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英杂记(14)

许多人或事,大概是不能按照斗争哲学那样用“两个凡是”来分类的,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何一对死敌都爱吃同一种佳肴、都爱娶同一类美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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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先生的餐馆打工

 

(旅英杂记 14,文中人姓名均已更换)

 

   

 

 

 

由中国科学院来的小章介绍,我到 华侨 常先生开的中餐馆里打了几天短工。正是圣诞节假期,英国学生都回家去了,其它富国学生也出外旅游了,于是我居住的那个六人公寓里只剩下了我一个人(本来是四个英国学生、一个德国学生和我合住的)。我很感谢小章帮我找到这样一个又挣钱又消磨寂寞的好事。

先生原籍广东,其父在上海做生意,他自己青年时代是上海中华足球队的职业球员。至今他仍然喜欢踢足球,经常参加剑桥的业余球赛。但毕竟他已经五十七岁了,可能也就是踢着玩玩。他的身体像大多数广东人那样,瘦小精悍,精力充沛。 常太太是上海人,是在英 国与常先生结婚的。 常先生是1949年大陆改朝换代时到香港的,1959年从香港移居英国。 常太太则是1962年从上海到香港,1963年到英国的。 常太太大概比 常先生小十七、八岁。他们有两个孩子,都生在英国。大的儿子彼得,已享受英国政府津贴,肯定超过十八岁了。小的是女儿文慧,在上初中,比我女儿大一岁。

他们开的餐馆实际上在剑桥大学校园内,只有五米宽的门面、六米长的进深。店堂里没有一张餐桌,连櫈子也没有一张,是典型的“TAKE AWAY(打包带走)”快餐店。虽然店面不大,又只有夫妻二人经营(子女偶尔来帮忙或偶尔雇个短工),但却经营着八十多种快餐和香烟、汽水(没有卖酒执照),营业规模不下于中国三、四十名员工的中型餐馆。

餐馆的临街一半纵向分为两半,一半是大门和店堂,另一半是橱窗和营业柜台。朝里的一半面积是厨房。地下室比地面略小一些,是厕所和库房。每一平方米面积都安排得十分合理,决没有浪费任何一点空间,充分体现了一个都市小餐馆的诸多特色。门口和店堂里各有一块价目牌,开列着八十四种快餐的名称和价格。名称是用油漆写的,价格则是用胶纸写了贴上去的,便于随时涨价。有些胶纸重重叠叠,可以看出价格已经多次上涨过。

这种餐馆的利润是很大的,但税务局很难查出其真实的财务状况。华侨大多喜欢嫖、睹,挣钱多、挥霍也快,有积蓄一般不存银行。这样一来,税务局拿他们没有办法。 常先生的餐馆过去长期没有夜间营业执照,但它靠近大学,生意极好,每天都营业到后半夜四点钟。去年夏天,政府管理部门发现了这个事实,勒令他停业三个多月。最近他才补办了夜间营业执照,上面写着允许营业到凌晨三点钟(我估计税率与营业时间成正比例),但他仍然营业到凌晨四点。

除了偷税漏税之外,不符合卫生标准也使他的餐馆关闭过。超过保存期限的食品,不符合标准的包装,在中国人心目中没有什么大不了,可西方人很讲究这些。 常先生至今仍然不管这些,在冰柜里放了三个月以上的鸡,已经有了怪味(可能是他为了省电常常关掉冰柜的电源),他也舍不得扔掉,统统分散到菜里卖出去了。可笑那些从夜总会里出来的醉醺醺的人们,并没有一个吃出菜里的异味来。没有顾客的时候, 常先生就走到街上,把前头的顾客扔了的铝箔饭盒又捡回来,再盛饭卖给后来的顾客。

先生餐馆的平均营业额大概是每夜五百英磅,周末约为平日的两倍。两、三个人能做这么大的现炒快餐生意,除了工作效率高之外,重要的客观条件是原材料供应方便。水、电、煤气从不中断(在中国开餐馆最怕停水停电),各种粮食、肉类、蔬菜都近乎半成品,厨房设备十分现代化,买东西都是送货上门。这些条件在中国是很难得到的。

