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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一个爱你的人, 还是你爱的人?
2010-07-13 09:50:29
老话题了. 如果那个女生够幸运, 遇上了一个同样爱她的人。 两个人举岸齐眉, 势均力敌地就把 这辈子给打发了. 可这样的机会毕竟是少。 大多数夫妇在情感上 难 免 有偏颇。 不是这边高一点, 就 是那边低一些。 不是随时一碗水就可以端平的。
如果我们不是这样的幸运儿,到底是我爱他多一些好, 还是他更爱我好些呢? 在我们年轻时, 或者说经历得不够多时, 回答一定是爱他多于他爱我。 因为这样才会有感觉,我们把感觉太当回事。 我们曾经高唱过要跟着感觉走, 用英文说出来就是“ Follow our hearts". 殊不知, 感觉这样东西最会欺骗人。 它会使你一头扎进火海里而不知道痛。 等你烧得皮开肉绽想逃出来时, 却已经是满身伤痕了。 虽然谚语说 " Time heals all wounds", 谁知道要等上多少年, 你一身心的伤痕才能慢慢愈合, 而一生中又有多少光阴, 可以供 你这样去挥霍, 去浪费。
在一部关于描述 起死回生 婚姻的 电影 Fireproof 里有这样的对白: "Don't just follow your heart because your heart can be deceived, you've got to lead your heart." Lead our heart, 这是一个决定, 是主动语态, 而不是象傻瓜一样被那飘忽的感觉牵着鼻子走.
我们曾经都是追梦人。梦中人也许出现了,也许没有。 不管这个梦实现或无, 现 实是,梦中人根本不存在于生活中。 它只是许多电影, 小说, 文学艺术, 或是人臆造出来的一个偶像。 因为它在生活里无法存在, 所以我们造一个偶像出来大家好追。 遗憾的是, 世人虽然自诩聪明,对这件简单易懂的事实却视而不见, 不信那个邪。 非要把自己折腾得遍体鳞伤, 方才哭着喊着说造化弄人, 怨苍天, 怨缘分, 怨对方。 其实最该怨的是自己。 书上明明写得清清楚楚: There is no such thing like ideal world. 我们应该每天提醒自己这一句话,保持自己头脑清醒。如此如此, 对生活, 对伴侣, 我们才不会提出太多的无理要求。 才不会强迫对方去达到我们的理想境地。 。
读徐志摩传
>>, 为大诗人的情感经历叹息。 尽管他对张幼仪不屑一顾, 嫌她土, 嫌她不够小资风情 , 主动离婚后遇上了比如林徽因, 陆小曼这样的知识女性,为她们爱得死去活来。 但自从娶了陆小曼进家门, 偶像一下子破灭了。 所谓的名门淑女, 大家闺秀, 不过是个乱花钱, 贪享受,不事家务,抽烟片的俗女人罢了。 这样的灵魂知己 只适合在挂在墙上当海报瞻仰, 而不适合娶进家门落地生根。 诗人为此疲于奔命, 最后真的连命也搭上了。 因为乘免费飞机烧死, 所谓焦头烂额是事实而不是形容词, 好惨! 如果志摩有幸再生, 我怕他这次会感叹说: 还是娶张幼仪这样的女人比较可靠。 端庄贤淑, 忠贞又能干。 虽然没有太多感觉, 但是爱情有时象白开水, 平淡却能解渴。 而且你一辈子都离不开它! 写到这里,女生们应该知道什么样的爱情最理想了.
其实世上本没有理想的爱情, 说的人多了, 它也就有了。 如果想得到幸福, 请珍惜身边那个爱你的人, 不要挑这挑那。 更忌讳得陇望蜀, 期望一个不存在的梦中人的出现。 尽管大家都说施比受更有福, 但在感情这回事上, 应该反其道而行之: 被人爱总是强过你太爱对方。 也许 目前的情形不是很理想, 两个人一起努力,终究有一天, 你会发现 自己 慢慢地爱上他。 那种婚后再恋爱的甜蜜和踏实,不 是那种被爱情游戏折磨得你死我活的痴男怨女能体会的。 这 个人是不是很帅, 有没有 钱都不关键, 最重要的一点, 他一定得 死心塌地地爱着你!
dream-lover 发表评论于
2010-07-20 00:47:18
Follow the heart!
