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一段好笑的文章:
这世上荒唐事太多, 比较搞笑的一幕是一对偷情的男女, 弹着吉他, 在大树下高歌他们的爱情。
爱是可以偷得的么? 偷情的愉悦是什么成分? 偷情中人往往感觉极佳, 天天有飘在空中踩在云里的感觉。当局者迷, 因为无法辩清这感觉到底是怎么来的, 多情男女们往往简单的冠以“爱情”。
事实上偷情的刺激是多层面的。有好男人好女人道貌岸然了多年终于要做一回坏事的出轨感; 有天上掉下个大馅饼—“哇, 居然有人爱我”—的惊喜感;有自信心和 Ego 斗然膨胀的自豪感;有试穿新衣新鞋的新鲜感;有对合法配偶多年压抑的复仇感;有徒手进油锅捞金子的侥幸感;在网恋盛行的今天, 较之多年熟友变情人, 网恋又多了一重跟陌生人上床不戴套的悲壮感。当然也有找到知音朋友(或真或假)的欣慰感, 被人奉迎关爱(或虚或实)的受宠感; 如此九味瓶一齐打翻,难怪偷情男女天天踩着棉花走路,神魂颠倒, 不辩东南西北, 是非曲折。
有例为证, 一个朋友多年在美国一个小电脑公司当程序员,收入刚够温饱, 郁郁有所不得志。妻子才貌德俱备, 只是结婚十几年, 对丈夫未免不是那么天天顶礼膜拜着。朋友老父忽患晚期肺癌, 朋友只身请长假回国侍亲。 期间未免心情愁闷。 说他中年危机也好, 找安慰也好, 老兄忽然对医院服侍老父的女护工产生了疯狂的感情(可能那个女护工对他无心的夸奖多了点), 要死要活地想和这个大他七,八岁的已婚女护工结合。幸而妻贤而惠,劝勉有术, 避免了两场荒唐的离婚和荒唐的结婚,全身而退。 但他老兄疯癫的时候, 一口咬死这个女护工就是他下半生的幸福, 不惜抛妻弃子,即刻气死老父也要去追求。
男人在落魄不得志的时候, 婚外恋对象多是偏老丑的女人。 何也? 对提高自信心, 优越感有帮助。 女方自然条件差些, 必然要迁就顺从些。 这对心情愁烦的男人来说不异于一个临时天堂, 沉浸在里面可以得到虚幻的满足和崇拜,暂时忘却现实中的一切烦恼。 相反,男人得志时的婚外恋对象多是美丽女人, 因为这时他有心情去尝试征服的快感, 有能力和精力去扮演那费心费力的护花使者角色。 两种情境, 一个借口: 爱情。 爱情这两个字就像万圣节遍地廉价的假面具, 被人方便地用来伪装和包装形形色色的私欲和贪婪。
偷情女操手中最具杀伤力的是秉无盐之貌,怀清照之才, 具熙凤之德的一群。男人对这类女人不设防, 而且在她们面前自信心经常会无端膨胀一些, 感觉莫名地良好一些。 这类女人十分清楚自己的弱势, 通常很有心计, 靠无限温柔, 绝对崇拜取胜。调情之初因为面貌的弱势, 经常保持距离, 靠电话,Email, IM 来勾引, 隔天抖落一份情诗或情书, 象弹琴一样由轻到重撩拨男人的情愫。 等到男人上钩了,面貌不成为障碍了, 再靠畸变大胆的色情手段巩固战果。一切都以“爱情”做幌子, 象主席语录一样,句句不离, 天天提醒。 如果女操手除了偷尝禁果之外还有别的目的,比如急需找个丈夫, 那么更会象江湖贩子兜售狗皮膏药一样百般吹嘘她的那份“爱情”, 世上最香这盘菜, 过时不候, 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你会后悔一辈子, 云云。 男人在她们的“爱情”蒙蔽下做着种种糊涂事, 还觉得悲壮得象狼牙山五壮士。 良家女同胞们遇到这类女人, 犹其是未婚, 离婚或丈夫窝囊的, 千万留个心眼, 不要让自己的丈夫接近, 更不要引狼入室。
偷情男操手中的的绝端高手也是其貌不扬的一群。 他们温文而雅, 彬彬有礼, 有着平静磁性的声音, 平时绝对是好丈夫, 好父亲。 在展开攻势之初他们很有耐心, 有分寸, 一旦有了突破口, 就一反常态, 摧枯拉朽, 猛追猛打, 直奔主题(床)。 他们一般不多花钱, 知道这种事没必要多破费, 不要钱的电话, Email一样能达到同样的目的。 他们往往不会为情人而伤妻害子去离婚。在进攻的时候就安排好退路, 尝尽偷情的欢乐,远离偷情的恶果。对偷情尝禁果心弛神往的女人们, 这类高手是理想的对象, 因为他们不会像疯疯癫癫的新手们那样把事情搞得血淋淋臭烘烘, 还没尝尽甜头就遍地尸首,血流成河。
偷情的最终目的是宣泄。 不同于初恋的爱情, 没有一对偷情男女不是急着脱衣上床滚到一起的。网友第一次见面就是宾馆开房, 谁有耐心去湖边谈情。 所以偷情中情欲的成分远远大于爱情的成分。 往日对正经妻子丈夫不敢做的事, 在偷情的床上可以放肆地做; 平时不好意思说的下流话, 对偷来的临时情人可以随便说。一遍一遍地体验畸形性爱的刺激, 就跟过电吸毒一般, 据说只有吸食海洛因带来的高潮才能媲美。 这能和爱情划等号吗?
现代人生活优渥, 夫妻间往往缺少患难见真情的爱情见证。 亲情在一天天平淡的日子中变得无味且无足轻重。偷情越轨对于中年人来说无异于火之于飞蛾, 成为枯燥生活中唯一可以调味刺激, 又不需要花太多钱就可以得到的东西。 至于道德, 伦理,良心, 没有关系, “爱情”两字可以信手拈来遮掩所有的背叛,缺德, 负心, 懦弱, 和愚蠢。 以陈世美之才, 如果当日他留下歌颂与公主婚姻的诗篇文作, 我相信乍一看必定也是惊天地动鬼神, 通篇洒满了爱情的金粉。
偷来的情不是爱情。 谁见了莎士比亚的亘古不朽爱情故事中有歌颂通奸偷情婚外恋的?想做肮脏事就应该坦坦荡荡地承认是在做肮脏事而已, 不要自欺欺人地冠以“爱情”的桂冠, 实在懦夫得很。 如果是有意识地用“爱情”做伪装和诱饵, 想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那更是彻头彻尾的卑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