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的“改革”观:一旦触及利益基石 必定翻脸

  核心提示:慈禧是把权欲私利看得高于一切的人,她过惯了专制独裁的日子,当世界大势对清王朝极其不利的时候,她也许不反对于己有利的变法;然而一旦变法撼动她的利益基石,她就脸色一变。无论什么样的改革,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都是以她的地位利益为经纬。

慈禧太后(来源:资料图)

  关于慈禧太后是否支持改革的问题,人们的思路有了一些变化,其中之一就是老太太在戊戌变法中的实际作用。据说她不仅不是维新变法的天敌,甚至还可以说是变法的支持者。那些论据当然也算尽人皆知:晚清实际的行政大权掌握在慈禧太后手里,光绪虽然已经亲政,却没有真正掌握国家最高权力。戊戌变法倘若没有慈禧同意,万万不会有开始的日子。诚如康有为所言:“皇上虽为皇帝,而大权一切在西太后,皇上虽明西法,极欲维新,而无可如何,故在位二十余年,而无一日之权”。

  其二,慈禧老太太也推行了晚清新政。慈禧绞杀了维新变法以后,也感到了守旧带来的某些压力。尤其经过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侵占北京,然后挟持光绪帝逃难到西安以后,慈禧太后开始了某种程度的变法。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1901年1月29日),朝廷在西安发布了上谕,其中说:“取外国之长,乃可补中国之短;惩前事之失,乃可作后事之师”,“事穷则变,安危强弱全系于斯”。这道上谕还要求官员各抒己见。光绪二十八年(1902),清政府决定废除科举制,十一月明谕全国指出:“现在学堂初设,成材尚需时日,科举改试策论。”这位皇太后也没有停止支持“洋务”运动,在召见盛宣怀时,她一再表明外国人“欺我太甚”,中国要做到自强。

  其三其四也是有的,比如分析清王朝的国情及所处的世界环境。总之说慈禧不是绝对反对改革。

  实际说来,慈禧统治中国的时候,列强环伺,国运每况愈下,清王朝已不复有其祖先的盛世光环。这个责任,由一个当权者来负担,恐怕不合逻辑,但这个当权者采取一点措施,挽狂澜于既倒,也是应当的。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统治者,都不会眼看油瓶子倒了却懒得扶一把。

  况且,慈禧的变法,并不是出于政治家对世界大势的敏感,不是出于一种自觉,而是对个人权利的自保。她的革新,往往流于表面形式,“治法”可变,“常经”则万古不易,充其量建立开放式奴役制度的帝国。1900年底,李鸿章在北京和各国公使签订合约,老太太见条约中西人并没有将自己列为惩治对象,乃大喜过望,“方以首祸当议己,常悁栗不自安。及见约无之,喜过望,诏报奕劻、鸿章,尽如约”。以后下诏变法,与安抚取悦洋人不能说没有一点关系。她的所谓变法,实际出于无奈,虽不好称之为假改,但绝对是只重皮毛。

  1906年,到西洋考察的五大臣回国后,慈禧太后召开御前会议,于1906年9月1日宣布预备立宪。9月6日,颁布了改革官制上谕。这次官制改革方案,合并了一些不太重要的部门外,还将原来的内阁、军机处、吏部、礼部、都察院全都撤销,新成立的机构则有资政院、行政裁判院、集贤院、大理院、审计院等,成立“责任内阁”代替军机处。1906年10月,慈禧对这个方案有个批示,在军机处不变的大前提下,一些部门改了名称,如刑部改法部,户部改度支部,兵部改陆军部……增设邮传部等。

  慈禧留给人们顽固保守的印象,与她的政治行为有很深的关系。一是她镇压了维新运动,二是推行“新政”时零打碎敲、拖延逶迤。

  绞杀戊戌变法一事史书记载颇详,此处不必赘言。概而言之,1898年9月21日凌晨,慈禧太后突然从颐和园赶回紫禁城,直入光绪皇帝寝宫,将光绪皇帝囚禁于中南海的瀛台;然后发布训政诏书,再次临朝“训政”。戊戌政变后,慈禧太后下令捕杀在逃的康有为、梁启超;逮捕谭嗣同、杨深秀、林旭、杨锐、刘光第、康广仁、徐致靖、张荫桓等人。9月28日,在北京菜市口将谭嗣同等六人杀害;徐致靖处以永远监禁;张荫桓被遣戍新疆。至于所谓的“新政”,倘若没有离京逃难这回事,老太后未必搞那一套,她是没辙了。不过对老太后而言,不管谁在变法,不能触动她旧有的权力核心地位。对权力的追逐和保有,是慈禧的目标。

  翁同龢有一则日记记载,当他入宫接受指示时,见到的经常不是皇帝一人,而是皇帝和皇太后一起接见,皇太后对外交和国内的事务往往说得很多很多。《慈禧外纪》亦曰:“皇帝每遇国事之重要者,必先禀商太后,然后降谕。”据学者研究,唯一的一次例外是光绪帝自己作主罢免礼部六堂官和任命军机四章京。有人说,戊戌变法失败,原因在于光绪懦弱。其实说到底,世界上任何改革的阻力只有一个,即改革本身深刻触及当权者的利益时,改革就会走入狭窄的天地,最后停滞不前或是变得徒有虚名。

  苏继祖《清廷戊戌朝变记》称,慈禧曾经对光绪帝说:“凡所施行之新政,但不违背祖宗大法,无损满洲权势,即不阻止。”1898年,慈禧太后的懿旨中出现最频繁的词汇是“祖宗之法不可坏”。可见,慈禧太后把不违背“祖宗之法”,不损“满洲权势”,视作一条不能更动的政治原则。如果破坏了这一大前提,改革只有失败一条路了。据说老太后训斥光绪帝:“康有为之法,能用于祖宗所立之法?汝何昏聩,不肖乃尔!”光绪帝吓得战栗不已,不知所对。

  两年之后的(1901年)八月二十日,慈禧太后在一道文告中则说:“变法一事,关系甚重。……朝廷立意坚定,志在必行”。又说:“尔中外臣工,须知国势至此,断非苟且补苴所能挽回厄运,惟有变法自强,为国家安危之命脉,亦即中国民生之转机。予与皇帝为宗庙计,为臣民计,舍此更无他策。”慈禧也倡导改革,似乎这位老太太在用自己的手打自己的脸。其实都是着眼于她自己的利益,只是形式迥然不同而已。

  慈禧是把权欲私利看得高于一切的人,她过惯了专制独裁的日子,当世界大势对清王朝极其不利的时候,她也许不反对于己有利的变法;然而一旦变法撼动她的利益基石,她就脸色一变。无论什么样的改革,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都是以她的地位利益为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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