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冈城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的背后

节日快乐!分享一篇影评「梅冈城故事」 (To kill a mockingbird )。看似是儿童读物,但小说是经典,经久不衰的畅销书。派克演的父亲更夺得了奥斯卡最佳男主角金像奖。

转载自【世界日报】

文:清玉

1960711日,「梅冈城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或译「杀死一只模仿鸟」)甫才问世,34岁的文坛新秀哈波李(Harper Lee)尝到一夕暴红的滋味。她不仅得到作家梦寐以求的普立兹文学奖,两年后根据原著改编的同名电影,更击败呼声最高的「阿拉伯的劳伦斯」(Lawrence of Arabia),勇夺奥斯卡最佳男主角与编剧奖。 

但持续不断的访谈与露面,终于让这位南方长大的腼腆女孩受不了。1964年最后一次与记者打完交道,她旋即归隐田园,专事笔耕。多年过去,她的第二本书杳无踪影,她也渐渐被人遗忘。然而她所缔造的梅冈城传奇,始终散发光芒。1991年国家图书馆将其列为圣经之外最有影响力的书。2008年的校际普查,显示它依旧是美国中学生最欢迎的课外读物。今年正逢此书出版50周年,全美各地纷纷举办庆祝活动。众人赞叹之余,不免要问:为什么才气纵横如斯者,迄今交不出第二本书?为什么历经半世纪之久,她笔下的模仿鸟仍鸣唱不绝? 

帕克演绎 夺金像奖 

与多数哈波李书迷不同的是,我是透过电影去还原书本,而非从小说观点来看影片。因此很长一段时间,电影版本带来的震撼,远远超过了它的原身。 

格里高利帕克(Gregory Peck)诠释的阿提克斯芬奇(Atticus Finch),是另一不可抗拒的因素。除了迷人的气质与帅劲,他的角色实在太讨喜了。片中,他既是一个开明慈祥的单亲爸爸,对孩子纵容而不溺爱,尊重却不失管教;又是一名正直勇敢的专业律师,不惜得罪乡亲,在保守的南方小镇,为非裔伸张正义。这样具有挑战性的角色,难怪演员个个跃跃欲试。电影公司最先看中的是炙手可热的洛赫逊(Rock Hudson/>/>),洛氏本人也同意了,但遭制片人艾伦帕库拉(Alan Pakula)否决,改由帕克出马。史宾塞区赛(Spencer Tracey)原是哈波.李最属意的人选,因档期太满而放弃。抒情歌王平.克劳斯贝(Bing Crosby) 和影视双栖红星劳勃.韦纳(Robert Wagner)趁机自我推销,最后还是帕库拉推荐的帕克胜出。 

当时已四度被奥斯卡提名落选的帕克,立即重振旗鼓,与帕氏及作者组成铁三角,演戏之外积极参与选角和剧本事宜。这项优势对他日后得到小金人不无帮助。据悉帕克最初看完毛片后大为不满,认为孩子的戏太多,严重影响成人市场;分配给他的戏则过少,不足以勾勒其塑造的勇者形像。剧组应其要求一再修改剧本,最后把法庭辩论那场戏,扩充至全剧的三分之一,比原书的篇幅多了一倍。事实证明帕克的坚持是对的,该片果然获得奥斯卡八项提名,他本人亦扬眉吐气,一雪前恨,拿下影帝头衔。但有人欢乐有人愁。帕克这厢如愿以偿,劳伦斯化身的彼得.奥图(Peter O'Toole),却从此饮恨,一连八次与奥斯卡擦身而过,成了电影史上最倒霉的一颗遗珠。 

民权运动 推波助澜 

原书的精髓,直到我日后踏上那块发源之地,才真正领会,它是我在图书馆借阅的第一本英文书。回头再看电影,深觉两者互有短长,不分高下。小说最大的优势,在于生动的语言,与叙述故事的技巧。前半部描写孩子从甜美到苦涩的成长历程,后半段则侧重种族情结的纠葛。作者一边透过小女孩的视野,观察周遭的人物与世态 ;一边又以成熟女子的语气,回顾童年的变故和伤怀。由于多半是以孩子的观点出发,黑白分裂、强奸犯罪这样敏感的话题,也在作者幽默机智的笔触下,变得不那么沉重。细心的读者,应能体会作者的苦心。她选择淡化,其实是不愿批判。就像阿提克斯一再对思葛强调的:他们周围的人,绝大多数都很善良,只是观念保守造成了偏差。或许这份善意,感动了读者。书出之后,固执的南方白人,也开始觉醒。不少史家认为,此书在60年代,如火如荼的民权运动上,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它不仅解放了黑人,同时亦释放了白人。 

