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字蒙城

卖字蒙城

JackStand 死顶子

我从88年左右,就没有怎莫写过字了。一直到2007年夏天。

那年,蒙特利尔的La Ronde(是个游乐场,属于6 flags 旗下)举办 ‘中华文化节’。我夫人热心参加,准备好好弘扬一下中华文化。于是,便与朋友合租了一个摊位,共400刀摊位费, 时间两天。她想献上一些中国小吃。决定炸春卷。

我那时上班,顾不上帮她准备,就由她自己全权办理。她光有热情,没有经验。事先把春卷炸好了。用保鲜膜封上,放在冰箱里。准备到现场后,再炸一下就卖。一是省去了现场制作,二是可以比较快的供给人家。我在前一天晚上,与她商量备份方案, 她不以为然。我于是仓促之间,决定给人家写名字,一是有中华文化特色,二是作案工具容易准备,笔墨纸砚也不占地方,一张桌子就妥了。说起来,写字是读书人的看家本事。成本巨低而赢利空间上不封顶。要赚多少钱,不看你的秃笔瓦砚,只看你的功夫加灵感。没看见人家王羲之莫,一篇兰亭集序,风流千古。大家也就不说了,不具有可比性,也不可复制。单说过去的穷秀才,上京赶考,没有盘缠,不就靠的是一路卖字末?现在知识普及,大家都会写字了,价钱就贬值了。因此,现在的念书的,要是缺了钱,只好端盘子或刷盘子去了。‘盘子钱’是也。

到了那天,果不其然,别人家的生意兴隆,我夫人这儿就是开不了张。问题出在春卷的卖相上。刚炸的春卷,外皮焦脆,金黄,很是吸引人。从保鲜膜中拿出再炸的春卷,表面皱巴巴的。没有人理,成了真正的‘狗不理’了。我夫人的热情,更是来得容易去得也快。一看不行,她就收摊不卖了。

我一看,这怎莫行呀,不是要赔到姥姥家去了吗?于是,便使出缓兵之计。告诉她说,游乐场的票很贵,你既进来了,就“贼不走空“,先玩玩再说吧。省了以后再单花钱买票了。为了稳住她,还特地给他出主意,让她带着儿子去乘直升飞机观光。说:下回你要坐,外头没有,除了买直升飞机的票,还得买门票。。。 总之,得把她先安排好喽,要不然,她的挫折感会把一切都给搅和了。后方不稳,是干任何事情的大忌。不管怎莫说,得先让她有事情干再说。

我于是收拾了东西,摆上了笔墨纸砚,拿出了我的备份方案。

有道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我这莫一转型,还真来了生意。

那些个西人们,十分想知道自己的名字,用中文汉字,写出来是什莫样子。于是,求字者便十分踊跃。

那具体是怎莫一回事呢?比如,他崇拜JET LEE, 你就给他写:李连杰。

他要是叫Arnold Schwarzenegger 你就给他写 :阿诺德。施瓦辛格。就行了。

然后是签名盖章。可事情也不是那末简单。 首先是翻译规则。要按港台的,前面的就得翻译成:阿诺。舒华辛力加。十分古怪。没见过人家把‘迈克尔。杰克逊’给翻译成‘米高。积信’了吗。我就按照一般大陆的通用人名译法去处理了。尤其注意不能有褒义或贬义明显的字, 也不能有附会的意义。曾见过有把印度翻成:天竺国或真毒国的。其实,印度既没天竺国那末好,也未必有真毒国那末坏。还有把亚特兰大翻译成饿狼坨的,俺还就真以为那是一个野狼出没的地方了。最有趣的,是蒙特利尔的译法:满地可,蒙特楼,。。荷里活,不对,那时好莱坞了。。。我当时曾指着当地中文报纸上的‘满地可’问人家那是哪里,却不知我早已身在此山中了。

