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不了,又治不好的病

今天大纽约地区又是95F以上的高温(体感温度103度),而在这炎炎的烈日下,俺老
人家依然是长衣长裤的外出,看着满街俊男美女的(尤其是美女们)的凄凉装束,自
己似乎成了个异类,不由得长叹一声,穿成这样,俺是“非不欲而为之,乃不能而
为之”也。
起因是昨天晚上的一场排球赛。其实自从重新踏入校门后,虽然是风声雨声读书声
声声皆不入耳,但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还基本关心 ,所以总是觉得是光阴似剑,时
光如梭,从来没有放松的时候。以前每周至少一次的排球已经有近两年没打了,过
去的球友们也基本没什么联系了。但是经不住一位前队友的软硬兼施加拱火,于是又
重操旧业,去打了一场球。
我是打二传的,不必接一传,在后排中防守对方扣球的机会也很少,一场比赛下来,
垫球的次数应该仅十次左右,加上赛前的练习,一共加起来也没有垫过多少次球。
可是,今天早上起来一看,两个前臂已经是惨不忍睹,布满了淤青,紫斑,MS被毒
打过似的,如果这个样子被人看到,即使人家不说什么,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所
以尽管天气炎热,也只能穿长袖出门了。
这就是俺的老毛病,血小板低惹的祸。从出生开始,这个毛病就一直伴随着我,从
小就被父母告之,要尽量避免外伤,因为血小板低,所以流血不容易止住,伤口也
不容易愈合。但我小时候虽然不算太淘气,但比较好动,所以手上,腿上弄出点小
伤也是常有的事,别人有时划个口子很快就好了,而同样的伤在我身上却总是MS很严
重,因为血流得多。也曾经用药物,食物治疗过,但收效不大,反而是随着年龄的增
长,症状消失了许多。
据说这是一种血液疾病,起因有先天和后天两种,我是属於先天的,就是遗传基因
的问题,是父母的血型不配,他们结婚那个时代又没有做婚前检查,所以就遗害后
代了。我真的是很无辜,都说血缘相距越远的父母生下的子女越健康,越聪明,俺
的父母一个南蛮,一个北夷,祖籍相距万里,民族也不相同,怎么生下的儿子又笨又
丑,还有血液病呢?
好在这个病一时还死不了人,俺老人家又一向是视死如归,所以也从不把这个当回
事。不过今天在近100度的高温下,还要把衬衫袖子全放下,袖口系好,真的是觉得
很心理不平衡。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