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和我一样喜欢Crime/Thriller 类的小说, Steig Larsson 的“千年三部”曲是一个好的第一读物 http://en.wikipedia.org/wiki/Stieg_Larsson
有人说,“英语口语, 英语口语, 这是我们第一代移民的心痛啊。”这对很多中国大陆来的第一代移民来说一点也不过分。
话要说回来,英语口语的提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肯定是有人容易有人难。再说了,什么叫好?什么叫还有待提高?每个人对自己的要求也不一样。我的两条标准是,英语能帮助专业发挥是底线,一定要在短期内达到。英语能帮助组织、管理、领导能力的发挥是中线,可能是一个五年计划。
因为有过切身体会(见“我的第一个滑铁卢 – 英语口语的重要性”),我就相对比较早地注意到要提高英语口语能力。
有人说找人多聊,但我在大学时就发现这招效果有限。那时来大学的中国学生不多,当地人都很友好。我在大学时有三个好友,博士生大卫·加尔斯、博士后马修·派克和导师赛蒙,我们每周五在赛蒙下班后去酒吧喝酒。那时好像五块钱就能买一圈啤酒。他们照顾我,我只买一圈,其他的都是他们的。谈谈工作还行,但许多时候插不上话,因为我自己提不出让什么他们感兴趣的话题。
我和马修关系极好,两人经常在办公室讨论问题或聊天。马修那时是单身,有时他买票请我和我太太一起去邻城听音乐会什么的,有时我们告诉他周六到我家来混晚餐。即使这样, 也是有限的。(马修后来去了挪威,现在在卑尔根大学当教授,有一女儿。由于专业相近,我们现在还不时通着Email。)
找人聊天的局限性在于:一是机会、二是时间、三是话题,其实还有更多的,说大了,文化差异。这点我后来去了“高科技先锋”也有一样的体会,那时整个公司区域2600人,就我一个华人,喝茶、吃午饭大家天天在一起。这些人喜欢谈飙车、高尔夫、滑雪、泡吧、女孩、电子游戏什么的,我也插不了什么话。听力倒是提高的很快。
另外,跟在中国时一样,把一些电视节目(自然类,解说词很好)录下来,反复地看,看懂为止。这也试过,但这非得在客厅里干。还可自己以模仿一下,然后录下来放回来自己听 -- 就等着郁闷吧。
后来发现听收音机有更好的“性能价格比”,尤其是有后来的DAB Digital Radio,音响效果很好,而且有很多的节目选择,用了很久。还有,电视究竟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听的”。在节目的制作上,与广播还是很不一样的。
有人曾经介绍过用语言教练。我看这是个捷径。这样可以把一些自己没意识到的不准确发音改了,而且对听懂讲得很快的“土著人”的话,也很有帮助。
我最后发现读小说对全面提高英语很管用。在这之前,我试着每周买一张大报,读它一个周末。这对了解时事挺有帮助,但很无聊,读过就忘。无非是对电视里的东西左评论、右评论。另外,当地人好像对国家大事也没什么兴趣。报纸的文风也远不如小说。另外,由于专业的原故,我们所有的专业教科书全是(盗印)原版。有些教科书的写作风格优雅,著名的如 DEK 的 TAOCP。 以前以为读教科书就行了,现在回过头来看,与读小说相比,还是很不一样的。
开始读小说是从读传记开始的。同事彼得·托平有一张积分信用卡,积到一定的点数后,信用卡服务公司会给他寄一张书店的代金券(Voucher)来,他用这些代金券买书。他知道我喜欢数学,那时正好有一本匈牙利数学家Paul Erdos 的传记出版,就买了一本,看完后借给我看。记得那是一本一个AT&T 的数学家为Erdos 写的传记,有不少数学在工程上应用的介绍。在看完后还给彼得时,与他聊起来,他说他喜欢读科学家、数学家的传记,主要就是这一类,其他书基本不读。他说很多人都这样,只读一类东西。这事我记住了,也试着找找我喜欢那一类的。(后来,遇到过只读“法医类”和“吸血鬼类”/Ann Rice 的人)
也不知从何时起,我开始读侦探(Crime/Thriller) 一类的小说。后来发现,世界最畅销书往往都是这一类的。著名作家的如 James Patterson,Raymond Chandler,Ian Rankin和现已90高龄的P. D. James 等。
现在风靡一时的莫过于已故瑞典作家Steig Larsson 的“千年三部曲”。英文版极易读,因为是翻译过来的,用的全是“现代英语”,以最大化读者群。情节曲折生动,故事由两条主线穿插而成,好评如潮。
Raymond Chandler 的马罗(Marlow)侦探系列也非常好。机智、冷静的马罗给人映像深刻。他的“The Big Sleep”被好莱坞拍了三次,是侦探小说的经典。除了一大堆长篇外,他还有许多短篇。他的故事中尽管美国旧时的俚语用得比较多,但篇篇精彩。
Ian Rankin 的约翰·瑞伯斯(John Rebus)警长系列我一口气读了十多本。人情味很重,还有点滑稽,读到紧张的地方根本就放不下来,以至废寝忘食。另外,Ian Rankin 笔下的爱丁堡也很有意思。与爱丁堡有关的,如J. K. 罗琳(哈利·波特系列)、Iain Banks (马蜂工厂/ The Wasp Factory),以及以前的柯南道尔(福尔摩斯探长系列),好像都是大作家。
读小说的好处是随时都能读,也不用强迫自己,好看么。小说的文字精彩并赋予情形,有各种文体和用法 -- 口语、叙述、描绘、夸张应有尽有。有意思的小说又很容易记住,这就成了一个很大的“谈资”或“文化”来源。有一次在出差的路上,遇到一位老者,读过瑞伯斯系列,还告诉我爱丁堡牛津吧(The Oxford Bar)的威士忌很好。牛津吧就像哈利·波特出生的咖啡馆一样,跟着小说出名。我们竟然谈到了哈利·波特的哈格沃兹特快就是那正在运营中的 The Jacobite.
现在Amazon上卖的用Kindle电子图书,有时比去一趟图书馆都省事。但我还是喜欢纸质图书,厚厚一本在手,不是很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