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踢撞撞走过来----4. 小学三年纪(1978)

 

家乡是欧阳修曾呆过的地方,但他对这个地方的评价并不高:“山泽之产无美材,土地之贡无上物”,而且人材极少,“一百年间未出一士”,地地道道的“穷山僻壤”。但人却极是夜郎自大,外地人一律的被称为“奤子”,如上海人称外地人为“乡下人”一样,却又无上海人的资本。坐井观天,视野狭隘。如修铁路这件事,在本地人看来却是坏事,原因是“将来国乱时,土匪和官兵都顺着铁路纷纷而来”。


小学的学校是在一个山脚下,象是一个戏台,倒是个好地方。如有传言说,日本人曾来过这地方,甚至还有万人坑----就是大屠杀后的集体坟冢。但我却没见过,倒是高城镇是言之确确地有一个。这是“随枣战役”的侧冀,张自忠将军在此战役中以身徇国,念其前因后果,让人不胜唏嘘。但却极少听到老家的人提起过他。


传言中的万人坑催生了许多故事:如上学太早时,常有高年纪的学生拿鬼故事来吓唬小学生。因为有时生产队要上早工赶时间,父母就把小孩子们也给穿起来,反正小孩子多,就一起吆喝着赶3-4里山路上学去了,虽说天还没亮。路上谁走慢了,就会有小鬼在后面追了,吓得赶紧跑步跟上大部队。


每天早上赶这3-4里山路上学,去上2节课,而后回家吃早饭;又赶回学校上4节课,再回家吃午饭;下午还有3节课。这样没天步行都有20-30里山路了,所以离校稍远的同学,上学迟到就是常有的事了。老师却能居在学校,每人有半间屋10来个平方的样子。所以我一直认为我是这个教育系统中的另类。


每天这样锻炼还是有收获的,有一次早上放学回家,刚进村就听到鸡的叫声极不正常,凭经验知道这是狐狸----我们称之为毛狗----又来捉鸡了。不由分说,撒开小脚丫我就冲了过去。追撵毛狗对我们而言可是常事,没亲自追过也至少看别人追过。清晨太阳刚升起来,露珠还没干,让我穿着布鞋的脚在被打湿后还能感觉到清凉。山半腰还隐约有一些薄雾还没散开,我似乎还能看见毛狗在前面跑,耳边听到风声,權木丛“嗖嗖”地从中间劈开,让开一条路给我和毛狗赛跑。晨曦就走这權木丛里筛掉进来,一长串一长串的,象在给我们打气加油!前面一个高坎,2-3米高,毛狗“噌”地一声跳下去,我紧跟着“呯”的一声也蹦下来了。毛狗不见了,只有淹淹一息的一只鸡。可能坎太高,它跳下来时,鸡就从嘴里脱落了。听大人们说,如果它“换了口”就不会掉了。就是说,在匆忙的攻击中,它第一口是随便咬的,或是没有太多的时间来选择,只能是不管咬住鸡的哪个部位,抽身就走!但当它停下来,换个咬口的部位或是姿势之后,它再无可能丢失猎物,而且在这之后,人是如何都追不上它的。


我就抱着这只快断气的鸡,趾高气扬地回到村头。大人们这时放工回来了,都围过来看这小英雄和大母鸡,都怂恿我把这鸡抱回家里吃掉,反正它也活不下去了。我们那里的规矩,豺狼毛狗嘴里撵掉的东西,谁撵的归谁。按理这只鸡已经属于我了,但是按大人们的习惯,在抱回家这前要先“客套”几下,这个一直是我的弱项。正在犹豫不决时,妈妈放工路过,拉着我的手就回家了。大母鸡呀,就这样从毛狗的嘴边逃走,又从我的嘴边溜走了。回家我还给伯伯眉飞色舞讲我的事迹,伯伯的第一句话不是夸我勇敢,而是问我为什么没把鸡抱回来。我很委屈的说,妈妈不让我抱。妈妈在我后面进门说,太好吃了!----这里的“好”,是发第三声的。


当然在春暧花开时,走这段山路还是较熙意的,采着山果,唱着小曲,山村田园,欣欣向荣!“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荫”,我们时常在田间地头巡视,找那新生的嫩“毛衣”或是“圈圈苔”吃。蝉声上下,彩蝶翻飞。“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童蹄”。有时我们还带上锄头,一路上挖蜈蚣,这个算是我们能赚的第一笔钱!


