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 以 赛 亚 书7章

施亚雅述的记号

以赛亚书七章一至九节

1乌西雅的孙子约坦的儿子犹大王亚哈斯在位的时候,亚兰王利汛,和利玛利的儿子以色列王比加上来攻打耶路撒冷,却不能攻取。2有人告诉大卫家说:“亚兰与以法莲已经同盟。”王的心,和百姓的心就都跳动,好像林中的树被风吹动一样。3耶和华对以赛亚说:“你和你的儿子施亚雅述出去,到上池的水沟头,在漂布地的大路上,去迎接亚哈斯,4对他说,你要谨慎安静,不要因亚兰王利汛,和利玛利的儿子,这两个    冒烟的火把头所发的烈怒害怕,也不要心里胆怯。5因为亚兰,和以法莲并利玛利的儿子,设恶谋害你,6说,我们可以上去,攻击犹大,扰乱他,攻破他,在其中立他比勒的儿子为王。”7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

       “这所谋的必立不住,也不得成就。

        8原来亚兰的首城是大马色,大马色的首领是利汛。

        六十五年之内,以法莲必然破坏,不再成为国民。

        9以法莲的首城是撒玛利亚,

        撒玛利亚的首领是利玛利的儿子。

        你们若是不信,定然不得立稳。”

    接着的两章经文便包含了一连串基于三个儿子的名字的记号:施亚雅述(七1—9),以马内利(七10—17)与玛黑珥沙勒哈施罢斯(八1—4)。正如另一位第八世纪先知的例子(何一2—9),我们很自然地可以假定这三位都是以赛亚的儿子,虽然经文只有对第一与第三个加以清楚说明。无论如何,重要的是他们名字的意思是作为先知的记号,而不是他们究竟是谁。他们指向犹大的领袖,特别是亚哈斯王(主前七三六至七二五年),就是在所谓亚兰、以法莲危机时期,其要点有三:(一)即使在现时的危机中,希望仍然存在(余民必要归回);(二)这盼望的实现,必比你想像的更快(上帝与我们同在),及(三)亚兰与以法莲必被征服(掳掠速临,抢夺快到)。本段经文并且接续第六章的预言,叙述先知必不被相信,然后呼求我们来信靠上帝。这个主题对我们是相当熟悉,从第一章“忠信之城”的诗歌便已显明,并且还会再次出现于以赛亚的传统中(例如三十15)。

    “亚哈斯在位的时候”是指主前七三六至七二五年,即乌西雅去世翌年(六1)。约坦与亚哈斯自七五六年便当上摄政王,这时期由乌西雅被责罚而染上大麻疯之后(代下廿六16—21),直至他于主前七三六年去世为止。第一节是基于列王纪下十六章,亚哈斯作王的历史时期,并提供了重要的政治背景。根据他自己的记载,就是在我们所找到的泥版与石碑碎片上,提革拉毗列色三世早已在主前七三八年,便进军亚兰,平定动乱。在主前七三五年,亚兰王利汛与以法莲(即北国以色列)王比加(主前七三五至七三二年),便尝试将亚哈斯王统治的耶路撒冷卷入一场反亚述的叛乱中。按照提革拉毗列色所胪列的国家名单来看,亚哈斯好像是唯一不参与联盟者。因此犹大国便被孤立,受着北方亚兰与以法莲,及南方以东的威胁(王下十六6)。非利士人与其他的邻邦也可能是参与了利汛的阴谋,企图迫使犹大就范(九12)。而亚哈斯无疑是受了诗篇与以赛亚书中锡安传统的感染,产生了优越感与民族自尊,无惧于邻国强大的联盟,差派使节带着金银礼物,往提革拉毗列色处,请求军事援助,来对抗他们。主前七三三年,亚述夺取了加利利,后期更攻陷亚兰首都大马色,杀死了亚兰王利汛。亚哈斯得以幸免,他甚至更前赴大马色,亲自与亚述王会合(王下十六10)。零星的叛乱与亚述的报复一直持续至该世纪末,最终引致撒玛利亚在主前七二二年沦陷,而当犹大最后企图争取自由时,耶路撒冷亦在主前七○一年失陷。