事实上,黑白问题只是书里的一小部分,它同时涉及了童年、友谊、良知、正义、种族、平等、父爱、寂寞等具有普世价值的主题。欧普拉.温芙蕾(Oprah Winfrey)曾经预言,如果有一天全国小说奖设立了,此书无疑将戴上桂冠。她说这话并非信口开河,该书出版至今,年年销售逾百万本。2007年,温氏在南非开办女子学校前,要求自愿奉献的友人,每人捐出一本最爱的书,结果上百人送来哈波.李的小说。除了该书的涵盖面广,让人人能找到共鸣之处。其永不褪色的主旨,或是它历久不衰的真正原因。 

小说电影 完美组合 

依据常理,电影囿于时限,能够表达的层面,往往不及原著,但该书改编的电影是个例外,两者是电影史上公认最完美的组合。书中人物的特性,透过画面更加生动;音乐摄像烘托的气围,亦足弥补影片遗漏的细节。 

不过,单就这幕戏而言,电影的确不如原著。但影片结尾,却美得让人忘了它的缺陷。片尾,思葛挽着阿布的手,一起踏着夜色,缓缓走向他的庭院。月光把他们的身影,拉得一长一短。她站在廊台,直到他摸着门把,慢慢松开她的手,打开门,走了进去,才步下台阶。伫立街头,对着那间迷惑整个童年的老屋,凝视了最后一眼,然后小跑步奔回家,一头钻进老爸温暖的臂弯。回廊上,老爸紧搂着她轻摇。画面就此停格,成年女子的独白,悠然响起,娓娓叙述故事的尾声:以后她再也没有见过阿布。 

每回看到这一幕,心里都无限感慨。思葛一夜之间,经历了生死,告别了童年。虽然悲情并不是该片的主调,但带点凄美的收场,更令人回味无穷。反之,原著的收尾,就显得有些说教。当思葛奔回家去,发现老爸正在看杰姆最爱的恐怖小说,于是要求老爸读给她听。老爸不肯,说她那天已经够惊吓了。她坚持没事。老爸只好开始念,念着念着,她就睡着了。当老爸替她盖好被子的时候,迷糊中,她只听到老爸最后一句话:大多数都是好人,思葛,最后你会发现的。老爸关了灯,走进杰姆的房间

不知是否先入为主的关系,我总觉得,老爸那句结论,冲淡原本感伤的气氛,多少有点反高潮。 

模仿之鸟 象征无辜 

书名的象征意义,相当耐人寻味。模仿鸟是南方常见的一种鸟,以善于模仿其他鸟类的声音而闻名,屡有人把它误作知更鸟,因此多年来书名亦被误译为「杀死一只知更鸟」。书中模仿鸟出现过三次。第一次是阿提克斯警告正在练枪的杰姆:「我知道你想打鸟,如果能打得着,你把蓝鸟(bluejay)统统射杀都行。但你得记住,杀死一只模仿鸟(mockingbird)是有罪的。」满头雾水的思葛,于是向邻居莫迪小姐请教。「你爸爸说得对。模仿鸟什么都不做,只会唱歌给我们听。它们不吃花园中的花和草,不在玉蜀黍堆里作巢,它们不做任何事,只全心全意唱歌与人听。所以杀死模仿鸟是一种罪过。」 

聪明的思葛,不但牢记这话,后来触类旁通,还替老爸解围。原来为了隐瞒阿布救人之事,老爸与警长闹过矛盾。警长一番话,给了思葛灵感。警长说:「以我之见,将一位所作所为对全城有贡献的人,不顾其害羞天性,强行拉到聚光灯下,是一种罪恶」警长说完扬长而去。留下迂腐的老爸,还在思考。善体人意的思葛,察觉出老爸的不安,立刻为老爸打气:警长说得对这样做的话,就好像杀死一只模仿鸟一样,对不对? 

