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57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会变成“我花开时百花杀”
1957年中国大陆党外人士说:“只要是共产党员,不论工作、地位、待遇、生活都可以特殊照顾……旧的统治阶级是没有了,但是又出现了一个新的特殊的阶层。”
普通民众的人权经常受到共产党官僚的任意践踏。在整风期间,控诉党员干部的胡作非为、欺男霸女,是一些地方大字报的重要内容。福建师范大学中文系女生江凤英等22名学生贴出的第一份大字报“党委在干什么?”内容是说校人事科长利用职权,威胁利诱并施,奸污女助教、女学生,而校党委熟视无睹,千方百计包庇,任其“在我们新中国神圣的高等学府中为非作歹”。中央林业科学研究所“鸣放”的主题,是该所办公室主任两年前强奸了其家中女佣,所党支部不依法行事,却只召开党内会议,给了该主任一个“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了事,办公室主任的官还可照当,而且替他保密,不让党外群众知道。鸣放中,群众得知此事,便贴出无数大字报,将批评矛头对准了包庇罪犯的党支部。
第一机械工业部设计总局戴占奎说:“国民党党员犯法,加倍处罚,共产党党法不分,党员犯法,逍遥法外姑息养奸,把中国优良传统给毁了”(1957年8月18日《人民日报》)。共党的干部贪污腐败、违法犯罪,首先由纪委审查,然后再决定是否交检察院起诉;或者以党纪代替国法“私了”。党员在贪污腐败、违法犯罪方面也享有特权,不与庶民同罪。
北京医学院药学系主任薛愚说:“党教育党员,‘吃苦在前,得利在后。’但有不少党员却在升级、加薪和福利等方面‘得利在前,吃苦在后。’”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黄药眠在统战部召开的座谈会上说:“党员一年可以提升三级,非党员尽管勤勤恳恳地工作,三、五年也不能升一级。”中央办公厅工作人员王文了解内情,他写了一篇《两种工资》,指出共产党高级干部在“名义工资”之外还有“实际工资”:“房租低于市价十倍的小公馆,为私人和家庭服务的厨师和公务员配备齐全的家具、设备,私用小汽车的汽油,各种免费戏票。这些额外享受,往往高过他的薪金二、三倍,而且,这些薪金以外的额外享受,还到处得到制度的保障。”
周大觉以“一个自幼耕读,挣扎,受地主,也受新阶级压迫者”的名义写道:“随着旧阶级的消灭,新的阶级又起来了”,“社会地位,宪法上名义上规定公民一律平等,然在日常生活中各种待遇(不论工作、学习、游玩、吃饭……)均论等级,显易可见不平等,一个小小的党支部书记可以呵斥直到无辜的斗争,施以肉刑(变相的),这和封建统治者对农民的态度有何区别?”“官官相护(例如魏巍所揭露的)可见已开始自觉地形成一个社会集团,他们互相支持、包庇,有共同的经济、政治、社会地位、等特殊的利益。”
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报刊处副处长傅信也认为共党的干部利用特权剥削人民,是剥削集团。他说,这种剥削很巧妙,不必占用生产资料,“直接利用特权而无偿地占用劳动人民的剩余劳动”(1957年8月21日《人民日报》)。1936年参加共党的山东农学院马列主义教研室主任周次温就这样说:“我是战时入党的,假若是在解放后的现在,这样的共产党,我根本就不会参加”(1957年8月13日《人民日报》,引自陈权《鸣放选萃》第185页)。