    现在的事件发生于主前七三三年,当时耶路撒冷正遭受亚兰与以法莲同盟的围攻(1节),他们希望除掉亚哈斯,代之以他比勒的儿子为傀儡皇帝,从他的名字可看出他是亚兰人。第二节以树在风中的摆动,来形容耶路撒冷的居民,包括国王的恐惧。“大卫家”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指君王,而作者在此采用它,为要突出这几章经文都是以大卫王朝的幸存为主题,救主便是出自其中(九6—7;十一1—5)。

    在这情况下,耶和华便差派先知和他的儿子,去面对亚哈斯王。该背景是在一条引水道附近,或人造的水道旁。当时大概有数条这样的引水道,从“上池”流下,而这条是沿着“漂布地”的方向流,这地可能是一个晒衣、漂白的洗衣工场,大概位于城市的郊外。这里也是希西家在主前七○一年耶路撒冷被围攻时,向亚述人讲话的地方(卅六1—3)。我们可以从本段上下文的细节上,联想到亚哈斯正在紧张地视察城市的用水供应,为将临的围城作好准备,而那时他正转向上帝求助。

    施亚雅述这名字明显地包含了部分先知向王说的“话”:施亚意思是“余民”,是指那些在浩劫之后的余生者(十20),以及他们的儿子与子孙(十四22),二者的意思均包括在内。在先知的语言中,雅述通常是指“将(从放逐)归回”,或“转回、悔改”(如六10)。在某些经文中此字可指“安全地从战场归回”,或甚至可作“出死入生”。可能这个多面体的名字的意义,正好表示了各种希望的火花。

    第四至九节包括了以赛亚的预言;以信心的呼召作为开始与结束。后面的一节经文可能解(这里所暗指的)与施亚雅述的关系:

       “你们得救在乎归回安息,

       你们得力在乎平静安稳。” (三十15)

    二王愤怒的进袭,并不比冒烟火把的末端可怕。他们可以轻易地被对付,正如亚述军队即将证明,他们只是人的力量。亚兰与以法莲同盟被剥去了其国际地位,还剩下什么?只不过是两个平凡的人,利汛和利玛利的儿子。

    标准修订本把第八节下加上括号,可能因为这个预言过于详确,以致像是后来附加的,不像出于以赛亚。这里看来是指主前六七○年左右,或者当亚述王以撒哈顿(主前六八○至六六九年,译注:参王下十九37;赛卅七38)挥军进犯撒玛利亚地带(于主前七二二年失去独立自主权),造成进一步的人口迁徙。当然这可能是后世添补的,于事后才写成,但这却仍然是属于我们所读到以赛亚的预言的一部分,并且藉此提醒我们,以赛亚是始终被描述为一位在宣讲、异象与思想上,都超越了主前第八世纪环境的先知。

    这三个“记号”的头一个,在此运用了一个双关语作结束:“你们若是不信(taaminu),定然不得立稳(teamenu)”。“相信”与“立稳”二字在希伯来文是十分相似,读音也相近,并且是同属一个字根;先知便运用它来指出信心与安稳的关系。耶路撒冷译本尝试将这个文字游戏在英文中保留下来:If you do not stand by meyou will not stand at a11Stand by的意思是指“信靠、信任”。这两个观念通常是从 ne eman来的,可译作“确定、安稳”,这是用在与家庭或朝代相联系的(例撒上廿五28;王上十一38);但是用在个人,则是“忠实,可靠”(例申七9指上帝;赛八2)。有时它还可以在同一节里具有两个意思(撒上二35)。“阿们”(Amen)也是源于同一词根,可用作信心的表示(“我信”),或是说明可靠(“实在”,太五26;六516)两种意思。所以“忠信之城”(一2126)可以在当前的危机中站稳,“大卫家”也会幸存,所需要的就是在任何环境都相信上帝的能力可以成就此事。

以马内利的记号

以赛亚书七章十至十七节

    10耶和华又晓谕亚哈斯说:11“你向耶和华你的上帝求一个兆头,或求显在深处,或求显在高处。”12亚哈斯说:“我不求,我不试探耶和华。”13以赛亚说:“大卫家阿,你们当听,你们使人厌烦岂算小事,还要使我的上帝厌烦么。14因此,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15到他晓得弃恶择善的时候,他必吃奶油与蜂蜜。16因为在这孩子还不晓得弃恶择善之先,你所憎恶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见弃。17耶和华必使亚述王攻击你的日子临到,你和你的百姓,并你的父家,自从以法莲离开犹大以来,未曾有这样的日子。”

