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残酷的战俘劳工岁月
一 从上海船运亚包
1942年,是中国抗日战争进入最艰难困苦的一年。日军在发动太平洋战争之后,于该年上半年迅速攻占了南洋地区原英属、美属和荷属殖民地,打败英、荷、美等国在这一地区的军队,最后占领缅甸,切断了中国唯一的海外补给线,使中国完全处于日本帝国主义的包围之中。而在中国国内战场,当时抗日军队节节败退,大量国土沦丧,许多战略要地丢失,尤其是战争补给线告危,使抗战陷入了极大的困境。
但与此同时,自然资源缺乏的日本,战争扩展与动员也已达到了极限。日本海军在南太平洋战场上的锋芒,因1942年6月中途岛海战的失败,而遭到了盟军强大军力的遏止;在中国战场曾经战力强大的日本陆军,也在所罗门群岛的瓜达尔卡纳尔岛损兵折将,败象显现。
中国战俘,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于该年年底,被日军押送到西南太平洋的海岛上,为日本军国主义的战争机器服苦役。
1、登船日期
1942年12月,日军将来自南京和浙江的中国战俘分批在上海押上船,运往新不列颠岛。
那么,这些中国战俘是哪一天从上海出发的呢?目前为止,尚未有找到日军在这方面的记录。显然,要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只能依赖回忆访谈记录和其它档案资料。
前述的四行孤军幸存者田际钿在其回忆中,并没有提供从上海出发的具体日期,只是记得一个大概的日子。随后找到的其他亚包幸存者如卢新芳、李维恂、鞠巧生、施方舟和李焕文,他们的回忆和访谈,皆未有提到具体的登船日期。鉴于所距年代久远,难以准确记忆具体的日期,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他们基本上都记住了离开中国的大概日子。
口述记录无法提供这个日期,那就只有依赖其它的档案记录了。
根据中国档案中保存的原忠义救国军军官李维恂少校在1946年1月12日给交警第十八总队总队长郭履洲将军的函件称,从南京出发的1000名战俘,“至十二月二十一日被迫在沪登船,押赴澳洲新不列颠岛”。[1]显然,这一日期与四行孤军带队军官朱云少尉提供的出发日期是相吻合的。朱云少尉在1946年5月致其原属部队长官上官志标团附的信函中说,他们“自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离开南京”。[2]虽然在其后不久另一份致联合勤务总司令部的报告中,朱云将此日期写成“十二月十八日”,[3]与前面所述相差了一天。但从南京到上海的距离来看,后者所提到的这两个日期虽有不同,显然都不会影响他们于12月21日在上海登船,因为他们乘坐火车。从南京当天就可抵达上海,即便中途因故停留一至二天,也能赶在21日抵达上海。[4]据此,他们从上海出发的日期为1942年12月21日,应该是可信的。
当然,上面说的,仅指南京方面的那1000名战俘而言。因为这些南京来的中国军人,在抵达目的地之前,并不知道还有其他中国官兵与他们同一命运。上述李维恂少校的信函报告中也提到,这两批来自不同地方的中国战俘,并不是在上海集中之后,一起上船被运往目的地,而是在南京的战俘抵达了新不列颠岛之后,才获知还有来自浙江金华方面的战俘。他说,在抵达亚包后,“不日又由沪运到浙赣路作战,被俘官兵504名”。换言之,来自上述两地的中国战俘,在上海登船的时间也是不同的。
至于浙江来的战俘,据四行孤军带队军官朱云于1946年4月25日致上官志标信函称,他们应该是从金华出发到上海登船的。[5]但据2009年8月7日笔者在台湾高雄凤山对来自浙江的中国战俘幸存者卢新芳的访谈,他们这批战俘是从宁波经杭州,最后到上海登船。[6]就是说,他们是从宁波而不是金华,转道去上海的,与前引李维恂和朱云等待回忆有异。从浙赣会战的结果来看,金华在这次会战中为日军所占,宁波则早在此之前就已落入日军手中。在浙赣会战中被俘的中国官兵,虽有部分后来被转送到南京老虎桥战俘集中营,但因在衢州战役中被俘者的数量较多,被俘时间亦较此次会战中其它国军部队被俘人员的时间要迟,因此,其中有相当的部分被关押在上述金华和宁波二地是完全可能的。卢新芳战时为第86军第67师的士兵,在衢州战役中被俘,他本人也是浙江人,对本省地名应该较为熟悉,他的回忆显然也是可信的。