写字的纸是从唐人街买的宣纸,墨是北京一得阁的墨汁,印泥也是上好的中国书画印泥,朱红的,说是500年都不褪色。笔末,还是我那两杆老秃笔。

印章是我头天晚上用两块木头刻成的,我夫人说我不睡觉,发疯。

西人,在中国叫老外。可人家一点也不外行,来了便先问使得什莫纸,他们管这宣纸一律叫大米纸RICE PAPER. 我就不知道这是什莫时候来的个中国和尚传给了人家歪经,也许是他们的祖先,从中国趸来时就歪了。总之,现在,要想纠正也难了。他们还问用的什莫“印可INK”,你要说是他们的‘印可INK’,他保险扭头就走,人家也知道,国货有精品。

米白色的纸,落上漆黑的墨,再盖上朱红的印章,那种美,即便写的不是字,也够慑人心魄的了。

加上我有模有样,有条不紊的现场书法秀show,弄得跟日本人炮制茶水似的那末隆重,西人们觉得这是一种难得的文化享受,3刀一幅太值了!我的面前就排起了长队。我虽然顶着骄阳,满头大汗,可心里那叫一个有成就感。

说实在的,这莫长时间没有摸笔,那是一点感觉都没有。硬着头皮往下写,慢慢的才找到了点感觉,觉着稍微对得起那排队的人们一点了。先头那些个顾客,我算是对不住了,因为那些个字,只是字,没有魂。就像生产线上出来的与手工打造的之间的区别。

我老婆带着孩子玩了一天半,我在那里坐了一天半。挣回了220刀左右。最大的收获,是到了第二天下午,已经找到了大部分感觉。写起来逐渐得心应手了。很高新,很充实。

回去以后,夫人也高兴起来,说我这样好那样行,关键时刻挽救了革命挽救了党,最重要的,我看她想的是挽救了200大刀!

另外一个收获,是我预谋在先。取一张白纸,准备各色彩笔,先让顾客们写下他们的名字,俺再写给他们。西人们写自己的名字,都很认真,写的也都各有特色,自成一体。我在递给他们笔时,并不是随意的,而是按照颜色的不同,依次递出。因此他们写出来的,自然也就桃红柳绿,琳琅满目了。事后我一看,那几张纸真是太美了,只要一装镜框,要多好看,有多好看。可惜,在一次搬家时,忘记了放到那里,至今仍未找到。想起来,这也算中外文化的一种有趣交流吧。

高兴的事都说完了,可有谁知道俺之后连吃一个多月春卷的苦衷哪?不提也罢!正式:偷鸡不成蚀把米,聪明反被聪明误。

jackstand 发表评论于
回复nightrose的评论:
既然俺们庄的地道都让您给看了,能否也留个连接,好让俺们也上你们庄串个门?学习学习你们庄的先进经验?谢谢了。
nightrose 发表评论于
不容易不容易。我在纽约时时代广场净是那些给老外写名字的中国人,和您这派头相比反倒是俗了(不过老外大概喜欢那个,所以才有供应吧)。
石甫 发表评论于
滿地皆可賣字--羡慕這塊寳地耶!
Jackstand 发表评论于
回复:润涛阎
老阎能看这一篇,实出庵的以外。这篇是庵的自娱。不是为有思想的写的。见笑了。
特地写给你的那一篇,你没有看懂,糟践了。
俺认识一个瑞典KI的Doctor。多年来一直搞神经再审因子研究。很喜欢你的文章,称问过我是否与你相识,并希望认识你,或许你们有学术上的话题可以探讨。
如你有意给我留个e-mail。
谢谢光顾。
润涛阎 发表评论于
这个倒是可以考虑,等退休后无所事事就卖字去。有一种写法,就是把花鸟写成字,我弟弟干得很漂亮,我没试过,只是见他写过。就是用一块长方形的画笔,不同的地方蘸上不同颜色的涂料,画出花和鸟,拼成字。可惜我没试过。将来退休后就试试。我得回国跟弟弟学学,买好材料和宣纸。
Jackstand 发表评论于
Jackstand 的评论 回到顶部

回复:焕华
谢谢光顾。俺得字不怎莫样。要是值1000刀,俺就不用干别的了。
俺写了半天,心想是自娱自乐,没想到还真有博客光顾。再次感谢了。



焕华 发表评论于
您下次可一定要收多点呵,最好1000刀一次。
如果老外问:为什么这么贵?
您老人家便说:不贵,不贵。古人告诉我们是:一字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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