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媒体的民粹主义正在酿就社会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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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广东佛山再度发生惨案,一名男子连续砍杀六人后跳楼自杀。这是一个多月来中国发生的第七起滥杀无辜的惨案。笔者在陕西南郑县发生屠杀儿童惨案的第二天,曾写了一篇题为《中国媒体的民粹主义正在酿就社会灾难》的文章,文中这样谈到:“要真正阻止残杀儿童的暴行在中国再度发生,不能仅仅靠政府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因为无论怎样严密的措施都无法防止存心施暴的狂徒。因为无论怎样严密的措施都无法防止存心施暴的狂徒。暴徒如果无法在校园杀人也会在大街上杀人。要真正防止这种惨案的发生,最有效的方法是让媒体真正公正客观地表达社会大众的真实态度,对这种滥杀无辜、惨无人道的暴行进行谴责。中国媒体应该停止用民粹主义来制造新的社会灾难。中国的舆论界必须要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同声谴责杀人凶手。…..‘千夫所指,无疾而终’是中国宝贵的古训”。此文尚未公开发表,昨天广东佛山的的杀人惨案就印证此文的观点。

中国社会究竟怎么了?为什么会在短短的几十天内发生如此密集的校园残杀惨案?笔者以为,尽管这些杀人狂徒有各种不同的社会遭遇和不满,但真正把这些遭遇挫折和充满愤懑的人变成杀人狂徒的却是中国的媒体,包括政府的平面媒体和民营的网络媒体。这里,不是指中国媒体报道这些消息的行为导致了连锁反应,而是指中国媒体在不断地用民粹主义制造杀人狂徒。

3月23日福建南平市的郑民生砍杀小学生惨案发生后,中国的一些知识精英不是按照文明国家的反应去直接地分析凶手个体的犯罪心理,去谴责凶手惨无人道的暴行,而是沿用从文革中继承下来的阶级斗争意识形态,去深挖凶手背后深厚的阶级根源。中国的主流媒体几乎没有一篇义正言辞的评论来谴责这种残杀儿童的暴行,反而转弯抹角地把对凶手暴行的谴责转为对社会的谴责。而各大网站选择登载于首页上的博客几乎过滤掉了所有正面谴责凶犯暴行的文章,而专门选择性地登载把凶犯责任转化为社会责任的文章,由此构造出一种“虚拟的社会共识”来误导整个社会。按照中国媒体这些具有浓厚阶级斗争色彩的意识形态来分析,残杀学生和幼儿的凶手只是一个表面现象,社会巨大的不公和尖锐的社会矛盾冲突才是这些惨案的本质。这些教授和研究专家的反思弯来绕去只想说明一个问题,这就是校园惨案之所以不断发生,本质上是由于整个社会的巨大不公和尖锐矛盾所导致的。“新京报”在5月14日的一篇评论非常具有代表性,这篇文章的标题就是《终结校园悲剧:让每个公民有讲理的地方》,竟把凶手残杀儿童的原因归结为无处讲理,这哪有一点尊重事实的风格?这几起校园惨案中的杀人凶手中有哪一位是因为有严重冤屈而无处讲理才冲进校园杀人的?中国的意识形态专家们能够在这几起校园惨案中提出哪怕一丁点能够站得住脚的基本事实吗?难道仅仅是意识形态上的推演就能够拿来作为具体个案的总结吗?遗憾的是,这已经是中国媒体的现状!由于民粹主义的思潮主导着媒体界,而媒体界则垄断着中国社会的话语权,这种包裹着阶级斗争内核的民粹主义事实上绑架了整个中国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系列杀人惨案的凶手,就是被弥漫在中国媒体界的民粹主义催生出来的。

民粹主义的学者和媒体把最近发生的一系列校园惨案说成是中国社会巨大的不公和尖锐矛盾所致,既不符合这些杀人狂徒的个人现实境遇,也不符合中国社会近几十年发展的现实。不错,处于转型中的中国社会目前确实存在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也确实尖锐,但是,这完全不能构成这些残杀儿童凶手的犯罪理由。从最近这几次在学校和幼儿园砍杀无辜儿童的凶手个人情况看,基本都是杀人者个人在感情或工作中遭遇到挫折而走上了极端,而很难有充分事实说明这些杀人凶手是遭遇了严重的不公待遇。另一方面,即使从整个社会矛盾和社会不满的程度来分析这些校园惨案,也完全缺乏事实根据。中共建政的前三十年中,由镇反、反右、三年饥荒、文革所引起的社会矛盾和不满远远甚于现在,为什么在那个时候没有集中出现这种砍杀幼儿和学生的现象呢?如果说是因为那个时候镇压严厉,那么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今天这些杀人狂徒不是都抱着一死的决心吗?为什么那个时候没有产生这种不怕死的杀人狂徒呢?事实上,今天的社会大众再有不满,也难以比得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人们眼看着身边人饿死时产生的不满情绪,再愤怒,也难以比得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末被批斗的5千万阶级异己分子亲属的愤怒,但为什么在社会有了巨大进步的今天,这些人却会抱着宁死的决心来滥杀无辜的儿童?显然,这种社会不公论无法解释滥杀无辜的真实原因。

