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福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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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是一个高福利的国家,高福利制度为法国人民提供了保障,但也有不少弊病。它造成产品的高成本和国际竞争力的降低,从而使法国经济陷于长期的不景气状态,并且出现了高失业率。同时,福利经费也赤字累累,难以为继。但在法国现行的政治体制下,高福利制度难以进行根本的改革,消除它的弊端,这是我们必须引以为鉴的。
法国是欧式福利国家的典型。它的公民享有多方面的福利保障,主要包括:失业救济、疾病保险、工伤保险、养老金制度、住房补助、残疾人补助、多子女补助等,细分起来有近40种,各种补助的领取都有严格的条件与规定。在这个制度的保护下,除极少数例外,每一个法国人,从出生直到死亡,在他们面临困难时都可以得到基本的社会帮助,不至于流离失所,即所谓“从出生到死亡的保障制度”。法国这个庞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不是在短期内形成的,它经历了漫长的发展道路,从19世纪初开始出现,直到二次世界大战后才慢慢完备,逐步达到今天的规模。
1813年,即早在第一帝国时期,法国即通过最初的保护工伤者的条例。1848年二月革命以后,制宪议会把“劳动权和享受社会救济的权利”写进宪法草案,到1850年正式通过了“公共救济与预防法”,逐步建立最早的社会保障制度。1893年开始实行公费医疗,但人口覆盖面很窄。1898年通过“工伤保险法”,开始对因公受伤者给予补助。”1910年颁布法律,对工人和农民实行普遍性退休制度,规定退休年龄为65岁。
一次大战以后,法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发展,1919年通过对战争受害者给予补偿的法案。1930年通过第一部“社会保障法”,初步建立了对雇佣劳动者的普遍保险制度。1936年人民阵线政府执政期间,在社会党人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法国颁布了每周40小时工作制和每年2周的带薪休假制度的法令,使成千上万的普通工人群众生平第一次有机会到海滨度假。
二次大战后,法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走向完善。1945年10月,法国议会通过“社会安全法”,该法的主旨就是使劳动者及其家属免遭可能减少或丧失收入的各种风险。根据这项法律,法国又通过一系列法律,扩大社会保险范围,使全体法国人,进而使全体在法国居住的人都成为社会保险保护的对象。
与此同时,法国雇佣劳动者的福利也在不断增加。1956年规定带薪假期增加为每年3周,1969年又增加为每年4周,1982年增加为每年5周。1982年1月,法国议会通过每周39小时工作制。1997年5月,法议会又通过了每周35小时工作制的法案,计划在几年时间内逐步实行。
另外,法国从20世纪60年代初就开始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保护社会最底层的群众的利益。最低工资根据物价上涨的幅度和其他因素逐年增加,最少每年增加一次,也有一年增加几次的。到1998年7月,法国最低工资已调整为每小时39.43法朗,每月工资6663.67法郎。此外,法国雇员还受到《劳动法》等法律的严密保护,老板解雇他们要受到法律的种种限制,并不能任意行动,大批解雇员工还必须获得政府的批准。
综上所述,法国工薪阶层是受到法律充分保护的一个阶层。他们享有较多的权利,拿着丰厚的报酬,工作时间却并不长。以目前大多数企业每周39小时工作制计算,外加每年5周带薪休假和11天国定节假日,全年总共工作1771小时。若以即将实行的每周35小时工作制计算,每年实际工作不到1600小时。
对法国雇主而言,他们雇佣一个没有专门技术,拿最低工资的普通劳动者,并不是每月支付最低工资6000多法郎就完事了,还必须为该雇员交纳各种社会分摊金。同时,雇员也必须按比例承担一部分费用。比较重要的交纳项目有:全民社会捐助、社会疾病保险、养老基金、工伤事故基金、退休基金、失业基金等。在上述各种社会分摊金中,以1998年的收入计算,最低工资收入者本人要交纳的部分为1626.26法朗,每月所得的纯工资为5037.41法朗;雇主支付的部分为2499.54法朗。也就是说,在法国,老板雇佣一个没有什么技能,没有什么文凭,仅拿法定最低工资的一般雇员,每月必需为他支付的钱的总数为9163.21法朗。
法国工薪阶层的平均收入各种说法不一,1994年平均工资约为纯工资1万法朗左右,1998年大约仍是这个数。以此推算,平均工资收入者每月毛工资约为13000法朗。雇主除支付上述工资以外,还必须为他交纳各种社会分摊金总共约4800法朗,即雇主为雇一个平均工资收入的雇员每月支付的总金额为18000法朗左右。1993年,法国高级管理人员的月平均纯收入已超过2万法朗,”,加上本人和雇主交纳的各种社会分摊金,雇主的负担之重是可想而知的。