无论如何,他们是到上海汇集到一起。从浙江转来的这一批战俘在上海登船的具体日期,目前只有一份英文的记录,即带队军官吴棪中校1946年在新不列颠岛战争罪行审判法庭上的证词,是1942年12月24日。[7]这就是说,他们比南京来的中国官兵晚了三天从上海出发。
当时,那504名来自衢州战役中被俘的中国官兵,实际上是被分为二批,在上海会合后,再登船押送往新不列颠岛。即第一批为503人,第二批1人。按照档案中所保存的上述被俘军官1946年在战后战争罪犯审判庭的证词,头一批的503名中国官兵,显然都是在浙赣会战的衢州战役中被俘,基本上同属一支部队,即第86军及配属的特种部队,如炮兵团;而第二批的那一个人虽然也是在浙赣会战期间被俘,但却是被日军单独捕获,其所属机构也不是正规军作战部队,而是向作战部队提供新兵的浙江嘉兰师管区的一位中校科长,名叫吴棪。吴棪的这一说法,不仅获得了那支503人组成的中国战俘中军阶最高的军官李其荣上尉的证实,[8]在前述幸存的四行孤军带队军官朱云少尉给上官志标的报告中,也采用同样的说法。因此,上述说法应该是可信的。
有意思的是,就是这位原本不是直接在衢州战役中被俘的吴棪中校,他本人亦非第86军所部的军官,在1945年9月盟军解救了所有在亚包的中国战俘劳工之后,因其在幸存的中国官兵中军阶最高,就成为了等待遣返的留澳属中国官兵营地的总领队,同时也是以上述503名衢州战役被俘官兵幸存者编组而成的留澳属中国官兵暂编第二大队的大队长。
2、登船地点
1950年代以前,上海港码头众多,靠近外滩就有许多当年外商公司拥有的外轮码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就接管了上海港。上海港口在军事上成为日军发动侵略战争的桥头堡和补给站,在经济上成为其掠夺中国资源和财富的重要中转基地。因此,当日军押送中国战俘前往新不列颠岛时,在上海的登船地点,既可在外滩蓝烟囱码头、公和祥码头,或者是老白渡码头、汇山码头,也可在宝山码头、白莲泾、日晖港及吴淞口码头。
据亚包中国战俘幸存者施方舟的回忆,他们这些战俘劳工在上海登船的地点是在吴淞口。施方舟系江苏省吴江县盛泽镇人,曾经在上海贸易公司做会计,抗战爆发后返回老家。[9]由于有曾在上海工作的经历,与其他的亚包幸存者相比,施方舟对上海的地点和地名应更为熟悉。另一位亚包幸存者李焕文先生的回忆,也证实他们这批中国官兵是从吴淞口上的船。[10]前述朱云少尉1946年4月25日的信函,更确认是“自京出发至吴淞登船”。
上述三人都来自南京战俘集中营。因此,我们可以确认,至少那些来自南京的被俘中国官兵是从吴淞登船出发押赴新不列颠岛的。那些从浙江转来上海登船的中国官兵,因无法找到相关的记录,无从判断。但他们与南京来的中国官兵的目的地相同,登船日期亦比较接近,这样看来,他们的登船地点也应该是一致的。
3、抵达亚包日期
这些中国军人既然是在1942年的年底出发,则抵达西南太平洋上的新不列颠岛首府亚包时,就应该到次年的年初了。那么,他们是在什么时候抵达的呢?或者说,南京和浙江来的中国战俘抵达亚包的日期是在同一天呢抑或有所不同?
中国战俘抵达新不列颠岛亚包的日期,众说纷纭。几位幸存者的回忆,要么就没有说明具体的日期或航行天数,要么就是说在海上航行的时间有三十几天甚至是四十几天,前后相差甚大。
田际钿是最早提供中国战俘抵达目的地日期的一位幸存者。他的回忆说,“军舰在太平洋上共颠簸了48个昼夜,到达澳洲一个叫新不列颠岛的荒岛上。” [11]按照他的说法,他们显然是在1943年2月份才抵达亚包。随后,施方舟的回忆也与前者所述基本相同,很有可能这是受前者回忆的影响所致。他说,“原本两个星期的旅程,却经过45天的海上漂泊,才终于到了南洋的新不列颠岛(现在的巴布亚新几内亚的一个小岛)”。[12]但李焕文则与上述二人所说不同。他告诉记者,他们“后从上海吴淞口,搭日舰经一个月零五天到澳洲人管理的英属巴布亚纽几内亚岛”。[13]就是说,他们抵达的日期当在1943年的1月下旬。
上述三位幸存者都是来自南京战俘集中营,但他们的回忆相差太大,也没有提及抵达亚包的具体日期。那么,到底他们具体抵达的是什么日期呢?