    因为第一个记号已失作用,“耶和华又晓谕亚哈斯说”。经文并没有交待“以马内利”记号(Sign)发生的时间与地点,虽然文中重复出现“大卫家”,这句指着亚哈斯王的公式,因此可能这两个记号大约是来自同一时期,即是在王派遣使者往亚述之前。这个名字的意思是“上帝与我们同在”,暗指不需与任何人结盟,无论是亚述或亚兰、以法莲同盟,因为上帝帮助我们,这是比任何人为力量都强大。不过这段经文还有其他含意。

    “求一个兆头(Sign)”将此段经文与上文连在一起,意思是“如果你不信我,那就向我求证明罢。”记号(或兆头,Sign,希伯来文’ot)是用作一切有关上帝能力的证据,从彩虹(创九12,17),到埃及的灾祸(出七3;民十四22)。八章十八节把以赛亚那些奇怪名字的儿子一并称为“预兆和奇迹”。以马内利的记号便是以赛亚所生儿子的一个异乎寻常而重要的个人名字。不过,也只像其他两个名字一样罢了(这些名字从未出现在其他古代文献中)。另一方面,这字也可用于一些神迹奇事,像在本书后面给予希西家的记号(卅八7)。本段直接的上下文表明了前者,因为其他两个儿子的“记号”并没有什么特别神奇之处,但在犹太人与基督徒宽广的传统中,人却将注意力集中在这件事,不是在一个特别的名字,而是在一名特别儿子的出生。因此便引起了一连串的问题:这孩子是谁?他母亲是谁?而如果他是一个特别的孩子,那接着的两节(15—16节)又有何解释?

    第十一节作为整段经文的引言,指出无论亚哈斯喜欢与否,将会透过一个记号,给予他一些十分奇特的事。对上帝的先知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他们可以将死人从阴间召回(像王上十七17—24的以利亚),使太阳在天空中往后退(赛卅八7—8)。亚哈斯在十二节的回答也暗示了这将是一个奇妙的记号,他以虚伪的敬虔态度,表示“试探耶和华”是不对的(参申六16)。当然他拒绝接受记号的真正动机是不想听从以赛亚的忠告。

    第十三节,先知愤怒地批判君王,说亚哈斯是“使人厌烦”。这可普遍地指富人压迫穷人,或明确地指他处理现今危机的手法。无论如何,他拒绝上帝先知的忠告是等同亵渎,以对待上帝的子民的高压态度,同样地对待上帝。基于这点,与前面两个记号不同(10一13节),我们可以期望这记号不只是包含了一名孩子的重要名字,可能在这预言的原本格式中,以马内利就是这预言的总和:上帝与我们同在,谁还能威胁我们呢?但现今这段经文,无论是七章十四节的设计,抑或十五至十七节的发展,都指向了更深的意义。

    犹太人与基督徒的解经家二者都很自然地会求问,这孩子是谁?他的母亲是谁?还有,这名字有何意义?其中一种传统的犹太人的解释法,认为这孩子就是希西家,而他的成孕与出生,是由先知在亚哈斯年代奇妙的预告,向耶路撒冷宣示所盼望的时代曙光的来临。若不管希西家出生日期的历史问题(按照王下十八2,他在主前七二五年为二十五岁),这种解释的优点是可以认识一些关于大卫的神谕的经节,像九章六至七节;十一章一至五节。这便成了一个宣告,指明在耶路撒冷将会永远有王接续大卫的宝座。另一种主要的犹太解释法,像前者可追溯至中世纪,主张“童女”是先知的妻子,好像八章三至四节;而“以马内利”就是以赛亚第二个儿子的名字。因此这预言的含意与八章一至四节十分相似,亚兰与以法莲同盟所造成的危机即将很快过去,我们只需信靠上帝的同在。这种解释的长处是可以将这预言与上下文连在一起,而此点已在前文指出。