上述这些工资数额到底意味着什么?1995年,一台51厘米或55厘米的中国产金星牌彩电在法国仅售1700到1800法朗;一辆普通的法产轿车70000法朗左右;大米每千克5.5到13法朗;猪肉每千克23到24法朗;当然,法国的房租比较贵,对一个三口之家来说,每月的房租最低也要2000法朗左右,巴黎市区的房价更高达每平方米2到5万法郎。由于人工贵,法国的服务收费昂贵,如理一次发,最低收费约100法朗左右。法国物价总的特点是,大规模生产的工业品和农产品价格不贵,而含有较多人工的房子和服务价格昂贵。如果把劳动力也视作一种商品的话,那么,在法国,它就是一种最贵的商品。
昂贵的劳动力成本,深刻影响了法国人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法。首先是大大减少了传统的修理行业的规模与机会。在法国,较为贵重的商品都有完善的保修制度,而保修期一过,一旦再出现毛病,法国人就不再去修理,而是一扔了之。因为修理费用太昂贵,买新的比修旧的更合算。
在生活中,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东西坏了都可以丢的。聪明的法国人采用了换工的做法,替人工作来换取别人的上门维修,以避免支付超出承受能力的昂贵工资。在商品经济如此发达的法国,换工现象的出现实质上是一种倒退,它表明法国社会内部已出现了某种病症。
昂贵的劳动力成本,还使某些行业在法国社会大幅减少甚至基本消失,如女佣业。直到20世纪上半期,做女佣还是法国社会一个普通的职业。稍为富裕一点的家庭,都会化钱雇一个女佣,以减轻主妇的家务劳动。但到了现在,由于劳动力过于昂贵,除了极少数实力雄厚的大资本家,一般工薪阶层,即使是高薪收入的工薪阶层,也基本上与雇佣女佣无缘了。
昂贵的劳动力成本,还对法国的经济活动、经济结构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高福利同时意味着高税收。法国正是一个高税收的国家。它的税收分为国家税和地方税两个部分,国家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公司所得税、消费税、登记税、印花税、工资税、关税等;地方税主要包括土地税、行业税、居住税、财产转移税、娱乐税等。1993年,法国税收总值17990亿法朗,占法国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24%左右,加上国家的社会征收,政府掌握的财力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3%左右,在西方国家中是比较高的,因而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也是比较重的。
在这种大背景下,企业要生存下去,必须遵守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即千方百计地增收节支,降低生产成本。在劳动力价格昂贵的法国,尽可能地减少雇员人数,就成为节约开支的基本方法。企业的这一行为深刻影响了法国的就业状况及产业结构。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商业方面的变化。
一方面,传统的商业销售形式在逐步地萎缩、衰退。60年代,中小商店占法国商品零售额的83%,而到90年代,仅占43%,其余部分都被大商场夺走。遍布法国城乡的小商店,如面包店、药店、酒巴、饭店、杂货店、肉店、书店等,大都成为家庭企业。老板既是店主又是直接经营者,高昂的劳动力价格使他们无力雇佣工人。即使是规模较大一点的饭店、药店等,只要可能,也总是尽量少雇人,以降低成本。这就使这一领域所能提供的就业机会大大减少。
另一方面,大商场,特别是超级市场等能够大大减少人工开支的销售形式纷纷崛起,成为法国商业领域的一支新兴力量。超级市场往往有以下特点:1.规模巨大,货物齐备,顾客可以在商场中一次性购足必需品。2.在商场内不设营业员,仅在出口处设收银员,所以大大节省了人力,降低了销售成本。3.一些著名的超市都有全国规模的连锁店,集中规划,统一进货,可以降低进货成本。由于上述原因,超级市场的商品价格,比一般中小商店要便宜不少,这就吸引了大批顾客,促进了大型超市的发展。1972年,法国共有商业中心(大型超市的集中点)103个,1983年发展为386个,1992年为578个。目前,法国各大小城市均有商业中心,超级市场的销售网点已遍布城乡,基本饱和。幸亏法国的超市大多位于市郊,每次购物得开车前往。否则的话,处于市中心的那些传统小商店真要无法生存了。因为从价格上说,它们是无法与超市竞争的。超市集团的崛起,减少了商业领域所能提供的就业机会。
其次,让我们看看工业企业的情况,先看汽车工业。
近年来,法国汽车工业的产量,仍处在逐年增长的态势。70年代中期,法国汽车产量已突破300万辆大关,到1989年,已接近400万辆(392万辆)。但汽车工业的雇员人数并没有同步上升,反而是逐年下降。1985年,法国汽车工业的雇员总数为37.4万人,1993年则为28.36万人。汽车工业雇佣人数的逐年减少,其重要原因是,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大批机器人代替工人,占据了流水线的主要位置。机器人在忙个不停,而工人却无处于活,这就是今日法国的现实。
