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芬兰的成年人中,我大概是最后一个拥有手机的人。家有电话、办公室有电话,我又不是什么要人,干吗还要随身带电话。后来,家中人个个有了手机,要把家里的座机撤了,我才不得不买一个功能最简单的手机,一直用到坏了。这时,手机已经换了不知几代,功能最简单的也能拍照,于是,我有了一个能拍照的手机,像素自然不会高,2.0 mega pixel.
我爱散步,集运动、吸氧、赏景、思考为一体。现在散步时,加了一大乐趣,随时用手机拍景。开始拍时,只是自得其乐又图个方便。随身带相机好麻烦 ,又不是旅游,带个相机,就不优哉优哉啦,再说,只是随兴而拍,更没指望拍出来的有什么好。等到学会把照片放到电脑上,才发现 2 mega pixel 拍风景,有它的独特之处哪,那蒙胧之美还真有艺术感。放些照片,与不善赶时髦的中老年朋友同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