    基督徒传统的看法受了上文,以及第九、十一章相同例子的影响,认为孩子就是主耶稣,他是另一位“大卫的子孙”,而他母亲马利亚便是那位童女。“童女”一词,标准修订本译作“年青女子”(young woman,希伯来文作almah),这里并没有清楚表示她是处女、已婚或未婚。特定用作“处女”一字(virgin,希伯来文作betulah)并没有出现在此,但经文本身并不排除其处女身分,而若果这里的解释是强调此记号的神迹性质,我们便可合理地主张两点:先知能够准确地预告一个男孩的孕育与出生,而那位年青的母亲必须是一位处女。这点看来就是主前二世纪希腊翻译者的观点,将almah译为“处女”(希腊文Parthenos)。福音书继续发挥此传统(太一23;路一26—27),因此便为“童女怀孕生子”的教义,提供了圣经基础。以赛亚书七章十四节便成为了许多应用耶稣基督出生、死亡与复活的经文之一;这些经文不断提醒我们旧约预言的永恒意义。它不单单注重真正在主前七三三至七三二年发生的事,或究竟以赛亚说了什么话。与上文提及的第一个犹太的解释比较,这种基督教的解释法把这段经文视为更开放,在神学上更丰富。

    在看过了传统犹太人与基督徒对以赛亚书七章十四节的解释后,现在我们要来看看一些现代的尝试回到以赛亚原来意思的努力。我们如果不理文学的营造与其他弥赛亚经文的联系,人通常看这些是审判,而不是希望的预言。这段经文描述了因着亚兰、以法莲同盟的完全溃败,而在犹大产生的假安全感:那时母亲会称他们的儿女为“以马内利”,藉此庆祝他们得以侥幸逃生。在一代之内,当孩子还未完全长大之前,他们要吃奶油与蜂蜜,也即是未开垦土地的出产,失去了他们习惯享受的葡萄园、果园、麦田与牛群。最后,因着亚述入侵的浩劫,便将他们完全毁灭。这样的灾祸只可与所罗门帝国的分裂相比(王上十二章),南方成了犹大国,北方成了以法莲(以色列)。这样的解释无疑与六一章九至十三节上半节吻合,而不符合十三节下半节的说法(参考该处释义)。

    最后我们可以看一个例子,看看这预言如何应用在以后的处境中。在库穆兰(Qumran)的大马色教规(Damascus Rule)中,七章十七节便用来指向教派历史中的解放时候,就是当脱离了耶路撒冷(犹大)腐败政体的新以色列(以法莲),得以自由在死海岸边,建立新约的群体(参见GVermes著的Dead Sea Scrolls in English,第一○四页)。但是一个人之蜜糖,可以成为另一个人之毒药。以马内利的预言在当初产生的时候,并非不可能是说及审判与绝望(接着的神谕是属于同类),但正如库穆兰社村,犹太人与基督徒都以不同形式接纳并将它转化为拯救的预言。我们若果透视后世多姿多采的层面,单单着重于原来毁灭的信息,这就是倒退的一步。这不单是属灵上的无知,也违背了我们现有经文的精意。

地的洗劫

以赛亚书七章十八至廿五节

   “18那时,耶和华要发丝声,使埃及江河源头的苍蝇,和亚述地的蜂子飞来。19都必飞来,落在荒凉的谷内、磐石的穴里,和一切荆棘篱笆中,并一切的草场上。

    20那时,主必用大河外赁的剃头刀,就是亚述王,剃去头发,和脚上的毛,并要剃净胡须。

    21那时,一个人要养活一只母牛犊,两只母绵羊,22因为出的奶多,他就得吃奶油,在境内所剩的人,都要吃奶油与蜂蜜。

    23从前几种一千棵葡萄树,值银一千舍客勒的地方,到那时,必长荆棘和蒺藜。24人上那里去,必带弓箭,因为遍地满了荆棘和蒺藜。25所有用锄刨挖的山地,你因怕荆棘和蒺藜,不敢上那里去,只可成了放牛之处,为羊践踏之地。”

    “那时”(参考第二、三章)这句式引进了四幅图画,描绘了亚述王入侵时的情景。首两幅是典型的以赛亚毁灭的预言,耶和华是原动者,亚述是他的毁灭工具。另两幅图画则完全没有提及上帝或亚述,反而著重描述入侵的后果。经文完全没有一些可测定日期的资料,但总的形成了一个令人震栗的警告,使人知道像亚兰——以法莲战争这样小危机,比起即将临到“嘴唇不洁的民”(六5)的上帝的审判,实在是微不足道。“大卫家”与他的百姓,在惊悸中颤抖,又为该城的供水系统大惊小怪,这实在是本末倒置的错误。