模仿鸟象征无辜一说,到此算是交代了。但对书中真正无辜的人,汤姆.罗宾森(Tom Robinson)的伤痛,作者却让读者自己去体会。还记得第一次看书的时候,只注意到阿布这只模仿鸟。多年后重读原文,才恍然大悟,另有一只受伤深重的鸟,他比阿布更无助。阿布虽无法掌握命运,至少还有机会做英雄。罗宾森却是时代悲剧下的牺牲品,身为种族隔离时期的黑人,他的厄运,从一开始被白人诬告,就已定案。他既无力反抗,又无法面对现实,最终只有死路一条。 

最让人不解的是,竟然还有第三只模仿鸟。此鸟不是别人,而是赋予鸟儿灵魂的人,哈波.李。 

盛名之累 始料未及 

数年前,当欧普拉游说哈波.李上她节目的时候。李对温氏说:「你知道阿布这个角色吗?如果你知道,就应当理解,我为什么不愿意接受访问,因为我才是真正的阿布。」 

50年前,该书出版之初,忙于应付文宣与媒体的哈波,可没那么悲观。那时她有问必答,妙语如珠,十足配合出版社安排的各项售书活动。1964年闭关前,她虽已略显疲态,最后一次公开谈话,仍表露出乐观与自信。 

她承认,自己从未期待该书带来任何功成名就,只希望书评家笔下留情,给它个痛快仁慈的速死。她同时也冀望,有人因为喜欢她的书而给予鼓励,一点点公开的鼓励,她就知足了。但她做梦没有想到,得到的反响是如此之多之大。从某种意义而言,后者和前者一样令人害怕。 

访谈中,她加了一句至今被人议论的惊世之语。她说:我最希望的是,有朝一日,成为南亚拉巴马州的珍.奥斯汀(Jane Austen)。此刻看来,她对自己的期许,固然有些托大。但在当时,对于已经写出二次大战以来最畅销小说的哈波.李来说,这样的期待,似乎不无理由。 

但这句话却给她带来不少压力。她后来始终不敢交出第二本书,或许多少跟它有些关联。想想看,全世界的书迷,都在关注她的下一部著作。除了拿它与第一本书相比,只怕还会和她一心看齐的奥斯汀一较高下! 

像她这样坦率的南方女子,我怀疑她的抗压能力,是否已超出能够负荷的范围。不过,要想真正了解一个人,恐怕还得从她的作品谈起。 

贵人相助 三易其稿 

许多成名作家的第一本小说,都带有浓厚的自传色彩。「梅冈城故事」亦不例外。1926年出生的哈波.李,在故事发生的1930年代初期,正值思葛的年龄,不排除是思葛的分身。书中思葛老爸是个道德端正的律师,现实生活里,李的父亲同样是德高望重的执法人。小说里罗宾森的判例,不仅取材自李父办过的案子,李父对种族主义的诸多观点,也间接融入字里行间。 

一心想成为作家的哈波.李,23岁那年,不顾家人反对,毅然退学,只身跑到纽约创天下。只差一学期就读完法学院的哈波,除了丢掉学位,还背负着没有继承老爸衣钵的罪名。不过年轻的哈波,可管不了那么多,她咬紧牙根,坚持不走回头路。在纽约一混七年,做过书店店员,在航空公司卖票。每天挤出时间,写点东西,日子虽然拮据,倒也充实。1956年年底,她的命运终于有了转机。那年圣诞,因为工作关系,她无法回乡,于是到剧作家布朗夫妇(Browns) 那里过节。交换礼物的时间到了,哈波正在纳闷,怎么没有她的份。那对夫妻相视一笑,递给她一个信封。打开一看,里面写道:你有一年的时间可以不用工作,专心写你想写的东西。 

原来爱才的布朗,知道哈波的难处,资助了一笔足够她一年开销的金额,好让她全心写书,提早圆了作家梦。哈波.李日后写信告诉友人,布朗夫妇给她的不只是金钱,而是美好圆满的新生活。 

她生命中遇到的另一个贵人,是发掘其天赋的经纪人,莫瑞士.克瑞恩(Maurice Crain)1956年感恩节刚过,她捧着五篇手稿,走进克瑞恩夫妇的办公室。十天之后,克瑞恩邀她共进晚餐,从此双方展开长达终身的友谊。在克氏的建议下,她开始动手写长篇小说。在此之前,她只试过几个短篇,而且从未发表。她辞去工作,日夜投入写作。数月之内,写了四、五百页。反复修改之后,克氏认为时机已经成熟,遂把稿子交给出版公司。 

