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道德经》---第36章

第 三 十 六 章

 

 

将欲歙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

将欲废之,必故兴之;将欲取之,必故与之。

是谓微明。

柔弱胜刚强。

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简评:

本章从内容上讲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讲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然界的蓄劲发劲的社会动力学原理。第二部分就五个字“柔弱胜刚强”,它点出了第一部分与第三部分的一个看似无关实际相同的共性,就是做事要注意柔而不要一味的简单刚硬。

 

逐句解读:

 

原文:

将欲歙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

将欲废之,必故兴之;将欲取之,必故与之。

是谓微明。

 

解读:

为了收拢,应该先放开;为了削弱,应该先加强;为了废除,应该先兴盛;为了得到,应该先给与。这叫做微妙之处的道理。

 

原文:

柔弱胜刚强。

 

      解读:

柔弱可以胜刚强。

 

      原文:

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解读:

鱼不能离开水, 不可轻易动用国家所拥有的力量来向人民示威。

 

      全章白话直译:

为了收拢,应该先放开;为了削弱,应该先加强;为了废除,应该先兴盛;为了得到,应该先给与。这叫做微妙之处的道理。

 

柔弱可以胜刚强。鱼不能离开水, 不可轻易动用国家所拥有的力量来向人民示威。

 

讨论:

在读本章时如果能够体会到“柔弱可以胜刚强”这几个字的连接上下两部分的作用,那就是真正体会到了作者在本章想要点出的微妙之处了,而很多对这一章的误解也主要都是因为没有看懂这里的微妙。不懂的“柔弱可以胜刚强”这个道理的人在行事时的特点往往是简单粗燥,一味地凭借自己的蛮力,没有策略,那样的人是不懂得类似“欲擒故纵”这样的道理的,而且一旦手里掌握了国之利器就会拿来耀武扬威,仗势欺人。

 

本章最后一句的“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也可被解读为不要轻易泄露国家的军事力量,总之它的意思是不要随意显示国家的武力,不论是向自己的百姓还是向其它国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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