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场里就没有几个好人!我不知道从哪里得出的结论,反正潜意识中一直就有。在大学快毕业时,班长为我们请来芭蕾舞剧团扮演小天鹅的演员教我们跳舞。我一方面暗暗垂涎人家的美丽,另一方面又鄙视她在台上旋转的舞姿。偏见!那个年代的人偏见算是世纪的专利,而且就没有不戴着有色眼镜观察事物的人存在,谁让我们成长在一个疯狂的年代呢? 看着那些随音乐,认真,笨拙和手舞足蹈的全班男女生们,我一个人把腿翘在桌上,脸上写满了讽刺和不屑的表情。
大学毕业后,在单位里当了几年小‘干部’,什么活动都组织过,唯独没有组织过舞会,因为我执着的偏见!下海后,我成了饭店和歌厅里的常客。说实在的商人就没有干净的,除了光鲜的外表外,灵魂整天都在污泥浊水中冲浪。因为变坏和把目标一起拉下水,是生意人入门的功夫。而声色犬马则是官商勾结的润滑剂和磨合关系的温床。有一天,我终于告诉自己该学跳舞了!因为我意识到,要想牢牢地抓住客户的心,首先就得征服他们,从而得到他们的尊重。由此一来,培养自己的魅力就成了一门不可缺少的职业训练,而跳舞就是第一门功课。我学跳舞没有经历过任何挫折感,我的老师就是我公司的秘书,在她面前我从来都是一个主宰者,因此没有一丝的怯懦。但我也只学了个皮毛,仅限于情侣步,也就是所谓的猫步。谈不上跳得怎么好,但却足以应付场面。
出国后,我也和朋友去过几次舞场。而让我耿耿于怀却只有两次,一次是参加老婆单位的圣诞party,另一次是在酒吧里的孟浪疯狂。老婆单位的party我去过几次,总得来说感到很无聊。先是站在那里傻呼呼的聊天,手里拿着高脚杯,嘴里嚼着东西。然后围在圆桌前,一道菜,一道菜的慢慢上,吃得差不多时,舞会就开始了。每每此刻,多数中国人都傻在原地不动,还装出一付悠然自得样子来。我不信邪,舞曲一响总是第一个冲进舞池,什么黑白黄绿,我就是要告诉他们,你能,我也绝不含糊。轮到他们酝酿好情绪准备上场了,我却从容的走下舞台带着老婆孩子开车回家了。
另一次就是一个朋友,非得带我们去一家大型酒吧体验生活。费了许多周折我们总算到了那家酒吧,当时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到处乱哄哄,还乌烟瘴气的,比国内的豪华舞场差太多了。我一看就没了兴趣,要了啤酒就和另一个同去的朋友在吧台前聊起天来。
我当然不肯,但第二天我的电话几乎被打爆了,我有点害怕,于是请教朋友怎么办,朋友说不理她就是了。两天后她果真再没有电话打来,一场来势汹汹的暴风雨终于过去了。
但我服了,今后不再跳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