出版公司执行女编特蕾莎.赫荷芙(Theresa Hohoff),看完文稿后。坦白说出她的看法。她认为文章最大的优势,是人物的特写。缺点则在于结构。它更像一系列奇闻轶事,而非构思完整的小说。但鉴于作者的才气,出版公司仍愿与她签约。自195710月到1959年底,整整两年多时间,在赫荷芙的悉心指点下,她将稿子重写了三遍。从最早的第三人称,改到第一人称,然后两名叙述者交叉出现的定稿。 

如此看来,赫荷芙应是哈波.李的第三位贵人。如果没有她的独具慧眼和耐心指引,「梅冈城故事」能否面世?是否是我们今天看到的风貌,恐怕还很难说。 

稿失友判 十年坎坷 

她的第二本书,就没有那么顺利了。这书前后写了十余年,她亦经历物是人非、揪心撕肺的变化。 

19704月,她最仰赖与亲近的克瑞恩过世了。他走后,悲伤过度的克夫人把公司解散。哈波.李的翅膀,彷佛被斩了一截。 

19741月,她文学路上的导航者赫荷芙也辞世了,她的羽翼,又断了一只。事实上,1970年赫氏退休后,她已逐渐失去写作动力。 

赫氏去世后不久,比哈波.李年长14岁的老姐,其代言人兼律师艾丽斯向记者透露。她妹妹的第二本书,就在几近完稿的时候,被小偷破门而入偷走了。失去知音的哈波.李无心从头再写,李氏家族也从此绝口不提此书。 

最让她伤心的还是,与楚门.卡波提(Truman Capote)渐行渐远的友谊。 

卡波提是她打小一块长大的哥们。她书里的荻儿(Dill)角色就是脱胎于卡氏。两人志趣相投,在同一部打字机上合诌过故事。卡波提比她大两岁,出道较早。她去纽约,一半受他的影响。在她成名前,他确实像老大哥一样对她照顾有加。1959年底,他聘她为研究助理,两人一起去堪萨斯(Kansas),为日后书写的「冷血」(In the blood),做准备工作。她后来多次为了此书,放下手头的工作,东奔西跑,采访搜证,记录校阅。自认为「冷血」付出的心力,不比卡波提少。但后者并不这么想,私下虽对她表示感激,公开场合却不愿承认她的功劳。出书之日,她发现扉页上的致谢毫无诚意,顿时有遭人背叛的感觉。 

不止于此。由于她迟迟交不出第二本书。谣言四起,说她的第一本书是卡波提捉刀代笔。好事者向卡波提求证。这位老兄不但不为老友辩解,反而故作神秘,微笑不语,弄得跟真的一样。虽然明眼人一看就知,两人写作风格迥异,谁也不能替代谁。但卡波提暧昧的态度,多少对老朋友造成伤害。加上卡氏因普立兹奖落空,自暴自弃、猜疑好妒。两人愈走愈远,势在必然。 

1984年卡波提过世。一直对「冷血」无法忘情的哈波.李,也想尝试写本类似的非小说。她以老家发生的一桩谋杀案为题材,从当事人手中取得数据。书名都想好了,她认真写了几年,终因拖得太久,档案被当事人收回,而不了了之。 

读书自娱 逍遥自在 

这些年,她多半住在故居,与老姐相依为命。98岁的艾丽斯,每天还会去老爸留下的事务所办公。姐妹俩平日读书自娱,周末则爱下小馆。餐馆里,常有人看到两姐妹抢着付账,赢的一方总是得意洋洋。同乡人尊重其隐私,从不主动打扰。即使外地人跑来打探,亦假装不知。 

她最怕人提起的第二本书,渐渐也能坦然面对。有次堂弟问她,什么时候出第二本书,她老实回答:当你已经爬到高峰,就只有一条路可走。她说的这条路,明显的就是下坡路,但出自一个曾经享过盛誉的人之口,是多么不容易啊。 

作为她的书迷,我自然寄望奇迹:那天一睁开眼,听到她又出书的消息。但我宁可她就像现在这样,荣辱皆抛,逍遥自在,只是一个快乐的爱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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