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俗话:人怕出名猪怕壮。何以如此?因为一旦有人出头,所有的其它人都会迫不及待地把一切责任推在这个人肩上。一个人今天为好事出名,明天就会为坏事负责,从而遭殃。所以大多数中国人,最愿意作的就是无名小卒,这样虽然一辈子不出名,但也可以做事不负责任。这样的心态,导致在中国人中的一个普遍认识,中国承受过的一切人为灾难,都是某个暴君的错,或者制度的错,或者政府,“党”和 “主义”的错,而个体,永远是受害者。
首先我绝不是说暴君或制度等等没有错。一个国家的进步与落后,当权者和制度的责任绝对是首要的。然而,把一切都归于制度,似乎并不能解释现实的复杂性,并不能给现实中一切现象提供答案。比如文革中,那些“积极”而“活跃”的红卫兵的后面并没有一个“党”拿着枪指着他们的脑袋逼着他们去打砸抢;南京大屠杀中日本军人的疯狂背后,也没有什么军令逼着他们一定要杀多少中国人。事实上,在二战中也有少数军人选择放空枪,在文革中,也有少数人红卫兵选择不参与。所以,在人类大灾难中,很多情况下都往往是具体的个体选择了“疯狂”。
英文中的一句俗语:“人生就是选择”(Life is choice)。这句话虽然是句流行的口语,却反映了一种在西方非常普及的人生观: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因为既然自己做的事是自己的选择,所以其后果就一定是自己的责任。只有不会作出选择的人,才是可以不负责任的人。然而不会自己做出选择的情况基本上只局限在儿童和智障者中。一个初生的幼儿,面对火坑都不会选择回避;而一个大脑残疾的人,不可能理性地思考,从而更不可能对事物做出正常的判断和选择。所以,唯一可以“逃离”责任的,就是儿童和精神病人(法律对儿童和精神病人的特殊处理,就是基于对这一常识现象的理解)。懂得这个道理,我们就应该不难看出,几乎所有的成人,由于有一个可以思考的大脑,都一定有选择的可能性存在,除了在非常极端的情况下以外(比如生与死的两难处境,或者酷刑下等)。由此,个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就是一个不可逃避的客观事实。
再回过头来看文革。毛和共产党政府自然要对文革的发生负100%的责任,而那些亲自动手打人杀人的人,虽然他们不必对文革的政策负责,但对他们恶行的直接承受者仍然负有100%的责任。更由于文革的灾难,正是由千千万万这样的无辜者被害而组成,所以每一个打伤人杀死人的行凶者,都应该认识到自己对这场灾难负有部分的但却是直接的责任。
遗憾的是,多数中国人总是认定一切都是制度,政府和“主义”的错误。不但在文革这种非常时期的个体行为,就是在现在的“和平”时期出现的“咄咄怪事”,比如小悦悦的死,都可以在制度那里找到为当事人开脱罪行的借口。
选择,不但是成人的需要,还是成人的标志。如果一个成年人说,“我当时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做”,或者“大家都这么做,所以我就这么做”,这无异于说,“我是个没有思考能力的人”。所以一个不懂得选择的人,一个不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人是没有长大的人,或者说是不成熟的人。在心理学中,这种人被叫做“成人儿童”(Adult children)。从这个理解来看,中国人普遍对个体责任的认识之极端薄弱的现象,其实就反映出一个潜在的事实:中国人的整体人格还处于“儿童”时期,处于不成熟状态。也正因为这个整体的心理“不成熟”状态,导致中国人一再二三地被统治者“利用”,一而再再而三地成为永不翻身“受害者”。
那么为什么中国人如此不懂得自我选择的重要,如此缺乏个体的责任感呢?在此我又要归因于传统文化,归因于孝道,归因于在孝道的保护下普遍存在的儿童虐待(虽然原因还可以追究更很更很远):一个从小就没有被给与选择的人,很难在长成人后懂得如何“自主地”选择;一个从小就万事被父母强加于己,习惯了“听从”的儿童,很容易在成人后承受一种长期的“被压迫感”,觉得自己永远不可能有选择的自由,自己永远都是苦难命运的“承受者”,而不是命运的“操纵者”。这样的人,即使在有机会做出自己选择的时候,不是做出错误的选择,就是在错误的选择后没有勇气承担责任。
更不必说,由于人的心理平衡的需要,在社会大乱之时,好多长期的受压抑者可以乘机发泄一把,把自己的被压抑情绪倾泻与弱势头上。所以在乱世之中,这种从小没有“做主”的机会的人,从小自己的自我需要就被彻底剥夺了的人,最能做出极端的选择,导致疯狂的行为,把自己被剥夺的权利从无辜的弱势者中夺回来。并且,最“合算”的是,这样的事做完之后,还可以继续把自己在打扮成“受害者”,不受任何惩罚,甚至不受良心的惩罚。
中国的“成人儿童”心态,由于传统意识的长期存在(孝道)而长期存在于大部分人中。这样的民族,好事坏事都是“皇恩”“党恩”“父母恩”,坏事都是源于“暴君”“政府”和“制度”。所以笔者认为,如果不改变传统意识,改变对儿童的教育态度,培养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个体,把“思考”,“选择”和“责任”的权力从当权者那里夺回来,中国人(作为整体)将永远是“受害者”,永远只配做当权者的奴隶。