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自一人出差来到又一个异乡,我迷上了“摇滚乐队”。这是一个游戏,模拟一个乐队,可以有一至四位摇滚乐手,我同事的这套由一位歌手(麦克风)、一个鼓手、和一个吉他组成。有一天晚上,我们几位同事小聚,饭后就玩了玩这个游戏。我感觉这是在卡拉ok的基础上又进了一步,有乐器,又有朋友之间的配合,更好玩一些。
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那架鼓。这鼓共有红、黄、蓝、绿四个,玩的时候不管别的,只要看着谱,找对歌曲的节拍,敲对鼓点就好了。这个我中意,敲对了的时候很有节奏感。吉他相比之下没那么有吸引力,那个麦克风我则是一点兴趣都没有的。
那天晚上,我们随意地挑一些歌来玩。那些歌好象大多是英美摇滚乐的经典,不过我一向不粉摇滚,一首都没有听过。我那白人老美同事(也就是游戏机的主人)大为惊讶:“你真没听过这首?很经典的哦。”“你也没听过这首?有没有搞错?”“那你一定听过这首!什么?!居然也没有听过?!”(他说的当然都是e文,大致翻译的。)
他那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神情非常好玩,我也就懒的解释,让他惊讶,以为我是外星人好了。我在肚子暗自里好笑,心想:我要是随便找一首国语、粤语、或者闽南语的流行歌曲,你听过才怪!套用一下老大常说的一句话--真当我是傻瓜啊!
这游戏的一个优点就是,没听过那些歌也可以玩得来,尤其是鼓。于是我就跟这个鼓耗上了,从刚开始有一下没一下,像和尚敲木鱼开始,到慢慢地找着一点门道,可以打出几个简单的节奏,我越敲越来劲。
看我那么喜欢那架鼓,他们还是拽着要我试试吉他和麦克风。我也不好意思独霸鼓,就试了一下吉他,没鼓那么有感觉。于是,玩了一曲之后,我就歇了一下,然后又回去打鼓了。等到他们磨着要我当歌手的时候,我说:“你们这不是强人所难吗?我一次都没听过,怎么唱?”没想到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他们居然还是不依不饶,非说要听我唱不可。哼!唱就唱!谁怕谁!借着酒精的力量,我接过麦克风,说:“这是你们自找的哈,不要怪我折磨你们的耳朵。”见我居然肯唱了,几位本来在远一点的地方聊天的同事也凑了过来,要看热闹。
音乐开始,过门之后,歌词就慢慢地出来了。我照着屏幕上的歌词和大致的曲调升降,顺口念下去,耳朵里再注意听音乐有什么起伏,把嗓音拖着拽着跟着乱跑,偶尔喊上一嗓子。同事们都笑得不行,估计我已经不是走调、跑调的问题,多半是已经飞调或者没调了。我毫不在意,反正一向觉得摇滚歌曲多半本来就很歇斯底里,糟踏一首有啥了不起的。
坚持这样念到底,系统打分,居然还有百分之三十几的相似度。同事们已经笑得腰都要直不起来了,有人调侃说我很有摇滚天赋。我说:“哪里哪里!要么是编这个游戏的程序员没有数学天赋,要么是这原唱歌手没有音乐天赋。我有啥摇滚天赋!”
同事们玩过这游戏就放下了,不曾想我却上瘾了。哪天要是下班早一点,我晚饭后就会打开游戏机,自己敲上一阵子鼓。同事们先是笑我,过了几天居然有一个人加入进来玩吉他。正所谓“独乐乐,不若与人”,我也就玩得更有瘾了。等过些日子,出完差回家,我也想买一套和老大一起玩,我嘛要鼓就好了,老大呢或许会挑吉他。一个小问题是,能买到中文歌的游戏盘吗?不管怎样,应该都会玩得很开心吧。
201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