“炒”这种特有的中国烹调工艺,使得同样的食品产生出与西餐大不相同的美味,吸引了许多西方人。中国餐馆在世界各地都是顾客盈门的。尤其是那些在夜总会或酒吧里灌满了黄汤的男女们,很需要添补一些热气腾腾的炒菜进肚。所以,到了后半夜,餐馆的生意就十分兴旺。有时顾客把小小的店堂挤得水泄不通。他们有的手上还拿着酒瓶,鼻子嘴巴里喷着酒气。有的情侣一边互相搂着亲吻,一边点菜叫饭。有的神志不清地胡言乱语,买一份快餐并不是为了应付饥饿,而是毫无目的,吃了两口就扔到街上。当然也有真正为了体验中国饭菜滋味而来的顾客。我站在柜台后面记录顾客所点的菜名、收钱、发货。在人多的时候常常感到头昏眼花。

真正的剑桥英语是很难懂的,而且同样一种商品的叫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听顾客的点叫比听电台电视台的广播难得多。英文的菜名很长,如果在加工单上写英文,时间上根本来不及, 常先生也不习惯。写中文,就得很快地反应成广东话的菜名。 常先生夫妇都是在香港学开饭馆的,菜名是用广东话的叫法和写法。这是非常艰苦的学习,学了立刻就得用。头一天晚上小章过来教了我一个多小时,我基本上记住了那八十四种快餐名称。不过这种学习也很有趣,我没有对它感到厌烦。例如KING PRAWN WITH GREEN PEPPER AND BLACK BEAN IN CURRY SAUCE WITH FRIED RICE (大虾青椒黑豆咖喱汁炒饭)一经顾客叫出,我就得马上用英文重复一遍,这称为“唱单”,同时手里用笔在加工单上写出中文“大下交豆加炒”六个字,份数写在中文的前面,一份就写1,两份就写2,这样厨房里的 常先生就全懂了。一边写单一边用英文向顾客报出价格:“TWO POUNDS THIRTY PENCEPLEASE (请付两英磅三十便士)。”这里的PLEASE万不可少。顾客可能掏一张五英磅的钞票出来,接钞票时要大声唱出它的面值,然后找钱时要先给七十便士,再给两张一英磅的钞票。一边给一边说:“THREEFOURFIVETHANK YOU (三磅、四磅、五磅,谢谢)。”菜好了,从厨房递出来时是没有盖盒盖的,我要把盒盖盖上,把铝箔盒盖的一圈边捏紧,套上塑料袋。交给顾客时又要说一遍“THANK YOU VERY MUCH (非常感谢)”,顾客出门时还要喊一声“CHEERIO YOU (走好呀)”以及“GOOD-BYE (再见)”或“GOOD NIGHT (晚安)”。一个夜晚算起来,至少要说上千次这样的客套话。

常先生一家四口人之间,上海话、广东话、英语,三种语言构成了奇妙的混合语,他们互相理解无误。加上我的普通话以后,四种语言也混合得不错。可笑我在广东已经生活近三年,从来没有弄懂广东饭馆里许多菜名的含意。不仅发音不懂,广东人独创的简化汉字也不懂。但在 常先生餐馆里干活的第一天,我几乎全都学会了。例如,“CHICKEN WITH MASHROOM WITH BOILED RICE (鸡肉蘑菇白饭)”就写作“鸡毛白”, PORK IN SWEET AND SOUR SAUCE WITH CHIPS (酸甜汁猪肉和炸土豆条)”就写作“古朱条”,“BEEF CHOP SUEY IN CURRY SAUCE NO ONION (牛肉炒杂烩要咖喱汁不要洋葱)”就写作“牛水加无冲”,“HAM OMELETTE WITH FRIED RICE (火腿鸡蛋炒饭)”就写作“腿旦炒”。不仅加工单上这么写,向厨房递单时还得用广东话或上海话喊一遍。