北京大学学生把矛头指向“特权阶层”。一位理科学生的大字报写道:“我出身贫农之家,深恶痛绝阶级压迫,要求平等民主自由的热望,犹如大火在心中燃烧。……我自小学到初中天天幻想着‘总有一天’我有民主自由的权利,‘总有一天’我可以不受歧视鄙视……。然而7年的经历证明了不是那么美丽的,新的阶级压迫,正在开始形成,惨状目不忍睹”。他大声疾呼:“反对新的变相的阶级压迫,人们要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现实世界,要用自己的耳朵去听听人民群众的欢悲哭泣”。群学说:“经济上以各种名目、照顾之类,较高级官员过多地实际地占有社会劳动产品,此外政治地位、人格等等的实际上极不平等,这些现象决非一个国家、一地,半载一年存在,而是全面、长期存在。这就是‘谈论’所说的‘新阶级’的形成”。佚名的大字报:“当权者们利用革命胜利后人民对党的无限的热爱与信任(甚至到盲从的程度)偷偷的将自己和劳动人民隔开了,当权者们利用了人民对党的迷信加上自己的权力给自己立下了各种各样的特权,这些特权绝不是经济上的报酬,还有政治、社会地位和各种制度的保证形成了一个当权集团的整体,而且这个整体是愈来愈稳定了,谁做上官,那么他将永远的做官(除非犯了反革命罪),而且他们孩子也做官,大官的儿子是不会做堂倌和理发员的,有头脑的人们!这种稳定性有世袭制度的气味。”“现实生活中当权集团在生产资料支配上具有‘超群’的特权,这种特权与他们在政治上、社会地位上的其他特权组成了一个整体,这个当权集团与劳动群众便是现在社会主义内部的主要对立面,目前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的重大错误都可以在这里找到根源。”
南京大学地质系学生雷戟张贴了一份《20条大纲》,提出反对特权:特权是官僚主义的特征,它产生奴颜媚骨,阿谀逢迎,趾高气扬,鱼肉民众。
1957年5月2日,四川大学大礼堂参行了生物系4年级学生冯元春的鸣放辩论会。冯元春时年25岁,四川灌县(青神县)人,出身贫苦农民,靠姑妈支持;1950年后即参加工作。她是川大生物系4年级学生,读书成绩不错,每年都有助学补助金。那天她鸣放的题目是:《毛泽东是伪马列主义者、共产党是三大主义武装的最巧妙最残酷的剥削集团》。这个题目真叫语谅四座,令人震聋发聩,许多人不能接受,认为“太反动”。今天回头去看,她真是一个先知先覚者,所言为历史所证实:“中共就是个残酷的剥削集团”!
那天参加鸣放会的人特别多,校内校外至少有2、3千人。她不惊不吓地站在主席台上,身边聚着一帮支持者和反对者,常常发生争执。她旁若无人,面对广大听众,以极其平静的声调说:“在马克思的著作里根本没有‘无产阶级专政’这一词,全是毛泽东的杜撰和引申。所谓无产阶级专政,就是用暴力夺取政权后,统治阶级组成的政府。他们借用军队、警察、监狱去镇压老百姓,不给人民任何民主自由的权力,也不遵循法律去依法办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通过的‘宪法’,仅是一纸空文。毛泽东要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想打倒谁就打倒谁,想关押谁就关押谁,这决不是马列主义者,是彻头彻尾的独裁!”她的发言引起一片哗然骚动,既有赞成的掌声,也有反对的吼叫,会场乱成一团。冯元春很镇静,按照事先准备好的讲稿内容继续往下说。她提出几个不可辩驳的事实,使全场听众安静下来。
第一个是“高饶事件”,她说:“根据已发表的材料观察,高饶的罪名是反对党中央、反对毛主席。请问,党中央和毛主席有缺点有错误,难道不能反对吗?这不是个人崇拜是什么?高饶没有反人民,他和暴力集团也没有联系,而毛主席却以暴力逮捕他,这是违反宪法的。报上公布高饶另一罪名是生活腐化、侮辱妇女,但为什么被侮辱的妇女却没有提出控??因此,毛主席犯了错误,是斯大林思想在作祟。”
第二是胡风事件。冯元春认为,毛主席提出逮捕胡风的根据是:①反党,②上书30万言,③组织反革命集团。冯元春说:“毛主席经常说:‘言者无罪,闻者足戒’。为什么胡风上书30万言就成了罪人了,而且还把别人朋友之间的来信公布出来,说是反革命罪证。这是毛泽东公然破坏法律,自己打自己的嘴巴?毛泽东主席的特权思想和历史上一切统治者的特权一模一样,毛泽东是中国再次出现的刘邦。”自1955年毛泽东把胡风等人定成“反革命”后,广大知识分子心中是不服气的,但却没有人敢于公开提出来,只是背后私下嘀咕而已,而她却敢挺身而出,面对数千听众讲出自已观点,不能不使人赞叹!