    在第一幅图画中,敌人的入侵是比作昆虫的灾害,像埃及的蚊蚋,由上帝发出信号唤来遮盖全地。其他地方也有提及蜂子凶猛的剌,例如:

       “他们如同蜂子围绕我,

        好像烧荆棘的火……” (诗一一八12;参申一44)

    但这里所描绘的是这些昆虫、苍蝇与蜂子的全部数目与毒性。古代与现代的自然历史学家告诉我们,养蜂的人有本事用口哨将他们的蜂子,从巢中唤出来,或从田中赶回去。经文提到埃及并不十分吻合主前第八世纪的处境。埃及人要到主前第七世纪才向巴勒斯坦发动重大的战争(例王下廿三29),虽然在较早时期,我们知道犹大已尝试提及有关埃及的事情(例赛卅一1)。这里的引述可能是为了加强后来的效果,可能甚至迟至多利买时期(主前三世纪),那时启示的异象指向屯兵于犹大南疆与北强的大军(例但十一章)。

    第二幅图画描写上帝使用亚述,像剃刀一样来对付邪恶的犹大,正如上帝在十章五节,将亚述当棍子来击打他。我们或许可在此处辨别出三种不同的行动:哀悼者剃光头发(赛十五2);大卫的使者被亚扪王羞辱,剃去一半胡须(撒下十4);以及剃净下体(“脚”只是含蓄的曲笔,见三17),亦是另一种对人性尊严的猥亵性攻击。不过这里所说的剃净应该是指土地的剥蚀,除掉一切的植物;“头发和脚上的毛”意思是指全部,从头剃到脚;而胡须在以色列也是尊荣的象征,突出了使地显得荣美的花草树木。这节的一意思是指亚述王将烧毁犹大地的一切植物,所有本来使这地显得可爱的东西,都会被无情地除掉。

    第廿一节描写灾后的情景,所有的城市、葡萄园、橄揽园、果园与麦田都被彻底蹂躏;而居住在那里的人民被迫退回过游牧民族的生活。“奶油与蜂蜜”是指这样田地的唯一出产;而这紧接着十五节的,便是一幅浩劫后硕果仅存的图画。而那幅将会有人生还下来,无论多么贫弱与伤残,都会在后世的读者心中激起了盼望的火花,盼望在大灾难之后,新时代的曙光便会渐露。在廿二节中所指的“出的奶多”这句阐释的话并不属于原来的预言,但却有一种转化的效应,将寸草不生之地的意象,转化为几乎是“流奶与蜜之地”,充满生机,欣欣向荣的情景。这是另一个例子,重新阐释属于我们经文的一组成部分(参六13)。

    在四个以“那时”作序的预言之最后,回溯第五章一至七节葡萄园比喻的主题,并以三种不同手法,来演绎“荆棘与蒺藜”的主旨(五6)。第廿三节提及这场灾祸对商业的影响:本来值一舍客勒的葡萄树,将会变为无价值的“荆棘与蒺藜”。本来人仔细照顾的葡萄园的庞大价值,作为投资,期望许多年都可在每季有丰盛收成(参歌八11),但当他们发现一棵葡萄树的价值,只是等于半只羊时(这当然是一种夸张的说法),便无人问津了。

    在第二个演绎(21—22节),“荆棘与蒺藜”代表了凶猛的敌军进袭该地,像十九节的苍蝇与蜂子。假若人到处乱闯,而不配备武器,这将会十分危险。可能因着法律与秩序的崩溃,导致有些鼠窃小偷与仇杀的兴旺。虽然这里没有明言,但聪明的读者都会知道“荆棘和蒺藜”十分容易焚烧(九18),意思是那些犹大的可恶侵略者的结局,是指日可数的(十17;廿七4)。

    最后(25节),“荆棘与蒺藜”会使那些原来种满葡萄树的开垦田地难以使用(五26)。那里我们只见到动物,不是在吃草,而是在游荡,隔墙与篱笆都被拆毁(五5),遍地都是破坏性的践踏(参但八713;赛十六4;结卅四1819)。最后的情景没有一丝的盼望:即使牛羊也是充满敌意与破坏。我们在廿二节中,看不到任何安祥放牧与丰富的牛奶产品的痕迹(参五17)。

学习材料来自神家,感谢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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