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称呼婚姻中的男女关系

想到什么写什么。有时是经历,有时是感想, 有时是议论,有时是杜撰的故事,有时是自己编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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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结了婚的男女,正统的称呼本来是丈夫和妻子,但是我对这个叫法有点意见。“夫”和“妻”倒没什么异议,但看着丈夫里的那个“丈”字不太顺眼,因为有明显的大男子主义痕迹。 一丈是今天的三米,比姚明还要高出一大截,硬说武大郎是潘金莲的“丈夫”, 这简直就是岂有此理嘛。
有人说丈夫的“丈”字指的是离女人的距离不超过三米,不是指男人的高度,这个说法只适合“男女授受不亲”的远古时代,不再和当今的时代合拍。你走进现代化的办公室看看,一丈之内,至少坐了三男二女,用地理距离去描述男女关系,没准会引发没必要的战争。

当下中国流行造词,给我等精力过剩不知道该往哪儿释放的人创造了一个消耗能量的空间。闲着没事儿,咱还可以造两个词来消磨时光。

还是再回到“结婚的男女怎么称呼”的这个话题上。

三十年前的大陆流行“爱人”的叫法,听上去挺浪漫,只是在说“我和我爱人为了离婚打得天昏地暗”时,怎么听怎么让人别扭。
台湾在大陆时髦起来了的时候,文明人开始回归以前“先生”和“太太”的用法,这个我也不太喜欢,首先“先生”一词有重男轻女之嫌,而且还文绉绉,假惺惺的, 况且还有数学没学好的,嫁了个“后生”的女人,这么 叫起来让人觉得名不符实。
香港在大陆流行起来了的时候,故作潇洒的人开始青睐“老公”和“老婆”这两个词,听起来虽然挺亲切,但粗俗得让人不得不联想一下动物世界。
农村人除了有“当家的”,“屋里的”,“孩他爹”,“孩他娘”之类的称呼外,还有俺男人,俺女人的叫法,把男人和女人前面加上个所有格,就成了专用名次,这个叫法挺好,和德语的途径一致,只是中国人一向鄙夷乡下人,说“你真农民“, 比说“你真流氓”还让人生气,所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这个叫法在实践时会遭遇阻力。
“老伴儿”这个词倒是挺好,但怎么也得等上了一点年纪以后才好意思用。
俺们东北老家都说“对象”这个词,原来专指正在酝酿结婚情绪的男女,后来干脆结婚后也这么叫,我很赞成这个称呼,男的是女的的对象,女的也是男的的对象,你对我,我对你。只是当今中国流行玩结结离离的游戏,产生许多前对象,前前对象和前前前对象,使“对象”这个词的原始含义受到颠覆。
想来想去,我觉得应该把正在婚姻中的男女叫成“正夫”, “正妻”,如果因为不喜欢这个词在时间上和数目上的暗示色彩,还可以改叫“法夫“,“法妻”,意为法定夫妻。青梅竹马结成夫妻的,叫“发夫”,“发妻”,和”发小“同源。曾经有过婚姻关系的叫“前夫”,“前妻”,和“前总统”,“前总理” 一样,是进步社会废除终身制的产物。婚外的男女关系叫“偏夫”,“偏妻”,受“偏房”一词的启发。未婚同居的叫“类夫”,“类妻”,“类”字的意思和“类人猿”的“类”字近似。期待建立婚姻关系的叫“候夫”, “候妻”,取的是“候补队员”里的“候”字。(注:汉语里已经有未婚夫和未婚妻的说法,候夫候妻与它们的区别在于被称呼者不一定未婚)

当然,还有一个造词的办法就是再次使用一下我一向推崇的文化拿来主义——用外来语的音译来代替。
英语不是叫husband 和wife吗?
husband可以翻成”合资本的“,然后还可以引申一下,把签了婚前财产分割协议的,叫成”分资本的“, 把没签协议的, 叫成”合资本的”。
Wife可以翻成“歪妇”,如果实在舍不得这么欺负女人,也可以叫成“吾爱夫”。或者把冲着人去嫁的,叫成“吾爱夫”, 冲着钱去嫁的,叫成“吾爱富”。有人举例说,莫多克是邓文迪的“分资本的”, 邓文迪是莫多克的”吾爱富”。这个例子可不是我列举的,得事先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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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资本的”,“吾爱富”--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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