如果遇到那种故意侮辱中国人的无赖,须得不卑不亢地对付他们,必要时拿起柜台边的电话报警。我不幸遇到了一次这样的事,而且我表现得特别英勇无畏。那无赖一听我报警就跑了,警察赶到的时候,向我和店堂里的顾客做了笔录。事后我自以为当了英雄,对小章报喜。小章告诫我说:“你真傻,幸亏警察没有要求看你的护照,否则他要对 常先生的非法雇佣罚款,你可能也得不到工钱了。”我还傻乎乎地问:“我打这工是非法的吗?”小章说:“回去仔细看看你的学生签证吧。”我回去后仔细一看,可不是吗,上面写着“NOT ALLOWED TO PAY OR TO BE PAID (不允许雇用或被雇用)”呢。

也有那种风骚白种女人想寻黄种人开心的。有一天半夜,三个漂亮少女在店堂里又唱又跳。其中一个递给我一个五便士硬币,说:“THE COIN IS FOR A KISS (这枚硬币买一个吻)。”我退给她,她又说:“COME OUT OF THE COUNTER I WILL GIVE YOU FIVE POUNDS (你出到柜台外边来我就给你五英磅)。”另外两个女孩也说:“I WILL GIVE YOU FIVE POUNDS TOO (我也给你五英磅)。”我笑着说:“IF EACH OF YOU GIVE ME FIVE THOUSAND POUNDS I WILL (如果你们每位给我五千英磅我就出来)。”她们互相伸伸舌头,大笑着走了。

前半夜也有很安静的时光,有时候一、两个小时没有一单生意。这时我或者坐在柜台里看电视,或者到厨房里帮 常先生作准备工作,一边听他侃大山。他对嫖、赌、音乐、体育都很内行,尤其一谈起女人来,嘴巴咂咂作响、眉飞色舞。他说他玩过欧亚澳几十国的女人,一国女人一种味,唯有韩国女人最合他口味。英国女人最不值钱,只要给她一份快餐不收钱,她就会跟他到地下室去玩一盘。电视里出现的女影星、女歌星、女舞星,好像个个都跟他上过床。男星呢,好像个个都请他吃过饭。电视里播放的流行歌曲,每一首他都能跟着哼唱两句。他说他还有收藏古董珠宝和集邮的爱好,说这也是转移利润的妙法。还说他有很多钱存在香港,还有些钱托亲友在中国投资,说这都是广留后路。

听他大侃特侃的时候,我就完全忘了他是个亲自下厨掌勺的小餐馆老板,而他自己也忘了防备他的老板(老婆)突然来查岗。突然间他如临大敌,闭口吞声,手忙脚乱地舞勺弄铲。我不明白地问:“怎么啦?”他指指外面,低声说:“老板娘驾到!”我奇怪门口停车的那么多,他怎么辨别得出他老婆的刹车声呢?但果然不到一分钟,高跟鞋咯噔咯噔地响起,她太太威风凛凛地迈进了店堂。 常先生满脸堆笑地向她嘘寒问暖,又汇报当天的营业情况。一到这时,我也多少受到了 常先生紧张心理的传染,赶紧退回到柜台后面,坐立不安。

据说 常太太在香港时是交际场所的一朵不算太红但也不算太暗的花。如今虽已徐娘半老,倒也依稀显出那种风尘遗迹。她思维敏捷,手脚麻利,处世精明。不仅 常先生对她言听计从,就是那些调皮捣蛋的顾客也对她惧怕三分。过了两天我就发现:做什么品种、定什么价格、从哪里进货、营业到几点,都是由她说了算,然 后常先生去执行。跟税务局、警察、供应商打交道,也多是由她出面。