问题还不在于这些民粹主义的反思不符合事实。更为严重的是,由中国媒体渲染出的这种以粗陋的阶级斗争为内核的民粹主义不仅是错误地分析了这些惨案发生的原因,而且是进一步不断制造新的杀人狂徒,这才是最可怕的。

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总是会有一些人因为不同原因而遭受挫折或失败,总是有一些人对社会充满愤懑,这本来是一个普通常识。但粗陋的阶级斗争意识形态的可怕性就在于,它必须要把这些遭受挫折的失意人塑造为被压迫、被剥削的冤屈者,否则这个意识形态就不能成立。当社会革命的条件具备时,这些社会中的失意者、失败者就会在这种阶级斗争意识的感召下加入到革命浪潮中去,用枪杆子和大刀推翻整个社会;在一个社会不具备革命条件时,这种阶级斗争意识形态就会在民众中塑造一些受阶级迫害的悲壮形象。当这种“被迫害情绪”四处泛滥,一些神经脆弱者无法控制自己的被迫害情结,但又革命无路,就会把屠刀挥向无辜。而一旦社会出现了滥杀无辜的现象,用现代语言包裹了的阶级斗争意识形态又千方百计地给这种滥杀无辜寻找社会理由,由此进一步给下一个杀人狂徒提供了道德勇气。

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分析,中国媒体表现出来的意识形态偏执既严重缺乏法律意识,也突破了人类社会基本的道德底线。当一桩残杀无辜儿童的惨案发生时,如果社会的知识界和媒体不从法律和道德角度去谴责杀人凶犯的暴行,反而把这些暴行归之为社会矛盾,等于是在瓦解整个社会的法律制度和道德规范,是在鼓励新的杀人凶手出现,是在对被害人灵魂进行亵渎,是在被害者亲属的心灵创伤上撒盐。众所周知,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发生的任何一起刑事犯罪案件都有其社会根源,没有任何人会否认这一点。没有人生下来就是小偷,生下来就是强盗,生下来就是杀人凶手或强奸犯。但是,无论每一个社会的现实和背景如何,每一个人都是自己行为的主体,每一个人的行为都是基于自由意志,因此每一个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全部责任,这是人和动物的一个重要区别,也是现代文明的一个基本共识,由于这个共识,每一个国家才会制定刑法,才会有刑事审判和监狱。中国媒体在一系列校园惨案后表现出来的荒唐逻辑,即使是西方最最左翼的媒体也会自叹不如。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社会进一步自由化和市场化的发展,知识界和媒体界反抗市场化的民粹主义越演越烈,甚至把过去的阶级斗争理论再度用民粹主义的语言包裹起来注射到社会上一些遭受挫折的人身上,给这些失意者滥杀无辜提供一种毒品式的道德勇气。中国媒体在杨佳案上表现出的民粹主义狂热实际上早已预示了今天幼儿园和学校里的惨案。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中国媒体在杨佳案中表现出来的强烈民粹主义情绪种下了最近这一个多月来校园惨案的种子。

说媒体制造杀人凶手,有很多中国的媒体人可能不服气。有的人可能会说,明明是社会的不公和残酷现实制造了今天的校园杀手,为什么要说是媒体在制造滥杀无辜的凶手?我想这个问题跟恐怖主义的问题相似。袭击美国世贸中心的恐怖分子和袭击俄罗斯地铁的恐怖分子是谁制造的?从大的范围看,当然和国际社会的不公平和民族矛盾有关系,但谁也不能否认这些残害无辜贫民者是极端的恐怖主义者,也没有人能否认恐怖分子是狂热的宗教原教旨主义和狂热的民族主义直接制造出来的。被注入了阶级意识、种族主义和民粹主义毒素的人跟被注入了毒品的人一样,会陷入一种疯狂的亢奋状态,他们自以为是在替天行道、自以为是在向撒旦抗争、自以为是在以身殉道、自以为滥杀无辜可以彰显社会不公。在这种虚拟的道德勇气支撑下,作出任何疯狂的行为都觉得心安理得,这是绝大多数恐怖主义和滥杀无辜狂徒最直接的心理根源。