但雨天就倒霉了,那时谁有伞呢?就算有,谁舍得让小孩子带到学校去呢?这时的山路就泥乱不堪了,加上雨,从头到脚,透心湿!清楚地记得有次下暴雨时要回家,以为又要顶风冒雨了,一抬头,却看见伯伯披着一大块塑料布来接我了,不单接了我一个,一整个队的小孩都卷缩在这块塑料布下,被老伯给带回家了。


还有一个故事就是,学校这个地方曾有过调堡----估计是日本人修的,但这个故事经常和更老的“出天子”的故事混淆在一起。“出天子”又和“胡三麻子”纠缠在一起,因为山上多石头,传说又是给“娘娘”准备的嫁妆。但附近有寨,我是去过好几次了。总想带儿子也去见识见识古战场,但每次回家都不得时,总是安慰自己“下次下次”吧。


学校还有个大操场,比足球场还大。我们也做操,冬天天冷时老师就带我们上操场跑步取暖。北风呼啸而过,地面上纸片随尘土飞舞,刮风时间长了,操场上干净得只有硬白的地面。但更多的时候只是我们的游乐场而已,虽说空空如也,什么设施也没有。那时的流行的游戏是“打翻”,就是用纸折的三角或是方形,称之为“翻”,用力甩在地上,用气流揎翻对方的“翻”,翻了就是自己的了。这个游戏我一直不在项,有次用很宝贵的、很硬的纸折了很重的一个翻,出门挑战却首场告负,算起来3个会合不到。一直没懂有人为什么会用很薄的一个翻,就能打败所有轻重薄厚的对方。这次3 合不到便输掉的翻,我还不甘心缩手,抢起自己的翻撒腿就跑,名节顾不得了也不要了,我的纸太宝贵了。结果被人追到教室里和我打了一架。


有时还在这个操场放露天电影,那时候看电影可是大事,象过节一样。我们就乐得在下午放学后不回家,疯玩着等电影开场,反正父母来看电影时肯定会带饭来。有不爱看的电影时,就躺在地上睡觉。有次有个小丫头还搬着小板凳去看电影,我们男孩子通常都是度地而坐,大不了找个大石头来垫垫屁股而已。那晚的电影极闷,看着看着小丫头她就睡过去了。睡得正香时,电影散场了,她起身搬着小板凳就跟着大人一起回家。但那天3-4里山路对她而言太漫长了,小板凳贼沉贼沉的,她实在搬不动了,就叫她哥哥来帮她搬一阵。她哥哥接过来一看,“呯”地一声扔到一边,这哪里是小板凳,这分明是一个大石头吗!


具体有关三年级的印象并不多,好象这时的“小聪明”开始显山露水了:算术特别快。因为小有名气,记得被N多的成年人考试过和验证过。因为这种小聪明,一时间颇受万老师青睐。如有一次,“三弔弯”因为上学迟到而受罚,我有幸成为执罚人。惩罚就是当着全班人的面,由我去拎他耳朵。但记忆中他的耳朵并不好拎,油腻腻地,跟本使不上劲儿。


当时也有午休,但只能是坐在座位上扒在桌子上睡。好象还都睡得不错!下午上学早时,记得我还从锁着教室的门下钻进去过一次。还有一次好象是下操回教室时,我想霸在教室门口不让他人进来,却不想被人打了一次黑拳,哭得还挺凶。隐约记得是小胡给的我一拳,因为我当时正和他“仇”着,就是因为有矛盾,谁都不搭理谁。这时要是有个中间人穿针引线地让两人说上一句话,就“和”了。也有可能是无意间相互说了一句话,也算“和”好如初。


记得这次打架,我们“仇”了好久,只到他学会了一个我不会的折纸,天天在我面前炫耀。我心里痒痒地,和周伯通见了“真经”而又得不到一样。天天在找机会和他“和”,和了后也终于学会了这种折纸,心底却认为这种折纸也太简单了,不值得“和”,后悔了好些天!


还有一次是和“白杈子”打架,在教室里好象是我打赢了,利用长条桌----就是我们共用的课桌,狠狠地顶了一下他的肚子。不诚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冤家路窄地又碰上了他,“找场子”时他却搞赢了----那时的输赢就只有一个标准,准哭了谁就输了。我哭哭啼啼地上他家门口,去找他老妈“告状”。似乎他也找上我们家门口了,但听小朋友门说,他只是对着我家方向叫喊了一声而已,说我欺负他。这哪里比得上我?我可是当着他妈妈的面,内牛满面地、真刀真枪地、当面锣对面鼓地、实实在在地告了一状。按我们的乡风,他的一顿打的少不了的。因为在我们那地方,那时老人的规矩是,他家长肯定要修理他一顿;打了他,还要拖着他上我们家门给我道歉,还要当着我的面再打他,只到我肯开口原谅他为止。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