Life is short, no need to waste your time on the one you don't love.
jessiie 发表评论于
2010-07-15 04:47:46
回复movieday的评论:
与你有过同感。
婚姻本来就是荒唐的人间闹剧
我感觉婚姻就好像 哪位前辈心血来潮首先发明了“裤腰带”,被赶时髦的人们用惯了,就形成了一种规矩,谁不按着这个规矩行事,谁就不道德了。事实上,婚姻与裤腰带在人类的生活中,本人认为地位同等。
youli 发表评论于
2010-07-14 19:54:17
娶一个爱你的人, 还是你爱的人? 这也是男性要找寻的答案。
琴清 发表评论于
2010-07-14 18:53:41
回复mm走西口的评?D:
西口姐姐,在这里我不是要谈什么自己的观点,而是就博主的文章内容谈谈看法。她的例子根本不支持您替她说的论点,她的开篇和最后的收尾段落有些矛盾。总体来说,读这篇文章的感觉是博主武断地揣度事例中人的人生。
您可以发现,我的每个留言的视角是越来越锐的。一是因为博主本人不知声,二是因为此博文论点论据的矛盾,容易让人借题发挥。
我向来就事论事,如果一篇文章的观点不合我意,但有理有据逻辑严谨,我是会非常认真地学习得。但是如果一个文章道理很教条,论据又不支持论点,还给别人武断地带帽子,连死人都不放过,我是要说几句的,尤其是对才子佳人刻薄的咚咚。所以啊,不管我曾支持过你的文章也好,反对也罢,那都是就事论事。支持你,不代表那是我的观点,反对你,也不代表您的观点一无是处。
mm走西口 发表评论于
2010-07-14 16:38:21
回复琴清的评论:
琴妹妹,你的名字很熟,好像以前你在我的博文后总投赞成票,今天在这里相遇,你我各有想法,但不冲突,你的观点虽不是博主此文所要讲的,但也代表很多独立女性的看法,这是另一个立题,你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观察体验,写一篇有关女性该怎样选择婚姻对象,若是婚后觉得自己不爱对方或当初本来就不爱对方,该怎样继续婚姻或选择分开(若有孩子就难了),相信这是一个很具普遍性的问题,期待你的博文,我会做你衷实的读者。
琴清 发表评论于
2010-07-14 16:33:39
回复梦逍遥的评?D:
哦,真博主在这里,谢谢好文。俺看后问题一堆,还望赐教。
“尽管大家都说施比受更有福, 但在感情这回事上,应该反其道而行之: 被人爱总是强过你太爱对方。 也许目前的情形不是很理想, 两个人一起努力,终究有一天, 你会发现自己慢慢地爱上他。”
您这总结,可不可以被用在一个强奸犯的自我辩护上:“我很爱她,也许目前的情形不是很理想,两个人一起努力,终究有一天,她会发现自己慢慢地爱上我的。”呵呵
一堆问题想请教,不过上午有个活动,先出去一下。蛮有趣的话题,当初嫁了一个爱自己多过爱她的,很可能是目前离婚率高的一个原因。毕竟女人是很感性的,不是嫁给自己最爱或很爱的,将来物质上越独立,心猿意马的可能越大。
梦逍遥 发表评论于
2010-07-14 16:09:36
回复mm走西口的评论: Thanks! You got my point!
琴清 发表评论于
2010-07-14 15:54:47
回复ak4776239的评?D:
说的是,对一些人来说,结婚不是必须的。尤其是对经济上思想上都独立的女人。
琴清 发表评论于
2010-07-14 15:46:55
回复mm走西口的评?D:
哦,博主出来给俺们这些有异议的澄清中心思想啦?多谢多谢!那您拿大才子徐志摩的婚姻生活举例子是嘛意思啊?人家找女人,有人家自己的标准,您干嘛让人死了都不得安宁,还断言说人家死后都得后悔啊?陆小曼招谁惹谁了?人家愿意那么活,人家有魅力,有才子情种男人就愿意为她付出,为什么就要招俗女人嫉妒啊?!俺不否认张右仪是个不错的人,可是那不代表她嫁的男人认为她是个不错的女人,不错的爱人。谁的婚姻都是自己的事,冷暖自知,三姑六婆们最好还是省省吧!
ak4776239 发表评论于
2010-07-14 15:39:39
Keep dating until both are in love, you don't have to jump into a marriage.
mm走西口 发表评论于
2010-07-14 15:25:18
补充一点:文章是指嫁一个爱你多过你爱的,是福气,若有人在争论是否应嫁一个爱你而你不爱他的人,应该不是博主的本意。
marge 发表评论于
2010-07-14 10:32:27
当然是嫁我爱的,假如嫁得成的话。呵呵。人生苦短。
WienFan 发表评论于
2010-07-14 07:43:23
回复琴清的评论:
9494,美好的爱情是双人舞,非独舞。
有人选择配偶就象找优种交配的猪,hahaha,who cares!