再看传统的支柱产业,如煤炭业。在法国,这些产业由于人工昂贵,成本太高,正在日益衰退,成为夕阳产业。1965年,法国煤炭产量已达5820万吨,1970年为4010万吨,1980年为2072万吨。到1993年,产量仅为1025万吨。与此同时,煤炭工业的从业人员也在不断也减少。1947年,法国煤炭工业的雇员高达35.8万人,1970年已减少到11.9万人,1993年为16210人。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法国煤炭工业出现巨额亏损。1988年亏损22.1亿法朗,1991年亏损52.5亿法朗,1993年为29.2亿法朗。与此同时,国家对煤炭工业的财政补贴也在不断地增加。1985年,每开采一吨煤给补贴250法朗,1990年115法朗,1993年200法朗。从价格上看,1993年法国产的煤每吨550法朗,进口煤才320法朗,每吨的差价达200多法朗,尽管国家给予巨额补贴,也难以叫煤炭工业起死回生。从长期看,它的衰亡是无可挽回的。
不仅是煤矿,几乎所有的采矿业,同样面临危机,包括钾矿、铁矿、板岩矿、金矿等。法国采矿业的从业人数从战后的40万人,减少到1994年的33000人。为避免遭受失业的命运,法国的矿工曾在1994年2月在巴黎举行示威游行,要求保障就业和社会福利。然而,由于经济规律的严酷无情,他们的活动最多只能产生一时的作用,谁也无法改变这一点。
总的说来,随着科技的进步,特别是随着知识经济脚步的不断逼近,法国的产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支柱产业,如钢铁、煤炭等行业,由于生产成本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又相对较低,已无可挽回地走向衰落。新的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产业,如电子、航空等行业在加快发展。但由于劳动生产率的大幅提高,它们所创造的就业机会并不同步增加。另外,由于这些行业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很高,大量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普通劳动者已很难在这些领域找到工作。不少人只得涌入第三产业,或根本找不到工作。
在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和经济竞争的压力下,即使找到工作的人,工作压力也很沉重。老板为降低生产成本,处处精打细算,往往把每个人的工作安排得满满的,甚至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致使有的人长期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状态。特别是那些流水线上的工人,他们几乎成了机器的附属品,必须根据机器的快节奏来进行工作。长期从事这种单调的、折磨人的劳动,会使许多人难以忍受,提高劳动生产率是以广大工人(包括职员)的牺牲为代价的。有人曾对此进行研究,得出的结论是:现代工人每周39小时工作的疲劳程度(加上上下班时间),相当于1830年工人的疲劳程度,当时工人每周工作73小时。
对那些中小企业来说,减轻企业负担的妙法即是雇佣黑工。在法国,老板雇佣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并交纳各种社会分摊金。有的老板为减轻负担,不经申报,私下雇佣工人,称为黑工。做黑工的,既有法国人,更有无工作权利,甚至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法国政府虽然制订了严厉的惩罚措施,但利之所在,往往屡禁不绝。特别是饭店、旅馆、制衣厂等小型企业,雇佣黑工更是司空见惯。它也是许多华人企业在经济危机的环境下仍然欣欣向荣的法宝之一。
上述种种变化总体而言产生两大后果:第一,就业机会不断萎缩,造成失业率居高不下,并且呈逐年上升之势。1990年失业人数为219万,1991年为229万,1992年为290万,1993年为306万,到1994年7月,失业人数已达317万,占劳动力总数的12.6%。上述数字还只是那些到各失业介绍所登记的失业者,如果把那些未去登记的人计算在内,那么得出的数字会更高。
1993年,巴拉杜政府刚上台时,为解决法国青年居高不下的失业率(当时法国青年人的失业率高达25%),曾提出一个方案,称为青年就业合约。该方案规定:任何雇主在雇佣一个年轻人时,其最低的工资标准是当时法国最低工资标准的80%。显然,巴拉杜已看到法国人工昂贵所带来的后果,企图用降低人工费用的办法来鼓励老板雇佣年轻人,降低失业率,用心可谓良苦。然而,方案刚一出台,尚未实施,就受到年轻人的强烈反对。一时间,在法国的各大中城市,年轻人纷纷举行示威游行,抗议之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社会反应之强烈出乎政策制订者的预期之外。最后,被迫取消预定方案,青年失业率依然居高不下。
第二个后果是对社会福利制度的巨大冲击。大批人长期失业,只能依靠社会保障制度维持生计,使社会福利部门收入锐减,支出骤增,造成赤字累累,难以为继。1992年社会保险部门的赤字达420亿法朗,1993年增加为660亿法朗,1994年更高达1970亿法朗。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起来的福利制度已摇摇欲坠,改革势在必行。
但在法国的现行体制下,削减福利经费,缩小福利范围的改革行得通吗?
