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自由的圣战—普利策对战老罗斯福总统(3)

1909年10月, 普利策赢得这场法律大战的第一个回合. 现在, 法官才正式听证双方的观点, 在普利策的律师们的动议下,位于印第安纳州的联邦地区法院罢 黜 了检察官们的起诉. 主管法官认为, 这案子是政治性的, 华盛顿地区没权进行指控. 如果让华盛顿地区可以引渡其他州的人进行这样的诉讼, 华盛顿的法庭会被挤爆. 而且, 仅仅叫了某人小偷, 坏人, 其本身不是诽谤. 新闻报纸的责任就是报道事实, 推导结论. 巴拿马工程应该被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该法官的结论把普利策个人从联邦政府的指控中解救出来. 纽约法庭对”世界”的庭审仍在进行. 普利策的律师们 有证据证明”世界”的报道不是空穴来风, 基于已有联邦法官的结论作参考, 这样辩护可以稳赢诽谤的指控. 但如果那样, 就是承认联邦政府有权指控”世界”, 普利策认为为了将来的新闻自由, “世界” 有必要置疑联邦政府是否有权指控. 普利策的律师 于是动议法庭打碎(Squash) 联邦政府 指控. 主管法官虽然是老罗斯福提名上任的, 却同意听双方就此辩论. 普利策的律师对辩论进行充分准备, 第二天, 在法庭上,犹如在给法学生上课, 从英国法律对诽谤罪的处理, 到美国联邦法律不仅仅是诽谤罪的缺乏, 而且更有短期存在法律阻止全国范围的诽谤罪. 联邦政府衣靠的法律根据已过时. 普利策的律师的观点深得改法官的赞同, 对联邦检察官的辩护就没有耐心, 同意打破打碎联邦政府 指控的动议. 但对联邦政府是否有权指控, 却说那要最高法院做决定. 对这个胜利, 普利策并不满意, 他要去最高法院, 对这个问题作最终结论, 使将来这样的指控不会在发生. 但是做为赢方, “世界” 不能上诉. 只有等待联邦检察官上诉. 1910年10月, 政府律师真的上诉了. 当时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们大部分是老罗斯福和塔福提名的, 结果怎样, 人们拭目以 待. 普利策的律师作了相似的辩护, 并指出老罗斯福行为的长期危害性, 如果允许联邦政府有这样的权力, 那就是说, 以联邦政府2000个律师的资源, 一个总统可以摧毁任何他不喜欢的媒体, 将全国舆论实际上置于总统私人的控制之下. 两个多月后, 1911年初, 联邦最高法院全数通过联邦政府无权诽谤指控的结论. 至此, 普利策大获全胜. 而老罗斯福是输得无话可说. “ 世界” 编者评论说, 这是司法独立的胜利, 现在比任何时候都应该称赞律师和法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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