档案资料中的说法当最具权威。
南京来的1000名中国战俘抵达亚包的确切日期,朱云少尉有三种不同说法。在他于1946年4月25日致四行孤军长官上官志标的函件中,清楚表明“在程三十余天,于三十二年一月二十五日至澳属新不列颠岛”。但在5月18日给上官志标的另一封信函中,则说的是“自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离开南京,是惟次年一月二十四日始抵达目的地,澳属新不列颠岛亚包埠”。上述二个日期,前后相差一天,很有可能是记忆上的偏差所致。而在1946年8月14日《联合勤务总司令部电请外交部向英方交涉代运留澳88师四行孤军返国事》电文中,引用朱云呈交给参谋总长陈诚将军的信函(具体日期不详)中所说的,又有不同:“后至三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吾等57名调至南洋新不列颠岛做苦工,于三十二年二月二十四日到达”。[14]如果按照这个说法,就可能与上述田际钿等人所说的40余天,是一致的。但如果以他前引的 “在程三十余天”之说法而计,就与李焕文记忆的“一个月零五天”是相吻合的;但根据他前二封信函均系一个月左右的说法,如果上述2月24日到达一说,系月份上抄写的错误,那就有可能是前引1946年5月18日信函所记之1月24日的笔误之故。
李维恂少校在1946年初出席亚包战争罪行审判庭的证词中,明确指出,他们这批来自南京的中国战俘抵达亚包的日期,是在1943年1月24日。[15]另一位同样是从南京战俘集中营来的陈国樑少校在不同场合提供的证词中,亦持同样的说法。[16]由此,南京来的中国战俘抵达亚包的确切日期是1943年1月24日,途中航行30多天。
从浙江转上海登船的那504名中国战俘,据其带队军官吴棪中校前引1946年5月18日的证词,他们是1943年1月23日抵达亚包。[17]这个日期与前述来自南京者的抵达日期仅相差一天,但却与前引李维恂少校所说的“不日运到”相吻合。他们在途中航行的时间,也刚刚好是一个月,亦即前引朱云所说的“三十余天”。
[1]见《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电国防部长及外交部长请设法救济留澳官兵并尽快接运回国》(民国35年9月11日)。
[2]《第一绥靖区司令部政治部呈请外交部设法将留澳四行孤军接运回国》(民国35年8月9日)。
[3]《联合勤务总司令部电请外交部向英方交涉代运留澳88师四行孤军返国事》(民国35年8月14日)页。
[4]李维恂少校在战后提供的证词说,他们是从南京乘坐火车前往上海登船的。见:[War Crimes - Military Tribunal - IMAMURA Hitoshi (General)AWC 2121: Unit - 8th Japanese Army Group: Place and date of Tribunal - Rabaul,1, 2, 5, 9, 12, 13, 15 and 16 May 1947], A471 81635 Part B。
[5]《第一绥靖区司令部政治部呈请外交部设法将留澳四行孤军接运回国》(民国35年8月9日)。
[6]卢新芳先生访谈,2009年8月7日,台湾高雄凤山。
[7] “吴棪中校1946年11月5日证词”,[WarCrimes and Trials - Affidavits and Sworn Statements:] Treatment of ChinesePrisoners of War - statements by Lt Col Woo Yien of Chinese Army - Major ChenKwok Leong and Chinese Civilians, 1946, AWM 54, 1010/4/153。
[8]“吴棪中校1946年5月18日证词”,同上。
[9] 文峰、罗成康:《九旬老人辛酸回忆:巴布亚新几内亚战俘营生活》,网络报道(2009-01-20 13:16)。
[10]本刊编辑部:《巴纽老兵忆当年:李焕文——千辛万苦历劫归来》,《荣光电子报》第2131期。
[11]余玮、吴志菲:《“八百壮士”幸存者回忆:从战士到战俘从未屈服》。
[12] 文峰、罗成康,前揭文。
[13]本刊编辑部,前揭文。
[14]《第一绥靖区司令部政治部呈请外交部设法将留澳四行孤军接运回国》(民国35年8月9日)。
[15]“李维恂少校1946年2月1日证词”,[War Crimes and Trials -Transcripts of Evidence:] Transcripts of evidence - Court No 114 - AccusedAyizawa Harumoto, shooting of Chinese at Rabaul, AWM 54, 1010/3/15。
[16]“陈国樑少校1946年11月5日证词”,[War Crimes and Trials -Affidavits and Sworn Statements:] Treatment of Chinese Prisoners of War -statements by Lt Col Woo Yien of Chinese Army - Major Chen Kwok Leong andChinese Civilians, 1946, AWM 54, 1010/4/153。另见:Repatriationof Chinese from the Territory of Papua and New Guinea, A518, MX112/1。
[17]“吴棪中校1946年5月18日证词”,[War Crimes and Trials -Affidavits and Sworn Statements:] Treatment of Chinese Prisoners of War -statements by Lt Col Woo Yien of Chinese Army - Major Chen Kwok Leong andChinese Civilians, 1946, AWM 54, 1010/4/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