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祭
唱一支天长地久的情歌
我踏着鼓点共你起舞
不问因缘
不问来时与去路
只在此刻
我化作佛前雪白的莲花
静静无语地焚烧着
自己的圣洁
该怎样的迎合
才能让渐渐远离的真心
不露破绽
为了看清真相的模样
我执着地靠近地狱
借一盏灵魂深处的烛火
向冰冷取暖
辉映你燃烧着激情的面容
要怎样凛冽的清醒
才能穿透
谎言雕饰的华美爱情
曲终人散时
还能不能收拢
曾盛开在空气中氤氲的尘香
应会有流连的不舍
缠绵着离去的脚步
就风干一朵
此时你别在我发际的野蔷薇吧
留作他年
留作他年承载我祭奠的泪
一个完整的,凄美的,关于背叛的爱情故事,被作者用一种优雅从容的方式倾述出来,从而使读者很容易产生了一种怜惜。不过这怜惜不是给作者的,而是给背叛者的。
用比较通俗的话讲是:你可真是瞎了眼,这么好的女孩子不知道珍惜!
我一般读诗,第一件要干的事就是把诗中的词语调换位置。在我看来,诗其实是一种非正常方式的叙事,通俗一点讲就是:有话不要好好说。只有以一种不好好说话的方式讲出来的话才能显出你比别人的高明,你才能被称为诗人。
举个例子,有人看到樱花凋落感叹道:这满天的樱花雪啊……这里除了最后那个“啊”啊出了一点诗人的气质,其他都很平淡。
但是诗人的感叹是:这漫天的花、樱、雪啊……
我想看完这一句,绝大多数人都涌出一丝感动,会自然把作者归入到诗人的行列吧。一个字位置的对调,居然会产生如此大的功用,这就是诗之妙也。
所以,凡是词语还能调换位置的诗,我都会有诗意未尽之感。
回到凡尘爱无忧的这首诗,我尝试了一下,很完美,一个字也不用动,已经是景中有情,情中有景,意境全备了。它是一首毫无疑问的好诗。
如果一定要找出这首诗的缺点,我认为是:这首诗过于华丽。以凡尘爱无忧的文字功力,很多文字是刻在骨子里自然流露的。但是大多数的读者只是忙碌的普通人,所以你的文字如果想被别人很快的认同,应该尽量迁就一下平均水平。比如诗中“氤氲”一词,能够明白意思的人可能还不少,但是能够正确读出来的人就不多了。一首诗,要传递的是一个完整的感动,等别人停下来查完字典,文字是认识了,但是感动已经没了。
以上评论只是文字部分,因为涉及到一些建议,所以先写出来。我还会把这首诗制作成一段视频,在那里,我们也许可以更深刻地去欣赏这篇佳作。
谢谢!
2010的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