琴清 发表评论于
2010-07-14 07:27:51
楼主不是徐志摩,怎么知道他跟张幼仪过不到一起去了就不是因为他对她没有性冲动了呢?楼主怎么知道徐为陆小曼鞍前马后不是心甘情愿地在为肉体和精神上的愉悦而付出?没人限制徐志摩离过一次婚就不能再离了,他没有离开陆小曼,还是因为陆让他觉得值得跟她在一起。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嫁给爱你的人,谁能保证他永远爱你?被交配了N年,然后再被甩,难道这就是为得到那些所谓爱带来的关怀和照顾的代价?当然,嫁给相爱的人一样可能将来分道扬镳,可是那些共同的日子不是享受了么?鱼水之欢,是哺乳动物的基本权利和乐趣。
琴清 发表评论于
2010-07-14 07:19:07
回复WienFan的评?D:
呵呵,就等着有姐妹说这句话呢。不爱一个人,仅仅因为他爱自己而嫁给他,那婚内做爱好像是一个人在交配,一个在被交配或者被强啥吧?如果这都能是幸福的婚姻,阳痿,早泄啥的都算不上病了,有精虫就齐活了哈。
WienFan 发表评论于
2010-07-14 06:22:35
爱也许不是结婚唯一的原因,但它应该是最重要的。
谢谢好文。
琴清 发表评论于
2010-07-14 04:53:09
回复mikecwu的评?D:
什么乱七八糟的?难道你嫁了一个你爱的人吗?请看明白本博文的标题,也请看看我的问题。别没事啥都往你自己的理论上扯,俺不关心。
mikecwu 发表评论于
2010-07-14 01:27:43
回复琴清的评论:人工授精,孩子没有爸爸,对孩子成长不利,没有丈夫的收入,怀孕生产哺乳期间生活费哪里来?婚姻目的就是为了抚养孩子,其它都不重要。
为什么要找有钱的?因为钱可以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为什么要找英俊漂亮的?因为容貌反映体质,健康的体质造就健康后代。为什么喜欢高学位的?因为可以造就聪明的后代。
后代利益高于一切:因为他们是我们自己生命的延续。爱情只是一个诱饵,导致男女发生关系,否则后代无法产生。聪明理智的人,就会慎重考虑婚姻,以保证给后代最好的起步和环境,而不是被感情左右。
琴清 发表评论于
2010-07-13 23:45:06
哎,这么多人留言,怎么还没人提到那个神秘而重要的问题啊?好吧,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请问各位要嫁爱你的人的:
如果一个人爱你,可你对他不感冒,晚上一起那个,您会不会有被强啥的感觉啊?嘿嘿
一直觉得找爱自己的不难啊,可是俺为什么要找呢?想人照顾?雇老妈子好了;想生孩子?人工授精好了;想找人说话?给朋友聊天,上网神侃好了。为什么,为什么要让一个自己不感冒的跟自己有亲密接触呢?????
mikecwu 发表评论于
2010-07-13 22:36:45
同意楼主。补充一点:嫁一个注重家庭的,喜欢孩子的人。婚姻的本来目的就是为了共同抚养孩子。不是为了孩子的”婚姻“跟同性恋组合没有什么区别。同性恋组合大多几年就散,因为没有抚养孩子这个共同目标和实际工作,再强烈的爱情也会消失。
movieday 发表评论于
2010-07-13 21:00:10
最完美的婚姻里,双方会有几百次离婚的念头和5,6次想杀死对方的念头。
ollie 发表评论于
2010-07-13 20:43:45
其实和爱人多点默契和多爱点对方才是最完美的,不要在乎他爱自己多少才是最幸福的。爱的目的就是为了生活得愉快和好一点。
琴清 发表评论于
2010-07-13 16:22:24
回复balty的评?D:
呵呵,幽默。都嫁爱你的,都娶爱你的,岂不是大多数人都找不到对象了?
年轻的时候,总爱写浪漫的咚咚,写写谁谁对自己的好,让自己拥有了每秒瞬间。人到中年了吧,看着自己写的东西就惭愧,怎么满眼都是“我”“我”“我”的呢?原来自己心里只有自己?!那还结婚干什么?不如找个老妈子。呵呵
有一天忽然发现,爱人做什么已经不重要了,只要开心就好,当然,劈腿是不行滴,其他的,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稀里糊涂了。
爱是一种牵挂,一种担心,一种坦然,一种承诺。
琴清 发表评论于
2010-07-13 16:03:50
嫁的时候,是爱我也是我爱,现在好像既不是爱我也不是我爱的了。呵呵。
爱有几分能说清楚,又有几分是糊里又糊涂,情有几分是温存,还有几分是涩涩地酸楚?
现在只要知道他天天顺利开心就好,爱不爱,对我怎样,已经不重要了。呵呵
fannie 发表评论于
2010-07-13 13:24:28
老生常谈, 语重心长.
多少人认同,多少人做到?
道理是明白的, 教训是深刻的.
pjx 发表评论于
2010-07-13 13:19:55
對一個愛你的人﹐你也應該慢慢的愛他才對﹐要不然他終會離你而去﹐除非他一點情趣都沒有﹐那樣的人又有什麼意思﹖ 無論男女﹐ 都不能娶/嫁你迷戀的人。
wchen 发表评论于
2010-07-13 11:49:11
非常赞同你的观点!
下马饮君酒 发表评论于
2010-07-13 11:41:17
同意大妹子观点!妹子的清楚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