太太并不经常到店里来。来了也只是作一些指示,帮一些关键性的忙。有时她快到四点钟时来收钱、顺便接丈夫回家。显然她不是早睡的人。她那种年龄,又有一双儿女,加上 常先生勤于房事,她应该不会偷人养汉。我问过 常先生,在凌晨四点钟之前,他太太先睡了一觉吗? 常先生叹着气说,没有,她这个人睹瘾太大,两天不上睹场就像害了大病,非得去把手囊输个精光才舒服。她一上睹台,出手就压几十、上百英磅。“女人哪,小事精明、大事糊涂啊!” 常先生背着她向我诉苦,“赌场里还能没有税务局的耳目?别人见你大把输赢还能不找你麻烦?最近她又要换新车,真是不明大义!我就是成了百万富翁也不用让别人知道呀。你看我,穿旧衣服,开旧汽车,从不招风惹眼。可她完全不懂这些!”我听着 常先生这样的话,看着他一身邋遢不堪的衣服和斑白的头发,同情之感油然而生。这种时候我竟完全忘了他就是那个大侃“一国女人一种味”的同一位 常先生。我想,能真正混到发达富有的华侨,不容易啊!

先生的儿子彼得完全不管他父亲的艰辛。他不学无术,只知道睹钱泡妞,在家里称王称霸。他决不主动来店里帮忙,有时候他父母实在请不到外人帮忙时,就花高价请他来帮忙,还得好言好语地哄着他做。他一不顺心就大发雷霆,父母都不敢吭声。一天晚上我与他合作,他嫌我言语和动作都呆笨,就用英文骂我。其实我听懂了,只是强忍怒火,不愿跟他计较。事 后常先生对我道歉,说这个儿子没有教育好,不像大陆人懂礼貌。我笑笑说:“不要紧,对我怎么都无所谓,我无非在这里帮几天工,体验一下生活,各种脾气的人都接触一下也好。”这是真话,在大陆工作十几年,端铁饭碗吃大锅饭,我何曾受过这种气?但是既然是自愿来挣这种钱,受气费也包括在工钱里啊。

英国是个以绅士风度闻名于世的国家。但通过这个小小餐馆,我也发现一些与中国类似的阴暗面。正在执勤的警察来到餐馆,任何商品少收三分之一的钱,他们也习以为常、心领神会。税务局官员、银行经理、本街地头蛇来买快餐时, 常先生就把我推开,他亲自来打包。我看见他熟练地把他们给的钱原封不动地放在饭盒上面装进塑料袋里,交给他们时还陪笑鞠躬满口称谢。我看见这样的事至少有三五次。我想,那些人总不至于回家打开塑料袋时看不见里面的钱吧。

这类人情世故,恐怕我父辈做生意时也是一样深通不怪的,唯有我辈书生气十足的呆子们不懂罢了。有些事,古今中外本来是大同小异的。

先生的餐馆最早四点钟打烊,有时接近五点。回到公寓,浑身无力,寝食不思,望着窗外的曙光发呆。我一共在 常先生的店里干了十天,得了一百零八英磅工钱。我用这笔钱买了一台打字机(准备写论文)、一台绞肉机(准备带回国)、一个电熨斗(先在英国用然后带回国)。我决定不再去了(小章答应以后再给我介绍一家老板厚道些的餐馆)。最后一夜, 常太太送我回公寓时,我下了汽车才对她说:“谢谢侬, 常太太,阿拉明天去英国南部旅游,不到侬店里去了。”她大概也猜到了我的想法,没有问我何时再去。说再见时,她好像略带歉意地对我笑了一下。

就在那一刹那间,我突然感到,她仍然属于善良人的大类。尽管我跟他们归属于两种截然不同的小类,但我们之间还是能互相理解的。

我保存着他们的女儿写给我的一张歪歪扭扭的小纸片:我叫常文慧。我现在把它贴在这篇杂记的下面。那是我教她写的中文,她本来只会写英文和法文。她长得很像我的女儿,天真文雅,完全不像他哥哥彼得。而且她说她非常想到她没有到过的“祖国”去看看。她哥哥的嘴里可从来没有说过“祖国”这个词。但愿她如愿以偿。

 

(写于一九八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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