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鸣 人和自然系列 - 玫瑰交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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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不少笔友纷纷以四季为题作诗,使人虽在冬季,也有如沐春风的感觉,我不会作诗,只会写字,这里也写上几行,聊作应和吧。

家门前有一丛玫瑰,每天我都要和她碰面两次 - 早上出门,晚上回家 - 彼此都非常熟悉对方。

早春时节,我把她修剪整齐,加足肥料。后来的日子里,玫瑰也不负所望,从春天一直开到秋天,不知疲倦地向我奉献出她的所有美丽和芳香。

玫瑰大概是最受人们喜爱的花卉了。人类栽培玫瑰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在很早的时候,玫瑰就被视为爱情的象征 - 英俊的王子口衔玫瑰,骑着白马,来向自己心爱的姑娘求婚,这可是万千少女心中的梦想。

在欧洲巴尔干半岛,有个叫保加利亚的国家,许多人就以种玫瑰为生,为法国的香水厂商供应玫瑰油。那里有一望无际的玫瑰园,每年吸引了大批游客前去观赏。

在美国,玫瑰也是最受大众欢迎的花卉之一。 我们居住的乔治亚州,州花就是一种叫Cherokee rose的白色玫瑰,她的特别之处是在刚开的时候花瓣是蛋黄色的,但慢慢会变成白色,看上去好像同一棵玫瑰开出两种不同颜色的花朵,散发着淡淡的香味, 美丽而优雅。

玫瑰花朵繁茂,气味芬芳,易于栽培,花期超长。在我们乔州, 玫瑰可以从复活节一直开到感恩节,也就是说,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里, 我们都可以见到她的倩影。我想,如果把大自然的百花争艳比喻为一首交响乐的话,那么,玫瑰无疑就是它的主旋律,她是当之无愧的花中之后。

 

但是,大自然永远都是充满竞争的。正如不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不是只好癞蛤蟆一样,不想当花后的花也不会是朵好花。群芳之中,觊觎花后之位者其实也不乏其花。

早春二月,大地刚刚复苏,杜鹃花就迫不及待地盛装登场了,这映山红的外号确实不是浪得虚名,看她们,或红,或粉,或白,花海汹涌澎湃,很快就攻占了千家万户的房前屋后,风头一时无两。

这时候的玫瑰,花蕾才刚刚冒出枝头不久,虽然也有几朵早开的花朵,毕竟是势单力薄,面对杜鹃花洋洋得意的花海攻势,玫瑰不卑不亢,因为她知道,谁才会真正笑到最后。

果然,仅仅几个星期,杜鹃花就有点后劲不继了,花朵开始陆续凋谢,很快就偃旗息鼓,黯然谢幕。不过,作为这部交响乐的一首充满激情的前奏曲,她的演出还是赢得了热烈的喝彩。

 顺便一说,现在有一种叫encore azalea 的杜鹃花品种,一年可开花两次,到了秋天,还会卷土重来。

球茎类花卉,以郁金香为代表,清丽脱俗,娇嫩可人,难怪裙下粉丝无数了。但她们大都栽培复杂,却往往只是春光一现,便挥一挥霓裳,飘然离去,留下无数粉丝空惆怅,又得等一年才能再睹其芳容。她们所演奏的,是一首春天小夜曲,美妙却短暂。

菊花家族,历史悠久,姐妹众多,色彩系列更是堪比彩虹,从春到秋,总有一两位和玫瑰相伴左右,花枝招展,争艳斗丽。只可惜,她们生来就身份低微 草本植物,正所谓小姐的心性丫鬟的命,虽然她们只有一年的短暂生命,却努力为这部交响乐奉献出一段美丽动人的乐章。所以,花后有时也不介意让她们喧宾夺主一回。

玫瑰最不屑的,是与那些身娇肉贵的兰花为伍,她们在试管里出生,在暖房里长大,只能在人们的百般呵护下秀优雅,稍有照顾不周,就拒绝开花。她们的旋律,调子悲伤,哀怨缠绵,只会让人意志消沉。玫瑰对这种温室里的伪高贵嗤之以鼻,她对登堂入室不感兴趣,热爱的永远是阳光和风雨。

玫瑰从不刻意去追求高贵,对她来说,高贵也罢,优雅也罢,都毫无意义。要论家世的显赫,历史的悠久,论容貌,论芬芳,一切都是不言而喻的。玫瑰也从不以身出名门而自傲,无论是在精心呵护的皇家园林里,或是在芳草萋萋的寻常百姓家,玫瑰都会快乐地,热烈地,无拘无束地开放,给热爱她的人们奉上一轮又一轮美的盛宴。

