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富农出身如何划定的?(图)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国一直非常重视家庭成分。毛泽东是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同样存在家庭成分问题,而且家庭成分也有所争议,然而,土改时毛泽东向韶山乡政府去信,自己确定的家庭成分却鲜为人知。

许多国内外人士到韶山参观,当向毛泽东旧居和毛泽东纪念馆的讲解员或韶山的官员提出这个问题时,他们都说毛泽东的家庭成分是纯朴的农民家庭或革命家庭。然而,如若翻阅内外出版的有关著作,对毛泽东家庭成分的记述则说法不一。



毛泽东在为父亲扫墓

1936年10月,毛泽东与美国著名记者埃德加·斯诺谈话时说:我父亲原是一个贫农,年轻的时候,因为负债过多而只好去当兵。他当了好多年的兵。后来,他回到我出生的村子,做小生意和别的营生,克勤克俭,攒积下一点钱,买回了他的地。

这时我家有15亩地,成了中农,靠此每年可以收60担谷。一家5口一年共吃35担——即每人7担左右——这样每年还有25担剩余。我的父亲利用这些剩余,又积蓄了一点资本,后来又买了7亩地,这样我家就有“富”农的地位了。(〔美〕埃德加·斯诺:《西行漫记》,三联书店1979年12月版,第105~106页)

而英国伦敦大学政治系美籍教授施拉姆,在其《毛泽东》一书中对毛泽东家庭成分的评述却是这样的:

虽然中国农村非常贫穷,一个人生活稍有宽余,即足以定为“中农”甚至富农,但毛泽东也可能稍微夸大了他家的阶级成分。这可能是因为他从前经常同父亲发生激烈冲突而对他不那么孝敬了;也许是他在1936年想借此说服学生中间的许多富农子弟,他们的阶级出身并不一定妨碍他们参加革命活动。无论如何,不管毛泽东的父亲后来拥有多少财产,他出身贫农这一点肯定对其家庭有深刻影响……(〔美〕斯图尔特?R?施拉姆:《毛泽东》红旗出版社1988年8月版)

施拉姆这些评述中,可以明显看到他对毛泽东家庭成分的自述,持有不同的观点。显然,他认为毛泽东自认是富农,是出于其他用意“稍微夸大了他家的阶级成分”,正确地应当说毛泽东出身贫农。

日本著名学者大泽升在《中国向何处去》一书中,则记述毛泽东是“富裕中农的长子”。(〔日〕大泽升著:《中国向何处去》,三一书房1988年4月版)

然而,在国内,众多的人都认为毛泽东的家庭成分应当是贫农。其理由是:

早在1929年4月,国民党反动政府就没收了毛泽东一家在韶山的全部房屋、家产和田地。1950年,全国在广大农村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是根据解放前3年拥有的家产(主要是不动产)来划分家庭成分的。湖南是1949年8月5日和平解放的。湘潭解放的时间是1949年8月9日。韶山人民迎来解放大军的时间是1949年8月15日。韶山解放前的3年,即为1946年。那时,毛泽东被国民党反动政府没收的家产仍未归还。据此,有人认为毛泽东的家庭成分应为贫农。

有的人不同意这种观点。他们认为,毛泽东的家产虽然早已被国民党反动政府没收,但他父亲健在时,置买了22亩田地,家中只有5口人,平均每人占有土地4亩多,而当时韶山平均每人只能占有九分三左右的土地。除此,毛泽东的父亲还雇过长工。因此,毛泽东的家庭成分应该评为富农。

毛泽东的家庭成分到底应该评为什么呢?这事可把当时负责土改工作的韶山乡(当时为清田乡)农会主席兼乡长毛寅秋难坏了。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毛泽东早在1936年同斯诺谈话的内容,心想:按毛泽东家原有的财产,应该划为富农。但把富农的成分划在一个伟大革命领袖家,怎么行呢?他左右为难,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写信请毛泽东答复。

毛寅秋给毛泽东写的信,大意是:家乡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在您的亲切关怀下,土改工作现已进入划成分、分田地的阶段了。您知道,韶山是山多田少,初步推算,每人平均九分三左右,不知您老家有几口人在韶山分田?特向您汇报,请指示。

乡政府的郭秘书看了毛寅秋写给毛泽东的信,感到内容比较含糊,便说:“那成分的事,怎么没有讲呢?”

毛寅秋回答说:“主席看了信,便会晓得我们的意思。”

果然,信发出不久,毛泽东就趁毛岸英、毛岸青回韶山之便,向韶山乡转达了他的意见。具体说有以下三点:

一、所有财产分给农民。

二、划分富农,责无旁贷,付来300元作为退押金。

三、人民的政府执法不徇私情,照政策办事,人民会相信政府。

就这样,韶山乡根据毛泽东的意见,把毛泽东的家庭成分划为富农。但过去向到韶山参观的国内外人士介绍毛泽东的家庭情况时,一般仍不讲毛泽东出身富农家庭,而说是纯朴的农民家庭或革命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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