众所周知,法国现行的民主政治制度,是在法国大革命后逐步形成的。它的主旨是用法律限制当权者,防止他们滥用权力。使用的手段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三权分立制度,即用权力制衡权力,防止当权者滥用权力;另一个是大选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用投票的方式来选举当政者,一旦他有滥用权力的行为,同样可以用选举的方法让他下台,以保证权力的正当使用。除了个别的例外,应当说,民主制度在防止执政者滥用权力方面,基本上是成功的。但是,由于多数人通过选举掌握选择领导人的权力,因此,对多数人一致的经济要求,尽管其不合理,甚至过分,民主制度仍是无法拒绝的。也许,西方社会实施民主制度的时间太长,这一制度已开始逐步老化了。
从根本上讲,法国福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与法国的民选制度显然有密切的关系。竞选总统和各级议员的候选人,为了争取人心,赢得选票,必然要在竞争过程中作出若干承诺,而增加福利的承诺又最容易吸引选民,取得竞选的成功。这些人当选以后,为了取信于民,为以后的再次连任作准备,必然会全力以赴地通过增加福利的法律。经过几十年的努力,逐步形成今日完备的保障制度。从这个角度讲,任何实行真正自由的民选制度的国家,都将或迟或早地走向福利国家之路。
政治家从选民利益或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问题,而企业家必须从经济的角度考虑问题,两者的不一致是显而易见的。时至今日,随着福利制度的完善,两者的矛盾日渐尖锐,高福利制度的负面影响日益明显,成为法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障碍。近年法国经济长期停滞不前,除了国际大气候的因素之外,还与此有相当密切的关系。
从本质上说,福利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劫富济贫”的制度,即通过税收等方式,用富人的钱财来救济穷人,也可以说是另一种形式的“大锅饭”制度。在一定的限度内,这种做法无可厚非,有相当的合理性。但超过一定的限度,就会走向其反面。因为过重的税收将会损害社会中最具活力的那部分人的生产经营积极性,有碍社会的进步。现代学者早就证明,公平与效率不可兼得,经济安全与效率也存在一定的矛盾。当然,公平与经济安全是每一个社会都需要的,不可偏废。但如何掌握恰当的度,在获得适度公平与经济安全的前提下不牺牲效率,却是值得经济学家深入研究的。
对法国福利制度的负面影响,不少有识之士早有察觉。1995年5月,希拉克总统上台伊始,就准备对它开刀。然而,政府的设想尚未付诸实施,就引发了一场全国规模的抗议浪潮,是年10月,全国500万公务员与国有部门职工罢工示威,抗议政府的保险改革计划。接着,万名大学生上街示威游行,抗议政府削减教育经费。1996年2月,巴黎、马赛等地再次爆发万人示威活动。上述这些示威活动一度导致交通、邮政、公用事业和新闻出版机构的瘫痪。面对如此大规模的抗议活动,政府被迫暂缓执行许多改革计划。但希拉克总统坚持改革的雄心不死,为了替改革赢得更多的时间,1997年,他毅然解散议会,将原定于1998年举行的议会选举提前到1997年,企图利用总统选举胜利的余威,在议会选举中再次击败左派,控制议会,强制推行改革。但在议会选举前,关于总统将在选举获胜后大幅削减福利经费,推行强硬改革路线的消息不径而走,引起大批福利制度受益人的恐慌,许多人转而投左派的票,结果,法国社会党在选举中获得胜利,希拉克总统拟议中的改革尚未实施,就胎死腹中。
希拉克总统改革计划的失败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深刻的体制方面的原因的。因为民主制度总是保护多数人利益的,削减福利经费的改革触犯了多数人的利益,必然遭到他们的投票否决。即使改革可能对大多数人的长远利益有好处也无济于事,因为绝大多数人是不会为了虚无飘渺的长远利益而放弃实实在在的眼前利益的。更何况福利制度的改革还是一种利益的再分配,那些充分享受现有福利制度好处的社会中下层人士,在福利制度改革后,未必能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获得补偿,因而他们对改革持反对态度也就理所当然的了,这就是所谓“民主的悖论”。
笔者大胆地预言,民主制度的这种内在的缺陷,正是西方文明由盛转衰的致命弱点。这一点,目前尚不明显,因为法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正千方百计地力图用经济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等手段保持它们的经济优势。但是,只要不纠正这个缺陷(事实上也不可能完全纠正),再过几十年,它的后果就将呈现在人们的眼前,即西方文明,至少西方文明中的某些国家将走向衰落。如果中国和东南亚诸国能顺利走出目前的经济低谷并继续保持以往的发展势头,并且不重蹈西方式福利制度的泥潭,那么到21世纪,环太平洋经济成为世界经济中心的梦想有可能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