有的人可能会说,这些杀人狂徒可能根本就不看新闻,更不懂什么阶级斗争、什么民粹主义,怎么能说是媒体给这些人注入了什么阶级斗争毒素呢?这个问题涉及到媒体对当今社会意识的巨大主导作用。在当今社会,随着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的日益发达,社会意识越来越被媒体所影响和主导。媒体通过各种有选择的新闻报道和有选择的评论文章把自己的倾向性在社会中大力传播,非常容易在社会中形成一种“虚拟社会共识”,而这种“虚拟社会共识”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社会大众。一些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或许能保持自己思想的独立性,但更多的一些人却会误以为这种由媒体形成的“虚拟社会共识”就是代表了大多数人的真实想法,于是在从众心理的支配下被媒体所裹挟和引导。以阶级斗争为内核的民粹主义狂潮近年来在中国的泛滥就是由中国的主流媒体所引发,而不是真正来自于中国下层的劳工群众。

为什么中国的媒体具有如此大的能量?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媒体的垄断性和媒体的“公器私用性”。由于中国大多数媒体,包括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都是以社会的“公器”面貌出,因而具有垄断性。而又由于现代媒体在的具体操作上的相对独立性,媒体人,特别是是一些编辑常常把媒体这个“公器”用来自己私用,用来表述自己私人的政治观点。而广大民众对社会的基本态度则在绝大多数时候是被媒体牵着鼻子走。这对缺乏信息来源和话语权的社会大众极为不公,对社会发展也极为不利。君不见,在中国大多数的媒体上,对开发商、对高房价的口诛笔伐远远超过了对这些在校园残杀儿童凶手的谴责。当任志强说,他是中国人想揍的第三个人时,校园惨案已经发生了好几起,难道13亿中国人中的大多数真的认为开发商比这些残杀儿童的凶手更可恨?难道中国这个13亿人的社会关注的焦点真的就像媒体编辑那样关注的是何时买房,而不是谴责滥杀无辜的杀人狂?中国媒体关注的焦点究竟是编辑们关注的焦点,还是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

民粹主义虽然发源于俄罗斯和北美,但这种对富裕阶层和政府充满愤懑的思潮在中国却有着最好的土壤。跟有着深厚血缘等级制传统的西方和日本等国家的历史完全不同,中国在两千多年前就告别了封建等级制度,进入一个由皇帝主导的平民社会。由于中国社会没有一个贵族等级系统的制衡机制,所有对皇权的抗争都带有强烈的平民色彩,平民的起义和暴动也极为频繁。这是民粹主义能够在中国找到最好土壤的历史原因。客观而论,民粹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其作用也并非都是负面的。中国作为一个现代民族国家,就基本上是在以民粹主义为主流的一系列社会革命中逐渐形成的。但是,民粹主义跟现代社会最终是不相容的,因为它对社会起着一种撕裂作用。在中国大陆的文革和台湾的族群冲突中,民粹主义撕裂社会大众就是典型的例证。

一个社会的发展方向最终是由民心决定的,但跟传统社会不同的是,当今社会的民心是由媒体来主导的,因为民众对整个社会了解和评判的依据主要是来自媒体的报道和评论。媒体在中国的发展方向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真正阻止残杀儿童的暴行在中国再度发生,不能仅仅靠政府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因为无论怎样严密的措施都无法防止存心施暴的狂徒。暴徒如果无法在校园杀人也会在大街上杀人。要真正防止这种惨案的发生,最有效的方法是让媒体真正公正客观地表达全民形成的共识,对这种滥杀无辜、惨无人道的暴行进行谴责。中国媒体应该停止用民粹主义来制造新的社会灾难。中国的舆论界必须要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同声谴责杀人凶手。

“千夫所指,无疾而终”,这是中国社会宝贵的古训。只要中国全社会对这种滥杀无辜的丑陋和怯懦行为形成一种巨大的社会压力,这种杀人狂徒将会失去心理支撑而难以产生。一个对社会充满怨恨的人可以在心理上对死亡无所畏惧,但面对千夫所指、四海同怒的社会舆论却会感到胆怯,这一点已经被被无数中外历史事实反复证明。如果中国的媒体放弃阶级斗争意识和民粹主义的炒作,把中国社会对这种丧心病狂的杀人狂徒表现出来的共同愤慨真实客观地报道出来,形成公正的社会舆论,滥杀无辜的恶性案件最终将会逐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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