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岁,是寿命的极限。能活到一百岁的,一千人中难有一人。即使有一人,他在孩童与衰老糊涂的时间,几乎占去了一半时间。再去掉夜间睡眠的时间,去掉白天休息的时间,又几乎占去了一半。加上疾病痛苦、失意优愁,又几乎占去了一半。
估计剩下的十多年中,舒适自得,没有丝毫顾虑的时间,也没有其中的一半。那么人生在世又为了什么呢?有什么快乐呢?为了味美丰富的食物吧,为了悦耳的音乐与悦目的女色吧,可是味美丰富的食物并不能经常得到满足,悦耳的音乐与悦目的女色也不能经常听得到与玩得到。再加上要被刑罚所禁止,被赏赐所规劝,被名誉所推进,被法网所阻遏,惶恐不安地去竞争一时的虚伪声誉,以图死后所留下的荣耀,孤独谨慎地去选择耳朵可以听的东西与眼睛可以看的东西,爱惜身体与意念的是与非,白白地丧失了当时最高的快乐,不能自由自在地活一段时间,这与罪恶深重的囚犯所关押的一层又一层的牢笼又有什么区别呢?
上古的人懂得出生是暂时的到来,懂得死亡是暂时的离去,因而随心所欲地行动,不违背自然的喜好,不减少今生的娱乐,所以不被名誉所规劝,顺从自然本性去游玩,不违背万物的喜好,不博取死后的名誉,所以不被刑罚所牵连。名誉的先后,寿命的长短,都不是他们所考虑的。
【原文】引自《列子》
杨朱曰:“百年,寿之大齐①。得百年者千无一焉。设有一者,孩抱以逮昏老,几居其半矣。夜眠之所弭②,昼觉之所遗,又几居其半矣。痛疾哀苦,亡失忧惧,又几居其半矣。量十数年之中,逌然而自得亡介焉之虑者③,亦亡一时之中尔。则人之生也奚为哉?奚乐哉?为美厚尔,为声色尔,而美厚复不可常厌足④,声色不可常玩闻。乃复为刑赏之所禁劝,名法之所进退,遑遑尔竞一时之虚誉,规死后之余荣,偊偊尔顺耳目之观听⑤,惜身意之是非,徒失当年之至乐,不能自肆于一时,重囚累梏,何以异哉?太古之人知生之暂来,知死之暂住,故从心而动,不违自然所好,当身之娱非所去也⑥,故不为名所劝⑦;从性而游,不逆万物所好,死后之名非所取也,故不为刑所及。名誉先后,年命多少,非所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