经过几千年无数园艺爱好者的不懈努力,培育出了众多的玫瑰品种,有开出碗口般大小花朵的,也有细小至一枚银币大小的,有喜欢攀缘的爬墙玫瑰,也有可以长在树荫下的荫生玫瑰,更有一种沙漠玫瑰,能在极度干旱的环境中开花。

但有一点人们永远无法改变她 - 所有的玫瑰都是带刺的,这就是花之后的性格。

然而,天下没有不散之筵席,也没有常开不败的花朵 塑料花除外  就算是花后,也会有凋谢的一刻

时令中秋已过,门前那丛玫瑰仍在吐出新蕾,看来,她还想要和这金色的晚秋再来一次拥抱。

很快感恩节到了,那丛玫瑰仍有不少花朵还在开放,我剪下几朵,插进花瓶,正好装点餐桌 - 这是玫瑰的最后奉献。

踏入12月,寒冬一天天逼近,枫树的叶子也早已掉光了。一天晚上,整夜北风呼啸,次日清晨起来,只见天色阴沉,一片萧瑟,门前草地已铺上了一层薄薄的寒霜。我把目光投向那丛玫瑰,只见花后也在寒风中颤抖,枝头上仍挂着几朵残花,随风摇曳,仿佛仍在恋着那夏秋的温柔,不愿离去。

我取出剪刀,开门出去,把所有的残花枯叶,悉数剪去,让花后可以清爽度寒冬,储芳待来年。离开前,我轻轻对她说:来年见…, 玫瑰摇动身躯,频频点头,风声中,我仿佛听到了这首交响乐的最后音符:来年见

 

 2010年初冬

 

 

若敏思文 发表评论于
老鲍好文,既有抒情浪漫,又有科学依据。美丽的玫瑰人人都爱。
谢谢分享!
戈壁红柳 发表评论于
老鲍好文,夹叙夹议,情景交融,把美丽的玫瑰从外及里刻画的栩栩如生。
献上打油诗一首助兴

艳丽花中后
优雅且芬芳
傲立风雨中
倾倒爱花郎
婉妮 发表评论于
老鲍的文章不仅观察仔细,而且很专业,具科学性。不愧是生物专业出身。谢谢老鲍好文,让我们从中学到很多知识。
鲍鸣 发表评论于
谢谢杂翁,玉舟,伍加和林黛好评。我喜欢玫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容易栽种,粗生粗长,又可以年年开花。

伍加兄如果对兰花的培育有兴趣,可以去亚特兰大植物园看看,那里有个很漂亮的兰圃,还可以见到如何用组织培养技术培育兰花,这点我想咱们林会长比我更了解吧?
dailin 发表评论于
又是一篇柔情似水文笔优美的文章,不看署名只看前半部分时绝对以为是一为女性作者啊(老鲍别生气),只是看到"正如不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不是只好癞蛤蟆一样,不想当花后的花也不会是朵好花"时笑出了声(这象老鲍的话哈).

也非常喜欢"无论是在精心呵护的皇家园林里,或是在芳草萋萋的寻常百姓家,玫瑰都会快乐地,热烈地,无拘无束地开放,给热爱她的人们奉上一轮又一轮美的盛宴。"和"所有的玫瑰都是带刺的,这就是花之后的性格"。

期待生物学家老鲍更多的"美"文.
伍加 发表评论于
最后一段写得很浪漫。
兰花的确很娇贵,但不知道它竟是“在试管里出生,在暖房里长大”的。花犹如人,不同的花有不同的特色,不同的脾性。鲍兄偏爱玫瑰,把它誉为“花中之后”,恐怕别的花要有意见的,还是多样化好。
玉舟 发表评论于
玫瑰,美丽不娇气, 好文. 欣赏其中的遣词描写,轻松流畅.

"花海汹涌澎湃,很快就攻占了千家万户的房前屋后,风头一时无两。"
"往往只是春光一现,便挥一挥霓裳,飘然离去,留下无数粉丝空惆怅,又得等一年才能再睹其芳容。"
"无论是在精心呵护的皇家园林里,或是在芳草萋萋的寻常百姓家,玫瑰都会快乐地,热烈地,无拘无束地开放,给热爱她的人们奉上一轮又一轮美的盛宴。"
杂翁 发表评论于
鲍兄好文啊, 观察仔细, 写的很美啊. 我家里领导也种了若干玫瑰, 有白的和紫红的, 一直开到上周. 要冰冻了, 领导才把它们都剪了. 还有一个花菇朵. 明天我照下来看.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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