冯元春针对当时中国社会现实指出:“我们再来看看共产党,这个集团对工人农民的剥削是最巧妙最残酷的,是空前的。工人加班不给加班工资,美其名曰‘奉献’;农民辛辛苦苦种出的粮食自已不能支配,大部分被国家统购去再无存粮,统购统销是变相剥削农民,今后要是发生灾害便会饿死人。可是,现在的报纸和电影全是歌功颂德的东西。助学金是共产党用来收买人的。共产党用封官许愿高价收买一些人入团入党,各个单位都豢养了一大批不务正业、专门监视别人思想、言论、行动的政治工作人员,美其名曰改造别人思想,实际是些不通、只会扣帽子的共产党员,是党棍。他们就这样靠吸取别人脑汁而生活,他们对待老教授是那样横蛮、无理,是最卑鄙的一种人。”
会场响起赞成的鼓掌,但也有反对者的捣乱,但掌声很快席卷整个会场,掩去了那些反对的吼叫,显然冯元春的鸣放征服了大多数人。似乎那有过的汹涌暗潮一下从地壳迸了出来,有点摧枯拉朽,不可阻挡之势。掌声平静后,她接着说:“共产党的特权行为严重,表现在用人制度上的‘奴才论’,以及对党外人士的打击和对知识分子所谓的‘思想改造’上。只能说他们好,不能说他们的不是。共产党对外政策是一边倒,倒向苏联,处处说苏联好,没有民族气节。台湾局势紧张就是倒向苏联成的。实际苏联远不如美国。我校汤教授,为人忠诚,是个忠于客观事实的自然科学家,就因为他爱提意见,在肃反中就认为是反革命分子,在大会上进行斗争,说他是美国派来的间谍。汤教授确是一个忠于事实的人,他曾经对我说,美国工人生活水平相当于我国的大学教授,一个月二、三百美元,每三个美国人就有一辆汽车,这些足于说明美国生产力高。而剥削集团的宣传机器却歪曲事实宣传说美国有多少工人失业、经济危机又多么严重。而汤教授忠于事实,却受到迫害。我们党和毛主席没有一点民族气节,瞎说苏联如何如何好,其实只希望从那里多拿到几个卢布而已。”
冯元春最后说:“苏联黑暗,中国更黑暗。”“到处都是便衣警察在监视老百娃的行动。”“解放后工人工资没有怎样提高,农村闹粮荒农民吃不饱,生活还不如从前。”她“坚持孙中山先生的救国理念,踏着黄花岗七十二烈士鲜血前进”!
1957年6月18日李明阳竟大着胆子然跑到川大女生宿舍去找冯元春。此时冯元春已陷落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从教区到食堂,从操场到宿舍,全是揭发批判她的大字报。李明阳出于关怀,再三相劝:“冯姐,你若再次走上鸣放大会是否策略一点,不要再说毛是伪马列主义,共产党是剥削集团?”
1957年7月29日川大校党委组织全校师生对冯元春进行批斗的那天,李明阳得知消息公然跑去为她辩护,刚一跳上台就被左派学生轰下来,立即扭送到派驻所。不久,冯元春以“反革命罪”被逮捕,他也以同样的罪名被逮捕。冯元春被捕后关押在省公厅梓童巷看守所,在关押中拒不认罪,坚持自巳的观点,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1岁的学生李明阳,被成都市东城人民法院也以“反革命罪”判刑15年。冯先在简阳平泉劳改农场劳改,“文革”中因继续批评毛泽东被加刑5年,转送南充地区省第一监狱。加刑后冯仍不低头“认罪”,在狱中书写批毛文章,呼“反动”口号:打倒独裁暴君毛泽东!因而被判处死刑。
1970年7月1日这天,南充市召开了声势浩大的公判大会,公审枪毙了三个“现行反革命分子”。南充市城区万人空巷,街道两边全是麻木如蚁的看客,声嘶力竭的高音喇叭由远而近,缓缓驶来的几辆解放牌汽车上站满着全副武装的军人。第二辆是刑车,车上押着三个将要执行的“死刑犯”,突人有人惊叫:看,中间那个是女的,“女反革命”……那个女的年约40岁,个儿不高,五花大绑地捆扎着,背上插有三角尖形的白色死牌,胸前挂着写有“冯元春”打上红叉的大纸牌。冯元春昂头挺胸站立着,两个恶狠狠的军人死死压住她的脖子。一条细麻绳像勒进了她的的皮肉,在颈脖处还缠了一圈,让你叫不出声音来。虽然由于血脉不通,冯元春脸呈青紫色,但她仍金刚怒目,威武雄壮,像个不屈的武士……
不一会儿,大街小巷贴出了杀人布告,布告说:冯元春被杀的“罪行”是:“从1957年以来就一贯敌视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的领导,在四川大学读书的时候就借给党整风的机会,恶毒攻击现行社会制度。说它是历史上最邪恶的吃人制度,污蔑伟大领袖是伪马列主义者,还恶毒攻击统购统销粮食制度。”“判刑投入劳改后,拒不认罪服法,坚持反革命立场,继续书写咒骂污蔑无产阶级专政的文章。”“实属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现行反革命分子……”这是毛杀人的“八股文”,千篇一律,毫无新意。
她死得比张志新惨,是乱棒打死的,死时不足40岁。下令杀她的是李井泉。中共四川省委有分内部文件,全省有27名右派分子不予改正,其中就有冯元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