一帮同学联合起来的对之进行人身攻击。
受霸凌攻击的对象,可以是性格内向的人,也可以是举止与众不同者(尤其是移民),或者是长相有些奇特的“不正常”者,甚至口音不同的。更不必说在美国现在最敏感的性倾向问题了:由于社会整体上对同性恋的恐惧,家长对到了青春期的儿女还没有异性朋友的现象也是忧心忡忡,于是这种担忧无形中鼓励了大多数异性恋儿女的早恋行为。据我所了解的中学情况来看,青少年到了初中如果还没有谈恋爱(异性恋),在别人眼中就已经是“失败者”了。这些没有异性朋友撑腰的“单身汉”们不是被看成是同性恋,就是被看成“怪物”(freak)而遭受歧视。
更不必说真有同性恋倾向的极少数了。前年2月就有一名15岁的少年拉里·金Larry king因其公开的同性恋倾向被14岁的同班同学开枪打死。
虽然像普瑞斯和拉里·金这种例子仍然是极端的个例,虽然霸凌也不是在所有学校都是一样的严重,但霸凌现象的普遍存在,确实是美国不容忽略的社会问题。
霸凌在美国的普遍存在,不是没有社会基础的。由于“社交”在美国这个社会实在太重要了,所以美国的家长们,对孩子们在学校中的生活中最重视的,决不是在中国家长心目中的功课,而是孩子们的合群与否。这个好处是使孩子性格开朗外向,长大后会有较好的出世社交能力,在社会上更容易成就自己,坏处是忽略了孩子们对具有特殊性格的不同类型的人格的尊重。
美国的中小学其实也是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社交能力”,“合群与否”几乎就是衡量一切的标准。学生们拼命地压制自己的“特殊性”,投合集体的兴趣潮流。不难理解,这样的环境必然导致了霸凌风气的越来越盛。
霸凌的后果是严重的。据专家分析,霸凌的牺牲品承受程度不同的孤独感,焦虑症和忧郁症,严重者导致自杀行为。在英国剧统计每年都有15到20例青少年因被霸凌而自杀(维基)。美国每年有50万青少年试图自杀,5000例自杀案例(http://www.jaredstory.com/teen_epidemic.html)。这些自杀的多是孤独的忧郁症患者,而霸凌和青少年的忧郁症之间有着不可低估的关系。
这种倚仗多数的势力对少数人进行攻击的现象,不能不让我想起中国文革时代的红卫兵。这两种产生在看似迥异的意识形态下的现象,似乎应该是有完全不同的原因,但我个人以为两者却有着一致的内在原因:人性中的从众心理。霸凌的现象,如果只有少数一两个“坏孩子”逞头,没有多人参与,就不会成气候;而当初的红卫兵,尽管有毛和共产党的鼓动和撑腰,如果没有红卫兵自己的盲目从众心理和仗势欺人的心态,受害者遭受的苦难也许就不会那么深重。就说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大规模运动,没有多数人的盲目从众热情,也是不可能成就的。
社会心理学家弗洛姆的著作“逃避自由”,个人认为是一本揭示人性“恶”的杰作。弗洛姆人为,人最畏惧的是“孤独”(他在书中化了很长的篇幅从心理学的角度论证了人为何最畏惧孤独),而避免孤独的方式,自然是“归属”- 归属一个家庭,一个集体,一个党派,一个国家。这就是“集体主义”。而“自由”,恰恰是和这个集体主义的观念相反的。因为,人在自由的时候,无依无靠,万事都得自己做出选择,也就最感孤独的存在。更“糟糕”的是,自由的人还得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所以在自由的时候,很多人反而活得累,活得非常的不“幸福”。所以,出于对孤独的惧怕,人要逃避自由;为了逃避自由,人是不惜一切代价投入集体的“怀抱”中,并在集体的名义下肆意妄为而不愿(不需)承担个人负责。
红卫兵和霸凌,就是在这种心理下产生的。但这种“逃避自由”和“逃避孤独”的心理造就的,决不仅仅是红卫兵和霸凌,可以说,人类的每一次人为的灾难 --- 二战时的纳粹,南京大屠杀,以及历史上数不清的宗教迫害,等等 -- - 都离不开少数恶魔对这个人性之脆弱心理的利用。
所以,虽然个性主义曾经是西方文明最辉煌的部分,但以中产阶级为主导的美国社会,却和共产主义时期的中国一样,显示了“群众的力量”:压制个人主义,排斥异己的思想和行为。在美国的这些霸凌们,如果他们是生活在中国的文革土壤上,他们就会是最积极的斗资批修的红卫兵小将。
当然,美国普遍公民的素质是大大高于中国,并且有比中国先进的多的法律制度,所以美国的“群众的力量”还是非常有限的。应该说只要美国制度不变,无论有多少霸凌,也不可能产生中国的文化大革命那样的社会灾难。但反过来说,就连美国这样民主法制的国家,也有像普瑞斯这样无辜的少女被害致死,我们可以想象人的从众心理带来的危害之深。
从过激的爱国主义,狂热的宗教信仰,到狭隘的民族自尊,甚至在“无辜”的青少年中的随波逐流,等等这些集体主义的观念或者潮流时尚,时刻都在吸引和误导人的“从众心理”,一旦没有的到适当的控制,就会导致少数人的牺牲,甚至社会灾难。所以,在任何时候,任何社会环境下,我们都应该怀疑并警惕这样的心态,决不低估人之“从众心态”可能带来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